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8 10:28:0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托管管理制度【热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托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托管管理制度【热门】

托管管理制度1

  1.0目的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5.0相关记录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营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2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xx〕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包括湖北省内注册的代理机构和省外注册省内执业的代理机构),并在荆门市财政局登记备案,在本行政区域内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称专职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代理机构应当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管理,提高采购需求咨询论证和调查、编制采购文件、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专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的记分管理。代理机构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章代理机构管理

  第五条代理机构在我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第六条符合从业条件的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完成在线登记,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中按流程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启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及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账号及密码。代理机构登记、注册时需填报以下信息: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所在代理机构近1个月内为专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人员执业守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廉洁制度等;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评审室照片、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等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机构对登记、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代理机构发生登记信息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更新登记和注册信息。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记分考核结果等,从“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完善内控制度和代理机构进退机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接受各方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第九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工商注册地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不得擅自销毁,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名录注销手续。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并说明注销理由,对因逃避检查、隐瞒违法行为等恶意注销的,市财政局将依法从严处理。

  第三章记分考核

  第十二条记分考核是对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情况进行量化比较的管理措施。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记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考试(竞赛)等,代理机构应当积极参加,相关情况纳入记分考核范围。

  市财政局记分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开具记分通知书(详见附件1),并将记分情况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记分考核的记分周期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每个自然年,每周期记分满分为12分。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分值,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记3分、6分和12分。对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

  第十五条代理机构有本办法规定以外违法违规行为的,如被检举、举报查实的,市财政局可参照本办法同类性质情形记分。

  第十六条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整改时间为90天;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记满12分的,第二次整改时间为180天;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均记满12分的,第三次整改时间为360天。

  市财政局定期将整改代理机构名单及记分排名在市财政局官网对外进行公示,同时将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购人委托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需事先向市财政局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代理机构在省内存在分公司的,视为同一家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被多个财政部门记分的,由每个记分周期内最终记至12分的财政部门开具整改通知书。

  第十九条代理机构对记分情况或者整改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记分通知书之日或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开具该通知书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制订整改计划,并报作出决定的财政部门备案。代理机构应严格按整改计划组织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专职人员培训、完善内部规章、规范操作流程等,提升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整改期满并完成整改的代理机构应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作出决定的财政部门备案存档,实行代理机构“一户一案一档”管理。

  第四章记分情形及分值

  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在采购前期准备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合规的;

  2.代理采购进口产品未按规定执行的;

  3.代理未按要求进行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的;

  4.未及时实施采购,造成采购延误的。

  (二)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的;

  2.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采购文件的;

  3.在提供采购文件时设定获取条件或提前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4.发出的采购文件内容不全或错误,前后条款自相矛盾、存在歧义的;

  5.采购文件中未体现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如未按要求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未落实中小企业评审优惠政策、未明确“政采贷”相关政策等;

  6.供应商已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仍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

  7.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

  8.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三)在发布采购信息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或者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完整、错误,或者就同一采购项目发布两次及以上内容相同的采购信息的;

  2.未按规定时间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或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时未同时公告采购文件的;

  3.未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4.擅自变更地点,未及时公告更正信息或未书面告知的;

  5.依法需要终止采购活动,未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的;

  6.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未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未及时告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7.采购文件提供、澄清、修改、延长投标(响应)截止日期或者调整开标(响应)日期等未按规定时间执行的。

  (四)在组织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

  2.采购活动开始前有关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正常评审的;

  3.在评审工作开始前,没有将评审委员会成员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统一保管,或者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拒不上交,但未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的;

  4.未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或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的;

  5.未按规定对采购文件中涉及废标、无效投标、无效报价等有关重要内容予以宣读,未提请评审委员会成员认真核对采购文件资格、评分标准有关条款的;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未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开标、唱标现场分离的;

  7.在评审过程中,给评审专家阅读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时间不够充足,或者无正当理由催促评审专家尽快结束评审的;

  8.未对采购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评分标准、采购需求提出改正的建议,导致多数专家不能理解不能继续评审的;

  9.在组织开标、评审过程中,存在倾向性的解释或说明;

  10.组织样品评审和样品保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出现非最低价成交情况时,未提醒评委对低价未成交理由作出说明,并予以详细记录的;

  12.未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对,未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出现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的;

  13.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

  14.未按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

  (五)在履约验收及评价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根据采购人委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的;

  2.对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不实或恶意评价,经评审专家申诉有效的。

  (六)在档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制订、执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或者政府采购归档资料不完整、不及时的;

  2.同一采购项目的归档文件与发出的采购文件、网上公告信息内容不一致的;

  3.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或不按管理制度执行的;

  4.代理机构未组织专职人员定期学习和培训的;

  5.代理机构在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中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

  6.代理机构无故不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考试(竞赛)等的。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在采购前期准备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擅自代理未经备案采购实施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的;

  2.擅自代理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的;

  3.明知采购人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仍然代理此类政府采购项目的;

  4.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

  5.未依照规定执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

  (二)在组织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指派非专职从业人员单独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

  3.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

  2.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不清晰可辨的;

  4.采购活动现场组织混乱,与评审无关的人员进入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出现评审专家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查看或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随意进出现场的;

  5.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或者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

  6.引导或协助采购人违规操作的;

  7.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工作结束后,发现或应当发现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无关人员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未加以制止的;

  8.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9.代理机构组织重新评审、质疑答复导致结果改变未按规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备案的。

  (三)在处理询问、质疑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拒收法定期限内适格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的;

  2.未按规定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作出答复的;

  3.询问、质疑答复未针对询问、质疑的事项,导致投诉成立或一年内收到三次及以上投诉的;

  4.询问、质疑答复违背客观事实,或者在处理过程中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5.未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告质疑处理情况资料的;

  6.在处理询问、质疑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配合财政部门工作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收到市财政局送达的投诉书副本后,未按照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情况说明,未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

  2.瞒报、虚报、乱报或未及时提供市财政局要求的有关信息的;

  3.在市财政局组织的各类检查中,不配合相关工作的;

  4.经检查发现代理机构不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相关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涉嫌伪造资料的:

  1.代理机构登记注册信息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2.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3.违反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二)涉嫌围标串标的:

  1.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恶意诋毁、排挤其他代理机构,或唆使供应商恶意投诉的;

  2.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恶意串通的;

  3.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泄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标底及评审专家等信息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三)涉嫌违规代理的:

  1.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

  3.一年内受到三次及以上投诉并成立的。

  (四)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1.原代理机构因逃避检查、隐瞒违法行为等恶意注销,另行成立新代理机构,经相关部门查实的;

  2.对于需整改的内容,在整改期内不予整改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试行。

托管管理制度3

  老师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托管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

  6、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7、做好计划,认真备课,讲解仔细,抓好学生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8、做好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工作。

  厨房管理制度

  1、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2、场所:开窗通风,工作完打扫卫生,不留死角及卫生小尾巴。

  3、采购:“四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不应季的不买。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储藏:生鲜肉类及时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冷藏。储存科学分类,摆放整齐,通风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储场所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垢。

  6、用餐后及时清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营养搭配。每周开出菜单,花样翻新,每周保证餐餐不重样,每天配备适时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30分钟内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在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2、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3、安全:每次两名接送人员,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学生,以防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又需要举手示意老师,轻放餐具。

  2、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倒掉饭菜、汤、水果。没吃饱的可以再打饭,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3、卫生: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意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食用对身体有害的三无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戏:听从老师指挥,不大声喧哗、嬉戏,不追逐打闹。

  2、准备:睡前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3、进入:把鞋子摆放整齐,按顺序进入宿舍,每人固定一个铺位,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4、午休:午休中必须有老师看护督促,进入宿舍闭上双眼躺卧,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聊天、看书、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5、起床:到规定时间。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静的离开宿舍。

  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午休后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安排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净。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通风、日照、醋蒸等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预防感冒。

  5、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及时报告,休假回避,防止传染。

  6、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厕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闭。

  2、每天离开前及时关闭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外活动安排有序,老师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纪律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本中心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砸物品、抛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禁止学生在室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中心。

  4、禁止学生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5、爱护公物,不得乱涂乱画,损坏桌椅。

  奖惩管理制度

  1、礼貌待人,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按次数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洁卫生,离开前清理干净座位,座椅归位+5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不随意下位、进出教室+5

  4、保持安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再去做+5

  5、及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准确率高,背诵熟练,最高+10

  6、表现好进步大或成绩提高的,最高+10

  7、介绍其他小朋友来的,+10

托管管理制度4

  一、奖励

  1、作业19:00以前完成+5,17:30以前完成加+10分,课外+5分/张

  2、课外阅读30分钟且有摘抄笔记+10分

  3、 日记语句通顺叙事完整350字以上+5,500字以上+10,800字+15

  4、天天象棋评测和棋+1,胜业3以下的+5,业3的+10,业4的+15分

  5、数独难度系数2的+5分,难度系数3的+10分

  6、硬笔书法2张+5分,毛笔书法3张+5分,要求字迹工整;

  7、学校各科考试达90以上的+5分/次,满分或全班第一+10分/次

  8、学校期末考试总成绩第一奖励200元,前十名奖励50元

  二、惩罚

  1、无故迟到、大声喧哗、擅自离开座位等每次—5分 2、作业漏批改每次—5分,没有完成学校作业—10分

  3、口算一页错误超过3题的每题—1分,4、考试成绩低于80分—5分,低于70分—10分

  5、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不文明等行为每次—5分、

  三、积分等级与奖品兑换说明

  1、积分低于100分的等级为草民,草民没有兑换奖品权限

  2、 100~199等级为工兵可以兑换糖果

  3、 200~399等级为排长可以兑换0.5元冷饮或练习本

  4、 400~699等级为连长可以兑换1元冷饮

  5、 700~1099等级为营长可以兑换2元冷饮

  6、 1100~1599等级为团长可以兑换3元以下奖品

  7、 1600~2199等级为旅长可以兑换5元以下的奖品

  8、 2200~2899等级为师长可以兑换10元以下的奖品

  9、 2900~3699等级为军长可以兑换20元以下的奖品

  10、 3700~4599等级为司令可以兑换50元以下的奖品

  托管班管理制度 9

  厨房管理制度

  ⑴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⑵场所:注意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完毕,不留卫生尾巴。每天小扫除四次,每周两次大扫除。

  ⑶采购:“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及商场的不买。所有主食类商品要有食品合格证或者开具发票。

  ⑷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过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储藏:生鲜肉类随时放在保鲜盒并放进冰箱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进冰箱冷藏,存放在储藏室的蔬菜分类科学、摆放整齐,既通风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储存蔬菜食品场所及食品器具应做到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污垢。

  ⑹餐具: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⑺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开出每周菜单,并提高业务水平,不断花样更新,每周保持餐餐不重样。每天都必须配备适时水果或干果。

  接送管理制度

  ⑴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45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侯学生。

  ⑵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⑶安全:每次至少两名接送人员,并视人数的变化再增派人员接送,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要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要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须提前通知学生,以防止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午餐管理制度

  ⑴秩序: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轻放餐具不得有响声。

  ⑵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把饭菜、汤、水果吃完不随意倒掉。另外没吃饱的同学可以再打饭,让学生一定要吃好吃饱有利于身体健康。

  ⑶卫生:工作人员要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及随地吐痰得现象。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午休管理制度

  ⑴准备:为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进入休息室前,全体同学都先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学生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⑵进入:进入休息室前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由工作人员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入男生宿舍或女生宿舍,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的铺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⑶午休:午休过程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的学生闭上双眼躺卧,除了休息睡觉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看书、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坐起,起立,或离开铺位。

  ⑷起床:在规定的时间,工作人员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安静地离开休息室。

  学习区、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

  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⑴每天早上七点半到九点之间,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3:00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⑵每天值日人员打扫地面和擦拭桌面。确保桌面无尘,地下无脏物。

  ⑶学生每天的餐桌,餐具等必要物品要做到用后消毒,消毒30分钟,时刻保持卫生干净。

  ⑷感冒流行期间采用各种有效措施预防感冒。每天每个房间用紫外线消毒30分钟。

  ⑸老师及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等病症要及时报告,休假回避,以防止传染。

  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⑴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⑵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⑶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⑷室外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消防管理制度

  ⑴全体员工要确实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应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隐患。

  ⑵若发生火警,员工应第一时间打火警电话“119”或“110”,讲清失火单位的确回答;并将自己的电话、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员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⑶在疏散学生时,要指挥学生从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弥漫烟雾,能见度低时,要找紧急出口的指示灯,朝指示方向寻找楼梯撤离,若浓烟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撤离;万一被浓烟围困,迷失撤退方向,应紧急呼救、求援。

  ⑷火灾发生后,员工应看火势大小,若火势较小,可直接用灭火器对准火源喷射,将其扑灭。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或人为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应保持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在位、完整。

  其他管理制度

  ⑴自学生进入中心后,工作人员须把好进出口,未经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外出离开中心。

  ⑵学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不得让学生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乱砸物品、抛掷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及做危险游戏;禁止学生在中心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

  ⑶任何学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进入托管中心。

  ⑷任何学生不准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⑸讲究卫生,大小便后必需冲洗厕所

托管管理制度5

  接送管理制度

  一、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五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二、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该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三、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以排队的方式往返,中途不得让学生擅自离队,更不准在马路上追赶打闹。

  四、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需提前通知学生。

  用餐管理制度

  一、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就餐时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

  二、引导学生不浪费粮食,不随意倒饭菜,没吃饱的同学可以再打饭,让学生一定吃饱有利于健康。

  三、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午休管理制度

  一、进入休息前,全体学生先上厕所,从进入休息室到起床的时间里,不允许学生以任何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学生。

  二、进入休息室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铺位,没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三、午休过程中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学生闭双眼躺身,除休息睡觉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坐起。

  作业辅导制度

  一、作业辅导的目的作业辅导的目的在于巩固课堂教学内容,解决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创造性地进行学习。

  二、作业辅导的要求

  1、当天作业要全批全改,及时发给学生。

  2、对学生每天作业都要有成绩评定,做好记录,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讲解。

  3、教师应对提出问题的学生给予热情辅导。

  4、书面作业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做到书写工整,格式规范,步骤清楚,书面整洁。

  厨房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吸烟。

  二、注意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完毕,彻底清除卫生,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两次大扫除。

  三、采购必须做到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的不买。

  四、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五、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每周有菜单,花样更新:米饭,四菜一汤(两荤两素)、面条等。

托管管理制度6

  为保证托管中心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托管中心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托管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托管中心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托管中心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托管中心。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托管中心还要教育学生遵守托管中心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托管中心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托管管理制度7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9.学生开餐时间

  早餐:8:00-8:25

  午餐:11:30-12:00

托管管理制度8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托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依法设立的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工商注册地在宁夏行政区域内并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和在宁夏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但工商注册地在区外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第二章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第四条代理机构在我区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委托代理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现场组织管理制度、评标结果登记公示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第五条代理机构应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机构信息,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注册信息并获得操作权限账号。代理机构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代理机构法人、地址、人员等注册信息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行更新。代理机构每月应定期维护其代理状态信息,确认其是否仍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展示代理状态信息并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信息参考。

  第三章专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第七条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实行在线教育管理。在线教育包括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初任培训:按照规定完成在线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其登记的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完成初任培训并参加考试。

  继续教育:已完成初任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次年起每年应按规定完成一定学时的在线继续教育培训,及时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内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第八条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培训及考试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对未达到参学及考试要求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应慎重进行选择。

  第九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应与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专职从业人员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条在线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治区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购实务操作等内容。

  第十一条自治区财政厅建立健全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对完成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人员,在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和公示。

  第十二条专职从业人员从本代理机构流转入其他代理机构的,其参加培训考试记录及计分随人员计入所转入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离职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人员信息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完成在线培训、考试任务且考试合格(成绩大于等于80分,满分为100分)的人数应达到5名及以上,未达到要求的代理机构应继续参加在线培训学习,直到其专职从业人员参加补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合格人数要求。

  第四章建立代理机构项目负责机制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组成。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方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活动。项目组成员应当实名制,并在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进行明确。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期间,项目组成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五条采购人填报采购计划时应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的项目组人员在系统中进行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勾选。由于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变动等特殊原因,代理机构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替换经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本公司专职从业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在“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组人员变更登记,并经采购人确认。

  对代理机构派出的项目组人员与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勾选人员不一致的,采购人应拒绝其办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及时将情况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将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确定为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代表所属代理机构经办具体代理的项目事宜,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

  第十八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良好行为激励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应对代理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执业能力评价。项目负责人在一个年度内代理的项目无因违法违规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且因其业务能力突出、法律法规熟悉被采购人评价为优秀项目负责人的,鼓励其所属代理机构通过增加工资待遇、晋升职务等方式对其进行行为激励。

  第十九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违法违规行为扣分制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代理的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代理机构因该项目违法违规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的,系统自动对代理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扣分,总分100分,被行政处理一次扣5分,被行政处罚一次扣10分,分值低于80分的,应当按要求重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为项目负责人代理业务。

  第五章代理机构执业管理

  第二十条代理机构应树立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确定项目组成员、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标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应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实现录音录像数据互联互通及传输,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权责对应,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将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和审核、采购文件拟制、内审与审定、评审主持人与记录人、信息公告拟制与审查等岗位分开设置,建立岗位间的制衡机制,发挥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

  第二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对其盖章和签字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采购)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商请代理机构进行修改。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对采购人不听劝阻,执意要求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加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的,代理机构应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并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机构在发布媒介上登载招标(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应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免费下载,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收取额外费用;以采购人名义代收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八条代理机构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代理业务的,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按时、高效处理质疑投诉事项。

  第三十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和移送移交工作。

  第六章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进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对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定期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方式每一年进行一次,抽查比率按照财政部要求进行;日常检查是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或违法违规线索,对任一代理机构或代理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或定向检查。

  第七章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第三十四条鼓励代理机构积极提升自身专业化能力,走差异化发展路线。代理机构应对其经常代理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业领域工作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评审达到优秀等次的,将作为年度综合信用评价加分项进行加分。评审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鼓励代理机构逐步衍生业务类型,积极开展采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代理机构应加强市场调查、采购需求标准制定、合同分类制定、履约验收方案制定等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协会应组织行业人员研究建立我区政府采购代理及业务咨询收费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严禁代理机构之间恶意低价竞争。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协会应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构建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第三十八条各级采购单位应按照代理机构行业付费标准及时规范支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市场调查、采购需求制定等相关费用,助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八章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三十九条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信用评价。

  第四十条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监督检查评价和专业化发展能力评价。

  第四十一条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以项目为依托,对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情况进行日常评价。

  第四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对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代理项目情况的处理处罚结果,将作为监督检查评价记录在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记录中。

  第四十三条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能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代理机构撰写行业领域工作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是否对行业领域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其专业性进行评价。

  第四十四条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

  第四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对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代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采购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情况将在系统中进行留痕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第四十七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自治区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禁止从业行政处罚的代理机构,在禁业期内不得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0日。

托管管理制度10

  一、教师工作制度

  1、教师须按时上中心,自觉负责教室卫生、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履行并服从学校各项教学安排(包括课时的调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私人事务,不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时间内,教师不得外出(外出宣传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时间外出应做好外出说明(外出时间和返校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离开学校应说明原因,私自离开学校当旷工、早退处理;请事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则以旷工计算。

  二、教师奖罚制度

  1、每月满勤,奖励30元。

  2、大中心课课时按超中心级基本人数每课时每人2元奖励。

  3、迟到早退10-30分钟,以一元一分钟计算扣除。

  4、旷工一次以课时工资的三倍来罚款。

  三、学生上课制度

  1、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3、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建议和意见可在下课后反映。

  4、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中心,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5、爱护辅导中心财物,不损坏桌椅;否则,照价赔偿。

  6、下课后禁止下楼,禁止追逐打闹,做有意义的游戏。学生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感谢家长长期对星达特辅导中心的支持和信赖,为了让孩子更快乐的生活、更好的学习,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记准时间安排,按时接送孩子,特殊原因请提前说明。

  2、正常开课期间,不能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者辅导费概不退还。敬请谅解!

  3、授课期间,如孩子对授课方式不适应,请及时与老师反映,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4、为了完成教学目标,如有课下作业请家长督促完成。

  5、学生在辅导中心期间,如同学间发生矛盾,请家长及时与老师沟通,不要擅自解决。

  6、如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及管理模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托管管理制度11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上课安排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三、上课纪律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3、学生写作业过程中先完成会做的,遇到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着,最后再举手示意老师讲解不会做的难题,让学生养成独立完成作业和节约时间的习惯。老师发现学生作业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四、沟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托管管理制度12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和家长,全面提高教学培训及学生照管的质量,树立我中心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管理制度

  (一)我中心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注意自身言行和生活习惯,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带头的作用。

  (二)及时、全面了解学校方面各种信息并向中心报告,包括节假时间安排、学生相关活动、学校及老师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等等,针对信息为学生提前做出必要的安排。

  (三)教师要负责好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工作,一切以学生安全为重。

  1、接送时教师要提前到位并清点人数,学生不到的要弄清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2、接送的过程当中要组织学生排队,不准学生单独行动,如有学生需要买文具、食品(禁止购买“垃圾”零食)等需经过教师允许。

  3、严禁学生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确保整个步行过程安全有序。

4遇特殊情况,立即与中心负责人和家长联系。

  (四)教师应把学生的学习辅导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做到热忱耐心、方法灵活、注重实效。

  1、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大纲,掌握教材内容,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并结合学生学习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师需要了解每个学生每天的家庭作业并监督学生并在晚间作业时间内认真完成,遇到学生不会的要认真讲解,严禁代替学生作业或者直接告诉答案。在学生告知完成作业后要认真帮助其检查,有错的进行讲解并要求学生改正,确认无误后签字,确保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家庭作业。

  3、对部分知识点掌握得不好的学生,教师要认真帮助其查找原因,并在完成家庭作业的基础上安排时间进行单独辅导,以当前课程中检测出的漏洞为重点进行讲解,努力让学生消化每个知识点。

  4、经常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明确学校老师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和辅导,改正不良的学习习惯,当好老师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纽带。

  (四)为中心内每个学生建立档案,记录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姓名、生日、民族、班级、班主任联系方式、学生某些特殊情况等),家庭地址及家长联系方式,学生在校表现(测验分数及名次、受表扬和处罚的情况、老师对学生的'评价等),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平时生活表现等等,定期将档案向家长作反馈,让家长更加全面了解自己的孩子。教师也要对学生档案定期进行分析,了解学生各方面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管理。

  (五)督促学生遵守中心的各种章程以及时间规定,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性格品质、生活和学习习惯。

  (六)负责对学生需要的购买的学习及生活用品进行统计和采购,并及时记录。

  (七)每天定时对中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重点是学生宿舍、厕所、餐厅等,做到垃圾及时清理、地面清洁、厕所无明显异味。

  (八)教师每星期星期天下午6点前必须到岗,星期五下午学生全部安全回家后方可休息,夜间无特殊事情不得离开中心,确保中心随时都有教师值守。教师要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确保第二天有旺盛的工作精力。

  (九)在与学生沟通时候要注意方法,禁止说脏话、态度粗暴、随意打骂。

  (十)随时关注学生异常举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必要的困难,遇到学生发生生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十一)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教师每天必须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夜间休息候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经常检查室内物品摆放,是否会对学生造成危险;户外活动时教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意外。

  (十二)积极完成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学生管理制度

  1、本中心学生禁止以下三件事情,一旦发生将开除中心并通报家长和所在班级:第一,打架吵架;第二,偷窃;第三,严重不服从或者以恶劣的方式反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2、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严格遵守中心的时间规定,按时睡觉、起床、吃饭、集合、做作业,不准拖拉延时。

  3、在校期间要认真听讲,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完成课堂作业,并认真记录当天的家庭作业。

  4、做作业的时候要认真思考、独立完成,禁止交头接耳、随意走动,遇到不会的及时举手示意,向辅导教师提问。

  5、在做作业的教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如果是需要出声背书的向老师提出,根据情况另外安排场地。

  6、作业完成后必须交由辅导教师检查确认并签字,如有错误的要及时改正。

  7、完成作业得到老师的允许,可以到娱乐室活动,但不得在娱乐室里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

  8、尊敬师长、对人有礼貌、不讲脏话,遇到中心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打招呼问好,不准视而不见甚至不回应别人和自己打招呼。

  9、爱护中心一切设施,节约水电,使用以后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损坏设施的照价赔偿。

  10、爱惜身体,珍惜粮食,就餐时不挑食、厌食,按照自己的食量打饭,不准随意倒掉饭菜。

  11、诚实信用、知错能改,犯错以后要积极认错,勇于承担责任,不准相互推脱甚至说谎欺骗老师。

  12、待人和善,团结同学,不准拉帮结派、相互离间,身边同学犯小错时要真心指出,劝其改正,不准歪曲事实在老师面前攻击他人。

  13、积极培养自理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准随时指使中心工作人员为自己做事。

  1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睡觉起床后认真整理内务,被子、床单及其他个人物品要叠放整齐,毛巾、盆、杯子等洗漱用具保持清洁、干爽、卫生,摆放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

  15、所有个人物品要放在相应的位置,不准丢三落四,随意乱放。例如:杯子不准放在电视和饮水机旁边,衣服、玩具、零食不准放在教室的桌椅上,小食品、作业本不准放在枕头下。

  16、除就餐时间外,任何学生不准进入厨房,打饭时自觉排队,饭后认真清洗自己的餐具。

  17、禁止攀爬阳台、窗台、桌椅,禁止在床上打闹。

  18、严格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放学后不准在其他地方逗留,不准独自行动,有其他原因的先向老师说明,特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19、上学、放学的途中要排队步行,严禁在步行的途中相互打闹、推拉。

  20、上下楼梯讲究秩序,要平稳安静,不准故意重踏木板,上楼梯的靠栏杆一侧,下楼梯的靠墙一侧,禁止在楼梯上相互超越、推拉、打闹。

  21、在休息娱乐时,禁止玩尖锐、有毒等危险的物品,不准激烈的追逐打闹,以免发生碰撞或其他安全事故。

  22、在中心监管期间禁止任何学生因为任何原因私自离开中心,如有特殊情况或家长(亲戚)来接的必须向老师说明。

  23、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任何地方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教室、宿舍使用过的废纸要及时丢入垃圾篓,不准放在桌心或者床头上;禁止在墙面、桌面刻画、涂写。

  24、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物品。

  25、完成作业之后,认真收拾整理好自己的学习用品;每天出门去学校之前认真检查各种学习用具以及其他物品是否带齐。

  26、中心内禁止学生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

  5、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6、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7、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8、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0、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1、饭后餐具要认真清洗,并负责检查学生餐具是否清洗干净,按规范放到消毒柜进行消毒。

  12、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托管管理制度13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提升优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则按规章制度处理。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自我完成督习计划,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2、负责搞好活动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

  4、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6、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或在家长群中发。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10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必须有2名老师以上带队。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楼梯、阳台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7、严禁托管学生进入厨房,热汤菜、开水必须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时,生活老师分菜时不要越过托管学生头顶,热汤菜必须预先降温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给学生。

  9、对托管班的学生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学生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值班人员按时按量给托管学生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防止错服漏服。做好服药记录。

  11、托管班负责人每天对房舍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有损坏设施、物品要及时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经常组织老师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不定期向托管学生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4、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托管学生使用过的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学生寝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晒被褥两次,每月洗床单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八、饮食管理饮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采购回来后专人检查验收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2、(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及"三防".

  3、食品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两个小时内分发完毕;

  5、盛装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进行洗净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患者。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营养。

  7、饭前工作人员及托管学生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8、管理老师要照顾好托管学生的进餐,掌握每名托管学生的进餐量,教育托管学生不偏食,不浪费、自觉光盘形动,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护卫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汇报主管,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托管班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托管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业后,学生加餐(牛奶、果珍、点心、水果等).

  八、学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戏、读书,需有人看护。

  九、必须家长亲自到场接走孩子。

  写给小朋友

  一、按时完成作业

  二、温习学过的知识,及时预习新知识

  三、正确的坐姿和用眼对我们有很多益处

  四、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其他小朋友做作业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请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七、常运动,运动才能保持强健的体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打闹,不要乱跑,乱跳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十、相互帮助,与人为善

  托管班注意事项

  一、托管班负责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

  二、托管班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当天作业,以及复习、预习。

  三、托管班应与家长保持联系,反应学生情况

  四、托管班重视每位家长提出的宝贵意见

  五、择日托管的学生,请家长与托管老师沟通,并告知托管时间。

  六、若学生临时不需要托管,请家长及时通知托管班。

  七、家长接走学生时,请确认。

  八、托管班托管时间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来接孩子的家长,请告知托管班。

托管管理制度14

  一、管理原则

  品牌经营 规范管理 周到服务 人性托管

  专业师资 细致辅导 个性教学 特长培育

  环境优雅 舒适宁静 接送安全 后顾无忧

  科学膳食 营养味美 卫生新鲜 健康成长

  二、厨房管理制度

  ⑴ 人员:工作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落实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烟。凡工作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⑵ 场所:确保每天卫生清理质量,不留卫生死角。每天小扫除,每周两次大扫除。

  ⑶ 采购:“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及商场的'不买。根据托管中心配发的超市充值卡购买各类物资。

  ⑷ 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过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 储藏:生鲜肉类随时进冰箱冷冻,易变质蔬菜随用随买,存放在储藏室的蔬菜分类科学、摆放整齐,既通风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储存蔬菜食品场所及食品器具应做到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污垢。

  ⑹ 餐具: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⑺ 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开出每周菜单,并提高业务水平,不断花样更新,每日保持二菜一汤(一荤一素)。每天都必须配备适时水果。

  三、学生接送管理制度

  ⑴ 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5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及天天向上托管中心接送牌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侯学生。

  ⑵ 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学校老师或家长确认情况。

  ⑶ 安全:每次至少两名接送人员,并视人数的变化再增派人员接送,确保途中安全。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有序排队往返,中途不得让学生擅自离队,更不准在半路上追赶打闹。放学时确保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返校时要确保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须提前通知学生,以防止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四、午餐管理制度

  ⑴卫生:工作人员要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及随地吐痰得现象。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⑵秩序: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轻放餐具不得有响声。

  ⑶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把饭菜、汤、水果吃完不随意倒掉。另外没吃饱的同学可以再打饭,让学生一定要吃好吃饱有利于身体健康。

  五、午休管理制度

  ⑴ 午休时间: 春令13:00—14:20 秋令13:00—14:00

  ⑵为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进入休息室前,全体同学都先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学生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进入:进入休息室前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由工作人员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入男生区或女生区,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的铺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⑶ 午休:午休过程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的学生闭上双眼躺卧,除了休息睡觉外,不得做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看书、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随意离开。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⑴ 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⑵ 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⑶ 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⑷ 室外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⑸ 每周室外小组活动,应严格按照小组活动安全制度开展。

  七、消防管理制度

  ⑴ 全体员工要确实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应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隐患。

  ⑵ 若发生火警,员工应第一时间打火警电话“119”或“110”,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火的范围,同时注意听清对方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并将自己的电话、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员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⑶ 在疏散学生时,要指挥学生从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弥漫烟雾,能见度低时,要找紧急出口的指示灯,朝指示方向寻找楼梯撤离,若浓烟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撤离;万一被浓烟围困,迷失撤退方向,应紧急呼救、求援。

  ⑷ 火灾发生后,员工应看火势大小,若火势较小,可直接用灭火器对准火源喷射,将其扑灭。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或人为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应保持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在位、完整。

  八、其他管理制度

  ⑴ 自学生进入托管后,工作人员须把好进出口,未经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外出离开中心。

  ⑵ 学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不得让学生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乱砸物品、抛掷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及做危险游戏;禁止学生在中心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

  ⑶ 任何学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进入托管中心。

  ⑷ 任何学生不准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⑸ 讲究卫生,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大小便后务必冲洗。

托管管理制度15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一、二年级周一至周四统一在15∶25放学,周五16:30放学。三、四、五、六年级周一,周五放学时间在16∶30。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

  2.接学生地点:

  3.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分批到学校,但是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

  4.在回学校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的,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5.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6.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付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他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孩子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来接孩子,(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除外)。

  二、上课安排

  1.到学校后学生休息15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学校。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 . 6∶20—6∶35为课间休息

  4. 6∶35—7∶30进入第二堂课

  三、上课纪律

  1.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记录并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不得玩弹力球,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不得去打扰。

  四、沟通

  1.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的课堂表现,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最好每天家长接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 2.与老师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带课的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带课种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种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课向值班老师咨询,不要把问题带到第二天。

  3.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多鼓励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要严厉的批评(比如:xx今天的字写的比以前有进步多了,很聪明背书背的很快,以后要把字写的更好就跟好了),对于同年级的学生作业量相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默写背诵的竞争,看谁默写的的又快又好背的又快越好.背书也一样,同一个年级的背诵任务都是一样,只是教学课程的进度上有所差异,所以当天只要作业完成好,当天的背诵默写任务完成,可以指定一篇进行集体背诵.看背的快背的快的可以先到老师这边来背诵。

  托管班管理制度 7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每次接学生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

  2.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但是必须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分批到学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4.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及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由老师帮助送学生回家,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况除外。

  5.每个班需有一名学员家长告知托管老师作业内容。(学校作业班任都以校讯通发给每个家长)

  二、上课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

  2.休息10分钟后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适当安排课间休息。

  三、沟通

  1.对学生应多鼓励多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严厉的批评,对于同年级的。

  2.每个学生在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老师与家长接送学生时进行沟通。促使每个学生更快的进步。

  四、上课纪律

  1.告知孩子作业内容。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最好用铅笔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时不得去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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