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部门或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部门(车间)及岗位。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0程序
4.1编制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协同各办公室门、车间进行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门、车间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4.2.2.1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4.2.2.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2.2.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2.2.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2.5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2.2.6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2.7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2.4.1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4.3.1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办公室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评审。
4.4.1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4.2由安全主任记录评审结论。
4.4.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修订
4.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4.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5.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5.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5.1.8根据评估、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4.5.1.9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4.5.1.10绩效评定结果;
4.5.1.11其他相关事项。
4.5.2文件修订形式。
4.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5.2.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6宣传培训。
4.6.1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0关联表单
5.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2《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表》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试卷》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检查评估报告》
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7《文件发放记录》
5.8《文件修订计划》
5.9《文件修订记录》
6.0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7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 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 工程、设备仪器
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 ,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
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 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8
(1)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并保持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期评价,持续改进。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员工发现危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消除隐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与及时修改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文件、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汇总和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督促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6)经常地、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责实施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协助管理者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管理者研究处理。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资金、技术、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条件,免除其后顾之忧,努力当好基层的“配角”。
(10)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单位职业危害、职业健康档案,针对职业危害情况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12)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3)及时提出企业需要解决的有关生产安全的科研课题,协助单位科研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科研工作。
(14)不断深入基层推进"6s"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绩效检查要涵盖各个方面,及时纠正基层安全管理偏差,持续提高基层的管理绩效,促进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化、程序化、科学化。
(15)总结和推广基层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会同工会组织选拔、培训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0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领导公司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总体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各项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3、总体负责领导公司员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单位各部门做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责任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项制度规章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7、领导公司做好奖惩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得到落实。
8、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规范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规定时间,督促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主持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项会议资料。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及安全员上报的各类隐患整改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做出具体处理意见。
5、做好承上启下、科室、车辆之间的互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确定应奖励的先进岗位和个人。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听取和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
8、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规范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经理安排的其他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
三、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车辆维护、检测计划的监督督促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督促驾驶员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记录、汇总,督促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实和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工作。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制作事故报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术资料。
5、负责公司及车辆、人员、停车场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的配备、发放工作。
6、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一切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
7、负责培训和教育、学习、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记录和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工作。
8、负责汇总、分析、报告和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9、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培训、演练、车辆运行等安全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事故统计和报告及处理工作。
11、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安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车辆维护、检测计划的监督督促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督促驾驶员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记录、汇总,督促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实和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工作。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制作事故报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术资料。
5、负责公司相关部门行车手续的办理。建立驾驶员档案,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及车辆年检工作。
6、负责公司及车辆、人员、停车场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安全防护、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的配备、发放工作。
7、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一切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
8、负责培训和教育、学习、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记录和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工作。
9、负责汇总、分析、报告和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10、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培训、演练、车辆运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门要求的企业各内业和安全档案的规范档案工作。
11、负责事故统计和报告及处理工作。
12、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
13、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1
(1)副段长在段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行车安全与人身安全并重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抓好《技规》、《行规》、《事规》、《段细》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安全管理办法的运作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在运输生产的全过程中得到落实。
(3)、按照部、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协助段长主持每季度安委会、每月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和事故分析会,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做好安全生产预测,提出解决问题对策,组织各项安全攻关活动,抓好推进落实,全面兑现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5)、抓好高新技术设备运用和行车设备更新改造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工作,保证投入资金使用到位,并对列入计划的投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发生性质严重的事件或一般及其以上事故,要亲自到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对事故定性定责,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负责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7)、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做到亲自解决安全隐患问题;亲自参加施工;亲自对事故进行调查;亲自对阶段性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基础建设活动。
(8)、保证安全信息畅通,抓好问题库的有效利用,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立即组织解决。组织对安全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9)、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调研,解剖安全薄弱点,查清问题,指导帮教,促其转化。同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方法、先进经验,以点带面。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推动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0)、负责牵引副段长根据重点列车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的规定做好添乘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检查实况并上报。
(11)、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安全工作的评估考核,不断推进部“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总体要求和段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12)、组织抓好安全攻关和监督检查、检修质量标准和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断提高设备质量,保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3)抓好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落实,检查考核分管逐级负责制的落实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2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3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4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白勺思想,营造良好白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目白勺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白勺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白勺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白勺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白勺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白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白勺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白勺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白勺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白勺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白勺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白勺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白勺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郝xxx 副组长:薛xx 组员:郑x、麦xx、邵xx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白勺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白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白勺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白勺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白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白勺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白勺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白勺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白勺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白勺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白勺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白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白勺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寻咨宗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白勺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白勺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白勺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白勺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白勺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白勺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白勺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白勺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白勺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白勺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白勺规定,由指定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白勺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白勺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白勺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白勺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白勺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5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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