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6 13:24: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验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

  一、建筑环境实验室主要工作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科研和检测任务。

  二、建筑环境实验室实行室主任负责制,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和分项业务管理人员对室主任负责,在室主任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本室分项业务下设科研质量管理人员、检测质量管理人员、仪器设备兼职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兼职人员、办公设备耗材兼职管理人员、工作信息沟通人员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四、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应按院相关要求安排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组织实验人员开展检测、研究和培训工作,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报室主任。

  五、实验室科研和检测工作按院相关制度开展,各功能实验室按开展的实验内容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应保证实验室检测数据可信和出据规范的检测和科研报告,室科研和检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室科研和检测的操作程序、原始记录和出据报告进行监督。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对所有仪器建档,对仪器设备购买、运行和检校进行日常监督,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七、实验室档案管理实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结合院相关要求负责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收集、整理和归档室各种科研和检测等资料,保证资料管理规范齐全。

  八、实验室办公设备和耗材管理由专(兼)人负责,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所有办公设备的登记和日常维护;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取制度,办公用品领取应先报告,经室主任批准后,由管理人员负责领取。

  九、工作信息沟通人员负责制定相关信息沟通的具体措施,协助室主任开展室内人员间以及与上下级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

  十、室主任负责全室卫生安全工作,实验室每个人员均应按国家和院相关规定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实验室主管负责日常卫生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十一、实验室鼓励实验室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年初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在室主任的指导下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年终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十二、实验室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实验室人员在离职时应将资料和个人办公用品全部交回。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2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七、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八、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3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在维权、联系、参与、建设、教育、监督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会委员会实行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问题进行集体审议、讨论。

  二、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好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做好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的安排、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小结。

  四、负责与学校行政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并代表职工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围绕局工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评比、专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教师群体的整体水平和战斗力。

  六、深入开展“现代教工之家”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努力营造“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负责校文明组室的考核、推荐与奖励工作。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会员发展与培训工作。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二、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5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

  八、凡实验、试验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九、实验室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实验室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或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学院保卫处、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改造的决定;凡因安全隐患需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学校必须选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图书、仪器实验管理员。

  二、图书、仪器要按分类保管的规定,逐册逐件登记成册。

  三、严格借阅制度,凡借出图书、仪器必须填写登记卡,未造册登记的.新增图书、仪器,不得外借。借出图书、仪器按期及时清检收回,如发生丢失、损坏,要及时处理要求赔偿。

  四、要经常检查图书、仪器,保护国家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相符,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要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专柜保管。严防化学药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图书、仪器室要安装防盗门、灭火器等设施。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课规定操作,严防实验事故。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7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9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完善实验室防盗、防火、防漏电、防漏水和防雷等设施,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安全、实验教学开展有序。

  二、实验室门窗要牢固完好、安全标志齐全、安全通道畅通。室内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

  三、实验室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过期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四、实验室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每个实验室必须安装能起自动断电保护作用的空气开关,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定期检修。

  五、危险化学药品要有专室和专柜存放,危险药品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化学药品严防流出实验室。危险药品使用后的'废液、废渣应回收处理,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六、实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闭水源和关好门窗,清扫易燃物品、纸屑等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七、实验时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强调实验纪律,加强实验指导和监督,确保实验安全顺利。

  八、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节假日应加强实验室的巡查,并作好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解决,防止燃烧、爆炸、中毒、被盗等安全事故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九、如发生被盗或事故,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十、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实验员和实验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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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 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卫生工作制度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9、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

  A、管理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B、使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二、凡是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室外进行。

  三、严禁在实验室内饮水、吃食品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应立即洗手。

  四、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座。

  五、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六、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七、稀释浓酸,特别是浓流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切勿将水注入酸中。

  八、闻有毒气体时,应用手轻拂气体,将气体扇向自己再嗅闻。不可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体味。

  九、实验完毕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拉开电闸刀。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学校必须选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图书、仪器实验管理员。

  二、图书、仪器要按分类保管的'规定,逐册逐件登记成册。

  三、严格借阅制度,凡借出图书、仪器必须填写登记卡,未造册登记的新增图书、仪器,不得外借。借出图书、仪器按期及时清检收回,如发生丢失、损坏,要及时处理要求赔偿。

  四、要经常检查图书、仪器,保护国家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相符,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要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专柜保管。严防化学药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图书、仪器室要安装防盗门、灭火器等设施。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课规定操作,严防实验事故。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5

  1.物理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物理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管理员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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