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
1、要带保护眼罩,穿好适宜的工作服,不可穿过于宽松的工作服,更不要戴首饰或留长发,严禁戴手套及袖口不扣而操作。
2、不能用手捉住小零件对角磨机进行加工。
3、用角磨机切割或打磨时要稳握角磨机手把均匀用力。
4、切割方向不能向着人。
5、严禁使用已有残缺的砂轮片,切割时应防止火星四溅,防止溅到他人,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6、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7、出现有不正常声音,或过大振动或漏电,应立刻停止检查;维修或更换配件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等锯片完全停止。
8、打开开关之后,要等待砂轮转动稳定后才能工作。
9、角磨机的碳刷为消耗品,使用一段时间后要注意更换。更换时注意让其接触良好。
10、使用切割机如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登高或在防爆等危险区域内使用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1、工作完成后自觉清洁工作环境。
12、角磨机刚打开时会有较大摆动,要用力握稳。
13、连续工作半小时后要停十五分钟,待其散热后再用。长期使用后,机器应在空载速度下运行一较短的时间,以便冷却马达。
14、使用前必须要检查角磨机是否有防护罩,防护罩是否稳固,以及角磨机的磨片安装稳固。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2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3
1、生产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穿劳保鞋,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
2、电气控制中的紧急开关,除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危害人身安全时不得随意使用。故障排除后,谁停机、谁启动。故障停止按钮、手动开关、安全开关及安全警示牌,谁操作、谁恢复。
3、设备检查、设备检修或设备清洁保养时,操作者应首先关闭电源空开并把安全警示牌挂在控制盘上,将安全开关拨至“检查”位置并拔下安全开关钥匙随身携带,待检修及保养结束时,应将安全开关钥匙放回原处,并拨至“正常”位置,恢复电源空开,将安全警示牌放入柜内。
4、设备运转中,不得搞运转部分卫生。不得打开安全防护门。
5、各岗位在生产结束或日保养完成后,关闭水、气、原料管道开关,车间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断电、关窗、锁门,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6、设备运转时严禁拆开防护罩,发生物料堵塞必须停机,待完全停机后,方可排除故障。
7、机器运行时,如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机电修人员,不得擅动。故障排除后方能开机操作。
8、严禁在生产现场及更衣室等非吸烟场所吸烟,生产中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吸烟。
9、开机前检查信号和设备部件是否正常,机器各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润滑是否良好,机器周围地面有无杂物,各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10、在使用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时,先检查是否正常,严禁带病作业及违章操作,同时穿戴好防护用品。
11、维修设备结束后,通知本地操作人员,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跟踪带料后的运行情况。并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现场严禁存留焊条头、螺栓、油污、棉丝等杂物。各种防护罩必须立即装上,没有的要立即装配齐全。
12、车间内突然停电时,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工作,关闭正在使用的水、压缩空气截门,疏散至安全场所。
13、进厂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14、本岗位设备运转时,严禁将手、脚、衣物伸入机器中或传动滚筒处,严禁从皮带架上穿越。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参加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5
1、起重机应定人、定机,有专人负责,司机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省级安检颁发的上岗证,禁无证驾驶,非安装、维修、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机。在地面总电源闭合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上扶梯。
2、操作前,必须按本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对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3、在不满足电压及电流要求的情况下禁止工作。
4、作业地,严禁闲人走近起重机工作范围,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5、起重机作业时,应有专人与司机联系,并指挥吊装工作。(用户需配备对讲机)。
6、司机在吊装作业及重物经过人员上空时,必须鸣铃示警,作业时思想要高度集中。
7、起重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起重特性进行。严禁超载超力矩工作,更不允许将有关安全装置拆掉后进行违章作业,顶升加节过程中在未紧固好联接螺栓前不得进行起升回转作业。
8、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掉重物,严禁用于拔桩或类似的作业,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物品,冬季严禁起吊冻结的地面上的物品,
9、在有正反转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必须是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动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开关。
10、对有快慢档机构的操作,必须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越档操作,每过渡一个的挡位的时间最少应保证2—4秒。
11、起重臂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12、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吊运人员。
13、变幅小车上的维修吊栏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kg,操作与维修时栏内不得超过两个人。
14、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扶梯及平台上严禁站人,不得在作业中调试和维修机构设备。
15、吊钩落地后,不得再放松起重绳。
16、司机下班前必须完成如下工作:
1将吊钩升起并超过塔机回转范围内的一切物件高度,并将小车置于距塔身中心○15—18mm处。
2将各操作开关拔到零位上,切断室内总电源,门上锁,下塔机后切断地面总电○源。
17、起升机构用慢速档起吊重物时,满负荷运行时间不能太长,每10分钟内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18、风力大于4级,严禁拆装作业,风力大于6级,塔机严禁工作。
19、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遇有雷雨,严禁在塔架附近走动。
20、夜间工作或架设必须有充足的光照度。
21、司机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取暖注意防火。
22、塔机严禁带病运转,处理电气故障应有专职人员两名。
23、塔机正常工作温度—20°C~40°C。
24、塔机每重新安装一次,必须按说明书重新调试方可投入使用。
25、塔机工作中如制动器失灵,司机应沉着冷静,发出警报信号,将重物转到空旷无人的地方,用电动机控制重物落至地面,严禁靠自重下滑。
26、塔机作业时突然停电,首先查明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则应采取措施,先将重物慢慢降至地面(用人工控制起升制动电磁铁)。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6
1.进入井、池作业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懂得人工急救的基本方法,明白防护用具、照明器具和通讯器具的使用方法。
(2)患深度近视、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疾病及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不得从事井、池下作业。
(3)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比如悬托式安全带、安全帽、手套、防护鞋和防护服等。如果尽管在已采取常规措施能无法保证井下空气的安全性而又必须下井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而应当佩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
(4)有人在井下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以上监护。如果进人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为中间联络人。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只要有人在井下作业,监护人就不得擅离职守。
(5)每次下井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1h。
2.泵房集水池的安全注意事项
集水池的作用是调节来水量与泵的抽水量之间的不平衡,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一般要求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抽水量。集水池的布置应该充分考虑清理池底淤泥时操作的方便性,比如要设置吊物孔、出泥孔和爬梯等。
污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易燃性挥发性物质时,集水池应当设置成封闭式,在集水池平而距离最大的两点设通风孔,使集水池液而以上的空气形成最大程度的对流,井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高空排放的排气筒,必要时还要安装风机强制通风,有时还要在操作人员巡检必须经过的部位设有毒气体标志。
清理池底淤泥时,因为集水池都很深(一般是污水处理厂的最低点),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守下井、池作业的规定,注意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清池前,先关闭进水闸或堵塞靠近集水
池的检查井停止进水,并用泵将池内存水排空,再用高压水将淤泥反复搅动几次,然后要采用强制通风,在通风最不利点检测有毒气体(H2S、CH4及可燃气等)的浓度和含氧量,在达到安全部门的规定要求后,操作人员方可下池工作,同时池上必须有人监护。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操作人员下池后,仍要保持一定的通风量,因为人进入后,对淤泥层的搅动仍可能释放出有毒气体。每个操作人员在池下的工作时间不宜超过30min。
3.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两大类。
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这些气体进入人体内部后会抑制人体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气体是遇到各种明火或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的气体,比如沼气、石油气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气体流通不畅或长时间没有任何操作的地方,这些气体容易积聚成害。
4.发现有人气体中毒后的抢救方案
(l)报警: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发现有人中毒后,立即大声呼救并迅速跑向值班室报告,当班负责人问明大致情况后,立即安排人员拨打急救电话1xx和气防电话119(一般和火警电话相同),同时通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2)抢救:在有人报警的同时,当班负责人还应安排其他人员立即施救。施救人员要按要求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后,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中毒人员抢救到通风无毒区,然后立即实施正确的心肺复苏术。
(3)心肺复苏:在发现中毒人员无意识后,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如果是氯气中毒,为防止施救人员中毒,不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应采用胸外按压法急救。
(4)注意事项:施救人员在到中毒区抢救中毒人员时,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护。在将中毒人员抢救出来后,立即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未佩戴防护器具的人员进人而引起再次中毒事故。
5.防止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的分子式是H2S,相对密度为1.19,比空气略重,是一种无色气体。当它在空气中的含量为0.012-O.03mg/m3时,就可以闻到它那特殊的臭鸡蛋气味。当空气中含量达到O.O1%时,人接触2-5min就会嗅觉失灵;当含量为0.07%-0.1%时,能引起急性中毒,麻痹呼吸中枢;当含量超过0.2%时,数分钟内可以使人窒息死亡。理论上认为,人体对空气中硫化氢的60min安全接触浓度是0.02%-0.03%,8h安全接触浓度是0.001%。硫化氢属于易燃物品,与氧化剂反应很强烈,易起火或爆炸,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是4.3%-46%。在有硫化氢的场所严禁明火(包括火花、吸烟等),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具备防爆性能。
污水处理厂发生的许多伤亡事故都与硫化氢有关,比如因在各种下水道、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内均有出现硫化氢聚集而引起工作人员中毒、甚至死亡。因此,无论城市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废水处理场,都必须具有一系列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措施。
(1)掌握污水成分和性质,弄清硫化氢污染物的来源。对各个排水管线的硫化物浓度及其变化规律要做到心中有数,酸性污水和含硫污水是造成下水道、阀门井、计量表井、集水井(池)、泵站和构筑物腐蚀和其中硫化氢超标准的直接原因,因此要严格控制和及时检测酸性污水的pH值和含硫污水的硫化物浓度。
(2)经常检测集水井(池)、泵站、构筑物等污水处理操作工巡检时所到之处的硫化氢浓度,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必须连续检测池内、井内的硫化氢浓度。
(3)泵站尤其是地下泵站必须安装通风设施,硫化氢比空气重,所以排风机一定要装在泵站的低处,在泵房高处同时设置进风口。
(4)进人检测到含有硫化氢气体的井、池或构筑物内工作时,要先用通风机通风,降低其浓度,进入时要配戴对硫化氢具有过滤作用的防毒面具或使用压缩空气供氧的防毒面具。
(5)严格执行下井、进池作业票制度。进入污水集水井(池)、污水管道及检查井清理淤泥属于危险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各种作业票证,经过有关管理人员会签字才能进行。施行这一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下井、进池的次数,避免下井、进池的随意性;井能督促下井、进池入员重视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6)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气防知识培训。要使有关人员懂得硫化氢的性质、特征、预防常识和中毒后的抢救措施等,尽量做到事前预防,一旦发生问题,还要做到不慌不乱,及时施救,杜绝连死连伤事故的发生。
(7)在污水处理厂有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地方,操作工巡检或化验工取样时不能一人独往,必须有人监护。
6.防止沼气爆炸和中毒
厌氧消化污泥或厌氧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产生的气体被称为沼气,其中CH4约占50%一75%,CO2约占xx%~ 30%,其余是H2co、N2、HzS等。沼气中含有65%的甲烷时,燃烧lm3的沼气需要6 .2m3的空气。当空气中含有8.6%~xx.8%(以体积计)的沼气时,就可能形或爆炸性的混合气体。
沼气是一种很好的燃料,发热量为21000,25000kj/m3,可用于锅炉、燃气发电机、汽车发动机等。除了可作为气体燃料外,诏气中的CH4还可用作制取四氯化碳、甲酵、甲醛、有机玻璃树脂等化工产品的原料,褶气中的二氧化碳可用于制造纯碱和干冰。因此,诏气是一种可供利用的生物能源,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厌氧生物处理装置产生的沼气中含有饱和水蒸汽和O.O05%-0.08%的H2S,具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因此,沼气带有H2S所固有的臭味,为了避免沼气中H2S腐蚀输气管道及相关设备(如锅炉、沼气发电机等),利用前需作除湿、脱硫处理。脱硫的方法主要有干式脱硫、湿式脱硫及水淋喷洗脱硫等,除湿的方法一般是在管道低点设置凝水器。
为防止污染大气,一般不允许将剩余沼气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在确有沼气而又无法利用时,可安装燃烧器将其焚烧。燃烧器通常能自动点火和自动灭火,必须安装在安全地区,其前要有阀门和阻火器。燃烧器要设置在容易监视的开阔地区.与消化池盖或贮气柜之间的距离要在15m以上。
沼气中的甲烷是易燃易爆气体,因而在厌氧处理系统的运行巾,必须对防止沼气可能引起的爆炸问题高度重视。另外,沼气浓度较高的地方氧的含量必然会较低,加上沼气中古有H2s气体,如果进入沼气富集区而没有任何防范措施,还可能导致使人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
为杜绝沼气的泄漏,要定期对厌氧系统进行有效的检测和维护,如果发现泄漏,应立即进行停气修复,这是防止沼气中毒与爆炸的最佳措施。检修过的厌氧反应池、管道和贮存柜等相关设施,重新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埋地沼气管道上而不能有建筑物或堆放障碍物。
沼气柜因放放空时,应间断进行,严禁将原来贮存的沼气一次性排入大气。放空时要在晴天进行,严禁在可能产生雷雨或闪电的天气进行。另外,放空时还要注意下风向是否有明火或热源(如烟囱)。
沼气的密度与空气基本相同,因此,在可能有沼气存在的房间内必须设置上下置换气孔,换气次数一般为8~ 12次/h。在沼气管道阀门及其他可能逸出沼气的地点,应该设置在线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防止误报。而且所有电气设备、计量仪表、房屋建筑等要按有关规定设置防爆措施,其次要严禁在巡检、维修等过程中出现的人为明火,比如抽烟、带铁钉鞋与混凝土地面的摩擦、金属工具互相撞击或与混凝土结构的撞击、电气焊作业等均可产生明火。
应当在值班或操作位置及巡检路线上设置甲烷浓度超标报警装置,在进入厌氧反应器内作业之前要进行空气置换,并对其中的甲烷和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符台安全要求后才能进入,作业中要有强制排风设施或连续向池内通人压缩空气。
沼气系统区域周围应设防护拦,建立出人检查制度,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人。沼气系统的所有厂房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甲级防爆要求,例如是否有泄漏天窗,门窗与墙的比例、非承重墙与承重墙的比例等要达到防爆要求。
7.防止溺水和高空坠落事故
污水处理厂操作工和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在污水池上巡检,检修人员也需要经常在污水池上进行检修或更换设备等工作,因为一般污水池的水深都在3m以上,所以预防溺水事故是污水处理厂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污水处理厂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懂得一些溺水急救的常识。另外.污水处理厂的流程一般是一次提升后靠重力流动,因此均质池、沉砂池乃至曝气池都高于地面3m以上,所以在污水处理厂工作或参观必须要当心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1)污水池等构筑物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
(2)池上走道不能高低不平,也不能太滑,尤其是北方寒冷地区必须有防滑措施。雨、雪、风天和有霜的季节,有关人员在构筑物爬梯和池顶上行走时,必须手扶栏杆,注意脚下。
(3)有关人员不准随便跨越栏杆,必须跨越栏杆工作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4)污水池栏杆必须设置救生圈等救生措施。
(5)各种并盖、排水沟盖板、走道踏板等要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腐蚀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6)在对污水处理设施放空后进行检修或在外池壁上作业时,必须配备登高作业的“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并遵守登高作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8.清通管道时的注意事项
清通管道时应当尽量避免下并作业,比如在检查管道内部情况时,最好采用反光镜照射等间接方法。必须下井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下井作业前必须履行各种手续,检查并井盖开启后,必须设置护拦和明显标志。
(2)下井前必须提前打开检查井并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井用竹棒搅动并内泥水,以散发其中的有害气体。必要时可采用人工强制通风,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允许值以下,而含氧量达到规定值。
(3)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测定并下空气中常见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含氧量,其含氧量不得少于18%。准确量化的测定方法是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检测方便快捷。简易的方法可以将安全灯放入井内,如采缺氧,灯会熄灭;如果有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未到爆炸极限),灯熄灭前会爆闪。简易的方法还可以将鸽子等小鸟放人井内,观察小鸟的活动是否异常来判定人能否下井。
(4)严禁进入管径0.8m以下的管道作业,对并辣不超过3m的检查井,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和掏挖淤泥时,也不宣下并作业。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而且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并下作业面上的照度要高于50k。
进人污水处理厂的其他并、池作业时的注意事项也可以参照以上内容。
9.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
污水处理厂都设置水质分析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加热挥发性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必须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
(2)可燃性物质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电炉、火源或其他热源附近。
(3)当加热蒸馏、高温消毒及有关用火或电热工作中,必须有人在现场负责看管,不能无人值守。从电热炉上、烘干箱中或其他热处用手取玻璃仪器或试样时,要佩带隔热手套。
(4)剧毒物品必须制订保管、使用制度,并设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杜绝单人取用管理现象。
(5)倾倒硝酸、硫酸、烧碱溶液、氨水和氢氟酸等强腐蚀性药剂时必须带好橡皮手套,开启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挥发性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温时极易大量冲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伤害事故。
(6)酸、碱,尤其是挥发性酸、碱必须在不同的仓库内保存。
(7)用移液管吸取水样或化学试剂时,不能用口吸,而必须使用橡皮球吸取。
(8)应经常检查电热设备所用电线是否完整无损,电炉等加热设施必须放在隔热垫板上,电源开关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绝不能湿手操作。
(9)使用挥发性溶剂、试验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加热消解(如测定CODcr)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0)操作离心分离机、六联搅拌机等转动仪器时,必须在仪器完全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开盖等操作。
(11)氢气锅瓶、氮气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远离热源,并停放稳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间内,而应在隔开的单独存放间内存放。
(12)化验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13)接触污水和药品后,应注意及时洗手,手上有伤口时不可接触污水或药品。
10.化验采样时的安全事项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场采样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采样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在排水检查井、泵房集水池及均质池等存在高浓度有机污水或待处理污水的地方取样时,要有预防可燃性气体引发爆炸的措施。
(2)在泵房、检查井等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构筑物处取样时,要当心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引起的中毒危险和缺氧引起的窒息危险。
(3)取样时,如果需要上、下曝气池、二沉池、事故池等较高构筑物和地下式泵房的爬梯,要注意预防滑跌摔伤,尤其是在雨、雪、霜、风等恶劣天气条件时上、下室外爬梯更要十分当心。
(4)在泵房集水池、曝气池等各种水处理构筑物上取样时,必须小心操作,以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规范施工、安装作业、防火重点岗位及消防设施安装程序,落实岗位责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制度规定。
2、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在施工现场吸烟,不违章作业,并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4、各工种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及宿舍内随意动火。如有特殊情况或生产需要动火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5、各工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各类消防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或使其失效。
6、电气焊、割等使用明火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之后彻底清理现场内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设专人看火,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人员应随用随领,限当天用量使用,不准在工程内存放,废弃料应及时清除。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用电器具;严禁使用塑料制品、纸类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顶)和围挡铺垫床铺;不得卧床吸烟。
9、电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京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必须换成北京市临时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1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并迅速扑救,保护好现场。在火势较大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迅速撤离火灾现场。撤离火场时,如遇浓烟应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尽量低下身体行进。
二、开具动火证人员
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产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看火人员),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2、动火证应由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开具,由其他人员代理的应有书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全面掌握生产进度、各工种作业情况、各种材料购进存放情况。
4、用火操作前应对电气焊工等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开具当天用火证,方允许用火操作。
5、动火前,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对工程内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围环境及现场堆放材料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业危险后方允许开动火证。
6、动火证必须由现场总包负责管理,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具体开具填写,开动火证时应对焊工操作有效性进行审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过期操作证电气焊工进行用火操作。
7、动火证上应写有针对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将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写。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动火证应写明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作业结束,动火证应收回。
8、在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时,必须要求焊工配备接挡工具(如接火盘、石棉布等),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
三、电气焊工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电气焊作业操作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电气焊工应本人到用火审批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应随身携带操作证及其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3、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点火前要检查焊割器具软管、接口螺丝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4、焊、割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准进行焊割。
5、焊割作业不准与防水施工、油漆、喷漆、木工、聚苯保温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冷却塔、贵重设备安装(如冷水机组)和安装后也应避免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需对该设备上下周围进行电气焊操作,应有专项措施方案,确保安全后方准许操作。
6、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必须有接挡、封堵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7、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8、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两瓶之间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并不得倾倒和受热。
9、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业。
10、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四、看火人员
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方能从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业须熟知现场作业环境,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业中看火人员要自始至终在施焊作业周围监护,以便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现焊点周边有易燃危险操作和材料堆放,应及时通知焊工停止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准许操作。
4、高层或外檐作业应协助焊工铺设接火盘或石棉布,焊割点周围有孔洞时应及时封堵严密后,方准许作业。
5、看火时应按用火证要求配带灭火工具(如干粉灭火器和水桶),并保证灵敏有效。
6、操作完毕,协助焊工检查清理现场,确保安全无误、无遗留火种后方准离开现场。
五、防水作业
1、防水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应设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装卸溶剂(苯、汽油)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容器远离火点。
4、配料人员在配料前,必须检查搅拌器和电器设施,以防损坏漏电。
5、防水作业施工期间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检查,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周围30米内严禁动用明火及使用电动工具,工程内施工的,操作范围楼层上方孔洞应堵严。
6、作业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施工中通风条件差的应有防爆通风设备。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灯具应安装保护罩(网),以防灯具破碎打火。
7、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其他明火。
8、电气设备开关应设在场外,并减少铁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属工具碰撞产生火花和电器打火遇挥发气体发生爆燃。
9、施工中应做好人员疏散和灭火准备,在狭窄基坑内施工应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备有耐火爬梯,以便突发火情时,人员能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遇有火灾发生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10、防水作业完毕后,必须确保易燃气体挥发干净,无火灾危险方可明火作业。
11、防水卷材采用热溶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进行,待底油气体挥发干净后,方可进行粘接卷材作业。
13、防水卷材采用热容粘接使用汽油喷灯前,应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14、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着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及时盖严。
六、使用聚苯保温材料
1、保温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随进随用,不在现场存放,临时周转要封闭管理,远离火远电源。
2、使用前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经现场消防保卫部门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安装使用。
3、安装部位严禁明火作业,外墙严禁拉接线路。 4、安装后保温材料外露未封堵的应采取技术措施及时作界面处理(如甩胶灰等),以达到防火效果。
5、明确落实现场主管领导责任和存放、使用安装和安装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做到追踪管理,措施到位。
七、现场存放、安装贵重设备
1、贵重设备指工程内安装的机电设备如:冷冻机组、电梯、等贵重机器设备。
2、贵重设备存放、安装应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专项防火方案和工艺流程,并按规定区域和工序安排进场存放。
3、各种设备进场存放时应明确负责单位或部门并责成专人负责。
4、各种设备进场,应放置在不妨碍施工的安全地点,避开用火区域及电源和电闸箱处,防止火源及电火花引燃包装箱。严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单位应将贵重设备临时存放的地点列入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防火责任,昼夜24小时有人照管,同时现场成品保护人员或护场警卫人员要进行巡视检查,以确保防火安全。
6、安装作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用电气焊,如特殊情况,须进行电气焊作业时需开用火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焊工进行作业。设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装的,应将包装箱拆除,用石棉布将设备遮挡严密后再施焊。
7、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接好水龙带,以便应急使用。
八、冷却塔安装
1、安装冷却塔必须有工长交底,并亲自组织班组长落实,选择有经验的人操作,明确防火责任人,工长经常检查交底落实情况。
2、禁止冷却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时进行。冷却塔的就位、安装与防水施工要服从整个工程的整体计划安排,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冷却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应尽可能在电气焊后再行安装。冷却塔上动力线路必须严格检查,防止线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却塔进行电气配管安装时,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使用电气焊进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却塔下组装施焊的不得在冷却塔上施焊。
4、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对冷却塔周围的易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施工焊接时必须用石棉布围挡,接好水龙带,将冷却塔易燃材料浇湿,防止电气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级风以上必须停止电气焊作业。
5、焊接时必须配有看火人员,坚守岗位,配备足够的干粉等灭火器材。
6、进行冷却塔安装施工时,必须考虑有人员能及时撤离的疏散通道。
九、液化石油气的使用
1、液化石油气使用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气用火常识和扑救燃气火灾的技能。
2、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建工集团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项目安全消防部门(人员)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3、液化石油气灶设置及瓶的存放处均应按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有专人负责液化气的开启使用前、使用中、关闭后的检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气应有专用房间或厨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应与用气灶间分开单独放置,并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倒放,钢瓶上不准放置杂物,并远离热源,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5C,禁止用火烤、开ο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
6、检查液化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测试,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减压阀密封圈变形或胶管老化漏气,应在指定或正规站点更换购件,灶具转芯门漏气,应请专业人员及时修复。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气气味,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在泄漏气体未驱散掉和漏气现象未排除前,严禁在此范围内使用手机、座机和动用明火及开启电气设备。
8、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溢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使用完毕应首先关闭角阀,再关灶具开关。严禁私自倾倒钢瓶残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装的钢瓶。
9、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要到市煤气公司供应站,严禁私换乱换,以保证燃气和钢瓶的质量。搬运钢瓶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摔、磕、碰撞。
10、做好灭火准备工作,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
十、木 工
1、应了解本工种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2、严禁在现场和木工棚操作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时严禁与电气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4、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围应禁止电气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对大模板保温时,保温材料应达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间内存放的木料不得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成品应运往使用地点,不得在操作间内存放。
7、木工操作间内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锯末应当日清除,倒在指定地点。
十一、油漆工
1、油漆工应了解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2、库房和调料间照明灯具及排风装置应使用防爆型器具,开关应设在房间外面。
3、作业场所和临时存放的库房严禁动用明火。
4、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不准在工程内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准做油漆调料间使用。
6、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不得在工程内和库房内调制。调制油漆后,容器盖要盖严。
7、工作完毕,冲洗工具、物品的溶剂应注意回收,不得随意泼撒。沾过油漆、稀料的棉纱或棉布等物应妥善处理,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十二、电 工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取得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变(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室内不准存放无关物品。电工值班住人部分,应与变电室隔离。变电室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5、各种电闸箱内不准存放杂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设备。
6、经常检查电气绝缘程度,防止漏电短路。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运行,以防连电。电热器具和发热部件必须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并远离可燃物,做到专人负责看管,用毕或中途停电时,务必拉闸断电。
7、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必须采用有专门防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如:油漆库房、调料间照明,防水施工场所的排风设备等),以防止电火花、电弧和高温引起场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发生燃烧或爆炸。
8、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的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或架套管保护。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的截面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超符荷,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工程内用聚苯保温材料做外墙保温时,严禁在有保温材料一侧架线、穿线。
9、各种电气设备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10、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更换。
11、安装消防水泵房用电时,应设专用配电线路,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2、各种电器设备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十三、仓库保管人员
1、仓库保管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工作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严格遵守仓库的入库、保管、出库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3、库房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对领料人员严格监管,防止将火种和易燃物品带入库内。
4、保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质,并根据要求进行储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按类、项标准和特性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与其他材料隔离存放,进入易燃易爆库房的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搬动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产生火星的工具。
6、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应留有主要通道和检查堆垛的通道,垛与垛和垛与墙、柱、屋架之间应有规定的防火间距。
7、经常检查物品堆垛、包装,发现洒漏、包装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按时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8、遇水或受潮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湿的地方;遇热易分解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9、从进货渠道上保证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对负责进货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如聚苯板、保温草帘)应进行检测,确保阻燃性能,保温草帘氧指数应达到50以上,点火测试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外墙保温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数应达到30以上,燃烧分级达到B1级以上,点火测试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库房内严禁住人和做操作间使用。
11、下班前应仔细检查库房内外,拉闸断电,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2、保管员应熟悉、会用库内的灭火器材、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完整好用。
13、为施工现场电气焊用火配齐接火和隔挡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盘等。
十四、消防巡查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经警、保安、成品保护人员担任。消防巡查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和消防安全业务。消防巡查的主要业务内容是:
1)电气焊操作周围是否有易燃物;有无防止焊渣溅落的接当措施;孔洞是否堵严。
2)工程内和库房是否有住人现象。
3)宿舍有无私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热得快”“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现象。
4)聚苯保温材料存放、使用有无防火措施。
5)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8)施工现场有无吸烟现象。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4、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巡查的内容、部位、和频次。
十五、消火栓的安装
1、工程开工前消火栓安装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数量及时安装消火栓。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平米以下的设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设两座消火栓,超过10000平米的要递增两座,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120米,暂设消火栓应在开工前安装完毕。
2、消火栓应安装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异型消火栓两种,可任选一种(见集团公司《消防法规汇文件编》第498-499页示意图)。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达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点工程、厂、库要安装两路供水的循环管路。深度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设65毫米出水口两个。
4、临时或固定性厂、库、料场、生活区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口径与工地相同。
5、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没有条件安装消火栓的应建造容量不小于40吨的蓄水池,附设高压泵或手抬机动消防泵。
十六、消防泵房、竖管的安装
1、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竖管和泵房安装应在工程部位达到五层前安装完毕。
2、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接口,接口方向应利于水龙带使用灭火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应朝向工程一侧,以利于灭火需要。
3、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围挡或搭建。设置消防泵房应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设在楼内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能坚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专用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5、为保证不间断供水,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应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扬程。
6、高压水泵进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进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应经常(或定期)进行试运转,使机件润滑,启动迅速。
8、消防水泵房应设有昼夜值班人员,且经常维护和管理,以便于发生火情时能及时供水并保持与现场联系。
9、消防水泵房应设有与本现场有关人员直接联系的通讯设备或电话。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8
1、新员工上岗必须签定至少半年的师徒协议,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并能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要领,方能独立操作。
2、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员工共同作业时有相互监护安全的责任。
4、每套生产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5、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一季度组织操作者学习一次,人力资源科应保留学习记录。
6、引进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同台设备需要多人共同操作应明确专人负责。
8、操作人员不得甩掉任何保护装置,否则要追究责任。
9、机电设备存在不完好、技术指标不达标,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改造的要求,有安全隐患时有权拒绝使用。
10、设备吊装、拆卸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11、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汇报。
12、机械设备在维护、检修时,应挂标识牌板。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9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市级劳动技术考核部门考试合格后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凭证上岗操作。车辆须经市级技术审验部门审验发放牌照。
2、叉车在行驶和叉物件过程中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货物运输、起重等相关规定。开车前严禁饮酒。
3、出车前检查刹车、灯光、喇叭、方向盘等部位是否良好。轮胎气压是否足够,各部位螺丝是否紧固。严禁叉车带病行驶、工作。
4、在公司院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出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行驶中密切注意车辆、行人动态。
5、叉车不得在车间通道行驶,应从院内绕行,确须在生产车间通道上行驶应到保卫课办理手续并应有人监护。
6、叉车确须在生产车间通道上行驶或进入仓库时必须安装防火帽。
7、严禁超负荷操作。叉运大、长物件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叉物时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联系,听从指挥。
8、叉物过程中,任何人不准站在叉车和物件上或作配重。不准站在叉车叉子的底下或旁边,更不准另作安装平台使用。行驶中不准载人。
9、物件叉起后,如发现不牢固应落地进行整理。
10、叉物行走时,叉子不准落的过低或过高。
11、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车辆年审,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0
1、角磨机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发生故障,应找专业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装配。
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螺钉有无松动,砂轮片是否有碎片和裂纹;靠背垫是否有裂缝、撕裂或过度磨损;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是否有漏电之处、插头插座是否破损。如有上述弊病,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3、使用时,首先要进行空转实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中,操作人员要带上防尘口罩。不准正对砂轮,必须站在侧面。角磨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或猛压。
5、正在转动的角磨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等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6、发现电源线缠卷打结时,应切断电源后再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角磨机强行拉动。
7、更换砂轮片时,根据工件材料性质选择适当粒度、硬度和规格的砂轮,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配合要适当。更换后,让自我和旁观者的位置远离旋转附件的平面,并以电动工具最大空载速度运行1分钟。
8、角磨机要存放在干燥处,严禁在有水或潮湿处存放。
9、每使用期达三个月,应送交电工检查绝缘、线路、开关情景。未经电气人员检查、登记的不允许使用。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1
1、工作人员应确保劳保护品穿戴齐全,戴好防护镜或面罩类护品。
2、无齿锯使用前,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锯片有无残缺裂纹。
3、无齿锯安全防护罩要牢固可靠。
4、使用无齿锯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5、无齿锯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6、锯件要放置平稳,夹持牢固,锯件不得超过规定范围。严禁用脚踩锯件。
7、无齿锯启动前,不得与锯件接触,锯切时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锯切过程中不得停止。
8、更换与管理无齿锯片必须有专人负责,轴孔不适合不得勉强安装。
9、更换锯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待完全停转后并插上止回销方可进行操作。
10、锯片存放禁止与金属物品在一起,注意防水、防湿、防冻,搬运时轻拿轻放。
11、无齿锯片磨损严重及出现缺口时应立即更换。
12、无齿锯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废。
13、无齿锯发生故障或损坏,须请专业人员或送专门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2
1、做好临时工程机械设备的安装、试运转、拆除、运输、包装工作,
2、负责临时排水管路、供水管路的安装。
3、承担所有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注油,定期检查、修理、故障排除。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的运行、检修、试运转等各项规程规范。
5、承担突击性抢修、安装、拆除等任务。
安装电工操作规程
1、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安装程序、工艺、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的规章制度,对设备、零部件等加强保管,确保完好无损。
4、对整套整台设备安装,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型号、容量施工。施工前要作好检查、试验、测定,具有准确数据后予以进行,确保质量,
5、设备装车下井时,需牢固安全可靠,避免撞击损坏设备。对易振、易损贵重设备,要轻拿轻放,运输中必须有专人保护,对怕潮湿的设备,要有防潮措施。
6、在井口、井筒、高空作业,必须注意安全。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等要细心检查,佩戴齐全,精心操作确保安全。
7、安装各种开关和控制设备,必须平整稳固,对防爆设备,要保护好防爆面。
8、施工中,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禁止带电作业。进行试送电时,必须有试送电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共同进行,防止意外发生。
安装钳工操作规程
1、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按照设计要求、程序、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运转各项规程规范,对单项工程的具体技术措施,负责实施。
3、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注油、修理、故障排除。
4、负责临时工程机械设备和临时压风管路,排水管路的安装。
5、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精确计算尺寸,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
第四条、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三章、叉车使用
第十条、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叉车作业人员(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4
一、间二氯苯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禁火区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手机。
4、在接班前或上班时严禁喝酒。
5、工作时不准看书读报,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准串岗、离岗。
6、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
7、当班人员首先检查车间设备,特别是水环真空泵、尾气吸收系统是否正常,各类阀门的开、关是否正确,发现问题提前更换。如明知设备有故障不向上级汇报,擅自使用造成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使用升降机时,应检查物料袋是否完好。
9、投料时戴好防护手套。口罩防止中毒。
10、脱水时注意反应釜上面管道堵塞,防止釜内产生压力。
11、通氯时,必须按照氯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同时注意反应釜内的温度,氯气的流量,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12、注意冷却器损坏漏水,造成事故。
13、水洗时,抽真空、静止分层先快后慢,防止将料分出,造成污染和损失。
14、精馏时,调节真空缓冲罐上阀门,调正负压至工艺要求。注意精馏塔上温度,收接合格产品。并正确处理好前、后馏及下脚料的收集程序。防止高温烫伤。
15、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6、认真做好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及注意事项等手续。
17、搞好本工段环境卫生工作。
二、间苯氧基甲醛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禁火区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手机。
4、在接班前或上班时严禁喝酒。
5、工作时,不准看书读报,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准串岗、离岗。
6、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
7、当班人员首先检查车间设备,水环真空泵、尾气吸收系统是否正常,各类阀门开、关是否正确。
8、使用升降机时,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吊运溴素时安全。
9、投料时,戴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耐酸围裙、深筒胶鞋、防止溴素伤人。
10、通氯时,必须按照氯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同时控制反应温度,要先快后慢,由中控确定反应终点。
11、冰解时,投完冰块加好水后,盖好人孔盖,慢慢点动搅拌浆,防止升温过快冲料造成事故损失和污染等。
12、蒸馏时,注意釜内温度,蒸馏速度要慢,确保冷凝器下来的二氯乙烷温度不要过高,否则造成环境污染和损失。
13、精镏时,调节缓冲罐上阀门,逐步调正负压至工艺要求,注意精镏塔上温度,收接合格产品后,并正确处理好前、后馏及下脚料的收集程序,防止高温烫伤。
14、护基时,升温回流分出乙二醇和水后,由中控确定反应终点,再用碱水洗涤,静止分层,收集乙二醇碱水与下面乙二醇酸水中和,有机层到下步反应。
15、加成反应投料时戴好防护用品,注意苯酚的温度,温度较低时易结晶赌塞管道。
16、脱水时不要太快,检查冷凝器的冷却水情况,防止甲苯挥发,一定要把水脱干净后,将上釜料加入,同时冷却至70℃左右投入催化剂,使反应顺利进行,由中控确定反应终点,冷却加水、静置分层,收集废水去溴回收釜,注意分掉有机物。
17、溴回收时,注意反应釜内物料体积。通氯时,注意反应釜内温度及溴素回收量,罐装时必须准确计量,防止灼伤、污染环境。
18、碱洗时,收集废水进行中和,回收苯酚。
19、配酸,首先向反应釜内加一定量的水,开启搅拌缓缓将硫酸加入水中,注意防止伤人。
20、酸化,开启搅拌,加入稀硫酸升温回流,脱去醛基乙二醇,中控确定终点,分出酸水,收集回收乙二醇。
21、脱溶,加水升温脱去甲苯回收套用,分出有机物去精镏塔,注意真空,收集合格产品。
22、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23、认真做好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及注意事项等手续。
24、搞好本工段环境卫生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均属危险品,应隔开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标志牌。
3、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采取限量领用制度(按实际用量),随用随领,并要认真填写领用记录。对配成液体的剧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与一般试剂分开,放入专柜并加锁,由两人负责保管。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5、药品应分类摆放。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或备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易燃药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曝晒,低温保存,最高不超过30℃。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
7、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量贮存。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500克应贮于防爆保险柜中;500-100O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贮存量不宜超过100O克。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
8、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9、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贮。
10、搬动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11、领用药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锁、双帐。
四、液氯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准备:
1、进行液氯钢瓶操作(使用、应急)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浸塑手套和其他有效安全防护用品。
2、液氯钢瓶运输、放置、连接
1)液氯钢瓶在运输过程中,要旋紧保护帽,轻装轻卸。
2)在放置液氯钢瓶时,应固定好支架,液氯钢瓶放置在磅称上后,应固定好钢瓶并将支架撤消。
3)液氯钢瓶两只阀门,使用时,应放置好位置,保持朝上和朝下两种状态,在使用时,应连接朝上阀门。
4)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3、开启钢瓶阀门
1)连接好钢瓶,使用专用扳手慢慢开启钢瓶阀门(顺时针为关,逆时针为开)。
2)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4、检查有关设施情况
1)开启阀门后,应保持气化器和缓冲器压力≤的状态,使用氨水(浓度约10%)进行试漏。
2)检查液氯气化器、缓冲器及管道、阀门、仪表接口处是否严密,不得有漏泄溢散现象。
3)检查应急水池是否为碱性,PH值应为10以上。
(二)使用:
1、液氯使用,各类容器(气化器、缓冲器)压力应在≤以下,严禁超压使用。
2、使用时,应保证液氯钢瓶压力大于使用端压力。
3、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
4、严禁将油类、棉纱、有机溶剂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
5、使用过程中,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钢瓶(1000KG装)应保留5 kg以上的余氯。
6、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液氯钢瓶时,应先关闭系统进氯阀(缓冲罐后),再关闭岀氯阀(紫铜管后)。
(三)应急处理:
1、液氯钢瓶泄漏时的应急措施
1)转动钢瓶,使泄露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
2)易熔塞处泄漏时,应有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凡泄露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
3)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4)一般方法不能制止漏氯,则可以将氯瓶推入应急水池中,同时往池内投液碱中和。
2、使用系统泄漏时的应急措施
1)容器、管道及反应釜等系统接头处因天长日久腐蚀发生微量漏氯时,应用氨水查出漏气地点,再关闭氯瓶出氯总阀,针对漏气部位进行修理。
2)遇漏氯量较大,一时判断不出漏氯地点,应首先将液氯钢瓶阀关闭,再将液氯钢瓶阀少许开启,查出漏氯部位和原因,再关闭液氯钢瓶阀加以修理。
3、抢救中应利用机械通风设施,降低现场氯气浓度,以便进行抢修、救援。
4、在进行抢修、救援或撤离时,应急人员和逃生人员应处于上风口状态。
5、液氯钢瓶阀门不能开启时,应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应由公司安排生产厂等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五、电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用电安全,特制定以下用电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准他用,并要定期检查其性能。
2、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不准带电作业。
3、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已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防护用品。
4、工作中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不准拆卸修理,必须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或线路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6、工作完毕后,作业应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线路或电柜内。
7、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核定是否符合修理要求,并和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方能送电。
8、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灭火。
9、严格尊守各项安全用电技术规范,线路上严禁带负荷接电或断电,严禁带负荷拉闸。
10、认真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认真做好每周的保安器试运行工作并作好记录,定期检查电量消耗情况。
11、车间布线按易燃易爆要求施工,各操作电器安装牢固,绝缘良好。
12、电器设备每天检查维护,查看有无过负荷、电器连接点有无松动,定期除尘。
六、机修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保持车间作业场所环境卫生,地面干燥无油污,修理工用具有序放置。
2、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穿工作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3、在使用崭子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在砂轮机上打磨大型工件。
4、检修开始前,要充分了解被修理设备的工作状况、及相关的工艺参数,承受压力的设备不准带压修理。
5、电焊作业前检查焊接用具是否完好,施工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
6、在易燃易爆的地方动火、焊接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必须经过安全员同意方可工作。
7、焊接密闭容器、管子时应先开好放气口,修补装过油类物品的容器时,应充分清洗,并打开放气口,确认安全后方可焊接。
8、在已使用过的容器需焊接时,必须查明容器内物品的安全检查性能,严禁未查明前就动火焊接。
9、在容器内部焊接施工时,应注意通风,容器内油漆未干时,有可燃气体挥发不准施工。
10、检查、检修容器内设施、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持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11、设备搬运、按装、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吊带、吊钩等各种吊具进行细致的安全性能检查。
13、设备修理结束后,应开车试车运行,保证其运行可靠,并符合生产要求。
七、导热油炉安全操作规程
要充分认识到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有机热载体炉的运行情况,严禁无证人员独立上岗操作。
(一)启动前的检查:
(1)加热炉及其周围是否清洁无杂物,检查炉体、燃烧器、控制器、看火孔、烟(囱)道等是否正常。
(2)倒通工艺设备及流程,检查膨胀槽油位是否在1/4-1/2液位以上位置,温度计、压力表等是否正常。
(3)接通加热炉控制柜电源,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检查指示灯及各显示仪表是否正常。
(4)调整好燃气主减压阀、次减压阀,使压力控制为MPa。
(二)启动:
(1)启动导热油循环泵(运一备一,参照水泵操作规程执行),启泵后正常循环小时左右使压力平稳。
(2)按燃烧器启动按钮,观察炉膛火焰是否正常燃烧,若不点火,应在排除故障后,再次启动燃烧器。
(三)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
①逐步降低温度,关闭燃烧器,停止燃烧。
②待热油温度降至70℃以下,停止热油循环泵的运行(参照水泵操作规程执行)。
③关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2)紧急停炉如果因紧急情况紧急停炉时,应迅速关闭燃烧器,同时沿燃烧器铰轴将燃烧器移开,让炉膛与烟囱之间形成自然通风状态,将炉膛内的蓄热散发,以便导热油自然冷却,防止过热。
(四)注意事项:
巡回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导热油炉周围是否发生泄漏,附近应有配置足够的油类及电器类的消防器材,不能用水作为灭火剂。
八、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不得酒后作业。在升降机工作期间,注意力要高度集中。
2、清理使用升降机周围的杂物,并告知附近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检查电源线是否接好,检查刹车的好坏,检查钢丝绳是否断股、无油。
4、空车试车,检查移动限位开关是否在指定位置,是否完好。
5、物料堆放整齐、牢固,严禁超载使用。
6、严禁载人。
7、在升降机上升或下降期间,注意机上堆放物料移动脱落伤人。
8、使用完毕后,升降机落回地面,使用人员要清理周围卫生。如果常时间不用,需要保养。
九、冷冻机操作规程
(一)开机:
1、检查压缩机冷冻油位是否处于刻度位置。
2、打开冷凝水阀门,启动冷凝水泵,启动冷却塔风扇,检查冷凝水的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盐水箱体、冷却管路是否有泄漏。
4、启动主压缩机,起动时如有敲击声,应点动起动,直至敲击声完生消失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冬季应预热压缩机曲轴箱冷冻油小时,有利于氟利昂蒸发,防止液击)。
(二)停机:
1、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应首先停止压缩机运转。
2、停止冷凝水泵。
3、停止冷却塔风扇,关闭电源总闸。
十、离心机操作规程
离心开始工作前应先进行下列检查
1、松开制动手柄,用手转动转鼓,查看转动是否灵活。
2、用手扳动制动手柄,制动是否灵活可靠。
3、各部分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有效,基础有无松动。
4、点动空载运行,转鼓旋转方向必须符合指示要求,不准反向运转。
5、将物料均匀地放入转鼓内,装入量是转鼓内1/2。
6、分离结束,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缓慢地操纵制动手柄,切勿急刹车。
7、离心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远离,运行过程中不准扳动制动手柄。
8、离心机的转鼓未完全停止运转严禁用手接触转鼓,待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卸料作业。
十一、水环真空泵操作规程
1、每次开泵前应用手盘动联轴器,检查转动是否正常,确认运转方向,严禁反向运转,各部件连结是否可靠。
2、检查电压是否正常,电气开关和设备接地线是否正常。
3、打开供水阀向水箱灌水至溢水管溢水,关闭供水阀。
4、打开吸入阀、排出阀、循环水阀、水封管阀后,启动真空泵
5、真空度调节阀应调整至合适的开度。
6、不允许在无水或少水的情况下启动,泵出口水流量少时,不准长时间运转,防止杂物进入损坏轴封。
7、不允许在高真空(60KPa)的情况下直接启动。
8、待真空缓冲罐达到正常作业需要的真空度后,逐步调正负压至工艺要求,可进行抽真空作业。
9、防止料液抽到缓冲罐内或真空泵内。
10、工作完毕,打开缓冲罐上排空阀,使负压逐渐下降对零。
11、停止电机运转,注意当温度在零度以下,停机后应放尽泵腔内积水。
12、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十二、搪瓷反应釜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检查:
1、当班人员必须首先检查釜内、搅拌浆、各手孔搪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生产及安全要求。
2、检查机械转动、电机部分。相关的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机械密封平衡面内是否有油。
3、检查水、电、汽是否符合生产及安全要求。
(二)开车运行中规程:
1、投料应首先加入液体原料,启动搅拌运行正常后,再投入固体原料,投料过程中,不准将杂物带入釜内,不准将大块的物料投入釜内,加压反应的工艺,人孔处密封紧固轧头不准少于10只。
2、打开蒸汽阀门前,先开回水阀门,将夹套内冷凝水排尽,后打开蒸汽阀门,打开蒸汽阀门应缓慢进行,使之对夹套地行预热,逐步升压,(最高不准超过0.6MPA)。
3、蒸汽阀门和冷却水阀门不能同时开启,蒸汽管路送汽时不准存在锤击及碰撞声。
4、釜内工作压力最高不准超过(0.4MPA),加热升压运行中的反应釜外部不准敲击,釜盖上部不准放置杂物,视镜不准用水擦拭。
5、承受压力的反应釜进行放空时,应缓慢逐渐打开阀门,以防止物料进入放空管道。
6、反应釜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工要随时监控运行情况,巡检各手孔、锅口垫等部位的密封,监控各温度、压力仪表的工作状态。
7、反应釜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如遇突发性的停电、停水、或故障,釜内物料具有沉淀性,应采用手动搅拌,防止物料沉淀。如釜内物料易发生超温、超压、凝固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打开放空阀门、打开人孔、按工艺物料的特性进行处理。
8、反应釜内没有介质时,不准用蒸汽加热反应釜,当釜内介质放完后釜内温度仍较高时,不准用冷水强制冷却。
9、当物料反应结束,进入冷却阶段,有条件的应先加入温度较高的冷却水,根据介质的冷却情况,在适时通入常温的冷却水,开启冷却水阀门应先打开出水阀门,后打开进水阀门。
10、进行放料时,放料口如有堵塞,不准用金属或硬物疏通,应用塑料管、木棍等进行。
11、反应釜停止运行后。(机械密封的冷却水不可立即关闭,需在冷却约半小时后关闭。)
12、当必须进入釜内作业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且有人监护,穿软底鞋方可进入作业,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锅内物品,严禁将工具等物品遗留在釜内。
13、保持设备清洁。
十三、泵操作规程
1、每次开泵前用手盘动联轴器,检查转动是否灵活,并确认其运转方向,严禁反转。
2、检查电压是否正常,电气开关和设备接地线是否正常。
3、检查各部位润滑油(脂)是否足够。
4、泵运行过程中,不能以进口阀门调节泵的流量,以免引起汽蚀。
开泵步骤:
1、开启进口阀,灌注引液,排尽空气。
2、启动电机使泵运转,同时开启出口阀门。
3、查看泵出口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4、查看泵、管道是否有泄漏。
停泵步骤:
1、关闭泵出口阀门,同时停止电动机运转。
2、关闭泵进口阀门。
十四、罗茨真空泵操作规程
(一)泵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工作电源,工作电压是否达到要求。
2、检查电机运转方向,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查泵的冷却水是否畅通。
4、检查泵的油位,出轴处的油杯内注满润滑油,齿轮箱及轴承箱内的润滑油的油位须在油窗的3/4高度处,润滑油用1号(粘度为46)真空泵油。
(二)泵启动运行:
1、起动前级泵(罗茨泵不允许直接抽大气)。
2、待系统内的压力达到罗茨真空泵的允许入口压力后(<1330Pa),即可启动罗茨泵真空泵。
3、泵的最高温升不得超过40℃,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三)停泵:
1、先停罗茨真空泵,且停稳后再停前级真空泵。
2、关闭冷却水。(长时间不用,应将泵壳余水放尽)
十五、磁力泵卸车及自动进料操作规程
(一)卸车规程:
1、把罐车的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的地线接牢。
2、接通磁力泵进口与罐车的连接管道,打开泵进口阀门,开启泵出口阀。
3、开启罐车出口阀门,视软管内空气排尽。
4、将配电间内电源开关放至手动位置。
5、在卸车现场启动泵工作,查看泵运行是否负荷工作。
6、经常查看液面计液面的变化,最大容量的上限值为米。
7、磁力泵任何时侯严禁空转。
8、卸车接近完成后,操作工应注意软管内的液体流动,并及时关闭泵运转。
(二)自动进料操作规程
1、确定输送介质,控制仪编号,及管道中阀门是否全开。
2、打开磁力泵进口阀门,和出口阀门。
3、将配电间内电源开关放至自动位置。
4、按显示键到定值灯亮,按清屏键清零。
5、输入所需数字,再按置入键确认.并看到数字闪动。
6、按运行键二次,泵即启动运行。
7、介质流量经计量后,过到设定值泵即停止工作。
8、量完成后,将泵进出口阀门关闭,关闭控制仪电源。(廷时15分钟关闭反应锅处阀门,以确保计量准确性)
9、如有紧急情蜕况需停止泵工作,可按暂停或复位键停止泵工作。
十六、设备内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设备上与外部连通的管道应于有效隔离。
2、切断设备连接电源,并持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禁告牌。
3、进入设备前应将设备充分清洗、置换、必要时采取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4、确认设备内符合安全要求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对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5、经过清洗和置换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但必须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在缺氧、有毒的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化纤织物。在酸碱环境中,应穿戴防腐用品)。
6、设备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监护,并在进入设备前监护人会同作业人员检查相应的安全措施。
7、监护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脱离岗位,要随时掌握设备内的作业情况。
8、作业人员完成后,应将工具带出设备,严禁遗留在设备内。
9、设备内作业全部结束后,应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合格后由方可投入使用。
十七、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⑤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品搬运装卸安全注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滚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戴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
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人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④遇水燃烧物质
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周围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
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
在装运时除了注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
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通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清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架空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十八、叉车操作规程
1、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车的额定起重为2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2、在装载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3、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4、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5、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6、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7、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8、工作一天后,应对燃油箱加油,这样不谨可以驱出油箱内的潮气,而且也能防止刹气在夜间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9、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机器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10、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①检查燃油储油量。
②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③检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④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⑤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⑥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
十九、机修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3、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保持车间作业场所环境卫生,地面干燥无油污,修理工用具有序放置。
5、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穿工作鞋,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严禁穿拖鞋上班。
6、在使用崭子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在砂轮机上打磨大型工件。
7、检修开始前,要充分了解被修理设备的工作状况、及相关的工艺参数,承受压力的设备不准带压修理。
8、电焊作业前检查焊接用具是否完好,施工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
9、在易燃的地方焊接工作时,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必须经过安全员同意方可工作。
10、焊接密闭容器、管子时应先开好放气口,修补装过油类物品的容器时,应充分清洗,并打开放气口,确认安全后方可焊接。
11、在已使用过的容器需焊接时,必须查明容器内物品的安全检查性能,严禁未查明前就动火焊接。
12、在容器内部焊接施工时,应注意通风,容器内油漆未干时,有可燃气体挥发不准施工。
13、检查、检修容器内设施、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持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14、设备搬运、按装、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吊带、吊钩等各种吊具进行细致的安全性能检查。
15、设备修理结束后,应开车试车运行,保证其运行可靠,并符合生产要求。
二十、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方可上岗操作。进入车间取样必须穿戴安全帽.。分析有毒物质,必须戴好防毒面具。
3、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4、对化验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火、防爆、防毒、通风、电气、接地、安全装置等,必须保持完好。
5、认真检查恒温箱、电炉、高温炉、电气仪器、接地等必须保持完好,如有异常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6、装置化验仪器,所用的玻璃棒二端必须圆滑,严禁使用有断头锐角的玻璃棒。
7、将玻璃或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瓶塞时,必须用清水润滑,并用布包好,缓慢轻轻地插入,不准用力过猛,防止折断伤手。
8、使用喷灯时,必须徐徐开启,并立即点燃,火柴梗不准乱丢。
9、用电炉时,必须查清电源线路及开关,在安全情况下方可启用,用毕要立即关闭电源。严禁周围放有易燃物,防止漏电和燃烧。
10、不准将易燃物放入烧红的高温炉或其他火焰上。
11、用试管予热溶液时,必须用试管夹夹住离管口三分之一的部位。加热时必须将管口对着无人方向,将火焰自管内之溶液上部逐步移至底部,不准直接加热底部。
12、用三角瓶煮沸溶液时,严禁拿着瓶聚然摇动,防止溶液喷出伤人。
13、低沸点易挥发的有机溶液及其他易挥发的溶液,热天应放在低温处,开瓶使用时要先用冷水冷却,然后将瓶口对着无人方向开启。
14、使用低沸点等有机溶液蒸发时,应放在水浴锅上进行,不准用火直接加热。抽提物质烘干时,必须将溶液蒸发干后,再放入烘箱内烘干。
15、浓硫酸稀释时,应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及时搅动,严禁用水倒入硫酸内,防止溅出伤人。热的硫酸必须待其冷却后方可稀释。
16、易燃易爆物品与有机物配合时,严禁加热。使用氰化盐药品严禁同酸接触。未知物品严禁冒然尝味和使用。不明性质的两种药品严禁混合。一切药品严禁乱倒。
17、分析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化学分析使用各类药品的特征和基本知识,对禁忌药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化验室所用试剂都应贴有标签。仪器、药剂和毒品的使用和保管要符合有关规定,防止发生事故。
18、严禁在化学分析室内动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将食物带入分析室或进餐。
19、工作完毕,认真做好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手续,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关好窗门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二十一、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3、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手套等。
5、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库房存放。液体卸车、装车发货应杜绝滴漏。
6、铲车搬运固体时,严禁固体堆上载人随车同行。
7、在库房内搬运固体时,2米及以上的码堆不准在上面跨越,在搬运时应注意上方物品下坠伤人。
8、装卸塑料容器包装的物品应有足够的防损措施。
9、大型车辆进入库房场地,装卸人员应正确引导车辆进入,防止损坏厂内设施。
10、先装车,后卸车。听从仓库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区域堆货,按指定批号发货,装卸货物不得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
11、对使用的工具进行保养维护,不得野蛮作业。
12、原材料卸车如三氯化铝、氢氧化钾、氯化亚铜等固体包装物卸车时不准使用划破包装的工具,堆放要整齐,不能与原库存混放。
13、装卸工必须掌握熟知各种物品的装卸堆放知识。
14、车辆尚未停妥,严禁在车上搬动物件。禁止行驶途中上下车,确保人身安全。
15、成品分类堆放整齐,分品标识,正确明显。
16、成品出库,装车前先检查车厢,应清洁、堆放整齐、易清点。外部不清洁的包装不准装车,装车完毕,由库管人员确认后,方可帮助驾驶员盖好雨布。
二十二、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3、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仓库接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5、采购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并与主管领导沟通后,提交订购单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6、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7、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采购员和车间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8、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车间主任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车间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人并做好项目帐目。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5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人员管理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车辆检查
2.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2.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2.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启动管理
3.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3.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3.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4、行驶管理
4.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 门架须后倾。
4.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4.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7、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4.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4.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4.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5、装卸管理
5.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5.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5.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5.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5.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5.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5.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5.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5.12、禁止超载作业。
6、作业管理
6.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6.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6.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6.4、遵守“七不准”
6.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6.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6.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6.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6.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6.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6.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6.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6.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6.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6.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6.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6.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6.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7、停车管理
7.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7.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7.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8、充电管理
8.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8.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9、维修保养
9.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9.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9.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四、电动堆高车、叉车装卸堆垛时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叉车的使用说明,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2、起重前了解货物的重量,货重不得超过电动叉车的额定起重量;
3、负责叉车的驾驶员不得允许未经认可的人驾驶叉车或站到货叉及站台上,除操作面外,其它三面严禁站人,以防货物掉下来,造成伤害;
4、起重包装货物时应注意将货物包扎牢固;
5、根据货物尺寸大小,调整货叉间距,使货物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避免偏载;
6、货物插入货堆门架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门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并尽可能将货物降低,然后才能行驶;
7、升降货物时一般是在垂直位置进行;
8、在进行人工装卸时,为了保证货叉稳定必须使用手制动;
9、驾驶员驾驶时应尽量避免突然停车及快速换速行驶。
10、当电动叉车货叉处于上部位置时,禁止移动叉车,只有在拾起或放下载荷时,才允许这样操作。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00mm。 即行走与提升不允许同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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