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23 22:48:3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企业月检查。

  3、企业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工作,应运用系统工程,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车间领导参加,认真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措施等内容。

  事故隐患整改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分类进行登记存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下达“整改通告书”,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考核

  1、加强安全人员巡回检查考核,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解决应按违章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2、认真  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礼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生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根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我们职工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事项和一些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入场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宣传教育,并严格遵守遵守执行。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是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3、必须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工地守则”及“文明施工守则”。

  4、建筑企业,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伤亡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0%,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6、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变换工种培训和项目经理部的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区域吸烟和动火。

  8、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体,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11、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2、建筑业属于高空作业,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用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并贫血病和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等不宜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

  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产车间)吸烟时,应该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电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30cm。

  14、如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①切断电源,如拉下闸刀、保险丝等;②用木棍挑开电源;③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开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棍、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1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悬挂灭火器,工地一旦发生火灾,无论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原因、地点,并要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16、发生火灾时,现场所有人员都要积极扑救火势,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17、如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主管部门,不得瞒报和谎服。

  18、发生伤亡事故后,因抢救人员的需要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

  19、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司—法—部门组织的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部安全教育

  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知识,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劳动纪委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坚守岗位,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特种作业员,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4、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和要求职工违章作业,职工对违章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难度空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四口”防护,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7、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上岗,以免发生事故。

  8、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不得在高处作业下方操作,如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9、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和陡陂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0、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五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1、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自己操作地点的安全设施是否完整,出现隐患,应通知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派人维修,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上岗操作。

  12、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叫小孩进工地卖点心。

  13、凡是患有高血压并心脏并贫血病以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4、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它危险部位安装、砌墙、划线、刮缝等。

  15、工地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应自上而下,不得由下而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6、架上清理杂物,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可是加设围栏。

  17、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杂物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或掉落物伤人。

  18、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

  1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明火,吸烟等。

  20、消防器材,用具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它用或移动。

  21、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22、人货电梯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架内,吊笼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23、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灰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面的防护栅上倒水泥,防止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24、登高作业应从规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上下。

  25、在高处或脚手架走,不准东张西望,休息时不得将身体依靠栏杆,更不得坐在护栏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26、高处作业,不准用砖头垫高架板,也得在架板上垫砖头操作。

  第四章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钢筋班组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4、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5、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第三条 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 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条 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第六条 负责审批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监督检查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第九条 指导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1.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次。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 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 次。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

  1.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 人。

  2.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与下属企业签约数 ,签约率 %。

  (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 人,实际到位 人。

  2.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己配置 个,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 个;其中,高危企业数 个。

  2.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 人;占应培训人数的 %。

  3.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4.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 人。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次,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2.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 已完成整改 处。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

  2.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治 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4.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 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 个,己取缔 个。

  (七)危险源普查情况

  1.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 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 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 处。其中特种设备 处,已落实监控设施 处。

  2.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 个,共 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个,共 处。

  3.本部门、本行业所管辖有 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 家;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况

  1.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 元;投入项目 个;实际完成投资 元。

  2.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 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 %。

  (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 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 个。

  2.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 个,己报请设计审查 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 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 个。

  3.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个;占应预评项目 %。

  4.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个;占应评价的 %。

  5.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 个;实际己申请 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6.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 个,己交纳的 个,占应交纳企业的 %。

  7.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 个。

  (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己组织演练预案 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 个。

  2.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个,己建立的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

  (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

  1.各类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 起。

  2.工矿企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结案率 %,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结案率 %(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 。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万台车死亡率 ;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矿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

  5.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

  1.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4.本部门(行业)前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经验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一、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环境治理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和运动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支部书记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5、经常参加安全检查,积极会同行政领导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三、教学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负责组织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课间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在年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四、总务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3、加强对体育器械、微机室、主控室、财务室、门卫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负责对教师和重点部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常检查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措施和改进意见。

  5、负责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器材设施完好,并负责培训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级组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年级组长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年级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年级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年级教师执行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情况,对一切违犯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现象及时制止。

  4、负责将本年级组内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护,提出整改意见。

  六、教师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班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结合学科、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课堂上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4、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在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课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XX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____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6.1.3.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1.3.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6.1.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6.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2.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6.2.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6.2.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6.2.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2.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6.2.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6.2.1.8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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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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