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12-26 17:56:1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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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大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

  职责范围

  3.1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施。

  3.4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布后严格按照其中要求执行。

  3.5安委会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

  由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2)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由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发布实施。

  4.3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对本标准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终止执行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7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工作。

  有限公司项目部

  20xx年5月20日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8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站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站场日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公司站场管理部负责门站、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大型调压场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是站场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站场管理部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站场部工作,副经理两名,一名负责公司门站和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城区大型站场设施,另一名负责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和其它工业用户调压设施,站场部经理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站场部运行工实行四班三倒作业制。公司门站每班两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一名。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两名。同煤锅炉房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由分管门站的副经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场站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一调配。

  第六条所有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管理规定》:

  1、本部门上班人员及公司安全检查人员进站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

  2、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及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领导(站场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站,若必须进站按规定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来入站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着防静电服装,在站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

  4、公司或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场部经理陪同,并按要求着装、确保站场安全。

  5、未经允许不得在车间照相、录像。

  6、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乱动设备、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

  8、站区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不得穿铁钉鞋进站,规章制度各种动火作业方案需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9、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盘查、制止。

  第七条门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携带小孩及非生产人员进入场区。

  3、每班结束之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应在此时间内上岗接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结束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岗。

  4、交接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负责。

  5、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运行情况及记录;

  交设备工作情况;

  交阀门启闭情况;

  交上级领导指令情况;

  交加臭液位情况;

  交流量计流量;

  交带气设备接口检漏情况;

  交维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岗位卫生和存在的问题。

  五不接:

  生产及记录情况不清不接;

  阀门开关情况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设施不全不接;

  岗位卫生不好不接;

  无客观原因,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不接。

  6、交接班时要责任明确,交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由交班班长负责,接班人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妥善保存,并由本部门存档。

  第三章值守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上岗前准备工作要周到,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工作区域要干净整洁。

  第九条当班人员要对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实时监控,每两小时对站场工艺区巡视一次,按运行日志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并与SCADA系统数据进行校对。

  第十条每班人员对工艺区管道及设备用便携式检漏仪进行检漏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每班检查阀门“开、关”标志牌悬挂是否正确,不得开启悬挂“严禁开启”标志牌的阀门。

  第十二条同煤锅炉房调压站运行时由分管副经理每日巡视一次,停运时每周巡视一次。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由公司门站值班人员实时监控。

  第十三条每周一对各站区进出口阀井用便携式检漏仪检漏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站场调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年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检修,确保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听从指挥。

  第十六条保证站区消防通道畅通,对消防器材必须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条禁止在站区工艺装置附近堆放油布、破布、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站场干净整洁。

  第十八条站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有明火的电气设备。

  第四章设备维检修内容及要求

  第十九条站区内一切维修、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日常维修、检修内容包括: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更换过滤器滤芯;拆装压力表、流量计、安全阀等。

  1、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拆装压力表等小型作业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分管副经理现场指挥,当班人员现场作业。

  2、更换过滤器滤芯、流量计、安全阀拆装较大等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由安检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公司电工进行作业;SCADA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附属设备必须由公司网络维护员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调压器和电动球阀的大型维修必须由厂家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

  应急管理与计量交接

  第二十三条站区内的一切应急活动必须依据各单元应急预案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第二十四条应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台账,存放定点有序,并每月检查一次,是否齐全有效。

  第二十五条当班人员为应急事件的第一响应人,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通知内容应讲清事故性质、发生位置、发生时间及后果。

  第二十六条每年各站区应急演练不少于四次,并进行总结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七条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的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与鲁能

  焙烧炉计量员核算、交接上日用气量,核对无误后,用电话报回门站夜班班长。

  第二十八条门站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准确记录站内超声波流量计累计气量和同煤锅炉房等调压站流量计累计气量,再到省公司末站进行气量交接,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取回《购销气量交接单》。

  第二十九条门站夜班班长进行核算、统计各场站用气量,核实无误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报送总经理、生产副总、调度指挥中心。

  第三十条气量交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站内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1

  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术交底的记录: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2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分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口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3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5、2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4、5、3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02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4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2、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5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胜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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