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6 10:28: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资产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资产管理制度2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xxxxx中学

资产管理制度3

  一、本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xxxx等。

  第二条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xx等由xx负责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xx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xx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xx同意,报xx审批。

  3.各单位xx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xx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xx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xx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xxxxxxxxxxx。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xx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xx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xx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xx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xx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xx次,按xx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xx部书面报告xx,经xx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xx核实后,报公司xx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xx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xx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xx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xx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xx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xx,经xx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xx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附则

  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经xx批准后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5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财务监督提取折旧费、大修费,并在固定资产帐上增值。

  2、设备从投产之日起开始构成固定资产,并开始创造价值,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之内。

  3、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号、登记,分别建立设备台帐。折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做到车间、财务、设备一致。

  4、设备的折旧实行单台计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5、设备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调动应由车间申请,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通知财务及有关人员。

  6、各车间每季度应对本车间的设备进行清点的.情况报财务部、机动部。

  7、对于停用的设备必须入库。

资产管理制度6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使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建立本制度。

  1.2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和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职责

  2.1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报价、核价、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和异动管理等。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

  2.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付款、计价、折旧管理、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

  2.5子公司行政: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3引用文件,资料

  3.1无

  4定义与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含2000元;包含从同一供应商、同一批次购进的资产组总额)、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除以上原则外,以下类别的`资产规定其不管金额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包括:

  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

  车辆(包含仓库叉车)

  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2种类:

  5制度内容

  5.1编码规则:

  5.1.1公司以固定资产编码卡作为固定资产标示。固定资产编码卡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使用部门和购置日期等内容;

  5.1.2新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经人事行政贴上固定资产编码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厂房建设物及其附属设施,只登记数量,不进行编码;

  5.1.3固定资产编码组成:省份代码-子公司(分公司)代码-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码及分公司代码参照人事编码,子公司即为00

  大写字母Z标示固定资产编号

  ①为固定资产分类标识,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计算机(电脑);

  B表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码相机、投影、打印机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电器;

  E表示仪器;

  F表示交通运输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办公家具;

  H表示服务器、路由器等IT专用设备

  I表示传真机

  J表示收银机

  ②为固定资产购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③为固定资产流水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1.4无形资产编码原则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则参照固定资产编码原则。

  5.2购置与领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须按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固定资产添置预算和固定资产配置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同时在月预算表中反映,由相关的申请部门负责人给区总确认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报;如超出预算范围,必须同时附上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固产资产的添置费不得超过全年预算的20%;

  5.2.2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或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如需购置,将最终确认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转送至财务部负责人,再由公司财务部依财务流程拨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确认的标准购买。《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部存档;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定编制标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须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上签字;

  5.3资产归还与调拨

  5.3.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固定资产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点,有短缺者按原价赔偿,人事行政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5.3.2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资产调拨表》并确认其可行后,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复印件送至区域财务,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5.4固定资产维修

  5.4.1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交于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先查询固定资产帐,上报总部对应部门负责人,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其维修价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联系售后服务商或者进行维修费用申请(维修费用申请参照《费用申请》);

  5.4.2维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交于财务部,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与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5.4.3《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由财务保存,复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的变更。

  5.5固定资产报损

  5.5.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区域人事助理给子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子公司负责人以Email形式发送至营运部负责人邮箱上报。

  5.5.3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5.3经批准后,人事行政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总部财务部;

  5.5.4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6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

  5.6.1每季度由区总负责,子公司行政、相关财务人员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5.6.2固定资产盘点时,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盘点完毕后须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上报财务部;

  5.6.3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经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5.6.4盘点结束3天内,把《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表单

  6.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6.2《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

  6.3《固定资产调拨表》

  6.4《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

  6.5《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6.6《闲置固定资产明细单》

  6.7《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6.8《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

  6.9《子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6.10《分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资产管理制度7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资产管理制度8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四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办事处)和其它部门对村级组织集体的拨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

  (一)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各村在银行原则上只准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基本户,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账户;一个是共管帐户,由办事处和村共同管理,凡是不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涉及到暂存款或村民的款项等,必须全部存入共管帐户中。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开设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开设。

  (二)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办事处统一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原始凭证六大要素:日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业务内容,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理财小组签字。

  2、支出在500元以内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支出在500—5000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报村支部书记签字同意;支出在5000—元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支出在—元由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等人员工资及其它经常性、长期性的刚性支出,按原有规定执行。

  3、原则上村集体不得借款给私人,确有特殊情况的,1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50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2)各项收入。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收入、集资入股款、征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和其他收入。(3)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咸业支出、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村级管理费用、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财产。(5)债权债务。内部来往、应收款、应付款、生长行(信用社)及个人投资和其他财产。(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积公益实数额、提取应付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红数额、农户分配和其他分配。(7)农民承担的各项费用等。(8)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

  2、村委会在村民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3、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报帐员,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年初公布计划,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各项的费用等。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和重大财务收支等事项应及时单独逐项逐笔公开。(五)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集体财产由报账员和保管员保管,要逐一建账登记,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人为造成丢失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属于正常损耗的集体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按规定处理。大额固定资产报损和拍卖,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办事处财政所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六)零招待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原则上村组实行零招待及差旅费报销制度。村级除确因招商引资、集体经营等特殊需要接待的工作外,村组干部在参加村级议事和工作时,不得从村集体招待费列支。对违反规定开支招待费,不得在村集体报支,否则谁招待,谁付款。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实行差旅费包干,凭发票,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后方能报销,误工费按规定补贴。

  (七)财务手续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变动离岗时,必须结清账目,盘点现金、实物、档案,核对往来及债权债务,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办事处纪工委、财政所监交。各村要建立财务档案柜,将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清单,以便查阅。

  (八)票据管理制度

  各村使用票据时,必须到财政所进行备案登记,并加盖票据监管章,不得私自使用未登记备案、加盖票据监管章的收据。如发现违规使用收据收费,所有资金没收,并严格追究责任。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1、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办事处财政所审核备案。

  2、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严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经村民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3、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办事处纪工委负责监督。招投标方案在招投标前7天进行公告,招投标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并签订施工合同,严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项目要有专人监管,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要有工程主管、监管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依照合同严格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将有关资料交村财会人员进行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4、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并签订合同,确定村集体与资产承包经营者或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

  5、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办事处纪工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等。

  1、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资源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的,要提前7天公布方案。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村集体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垄断承包或者依仗权势压低承包标的。

  2、村集体发包资源时,必须通知办事处纪工委、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列支,不得寅吃卯粮。

  3、村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后,要及时与经营者签订资源承包合同,报办事处备案。

资产管理制度9

  学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周期较长、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设备、家具和部分行政物资等等,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利用率,特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购入、自制、调拨、新建的单价在五百元以上的一般设备或单价在八百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种类的财产均属固定资产的范围。

  二、凡需添置设备、财产,需填写购物申请单报有关人员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有专人负责。采购人员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精打细算,按照学校签发的购物申请表及时采购,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对于新添置的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登记入帐。

  五、定期检查固定资产,做好保养维修工作;定期与会计和各处室核对固定资产帐,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资产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制定专人管理幼儿园(本部门)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二、物资、财产领用与出借制度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幼儿园财产原则上不予出借。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后应立即归还,到期如不归还的,出借部门应催促其归还。物品归还时应注意清点数量,检查有无损坏,发现缺数或损坏,应请借方给予赔偿。

  5、幼儿园教职工借用物品,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出借手续参照上面规定执行,用后立即归还。发现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幼儿园的贵重物品、设备,私人不准借用。

  7、每学期结束时,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确需续借的,办理好续借手续。

  8、教职工调离本单位前,应主动还清借用和某些领用的物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三、财产维修保养制度

  1、使用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财产维修与保养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实施、设备;贵重实施、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

  3、教室内财产实行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管理。

  4、幼儿园购置的贵重物品(投影仪、复印机、电脑、一体机等)必须按相关规定给予保养。

  5、使用部门要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如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由总务部门帮助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填好维修申请单,由总务部门按损坏的程度及时维修好。

  四、财产报失报废与赔偿制度

  财产的报失、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并按下列原则办理:

  1、超过使用年限,确属不能使用、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由财产主管部门报经园长批准后作报废注销。

  2、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根据数额大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

  3、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每年年底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缺少、损失,要查明原因,属正常工作情况造成,可由园长批准销帐;属于过失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过失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4、报失、报废应办理符合规范的手续,由财产使用部门填写报失报废单,财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鉴定,报园长,方可在帐册上注销。

  5、如属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6、赔偿者应填写赔偿单,财务室开具赔偿收据。

  五、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规定

  1、幼儿园基建立项、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需经集体讨论确定。

  2、幼儿园基建项目的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大型设备和物品的采购需填写申购单,经集体讨论和园长审批后方能进行。

  4、坚持秉公办事、质量第一为原则,对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和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如有对质量问题,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解决后方能完成基建审核或物品的采购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集体研究、行家论证予以解决。

  6、基建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7、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资产管理制度11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此固定资产指社团所拥有的除资金以外的一切能够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单价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单价低于5元,但可重复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条: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一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包括协会实验室所有协会物品)

  第四条: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财务部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社团固定资产社团为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六条:社团固定资产统一由社团的财务部部长总负责,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有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七条:社团需变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时,需经本社团成员讲座一半人通过,并在学社联的监督下,方可实施。

  第八条: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先报校社联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输相应接受手续。

  第九条:当协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监察组或校社联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十条:社团所属的固定资产,必须产权关系明确,校社联配给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联所有,由校社联拉取赞助的物品由校社联所有,社团自行购置或拉取赞助的物品由学生社团所有,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一条: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学社联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第十二条;社团解散后,是本学期由本社团会员会费所购买的物品,在本社团会员有要求的情况下,可由校社联代为分配给本社团会员;若无要求,物品将充公,作为校社联活动资产。

  第十三条:协会资金以及固定资产全有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分管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监察组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动,借出,报废,必须经过分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或协会会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或变卖,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资产转移或处理。

  以上为兽药协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协会干部或社员如有违反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情况严重者将上报院系领导或执法部门。社联财务部对此制度行使监督管理权,监督此制度变更。此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协会一半干部同意,财务部才能行使变更权未经同意财务部无权行使变更权,

资产管理制度13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

  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

  物卡相符。

  2.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毕后,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对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会审批;对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五)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机动车辆和大型设备的出租出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租赁协议生效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租赁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违约或有损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固定资产。

  3.租赁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收缴,及时入账,不得另设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

  2.各类资产的处置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上报,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3;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应经过主管院长和院长的批准,由部门固定资产保管员和部门领导、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和领导共同与被捐赠单

  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并获得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卡片、账目注销手续。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财务部按照类别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明细账后,财务人员复核后记账上传数据,月末科室核对固定资产总额。

  2.财务部按照类别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保管自己部门的卡片。财务部定期和各部门核对账卡物。

  二、流动资产管理规定

  (一)现金管理

  财务部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受开户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2.实行钱账分管制度,由出纳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

  3.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具体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夜班费等;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4.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合法的原始单据逐笔记载,按顺序排号,账目要日清日结并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借据抵现金入账,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款,不得坐支现金。

  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个账户现金库存不能超过500元。

  6.对人民币要认真辨认,收到假币,经办人要负赔偿责任。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银行存款管理原则和要求

  (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各项业务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接受银行的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 2)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单位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 4)按照银行及安全部门规定,支票、密码、印鉴应分人保管,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

  (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及时核对,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款的,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有记录。

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仪表、工具、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测试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2000元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职责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商务部负责采购、财务部列帐、行政部负责管理及保养。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增置

  固定资产的增置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注明厂家、型号、规格、价格及所需时间,报行政部汇总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商务部进行采购。

  第六条检验入库

  1.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由商务部会同使用部门按采购清单的'内容对品种、规格、数量、性能、外观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交库房管理员。

  2.库房管理员根据检验单,物资采购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记编号。随产品及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标记与产品及设备一致的编号后原件交资料室留存,复印件随物保管、随物入库。

  3.经检验发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不符时,应予拒收,但库房管理员可以办理临时入库手续,负责暂时保管。

  第七条登记手续与编号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即归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二联,第一联送财务部门列帐,第二联行政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行政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八条盘点

  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半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决后,送财务部门一份,自存一份。行政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出具盘点报告叙明原因呈总经理/副总经理批示。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报修设备应在48小时内送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所有设备检查、保养一次。

  第十条固定资产移交、拨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移交、拨转时,应由行政部让接收人员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上签认。

  第十一条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外借,行政部应先呈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二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行政部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会同财务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三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或外借时,财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记录错误处理

  (一)登记数据如因漏记、记错或记载不清者,登记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登记数据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据者一律由直接上级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有下列情况者,应赔偿相同金额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予以惩处:

  (一)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公司资产遭受被窃、被抢、损坏者;

  (二)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除赔偿相同金额外,公司将依法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推进单位制度化建设,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真实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为:

  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设备、器械、运输工具、办公家具等,使用后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有形物体都属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如:

  1.保洁及工程维修作业设备:洗地机、抛光机、吸尘器、电锤、人字梯等;

  2.交通运输工具:电动车、推车等;

  3.办公类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服务器、传真机、碎纸机、照相机、保险柜、档案柜、书柜、办公沙发组合、文件柜、钥匙柜、空调、电风扇、办公组合桌椅、手提电脑组合设备等;

  4.生活类固定资产:电视机、组合音响、dvd、床、热水器、微波炉、电冰箱、消毒柜、洗衣机等

  二、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

  2.各职能部门,应将领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使用人。

  3.固定资产管理由马千里牵头,采购供应部负责,邱少平监督,徐玉容经办。综合部设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暂由徐玉容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单位固定资产设置实物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三、固定资产的申购与领用

  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严格按照单位《物资采购流程》办理,各部门负责人先填写《物资申购单》,报单位领导审批后,交采购供应部实施购买。

  2.各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单位《物资领用流程》办理。仓库管理员按照物资领用审批手续发放固定资产后,报一份发放清单给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码

  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仓库管理员提供的固定资产发放单,登记固定资产名称、品牌、数量、金额、领用部门等,并与领用部门负责人确认;

  2.固定资产管理员对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3.编码设置和方法:按所在部门两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资产大类、顺序号、取得年月日编制。

  (1)、工具类机器设备代码为01(指保洁、工程维修等作业所用设备);

  (2)、交通运输工具代码为02(包括推车、电动车等);

  (3)、办公设备代码为03(包括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办公组合桌椅、空调等);

  (4)、生活类服务设备代码为04(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冰箱、衣柜、热水器、消毒柜等);

  如:保洁部20xx年7月1日购置一台电脑,则该电脑编号为:bj

  4.固定资产管理员建立实物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转移,需由单位领导批准,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调配,不得私自转移使用;

  2.固定资产转移时,由三方(转出部门、接收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实物、编码和台账等,并在实物台账上办理变更手续,做到账随物移,资产移交时,均应由三方负责人签字。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所用固定资产,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保养和维护,集体公用的要安排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2.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固定资产管理员,由其联系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需要待修设备原厂家人员维修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联系工程技术部人员配合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四点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设备。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给固定资产管理员,由其组织有关人员(3人以上)进行确认,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签署报废依据及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审批后的报废单复印一份交使用部门备案。

  4.报废的固定资产一律退回单位仓库(不能移动的固定资产除外),同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注销相应记录。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1.各部门固定资产负责人每周核查一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有变动及时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予以解决。

  2.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半年盘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一次,由综合部统一发盘点通知,各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九、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对于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固定资产,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十、附则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相关资料,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2.本制度适用于物业中心各职能部门。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单位领导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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