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5 16:26:2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驾驶员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驾驶员管理制度15篇

驾驶员管理制度1

  第一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 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 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XX~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驾驶员管理制度2

  (1)负责驾驶员培训管理科全面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驾驶员培训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3)组织制定和实施汽车驾驶员培训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参与起草有关驾驶员培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本市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生源分配计划、收费标准、考核办法;

  (5)具体负责驾驶员培训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负责审核上报重大驾驶员培训违法案件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8)协调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9)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10)其他职责。

驾驶员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xx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x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x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xx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x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x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x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xx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xx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xx分管领导审批、xx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x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xx分管领导、xx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4

  一、公司办公室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驾驶员管理制度5

  一、运行管理

  1、车辆使用范围。

  保障市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办公室其它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则上不安排小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下属单位原则上只安排副县级干部工作用车并按成本收取费用。沙漠王子、子弹头车,原则上只用于市政府领导防洪抢险、指挥救灾、外事接待等活动。考斯特中巴车,原则上用于市政府领导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现场会议及办公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2、车辆安排。

  市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基本固定。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特殊情况,领导用车自行调剂。老干部用车实行派车制,派车按以下原则办理:确保区内医疗保健用车;适当安排市内用车(一般每月2次,结余次数可接转使用,并由老干科负责登记和在使用车辆栏内公布);从严控制市外用车(原则只安排经市中心医院同意转院至南昌医疗用车)。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派车,市外用车应报分管领导同意。下属单位副县级干部用车由车队队长统筹安排。以上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即,领导通知用车后,由驾驶员自行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向队长报告。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表报用车领导审核签字,作为核销油料和差旅费的.依据。所有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车队(或老干科)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设立车辆调度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事故记录簿。

  车辆维修档案主要记载车辆维修情况,反映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事故记录簿主要记载车辆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严格组织纪律。

  驾驶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十不准”守则:不准出私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不准违章驾驶、停车;不准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和调度;不准车辆私自夜不归库;不准上班时间打牌和无故离岗;不准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准参与领导的政务和以领导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勤奖、赔偿经济损失、下车待岗和行政处分等处罚(具体办法另行制发)。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学习制度。

  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无故缺席作缺勤处理。

  2、开展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在车队开展“爱车、守纪、出勤、安全、节约”评比考核活动,一月一考核,记录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依据,同时将各项考核指标张榜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兑现奖惩(评比考核办法另发)。

  3、建立事故分析会制度。

  驾驶员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车队,并写出事故经过。车队应及时召开队务会进行研究分析,并视情节责成驾驶员在车队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相应处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事故处罚。

  车勤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视情予以处罚。负事故主要责任者:一般事故扣除当月考勤奖;等级事故扣除3个月考勤奖;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奖,并下车待岗。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扣除全年考勤奖,下车待岗,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保养、修理和油料费用管理

  1、日常保养。

  坚持以防为主,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替保养的做法。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其它保养由车队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技术状况合理安排。

  2、车辆修理。

  车辆维修实行事前报告制。由驾驶员向队长报告,经鉴定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厂家修理。其中,预计修理费用超过千元的,还须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长途车辆在外必须修理时,必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车队队长报告。修理开支较大的还须报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未经请示报告擅自修理的,办公室财务不预核销费用。

  3、油料核定。

  车队根据用车领导审核的当月出车表核实行驶里程、油料和差旅费。城区内用车每车每天按20公里核销油费(老干部值班用车按30公里核销),用油超节支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类车辆油料核定标准为:中巴车每百公里23公升,子弹头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蓝鸟、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纳每百公里11公升(新车)和12公升(旧车)。老干部车辆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负责每月核实统计行车里程和油料,交由车队核销汽油发票。

  市政府办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协工作的车辆、驾驶员照此制度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6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第九条 附 则

  一、办法没有规定的违章处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全管理科解释。

  三、本办法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驾驶员管理制度7

  为了保证幼儿乘车的人生安全,切实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湖北省校车管理办法》,以及幼儿园其他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要求,创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驾驶员必须持有交管部门统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等合法证件。

  2、校车驾驶员应有3年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并在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驾驶员在行车期间严禁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与他人闲谈等危害幼儿身体及生命安全的行为。

  4、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5、行车时驾驶员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管理,做到不违章、无事故。行车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行驶中安全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以保障乘车安全为首要责任。

  6、驾驶员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对可能发生的行车中会出现的问题,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协商处理方案。

  7、有幼儿上、下车时,必须车停稳后方可打开车门。停车点如有积水、或道路施工等情况,应选择其他安全停车点停车。幼儿安全上、下车后,驾驶员确认无误,方可关门、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闭道路的`,驾驶员应及时通知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行车路线。

  责任追究:

  1、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调查的事实及幼儿园相关规定,经园领导研究后给予相应处罚。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给予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或有关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驾驶员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将近几年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制度。

  2、适用范围

  车辆管理及使用部门

  3、管理职责

  3.1车队调度职责(车辆管理负责人)

  3.1.1考核: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在正式上岗之前经公司对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1.2具体工作

  3.1.2.1做好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生产和业务用车。

  3.1.2.2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认真详细填写《派车登记表》各项记录,形成出车台帐。

  3.1.2.3严格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与用户的关系,做到"安全第一、确保生产"。车队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做好与用户之间的协调工作,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3.1.2.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开车经验,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1.2.5搞好季度"车场日"活动,发现问题当场排除,认真填写《车场日记录表》。及时掌握全部车辆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充分协调好空闲时间,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车场、车库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车辆的灭火器进行有效期检查,积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知识2

  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强化驾驶员的消防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贯彻"提高优质服务,创造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对驾驶员企业文化的学习与熏陶,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素质。

  3.1.2.8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监督驾驶员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车辆三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3.1.2.9对车辆的维修进行严格把关,日常的小型维修应由驾驶员自己完成,对确需进修理厂排除的故障由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批准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3.1.2.10培养驾驶员的节约意识,月底做好节油、车辆运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填写《车辆运行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3.1.2.11安排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驾驶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3.1.2.1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例如家庭、人际关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驾驶员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权利

  3.1.3.1有权拒绝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批准的外借车;

  3.1.3.2有权拒绝未经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

  3.1.3.3有权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驾驶员提出处罚意见;

  3.1.3.4有权拒绝驾驶员不合理的维修要求;

  3.1.4责任

  3.1.4.1负由于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延误用户的用车时间而造成的损失。

  3.1.4.2负因派车不合理而致使驾驶员疲劳驾车导致事故的责任。

  3.1.4.3及时征求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用户提出的合理服务投诉负责;

  3.1.4.4对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与员工沟通造成人才流失负责。

  3.车队小组长职责

  3.2.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安全工作,培养小组间"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气氛。

  3.2.2组织本小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2.3组织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坚持出车前讲安全,回场后总结安全。

  3.2.4带头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

  3.2.5负责组织本小组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车辆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6熟悉本组车辆的分配情况,服从调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组员工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3.2.8在本组做好表率,同时严格要求组员完成各项任务,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3.2.9积极协助调度组织车场日活动,督促本组驾驶员,保证车辆保养工作及卫生状况达标。

  3.2.10带头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了解关心小组每一位驾驶员,作到及时思想沟通,切实为其排忧解难,培养小组乃至车队内部团结互助的氛围。

  3.3合格驾驶员标准

  3.3.1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驾驶员聘任条件

  3.3.1.1驾龄5年以上

  3.3.1.2年龄50岁以下

  3.3.1.3准驾车型:A或B

  3.3.2考核

  3.3.2.1谢谢谢谢驾驶员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经过车辆主管部门对其交通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公司签发《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方有上岗资格。(《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见附表)

  3.3.2.2交通法规考试

  (1)交通法规考试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专职驾驶员要求一次及格,否则不予录用;

  (3)兼职驾驶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桩考

  3.3.2.3.1专职驾驶员桩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录用。

  3.3.2.3.2兼职驾驶员桩考二次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再次不合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3桩考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一次

  (6)熄火

  (7)换档后脚还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3.4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下列原则

  3.4.1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方有资格驾驶车辆。

  3.4.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准驾证》。

  3.4.3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和《机动车准驾证》;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

  3.4.4驾驶公务专用车的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由享受公务车配备的领导干部驾驶。

  3.4.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严禁思想麻痹大意,严禁吸烟、闲谈、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的行为。

  3.4.6行车前检查车厢、车门是否关好,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严禁超载驾驶。

  3.4.7驾驶员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经常的维护与保养,坚持做到出车前检查,回场后保养,使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4.8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严禁驾驶带病车辆。

  3.4.9搞好车辆的卫生,为用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乘车环境。

  3.4.10服从调度指挥,认真独立地完成调度指派的工作任务。

  3.4.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驾车技术,掌握一定的维修技巧。

  4、驾驶员安全教育

  4.1内容

  4.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在交通法规的学习中,避免采用死板强行灌输的方法,而应该把交通法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引起驾驶员的反感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xx集团车辆管理制度》、《xx集团公务车配车制度》、《合格驾驶员标准》、《合格车辆标准》及相关安全制度。

  4.1.3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4.1.3.1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养驾驶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扬"负责、协作、学习、创新"的企业精神。

  4.1.3.2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文化教育与熏陶。二驾驶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三驾驶车辆应安全礼让。四爱护车辆、尊敬用户、爱护公司的'财产。五维护驾驶员职业的荣誉。

  4.1.4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4.1.5汽车行驶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多为处理情况时选择路面不当;车与车排列位置不当;车辆通过某一路段的时机不当。只有了解事故产生的规律和安全行车的基本知识,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险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识的教育中,要使驾驶员熟悉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生理心理条件和时间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方法,掌握超车、会车和跟车的技术要求,了解常见险情的处置原则和应急技术措施。要让驾驶员了解酒后开车、思想麻痹大意、车速过快等对安全的影响,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开车途中吸烟、戴变色镜、打手提电话对安全行车也有重要影响。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事故和从报纸、杂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进行汇总,行成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过对事故案进行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4.1.7.3对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诱发事故的原因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并要从粗到细,由表及里的寻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驾驶员能从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启发,防止发生类似情况下的车祸。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还要正确分析与评价事故的处理,尤其是领导,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因为对每一件事故的正确处理,将对驾驶员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当事人对事故认识深刻。反之会对驾驶员起到反面教育。

  4.1.7.5运用车队的光荣传统和"红旗车"驾驶员事迹进行教育。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集体荣誉感。每年在车队要评选"红旗车"驾驶员,这样会在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4.2形式

  4.2.1安全例会:

  4.2.1.1目的: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新的一周开始工作时,驾驶员上好安全弦,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4.2.1.2根据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周期性,召开安全例会的间隔为一周,每次召开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交通法规;对公司关于安全制度进行传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一周内驾驶员的思想动态;驾驶员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项。

  4.2.2安全管理座谈会

  4.2.2.1通过安全管理座谈会的形式,使驾驶员充分交流行车经验和行车中注意的事项,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技术水平。

  4.2.2.2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建议以"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

  4.2.3培训

  4.2.3.1培训目的是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汽车理论知识,使驾驶员对汽车基本结构、性能有所了解。能独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组织驾驶员,尤其是特殊岗位的驾驶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

  4.2.4板报、标语:

  4.2.4.1采用板报、标语进行直观安全教育。

  4.2.4.2选择的内容要精练,根据时间、天气、季节的变化宣传安全内容要经常性的进行更换。(例如:调度室的小黑板就成为安全宣传园地,在下雪时小黑板写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楼道中的标语"母念妻想娇儿盼,望君安全把家还"这些最为直接的标语,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报、标语宣传要求,内容简练,感召力强。

  4.2.5竞赛

  4.2.5.1冬三月为事故多发期,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冬季安全运营,可在此期间多组织一竞赛,在全体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4.2.5.2竞赛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交通法规与安全行驶

  4.2.5.3竞赛的方法:交通法规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安全运营采取"安全分"累计的形式。

  4.2.5.4竞赛结果:对积极参加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选拔出公司年度优秀"红旗车"驾驶员,树立驾驶员标兵作用。

  4.2.5.5竞赛要求: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对竞赛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竞赛中做到客观公正;要求广大驾驶员要积极参与,时刻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4.2.6根据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订阅《驾驶员》、《警视窗》等安全宣传杂志,也是保证驾驶员对安全关心的重要手段。

  4.2.7开展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和情绪变化,主要包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人际关系等,并找出驾驶员情绪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4.2.7.2了解驾驶员的气质和个性,主要分为协调型、稳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应采取多种手段,促进与职业想适应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

  4.2.7.3经常性对驾驶员的家庭进行回访。

驾驶员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制度10

  随着公司不断地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提高驾驶员的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踊跃性、主动性,表现多劳多得,按劳分派的原则。同时为规范司机的工作行为,结合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为此特制定驾驶员管理制度及薪酬制度。

  一、驾驶员职责

  1、必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知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因驾驶员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或逃逸的,由当事人全数补偿及承担法律责任。

  2、 开车精力集中,维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可能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3、维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驾驶室内不能放置影响安全驾驶闲杂物品。每次出车前必需检查车辆证件是不是齐全,如实填写“出车前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不带病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附出车前检查记录表)

  4、驾驶员在入职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必需保证在有效期限内。如驾驶员利用过时证件,或超期未换证被查处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5、驾驶员应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技术安全性能,车辆需要进行常规维修保养,需要上报公司管理员安排,批准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家做维修保养。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钱、功用、修理工签字、维修站的印章。如有超级规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上级汇报,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准擅自修车,不然费用自己承担。(附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6、驾驶员妥帖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类证件,出车前认真检查随车证件齐全,如有遗失请及时联系公司补办,因证件不全出车上路被查处的自行承担责任。

  7、驾驶员对公司的调度工作安排,有不合意见的,必需服从调度。驾驶员个人无端出车造成的损失,必需追究驾驶员责任(无端停车按20xx元/天的经济损失向司机追责),如造成更大损失,相应追责驾驶员。

  8、公司车辆都配有通信应急电话,电话必需24小时开机,以维持通信畅通,及时接听调度分派的任务计划,卸车后及时反馈卸车吨数及相关数据信息。如数据信息没有及时的反馈的造成损失,相应的追究驾驶员责任。

  9、车队为了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奖励,每季度无违章且无事故,在每辆车(两位驾驶员)发放六百元季度安全奖。

  10、违章处置,车辆依照谁违章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因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闯红灯、压黄线、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驶,特别是高速限速行驶路段而造成的超速由驾驶员承担。(处置方式:公司承担40%费用,司机承担60%费用作为惩罚;在一年之内公司只承担每辆车辆的1-2条违章,且该单项违章扣分6分之内)(扣除12分由驾驶员自行处置,公司不承担费用),约束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员习惯。

  11、驾驶员确保身体适应工作要求,不隐瞒有妨碍工作的病情。并踊跃参与公司组织的年度员工体检活动,体检结果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12、由于客观原因(肯定驾驶员无责任的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规定:车辆轻微人为刮碰费用在20xx元之内的,没有报保险的情况下,按公司承担70%,个人必需承担30%作为惩罚,举例一:XX车刮碰着XX车或自己车辆受损,没报保险,涉及金额20xx元;举例二:驾驶员在行驶进程中麻痹大意没有避让固定尖锐物件对轮胎造成的破损和报废。

  13、在外业务单位(厂家,气库等)必需遵守所在地规章制度,做到有礼有节,树立公司及车队良好形象和表现个人素质。如在业务单位有不遵守安全生产等规定的而产生的惩罚,反映到公司必需相应惩罚;如有取得业务单位的奖励,反映到公司的也奖励。

  14、驾驶员应该熟悉危货运输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流程,能够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有效办法,将事故的损失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程度。

  15、危险化学品驾驶室中除押运员之外,严禁携带其他外来人员,因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行为。

  16、驾驶员许诺对公司负责,不做损害公司名誉,利益的`事件,诚信工作,不隐瞒影响工作的事件,包括禁止在外兼职,不得以私人名义向公司客户借支等。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许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处置。

  17、驾驶员愿意踊跃参与公司安全管理活动,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同意以避免发当月薪资来一路承担安全事故损失。

  三、薪资管理

  1、在车辆正常运行情况下如薪资计算未达到4000元时,公司将按最低保障发放每人每一个月4000元(如车辆事故不能正常运行及因司机不能正常出车公司不给于发放最低保障,按实际计算为准);超出4000元的依照运费收入的%提成结算,而且依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绩效考核。

  备注:依照运费毛利%结算车含出车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如特殊情况,例如:车辆当晚22:00之前肯定装不到货、肯定卸不了货按标准补助住宿费80元,而且及时上报,取得批准方可住宿;特殊情况装不到货的,需要说明具体原因,经批准后伙食天天每人补助60元)

  2、入职保证金,缴纳方式:一是入职直接一次性交清6000元;二是以三个月从司机工资发放时每一个月扣除20xx元。保证金由财务开具押金条,司机自己妥帖保管。备注:保证金用途是离职清理车辆违章后退还。

  3、车辆短途运输补助,行驶在100千米之内,或运费在100元以下的,超过三趟之外的,依照每人天天补助50元。

  4、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及时向公司提前汇报,经领导批准,在有代班司机(证照齐全)情况下可安排司机替班,替班工资标准由运费的%提成支付,直接由请假者支付或公司垫付。

  5、由于工作和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将按照车辆运行状况不按时安排司机每一个月调休,尽可能安排驾驶员往所住地方向行驶,方便调理驾驶员休息一晚,按照业务需求,第二天早晨必需出车。无端停车造成的损失将按公司规定20xx元/天进行追责,在工资里扣除。

  6、驾驶员若因某种原因或合同期满离职,必需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主管和人事部,经公司批准后,必需将本人工作完整的交接清楚(交接表和交接清单),退交所有领用物品和结清借支款后处置交通违章等各类事项。,同意公司在薪资结算时期结算个人剩余薪资等款项,并在离职后三个月发放。若未经批准离职或工作未交接清楚的,本人属于擅自离职,同意公司有权不结算和发放相关剩余薪资款项,并有权追究本人相关责任。

  四、财务报销

  1、每次装卸完货过完磅后,一小时内把磅单数据用短信告知相关业务及财务人员。如不及时回答或发送短信每次扣罚20元;当月无端不开机且不及时回答短信达五次者不予补助费。

  2、备用金和充值油卡:后期备用金余额在3000-4000元之内未警戒线;后期充值油卡余额在20xx-3000元之内为警戒线,及时通知财务,保证车辆正常运营。

  3、《槽车运输日结算单》:司机每次输送货物必需保留好原厂磅单,路桥费,油票,出车回来后填写《槽车运输日结算单》,认真记录每一趟的期初期末千米数、油卡期初期末数、本期加油量,金额确保准确,以便财务核算。同时《结算单》必需要两位驾驶员在报销人处签字确认,如没有本人签字确认,工资全数发放给签字确认的驾驶员。

  4、报销人将填好费用报销单递交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再交财务审核签字,由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才可报销,最后交财务报销付,报销进程完成;费用报销时间:费用报销须在1周内完成,月未须及时报销,30前将本月单据邮寄至财务。

  附则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江西东能物流有限公司。

  2、随公司发展转变时,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并通告。

  3、本协议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驾驶员留存。

驾驶员管理制度11

  为了实现XX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运输生产的安全高效、节约降耗以及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运输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适用公司汽车运输队。

  第一章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身体残疾、无酗酒、无吸毒史。

  2、驾驶员必须持有B2(含B2)以上驾驶证,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驾驶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章守纪,能够严格执行公司以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各级各类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违章行为,维护项目部的'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2、主动提高自身的的安全行为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以及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

  4、车况良好方可上岗作业,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5、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杜绝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车队长汇报并积极处理;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

  第三章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三检”即接车前、行车中、交车时检查车辆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既各部件连接情况。

  3、严禁“三违作业”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5、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气、漏电、漏油。

  6、根据车辆的实际运行状况,每月保证最少三次的润滑油加注。

驾驶员管理制度12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服务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正常工作顺利开展及用车安全,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购置、使用、加油、维修、调动、报废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力度,确保交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为所有权或管理权隶属于公司的机动车辆,所指“司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专职司机人员。但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公务车辆是指服务外出办理公务的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开展有关的所有车辆,纳入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只有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领导可专车专用。

  第五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油耗、年检、保险等一切费用均按照节约开支、适度从紧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办公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 除保险公司由控股总裁办指定外,其他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定专职或兼职的车辆管理专员负责落实,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维修、加油、年检办理等事宜。

  (二)负责沟通、协调、保持与交警、车管等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完成车辆的保险缴纳、事故处理及索赔等相关事宜。

  (四)负责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的修订、细化,规范车辆管理事宜。

  (五)负责司机的管理、培训、考核、业绩评定及推荐提名等。

  (六)审核车辆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指导司机做好车辆维修保养。

  (七)随时掌握公司车辆状况,建立车辆档案,将每辆车的《车辆购置审批单》、《车辆登记表》、车辆证件、保险资料、行驶记录表、维修审批单及台帐等相关资料放置在档案袋或档案盒中统一保管,以备查考。

  (八)负责对下一级公司办公室进行车辆制度培训及车辆管理的指导工作,协助外埠公司办理有关事故处理、保险索赔等。

  第八条 车辆驾驶人员作为公司车辆的使用者及保管者,对车辆的安全驾驶及停靠保管负有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在行车时携带齐全各种证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确保驾车安全。

  (二)定期对车辆检修、保养,精心爱护车辆及随车工具,做到车辆及时检修、设备正常运转及每天的检查。

  (三)合规使用车辆,按公司要求执行用车、油耗、报废、事故处理等有关规定。

  (四)将车辆停放至公司要求的安全位置,尤其是在驾车外出等非停放地产大厦广场时,须做好车辆的安全保管工作。

  第三节 车辆配置标准

  第九条 车辆配备原则及使用年限

  (一)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级别按标准配置车辆,详见附件一《车辆配备标准》。

  (二)高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由办公室调配车辆专车专用,正式任命之后公司将统一为其配备公务车辆;如办公室无车可调配的,按照标准配置由办公室负责为其购置专车。

  (三)除高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公务用车均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所在系统/部门车辆或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四)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

  第十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更新车辆的配备标准,使之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但购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车辆配备标准》有关规定。如因工作需要更改车辆配备标准的,申请部门须写明原因报董事长特别批准。

  第四节 车辆购买

  第十一条 车辆购置原则上以年初购置预算为依据,由车辆所属部门或单位填写《车辆购置审批单》(详见附件二),经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逐级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购置。

  第十二条 购置车辆时,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进行市场调查、询价、谈判,最终确定每一次车辆购置的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应高于市场内同类车辆的市场平均价。如一次性购置三辆以上同款车型,须按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办公室须从审批单批复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购置到位,如遇市场内该类车型紧缺,购买时间可做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车辆购置10个工作日内,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完成有关车牌、行车本、附加费、保险等手续办理,并将车辆移交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 车辆办理车牌后,由车辆管理专员组织驾驶司机及用车部门进行车辆验收,并填写《车辆验收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验收后无异议的移交使用部门。

  第十五条 车内装饰及用品购置

  车内装饰及用品由司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详见附件四《车辆内饰及用品申购单》),逐级审批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登记并交付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内配饰,人为原因造成车内用品损失的,由车辆驾驶员负责补齐。

  第十六条 以抵顶、奖励等形式产生的车辆,使用前应到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分别办理实物登记及财务入账手续。

  第五节 车辆管理

  第十七条 车辆使用分为专用车辆和共用车辆

  专用车辆范畴为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领导所驾驶的车辆,由高管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用车,原则上应由专职司机驾车前往,需要自行驾车的高管人员,应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操作熟练。涉及的车辆维修、油耗、保险及安全防盗等均应遵循本办法有关规定。

  共用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按照车辆使用申请送达先后及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办公室车辆出行,调配不开的可调度其他车辆,但在用车前应事先征求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八条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司机应按要求出车:

  一、收到公司批准的“长途用车申请单”(详见附件五)或《车辆外借申请单》(详见附件六)。

  二、接到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的指示。

  三、业务部门车辆用车经部门经理同意。

  四、车辆管理专员许可。

  不符合以上规定私自用车的,视为司机违规出车,出车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原则为:

  一、对市内不足两站路程的不予派车;

  二、单一事项或单个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导致综合用车成本过高的,外出人员可乘汽车或火车前往;

  三、对市内超过两站路程的因公用车,对相近方向、时间的用车尽量合并派车,减少派车次数,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第二十条 共用车辆出车管理

  一、长途用车:前往廊坊市以外地区的共用车辆外出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第一,业务部门车辆接到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长途外出任务时,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逐级审批后出车。

  第二,需要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的,用车部门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定申请,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交车辆管理专员备案并安排司机出车,收车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出车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车辆管理专员于次年1月5日前将各部门上一年度使用共用车辆的用车事由、次数、费用等统计数据报使用部门备核,并作为次年综合管理办公室交通费用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

  二、市内用车:

  第一,需要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的,用车人员应提前1小时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向综合管理办公室申请,由车辆管理专员统筹安排司机和车辆。

  第二,共用车辆(包括业务部门车辆)司机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包括市区、长途,详见附件七),由用车人填写使用时间、公干事项及行车路线,并签字确认,返程后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在《车辆行驶记录表》签字确认。其中,业务部门无专职司机的,《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公司批准的驾驶人填写,除此之外均由专职司机负责填写。每月26日司机将当月《车辆行驶记录表》交车辆管理专员,作为司机考核及计算车辆油耗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除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公司特批的准驾人员可驾驶公司车辆外,其他车辆均由专职司机驾驶。

  第二十二条 车辆借用

  借用公司车辆的,车辆借用人需填写《车辆外借申请单》,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车辆借用审批

  (一)公务借车

  短期(5日(含)内)借用公司车辆:集团范围内及外部单位借用车辆的,由总经理批准。

  长期借用公司车辆的(5日以上):集团范围内借用车辆的,由总经理批准;集团范围外借用车辆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个人借车

  公司内个人用车借用车辆的,短期内的由总经理批准,长期借用公司车辆的须报请董事长审批。所发生费用由借用人自行承担,借用人须于用车次日主动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交纳,否则停止其以后的车辆借用权。

  二、车辆借用权责关系

  借出车辆在借出期间发生车辆毁损、被盗及交通事故的,产生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借用车辆方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将保留对其责任进行追偿的权利。

  车辆归还时,由车辆管理专员检查车辆使用状况,确认借车人行驶公里数与用车时间。若交接车辆时存在破损或零部件问题的,由借车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车辆管理专员未能按规定履行职责,交车后再发现车辆存在问题的,由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车辆停放

  一、公车回公司后一律到指定地点停放,除高管及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

  二、因司机值班、公务驾驶车辆出差、回家的(包括高管驾车),要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小区监控系统覆盖点及小区值班保安视线范围内等安全的停车地点,加强防盗和安全保护。

  三、节假日期间凡公司有明确规定的,除高管及业务部门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在公司指定地点封存。车辆钥匙交由车辆管理专员保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封存车辆做好防盗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未封存车辆的保存及防盗义务由准驾人员负责。

  四、各级车辆驾驶人员要增强防盗意识,汽车钥匙、防盗报警控制器及车辆证件均应随身妥善保管。无停车场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司机临时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窗和防盗锁,启动防盗报警器;严禁将行驶证等有关车辆证件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严禁私自配制车辆的钥匙。

  五、车辆驾驶人员未按以上规定执行导致发生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被损的,按照《办法》第八十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车辆卫生清洁

  工作时间内司机没有出车任务的,应随时擦拭、检修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整洁和性能完好。卫生清洁标准为:

  一、车内无杂物,空气干爽清新无异味,仪表盘、坐垫、脚垫、地毯、出风口、顶棚、车门、车窗等无灰尘、无污渍。车身表面清洁美观,后备箱内干净整齐,除必备的清洁物品外,不得存放贵重东西;如有暂存物品,放置须整齐有序,严防久置霉变产生异味。

  二、工作时间内逢雨雪及风沙天气,待天气晴朗1小时内司机须保证车身及玻璃干净,并达到第一款所述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 车辆调动

  一、车辆发生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填写《车辆调动审批单》(详见附件八)办理调动手续,董事长审批后进行实物资产调动。《车辆调动审批单》原件由调出单位财务部门留存。

  二、实物调动时由调出部门填写《车辆交接表》(详见附件九),与调入部门完成车况和实物交接,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交。

  三、车辆调动之前,车辆相关问题及责任由原使用部门负责,调动之后相关问题及责任由调入部门负责。调入、调出部门在《车辆调动审批单》及《车辆交接表》中须注明车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未明确的,车辆维修及调入部门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所属责任均由调入部门承担。

  第二十六条 车辆盘点并入资产盘点管理,具体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六节 油耗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加油的统一管理,除出差外,公司所有车辆须到各公司谈判确定的定点加油站加油,且不得使用现金加油。

  第二十八条 加油站的选定

  一、选择定点加油站时,要选择油质好、服务优,并能为公司把控风险(非公司书面允许车辆不予加油)的加油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应联合会计核算部确定,并对选定的最终结果负责。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年度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另选新合作单位。

  第二十九条 加油管理

  一、市内加油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在加油站加油的车辆,加油站须按照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车牌号名单进行加油,对非公司车辆所发生的加油费公司不予承担。

  (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6日结算当月加油费并预存下一个月份的加油款,车辆登记用油与加油站加油数量必须一致。否则会计核算部门不予办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费用。

  二、长途用车加油

  长途用车在外加油所产生的费用须经车辆使用人确认和车辆管理专员审核,在报销发票上签字确认,填写《车辆外出油耗统计表》(详见附件十)计算百公里油耗标准。对于超出油耗标准值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超出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 公司执行油料考核制度,做到车辆油耗有定额,里程有记录,每辆车(含领导用车)每月所加油料按耗油标准计算的公里数应与实际行驶公里数相符。

  第三十一条 车辆油耗标准定额

  一、新购车辆:

  (一)梅赛德斯奔驰3498cc轿车s350 四驱3.5油耗为16升/百公里;

  (二)奥迪a62.0tfsi自动标准型油耗为12升/百公里;

  (三)帕萨特1.8 t手自一体尊杰型及新领域手自一体型油耗为13.5升/百公里;

  (四)现代moinca名驭2.0 gl自动舒适型>油耗为13升/百公里;现代索纳塔2.0自动档油耗为12升/百公里;

  (五)别克商务3.0自动档油耗为16升/百公里;

  (六)新宝莱1.6l手自一体油耗为10升/百公里;

  (七)伊兰特悦动1.8gls 自动豪华型油耗为10升/百公里;

  (八)桑塔纳(含3000型)轿车、捷达1.6手动档、雪铁龙爱丽舍1.6手动档油耗为9.5升/百公里;奔腾b50at油耗为 9升/百公里;

  (九)各类皮卡车柴油发动机油耗为10升/百公里;汽油发动机油耗为15升/百公里。

  以上系新购车辆在春、秋季节的百公里标准油耗值,冬、夏季节在此基础上增加1.0-1.5升/百公里。

  二、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车辆:

  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车辆,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车辆行驶及保养情况,于每年12月底核定下一年度车辆的油耗标准值,并作为各车辆编制年度交通费预算及司机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5号前出具上月的《车辆油耗统计表》(附件十一),计算出各车辆的百公里油耗,与确定的标准油耗进行对比,超标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节 维保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建立每辆车的《车辆维保台帐》(详见附件十二)。每次维保前认真检查车辆,对于不该保养、非正常损坏及未到部件更换寿命等进行维修的,要查明原因依责处理。

  第三十四条 维修地点的选择

  一、选择定点维修厂时,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寻找5家以上维修厂进行谈判,选择技术过硬、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节约成本作为年度合作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维修厂的评估,并结合市场调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另选新合作单位。

  第三十五条 保养规定

  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既要防止任意延长保养时限和里程而使车辆技术状况恶化,又要防止随意提前维保造成的浪费。车辆保养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例行保养

  司机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主要内容是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检查并添加汽油、润滑油。达到车容整洁,连接牢固、三滤通畅,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二、常规保养

  车辆每行驶5000-7500公里进行一次常规保养,由司机到专业4s店进行。常规保养除执行例行保养作业内容外,还要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专业保养

  车辆每行驶50000公里进行一次大保,由司机到专业4s店进行,对制动系统、动力转向系统、变速箱等进行保养,使变速箱换档平顺,防止出现转向及驾驶失灵等风险。

  第三十六条 维修规定

  一、车耗维修:是指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机件常规损耗不能继续使用所产生的维修。该类维修按公司程序报批,凭维修单送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二、车换维修:是指车辆因事故、第三方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机件损坏而发生的维修。其中,保险范围涵盖的按照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保险赔付金额的损失按照第七十六条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罚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保险未涵盖的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责任大小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意见提请公司处理。

  第三十七条 维保审批程序

  车辆在报修前,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保申请单》(详见附件十三),申请单作为报销依据附后。在未经审批前,任何人不得随意送修维保,违者公司将不予报销。

  一、车耗维修审批:维保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经车辆管理专员、会计核算部审核,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维保;1000元以上维保费用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二、车换维修审批:除按车耗维修审批程序执行外,车辆管理专员应在《车辆维保申请单》后附保险赔付情况说明及责任人处理意见,作为车辆维保的审批依据。

  第三十八条 维修要求

  除需要到4s店维修档次较高(帕萨特及以上级别车辆)、公司特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到谈判确定的维修厂修理,任何人在批准前不得自行到指定维修厂以外的地点维修。车辆在外地或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报车辆管理专员、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就近维修。费用报销时须有用车部门人员证明,车辆管理专员登记在案并对维修费用进行核查。具体要求是:

  一、车辆送修时司机需随车进厂,提供车辆使用情况和故障情况说明,并检查修理情况。车辆出厂后,应对维修单上的修理项目和更换零部件须逐项核对并进行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二、凡更换价值200元以上的车辆配件,司机应负责将旧件取回交至车辆管理专员逐一登记,旧件未回收的不予以报销。以季度为单位,经会计核算部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核准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回收的废旧配件进行处理,所获收益由会计核算部进行账务处理。

  三、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6日结算当月维修费用。车辆实际维修数额与结算数额必须一致,存在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费用。

  四、司机违规驾驶车辆导致维修的,费用及责任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八节 保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保险单位选定、评价由控股公司统一管理,所有车辆须按控股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廊坊地区投保的外埠公司车辆,具体保险投保、事故处理、理赔等事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专员协助各公司办理。

  第四十条 购买车险时,险种要涵盖以下内容: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损失险、涉水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玻璃险、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特约险。确保事故发生后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

  第四十一条 车辆保险到期需要续保的,车辆管理专员须于到期前3天完成保险的续保,因续保不及时导致出现事故无法进行理赔的,公司所遭受损失由车辆管理专员承担。

  第四十二条 各公司车辆保险缴纳受当地有关规定限制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更换保险公司的,报董事长特批后可在当地缴纳。在险种相同的前提下,投保费用不能高于控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

  第九节 事故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即刻停车,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报案,进行伤员抢救,并通知车辆管理专员及保险公司。未报车辆管理专员私自处理事故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司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车辆管理专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配合交管部门妥善处理。

  第四十五条 根据事故原因及交管部门的裁定结果,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处理赔偿等事务。待外部事务处理完毕并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后,按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综合管理办公室及责任部门应及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十七条 事故处理后3日内,事故发生时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交通事故裁决书》复印件及《交通事故备案表》(详见附件十四)报车辆管理专员存入驾驶员档案。

  第十节 报废管理

  第四十八条 车辆行驶里程数已超过标准值,折旧已提足且丧失使用价值或维修费用高于其资产净值时,车辆使用部门可申请车辆报废。

  第四十九条 车辆报废申请由专用者本人或车辆使用部门填写《车辆处置申请单》(详见附件十五),经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审核,车辆使用部门主管领导、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复核,报董事长审批。《车辆处置申请单》原件由财务部门留存。

  第五十条 属于车辆保管、使用不当,或责任事故等人为原因使车辆未到使用年限而丢失或导致提前报废的,综合管理办公室应结合车辆行驶里程数及使用现状出具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董事长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十一条 报废后的车辆按抵账、变卖及废弃的顺序依次进行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车辆使用部门做出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所得收益由会计核算部入账处理。

  第十一节 司机管理

  第五十二条 司机任职资格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操作熟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听觉及视觉障碍;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记录等。由招聘部依据此基本条件按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第五十三条 新司机入职当日,车辆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培训,培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反违章禁令、车辆运行管理、员工手册等。

  第五十四条 新司机入职后7天内,车辆管理专员组织司机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十六),存入驾驶员档案。对于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的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兼职驾驶公车的,须由本人和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在办理公务时兼职驾驶公车。

  第五十五条 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技术,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行车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十六条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以下事项:未经批准,不允许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允许公车私用;严禁把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其他员工驾驶;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避免因违章行车给公司带来损失。

  第五十七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要坚决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一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三勤”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时慢;“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掌握所装载货物情况、掌握车、马、行人的动态和儿童活动情况。

  第五十八条 为保证交通安全、克服不良驾驶习惯、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特对司机驾驶车辆做如下要求:

  一、司机上车须系好安全带,同时要求副驾驶座位乘客系好安全带,否则不能出车。

  二、行车期间,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精力集中,避免超速行驶,严禁擅自搭载人员,严禁超员、超载行车。

  三、司机在执行公务期间严禁喝酒,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且永不续用。

  四、行车中,水杯、书包等易滚动物品不得放在司机脚旁。驾驶中不得接打电话、查阅手机信息或其他资料。

  第五十九条 为提高司机礼仪修养,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特对司机提出如下要求:

  一、前往机场或火车站迎接首次见面或重要来客时,司机应手持接站牌,在客人抵达前10分钟在接站口等候客人。

  二、与乘客见面时,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面带笑容,使用礼貌用语。

  三、当乘客携带行李时,应主动帮助提拿行李物品,并根据行李大小和乘客意愿,决定是否将行李放置在后备箱内。

  四、乘客上车时,要主动打开乘客所坐座位的车门,同时用手挡住车门上框,避免碰伤客人头部。

  五、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行车过程中,当乘客询问路线、行程等相关事项时,应礼貌作答,为乘客创造一个宽松愉悦的乘车环境;但涉及公司业务及个人隐私等不属司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司机不得外泄。

  六、到达目的地时,司机应提醒乘客有无物品遗落在车上,并主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如发现物品遗忘在车上,要迅速设法归还客人。

  七、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不得在公开、公共及办公场所聚集吸烟、聊天、嬉闹、赌博等。

  第六十条 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司机培训、出勤管理、行车外派、行驶里程、车辆油耗、维修保养、卫生清洁、票据审核等,并做好车辆日常管理、检查及登记工作。

  第六十一条 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制度,检查结果作为司机月度考核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一、车辆管理专员每天对车辆的清洁、《车辆行驶记录表》填写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车辆管理专员对动用的机动车辆应做到出车前巡回检查,收车后督促保养。每月对车辆安全和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司机每天必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自查,保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对转向、制动、灯光、车轮、机油、水箱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查,每三天至少检查一次。

  四、凡因日常保养维护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司机及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六十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及培训机制,提高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

  一、车辆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司机每月26-30日召开工作例会,例会至少涵盖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安全行车教育、通报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部署下个月的主要工作任务等。

  二、车辆管理专员须将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上墙管理,要求司机熟知并切实遵照执行。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实际案例,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司机必须人人参加,做到有记录、有签到,并将学习情况计入月度考核。

  三、车辆管理专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司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考试,80分为及格线。未达标准的择期安排司机补考,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的,扣罚司机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

  第六十三条 车辆管理专员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缴纳工作,负责安排公司来宾及会议的用车。同时严格核查司机票据,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长途用车加油费等7天内要完成审核,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为应急突发事件用车,综合管理办公室应于下班后预留机动车辆值班,以备紧急情况用车。司机值班时间冬、春季节为17:00-20:00;夏、秋季节为18:00-21:00。

  第十二节 司机年度评优

  第六十五条 为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综合管理办公室以年度为单位组织开展优秀司机评选活动,并对当选的前三名进行表彰。条件不符合时奖项可以空缺。

  第六十六条 优秀司机评选条件为:全年安全行驶无事故、无违章,驾驶技术娴熟,车辆清洁、维护、保养到位,油耗控制得当,个人思想品德、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成绩较为突出,结合用人部门评价及司机互评结果综合评选确定。

  第六十七条 司机年度工作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一次月度考评分低于75分、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违章超过3次/年的个人,不得参加优秀司机评选活动。

  第六十八条 优秀司机的评比程序

  一、由车辆管理专员组织参选司机于1月1日前填写《优秀司机奖项申报表》(详见附件十七)及上年度工作总结(内容需涵盖车辆运行情况,包括清洁维保、安全驾驶、遵章行车、行驶里程、油耗标准、工作纪律等),向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车辆使用部门、人力资源部联合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核,所得成绩占总权重的75%;同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抽取司机对申报人工作表现进行互评,所得成绩占总权重的25%。以上权重按审核部门及司机互评人数平均分配。

  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从制度遵守情况、油耗数值、维修频次、出车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车辆使用部门主要对有无虚假报票、所辖车辆是否存在费用超支、司机日常表现及出车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主要对单月考核分数是否低于75分及入职后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

  四、通过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使用部门、人力资源部联合审核及司机互评的,个人综合成绩超过80分且满足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前三名申报人,由办公室出具评选审核报告,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获批后将在oa上公示获奖个人名单7天,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的,择当选为年度优秀司机。

  第六十九条 优秀司机的.奖励办法

  对于当选的优秀司机,将优先获得年度晋级及评先创优个人常设奖项的参评权。参评程序执行《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评先创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三节 罚则

  第七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相关人员500至20xx元的经济处罚,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记过等处分。

  一、未按《办法》规定程序购置、维修、加油、投保车辆的。

  二、未按规定用车或未经批准私自挪用车辆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车辆调动、报废手续的。

  第七十一条 对于变卖车辆、恶意使用或破坏车辆、以及非法处置车辆者,责任人员须赔偿车辆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20xx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 由于使用不当和没有尽到维修、保养、保管义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丢失而导致车辆提前报废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责任大小,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赔付额后的20%-5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不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由车辆管理专员、办公室负责人、用车部门负责人按以上标准进行赔偿。车辆评估值由会计核算部、办公室联合确定报总经理批复后生效。

  第七十三条 司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服务态度较差,或不注意用语,被客人及员工投诉的,将给予责任人50至200元罚款,屡教不改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将给予开除处理。

  二、工作时间存在聚众赌博等行为的,将给予责任人50至100元罚款,给予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

  三、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四、车辆清洁情况较差,未达到第二十四条有关工作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司机工资降一档处理。

  第七十四条 司机因违规、违章、违法和其他个人行为,导致驾驶证、行车证、购置税、通行证及车辆等遗失、吊扣、停驶、罚款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等一律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七十五条 未经公司批准,司机利用公车办私事或擅自搭载人员,将对驾驶车辆人员给予100元至500元罚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论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 司机在正常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分类详见附件十八)的,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在事故处理完毕,公司内部按照以下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

  一、轻微、一般事故: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三次“记过”以上给予“辞退”处理。相应经济处罚如下:

  (一)负完全责任:扣直接责任人3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二)负主要责任:扣直接责任人2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20%。

  (三)负同等责任:扣直接责任人1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0%。

  (四)负次要责任:扣直接责任人5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

  二、重大事故:如无亡人,且未受治安刑事处罚,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给予“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扣罚10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二)负主要责任:扣罚8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20%。

  (三)负同等责任:扣罚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0%。

  (四)负次要责任:扣罚3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

  (五)无事故责任:扣除司机月度绩效分5分,且取消年度评优的资格。

  (六)如有亡人,除承担上述(一)-(五)款所述经济责任及相应刑事责任外,公司将辞退该责任人并永不续用。

  (七)负责任的事故单位,给予车辆管理专员及主管领导处200元罚款。

  三、特大事故:公司将辞退该责任人并永不续用,并由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经济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扣罚1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80%。

  (二)负主要责任:扣罚10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三)负同等责任:扣罚8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30%。

  (四)负次要责任:扣罚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5%。

  (五)无事故责任:扣罚300元。

  (五)负责任的事故单位,给予车辆管理专员“记过”处分,并处500元罚款,给予主管领导300元罚款。

  四、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定责的,公司的处罚决定按“负完全责任”的条款执行。

  第七十七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驾驶不符合驾驶证准驾车型的车辆、把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及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扣罚责任人20xx元至5000元,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对专职司机予以辞退,对非专职司机给予行政“记过”一次,取消其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有人员伤亡的,除责任人接受司法处理、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外,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办理公务期间,对劝酒者及纵容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及私自处理等情况,一切责任和修理费由驾驶人负责承担。对于隐瞒不报者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 司机存在虚报车号加私车燃油的,一经发现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将处与其所加燃油十倍的罚款。对违规乱加油的加油站,一经发现即坚决终止与其业务往来,由办公室重新选定加油站点。

  第八十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无论公务、出差、回家(包括节假日期间驾车),均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或车库及其他安全的停车地点,未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600元罚款。造成车辆丢失的,工作原因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30%赔偿;非工作原因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100%赔偿;特殊情况需另行处理的,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八十一条 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司机及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例行检查必须有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车辆管理专员未能按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使检查与管理权的,办公室主任每发现一次,扣罚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当年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月度绩效工资降一档处理。

  第十四节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各公司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但须向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办公室。

驾驶员管理制度13

  第一条营运驾驶员准入与退出(淘汰)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企业行车安全管理,严把驾驶员进出关,确保驾驶员队伍总体稳定,提升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驾驶员的准入与退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准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年龄条件

  (1)公营班线车驾驶员不超过40周岁;

  (2)班线承包车驾驶员不超过47周岁;

  2、驾龄条件(按驾驶车型算起)

  (1)厂租、厂包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

  (2)公营班线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

  (3)旅游车驾驶员驾龄在5年以上;

  (4)班线承包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且符合所开线路驾驶员等级管理规定和线路审批管理规定。

  3、身体条件

  经招工单位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业驾驶员工作。

  4、文化条件

  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含初中)。

  5、其它条件

  (1)经公安网查询无刑事处罚记录、无重、特大行车事故前科、无“黑名单”记录、上一个记分周期无违法记分达12分记录。

  (2)经运政网查询无“黑名单”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3)经集团公司安保处审查,无严重违章违纪记录,无内部“黑名单”记录。

  (4)所持驾驶证真实、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5)逐步推行驾驶员性格测评和心理测试,将不符合职业驾驶员性格特征和心理承受能力的驾驶员拒之门外。

  驶车辆。

  2、承包车驾驶员

  (1)公司与承包人明确用人(驾驶员)条件;

  (2)承包人提供聘用驾驶员资料信息,由公司初步审查;

  (3)集团安保处进一步审查驾驶员资料、信息;

  (4)公司组织实施招工考试(以路试为主);

  (5)公司组织实施面试;

  (6)公司组织实施招工体检;

  (7)公司负责驾驶员教育;

  (8)公司安排实习,实习期不少于15天;

  (9)承包人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10)集团公司安保处岗前培训,单方验收合格(外籍驾驶员转证)后方可单独驾驶车辆。

  (三)驾驶员退出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退出本企业

  (1)发生特大有责行车死亡事故的;

  (2)发生重大同责以上(含同责)行车死亡事故的;

  (3)发生重大次责行车死亡事故的公营车驾驶员退出公车驾驶员队伍;

  (4)一年内发生两起致人重伤且负主要责任行车事故的;

  (5)所驾驶车辆被查获有超载行为的;

  (6)所驾驶车辆被查获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年度周期内累计两次的;

  (7)所驾驶车辆被查获超过规定时速30%至50%以内的,一年度周期内累计四次的;

  (8)一年内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查获两次的;

  (9)公营车驾驶员有“三私”行为的;

  (10)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11)擅自将车辆交给未办理公司上岗手续的外面驾驶员驾驶的;

  (12)人为因素致使车辆GPS离线和车载摄像头无法正常工作的,被发现二次的;

  (13)发生刑事案件或严重治安案件的;

  (14)被新闻媒体曝光且影响恶劣的;

  (15)其它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

  2、在本企业连续驾驶经历15年以上(含15年)且为公营车驾驶员的,违反上述条款2、4、14项之一的,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退出营运驾驶员队伍,视情保留员工身份。

  3、承包车聘用驾驶员同时按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四)驾驶员退出程序

  1、所属车队申请报公司经理室;

  2、公司办公会议审查、讨论,确定初步意见;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批;

  4、集团公司安保处备案;

  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建立退出驾驶员信息库,对因上述原因退出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公司今后不得再次招收使用。

  第二条驾驶员教育、培训、考试、考核

  (一)安全活动

  1、所有营运驾驶员都应按公司规定每月不少于二次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应组织安管和驾乘人员学习安全法律、公司规章,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行车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安全活动应经常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4、安全活动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外安全情况,交流安全经验,布置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

  5、安全活动应由到会人员亲笔签名,严禁代签并做好会议记录。

  6、安全活动应创新活动形式,评比考核“PPT”课件模式。

  (二)安全谈话

  1、公司、分公司应对重点驾乘人员、承包人和驾驶员家属,开展有效的安全谈话活动,掌握各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分公司帮教责任人每季度对所帮教人员开展谈心教育。

  3、对执行重大运输任务(如军事运输、抢险救灾运输等)的驾驶员,车队实行“双签证制度”。

  (三)培训、考试、考核

  1、所有新进单位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三级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驾驶员都必须参加集团公司安保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轮训。

  3、所有驾驶员须经集团公司安保处单放验收后,开出驾驶员单放验收单才可以单独驾驶运营车辆。

  4、各单位每年应结合年度考核,组织一次对驾驶员综合考评和驾驶员上岗证或操作技能证晋级。

  5、所有机动车驾驶员每年均须参加相关证件年审和考核。

  第三条成立企业安全互助协会

  1、为保持企业安全行车的良好局面,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自我防范、互助保障的团队意识,同时规避行车安全风险、维护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安全互助协会。

  2、安全互助协会由公司在册、在岗的驾驶员,以及直接从事行车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自愿参加组成的企业内部群众性社团组织。入会的会员需缴纳会费和安全互助金,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享受协会规定的各项保障待遇,同时承担协会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驾驶员安全公里管理

  (一)驾驶员实际安全公里由分公司负责按月累计登记,按月上墙公布。

  (二)本公司驾驶员的安全公里,从批准单独驾车后开始计算。

  (三)从外单位招聘的驾驶员,原单位安全公里不作为本单位累计考核的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驾驶员正常调动,其安全公里经集团安保处核实后,承认其安全公里。

  (四)驾驶员发生重、特大有责行车事故的,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发生全责一般行车事故的,扣除其20万安全公里,主责的扣除其15万安全公里,同责的扣除其10万安全公里,次责的扣除其5万安全公里。(非责重大死亡事故扣10万安全公里)

  (五)因严重违章违纪(如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私自绕道或串线经营和酒后驾车等),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

  (六)实行百万公里驾驶员挂牌亮证服务。

  第五条驾驶员的个人档案管理,驾驶员的个人档案的内容主要是:

  (一)驾驶员登记表、照片。

  (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劣迹证明(或公安网查询记录)。

  (三)单放鉴定表及培训记录。

  (四)公安网驾驶员违章信息记录(查询记录)。

  (五)驾驶员个人行车事故档案资料。

  (六)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七)驾驶员档案交接清单。

  (八)驾驶员解聘审批证明。

  (九)驾驶员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安全公里记录和安全奖惩记录。

  (十)集团内部安全公里转入证明。

  第六条驾驶员从业禁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项禁令:

  1、严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严禁在饮酒后、或患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时、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时驾驶机动车。

  (二)公司内部十项禁令:

  1、严禁私聘乱雇。

  2、严禁私自绕道,串线经营。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人货混装,超载、驾驶室超员和夹带危险品。

  5、严禁超速行驶和高速交会。

  6、严禁故意不让超车和强行超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

  9、严禁迫使和纵容违章驾驶。

驾驶员管理制度14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官员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奖惩考核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违者罚款30元/次,一年中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解聘;

  2、严禁旷工,违者罚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 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

  8、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0、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解聘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按规定给予全部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

驾驶员管理制度15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四、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六、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七、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八、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十、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十一、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十二、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十三、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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