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经营规划方案

时间:2024-08-13 08:44:30 规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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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经营规划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门店经营规划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店经营规划方案

门店经营规划方案1

  针对营销部的工作职能,制订了市场营销部20xx年工作计划,现在向大家作一个汇报:

  一、建立酒店营销公关通讯联络网

  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对宾客按签单重点客户,会议接待客户,有发展潜力的客户等进行分类建档,详细记录客户的所在单位,联系人姓名,地址,全年消费金额及给该单位的折扣等,建立与保持同政府机关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商人知名人士,企业家等重要客户的业务联系,为了巩固老客户和发展新客户,除了日常定期和不定期对客户进行销售访问外,在年终岁末或重大节假日及客户的生日,通过电话、发送信息等平台为客户送去我们的祝福。今年计划在适当时期召开次大型客户答谢联络会,以加强与客户的感情交流,听取客户意见。

  二、开拓创新,建立灵活的激励营销机制。开拓市场,争取客源

  今年营销部将配合酒店整体新的.营销体制,重新制订完善20xx年市场营销部销售任务计划及业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营销代表的工资待遇,激发、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营销代表实行工作日记志,每工作日必须完成拜访两户新客户,三户老客户,四个联络电话的二、三、四工作步骤,以月度营销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日记志综合考核营销代表。督促营销代表,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团体和散客客户,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并在拜访中及时了解收集宾客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室。

  强调团队精神,将部门经理及营销代表的工薪发放与整个部门总任务相结合,强调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营造一个和谐、积极的工作团体。

  三、热情接待,周到

  接待团体、会议、客户,要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全天侯服务,注意服务形象和仪表,热情周到,针对各类宾客进行特殊和有针对性服务,限度满足宾客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制作会务活动调查表,向客户征求意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调整营销方案。

  四、做好市场调查及促销活动策划

  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收集,了解旅游业,宾馆,酒店及其相应行业的信息,掌握其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动向,为酒店总经理室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以便制定营销决策和灵活的推销方案。

  五、密切合作,主动协调

  与酒店其他部门接好业务结合工作,密切配合,根据宾客的需求,主动与酒店其他部门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充分发挥酒店整体营销活力,创造效益。

  加强与有关宣传新闻媒介等单位的关系,充分利多种广告形式推荐酒店,宣传酒店,努力提高酒店知名度,争取些公众单位对酒店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20xx年,营销部将在酒店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开拓创新,团结拼搏,创造营销部的新形象、新境界。

门店经营规划方案2

  一、扶持范围及对象

  (一)扶持范围。琴川桥至三里桥(下阳河沿河两岸)范围内的一至二层商业门店(包括:以下阳河沿河两岸门店为主,同时在花大道一至二层经营同类项目的门店)。

  (二)扶持时间。年4月1日前入驻商业街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从登记备案后,进入正常经营之日起,连续扶持三年。经营时间不够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三)扶持行业类别。

  1、旅游商品:土特产经营、奇石、竹艺、根雕旅游纪念品等;

  2、特色文化商品:古玩字画、琴棋书画、文化工艺品等;

  3、高档养生休闲娱乐行业:KTV、酒吧、茶楼、足浴城、美容养生馆、娱乐室等;

  4、特色饮食行业:地方小吃、夜宵等;

  5、其他:高档家具店、高档服装店、花卉(盆景)店、化妆品店和文体用品、休闲食品、精品店、珠宝、眼镜、手表等专卖店等。

  二、扶持性政策措施

  (一)实行资金补贴政策。

  1、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政府安排区特色旅游文化商业街建设专项资金100万,连续安排三年。

  2、实行门店租金补贴。分年限、分类别给予门店经营单位租金补贴。其中,第一层门面:第一年补贴5元/平方米·月,第二年补贴4元/平方米·月,第三年补贴3元/平方米·月。第二层门面:第一年补贴3元/平方米·月,第二年补贴2元/平方米·月,第三年补贴1元/平方米·月。

  3、门店招牌广告补贴。按规划部门的规定,统一制作门店招牌(只限规格,限材质。招牌的具体内容由业主自行确定,但必须用中、英双语),按政府统一采购价,给予经营单位60%的一次性补贴。

  (二)实行适当税费奖补。

  1、奖励纳税。简化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程序。同时,政府从实际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中安排一定资金奖励给经营单位,第一年按实际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总额的90%予以奖励,第二、第三年分别按实际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总额的80%、70%予以奖励。

  2、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办理相关证照时,除收取工本费和代省市收取的行政事业费以外,免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卫生费、污水处理费实行减半收取。

  3、落实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商业用水、用电与工业用水用电同价政策(兑现给门店业主,由门店业主兑现给经营单位)。

  (三)其他扶持政策。

  1、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每年在街区的公务消费不得少于全年公务接待费的`10%。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商业街经营的,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外,同时可享受《中共东县委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决定》(号)规定的相关政策。

  3、扶持开展促销活动。允许经营单位在县城广场每年免费举办一至两次品牌宣传、商品促销等活动。

  4、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除刑事案件、涉毒案件和“110”、“12315”、“12312”举报投诉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特色旅游文化商业街的经营单位的工作检查,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并报县行政效能室备案。同时,严禁强行向商业街内的经营单位拉赞助、搞摊派等。

  5、优先户口迁移。凡进入商业街经营的户主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的,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为其本人和配偶及子女办理东县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城镇居民户口迁移、暂住、子女入学、入托等同等待遇。在办理落户时,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

  三、限制性政策措施

  (一)禁止建材加工、汽车维修等噪音大、污染大的行业入驻商业街。

  (二)门店租赁双方应服从商业街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三)不按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的门店招牌、临时建筑等,责成门店业主自行拆除,同时按《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门店业主进行处罚。

  四、享受扶持性政策申报程序

  (一)进驻商业街备案登记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入驻商业街正式营业之前必须到县旅游局备案。登记备案时提交门面租赁双方的身份证、门面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金补贴及税费返还办理程序。

门店经营规划方案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秦岭最美是”城市名片和建设“旅游休闲名县”为目标,按照“教育、规范、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以政府为主,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要求,重点围绕辖区宾馆、酒店、旅馆、饭店的门牌、卫生、安全、消防、社会秩序、服务质量达标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全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酒店旅馆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一)工作重点

  1、清理整顿旅馆业经营单位门牌、标识和户外广告。对名称使用不规范的旅馆业经营单位,督促其变更登记注册,限期更换招牌、门匾。

  2、开展酒店旅馆业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的注册登记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3、监督检查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4、开展旅馆业经营单位的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5、对旅馆业经营单位的餐饮废水、油烟、噪声污染等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开展旅馆业经营单位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在住宅建筑内开办的社会旅馆,督促其按规定办理相关住房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和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7、对旅馆业经营单位执行水、电、气价格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对服务质量不规范、服务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的旅馆业经营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二)方法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组建工作机构,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城区各大宾馆、酒店及相关职能部门会议,部署具体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旅馆业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县政府组织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经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各宾馆、酒店做好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督促旅馆业经营单位及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各职能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旅馆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政府组织初验合格后,提请市旅馆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县上成立旅馆业综合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主任、县商务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市政局、文广局、卫生局、药监局、旅游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办,县商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务的协调督促、综合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综合整治验收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的办法进行。

  1、县旅馆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次旅馆业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旅馆业综合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部门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整规行动,规范旅馆业市场秩序,逐步制定完善行业标准、行业规划等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酒店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具体为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顿和规范治安、消防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人社部门:负责酒店旅馆业从业人员用工管理和职业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环保部门:负责做好酒店旅馆业的排污检测和排污许可证颁发以及餐饮废水、油烟、噪声污染等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对使用住宅建筑开办的社会旅馆在其办理完善相关住房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后,依法为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对限期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将酒店旅馆业发展规划纳入到全县旅游和城市总体规划中,严格审查酒店旅馆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坚决制止乱批乱建行为,依法办理相关住房使用性质变更的'规划手续。

  市政部门:负责社会旅馆周边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依据《市旅馆业管理办法》,督促限期拆除违规冠名的招牌、门匾。

  文广部门:负责旅馆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及相关信息报道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酒店旅馆业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的执法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酒店旅馆业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包括就餐场所从业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格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旅游部门:负责加快推进星级酒店评定和星级酒店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支持高星级酒店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非星酒店参与星级酒店评定,促进城区酒店业服务质量升级晋档。协助酒店旅馆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

  物价部门:负责酒店旅馆业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执行价格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制定并酒店旅馆业业态分类标准,对酒店旅馆业门牌、字号和户外广告以及主体资格的注册登记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名称使用不规范的酒店旅馆实行重新核定门牌、字号、督促限期更换,重新变更登记注册;依法拆除违规、违章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牌;督促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旅馆业经营单位内公共信息标准的监督检查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旅馆业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按照方案的要求,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全力抓好集中整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实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旅馆业的整治和监管。对问题突出、性质严重的旅馆业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业,限期整改。

  (三)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旅馆业经营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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