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协议书集锦9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东协议书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
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法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借贷关系及丙方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担保事宜达成本合同,信守合同。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整,期限年月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的天数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四条: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及服务费。
第五条: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合法使用此款项,不得作违法活动。
第六条: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七条:乙方付息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每月计算一次利息并即时结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的,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⑷、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⑸、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⑹、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应付息日后五天内付清当月利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约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在应付息日后的第五天自动到期,甲方可向乙方收回借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应自逾期之日起除支付利息外,并对借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借款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丙方同意合同中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乙方按期履行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丙方对在担保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费用,丙方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出资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签字):
保证人(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2
发布日期: 作者:
股东协议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1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
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4)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5)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
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 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
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万元。
(1)甲方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20xx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甲方无法及时联系乙方、丙方、丁方,甲方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可先行决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按考勤制度发放工资,具体工资增长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协商决定。公司员工为处理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月结算,实报实销,相关报销需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两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由甲方行使最终决策权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红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税后剩余利润的,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叁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肆年起,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股东退股时,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均不计入利润,待今后收回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乙、丙、丁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区共同签署:
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50万元、5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50%,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乙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实际控制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
乙方(签章):xxx
丙方(签章):xxx
签订时间:xxx年xx月xx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
住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
住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
住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
住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婚庆礼仪工作室,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 ________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2、乙出资人民币 ________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3、丙出资人民币 ________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4、丁出资人民币 ________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__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XX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六条 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七条 利润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时间:
1、比例:每年盈余的50%作为利润分配(净利润分配不得超过80%),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经营;
2、每年的财务结算应该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时间: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润。
第八条 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应在上一年度结算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超过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资计算;
3、追加投资额最少不可少于 ________万元,少于 ________万元按临时借款处理;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九条 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条 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 不参与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 方应充分听取 方的意见,在 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十二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三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八条 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九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二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 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XX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XX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XX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5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其它合伙人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xx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xx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四章 出资各方
第八条 出资方为:
(一) ××××××××
(二) ××××××××;
(三)××××××××
第五章 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出资人出资额所占比例
×××××××××××万×%
×××××××××××万×%
×××××××××××万×%
第十一条协议签订后各方办理出资手续。
第六章 股权的转让
第十二条投资担保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所持股份自投资担保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两年内不得转让。投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在任期内不得转让。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各自所认定缴的出资额;若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称及性质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D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及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______%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作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工商局存档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8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 ,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企业法人股东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联系电话: 。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 ,住所地为 ,联系电话: 。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第 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xx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xx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3
第十四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各自所认定缴的出资额;若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首次会议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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