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12-28 08:52:23 股东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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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集锦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集锦9篇)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___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乙):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丙):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丁):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 ;

  2、公司住所: ;

  3、法定代表人: ;

  4、注册资本: 万元(大写);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大写),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万元(大写)

  1)甲方出资 万元(大写),占启动资金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 %;

  2)乙方出资 万元(大写),占启动资金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

  3)丙方出资 万元(大写),占启动资金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 %;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中,开户行: ,账号: 。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自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 万元(大写)。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

  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 方做最后决定。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 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的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 个月第 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财年剩余利润的50%,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3年内,除非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否则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4年起,经三方股东同意,其中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末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大写)。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50%将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另外5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5)甲、乙、丙三方约定公司成熟期为4年,任何股东入职公司一年内退出的,其股权必须同时退出,公司按照当时估值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过一年后退出的,实际股权按照其在公司全职工作时间除以成熟期的比例来计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工作一年后退出,其实际股权为其持有股权的1/4(即40%x1/4=10%),其余股权由公司按照估值以适当价格回购。另外,公司有权强制回购其实际所得股权。

  (6)公司股东因身体、观念、犯罪、对公司造成重大伤害等原因离职的,处理方法同上一条。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4.离婚:甲、乙、丙三方一致约定,成熟期内,公司股权属于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如离婚其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力。

  5.继承:公司成期内合伙人意外去世的,其有权继承人只继承公司财产权益,不能继承公司股东资格。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阿克苏市乔记砂锅坊

  经营场所位于:阿克苏市兴隆街

  法定代表人:廖本俊

  第三条、合作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正餐服务

  第四条、共同投入资金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入资金,共计¥32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占总股份的6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90,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占总股份的30%。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占总股份的1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合作人不得泄露本合作企业的经营机密和技术秘密。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的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以工商审核注册后的为准)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2、住 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丁方四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 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2) 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3) 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4) 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 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 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万元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为公司的执行董事。

  2、为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总经理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未担任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的`其它股东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过半数),若仍然不能决定的,则由最终决定。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财年剩余利润的%,甲乙丙四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 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3年内,除非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否则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4 年起,经四方股东同意,其中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三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股权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5) 各方同意其中一方退股的,则退股资金按本条约定处理。甲、乙、丙、丁四方约定公司成熟期为4年,任何股东在本协议签署时退出的,其股权必须同时退出。退出的,实际股权按照其在本协议签署时间除以成熟期的比例来计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协议签订一年内退出,其实际股权为其持有股权的1/4(即40%x1/4=10%),并相应的退回股金(该股金按原始总出资或公司现值估价乘以现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两者不一致的以价低者计)。

  (6)公司股东因身体、观念、犯罪、对公司造成重大伤害等原因退出的,处理方法同上一条。

  3、增资:若公司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全体股东不同意按上述方式出资的,其它股东同意增资的,则相应摊薄不同意出资股东的股权。摊薄方式为,其股权则按约定的公司成熟期为4年,实际股权按照签署本协议的时间至增资的实际时间,除以成熟期的比例来计算,予以扣减。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协议签订一年时增资,其实际扣减的股权为其持有股权的1/4(即40%x1/4=10%),即为30%。该摊薄部分转至同意出资的股东,若有多个股东同意增效,则按同意增资的股东之间按增资比例予以分配原股份比例额。然后再按增资比例占原出资重新计算调整占股比例。

  例如:各股东原始出资各100万元,公司成立一年时需要增资200万元,A股东不同意增资,则A股东的原出资比例调整为25%-25%x1/4=%,增资后A股东的权益相应变更为400/600x%=%。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丁四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_____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乙):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本协议生效时起至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

  第一间及

  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

  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

  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

  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X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________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________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处理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8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

  乙方(采购商):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现榨果汁辅料采供合作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应产品:___________

  二、结款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合法的书面证明材料。

  2、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经由国家相关部门核实由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应指派专人定期免费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榨汁技术和店内销售的培训。

  4、产品价格若有调整,甲方须提前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若乙方在收货时发现有产品质量或包装破损问题,甲方应予及时调换并承担全部运费。

  6、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货清单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提供的榨汁工艺流程操作,否则由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将自行负责。

  2、乙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余料保存,否则由此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将自行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从其它渠道采购同类产品,并应保证本产品在乙方的库存充足、品种齐全。

  5、乙方应按约定及时结清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欠货款。

  五、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意一方若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涉及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

  六、合作关系

  1、本协议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9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一)合作人不得泄露本合作企业的经营机密和技术秘密。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的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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