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李清臣传》的原文及翻译
李清臣字邦直。七岁知读书,日数千言。客有从京师来者,与其兄谈佛寺火,清臣从傍应曰:“此所谓灾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兄惊曰:“是必大吾门。”
李清臣字邦直。七岁就知道读书,每天读书几千字。他家有客人从京城来,和他哥哥谈到佛寺遭火灾,李清臣在傍边插嘴说:“这就是所谓灾,可能是为害人民太甚,老天要儆戒吧?”他的哥哥惊异地说:“他一定会光大我家门户。”
治平二年,试秘阁,欧阳修曰:“不置李清臣于第一,则谬矣。”时大雨霖,灾异数见,论者归咎濮①议。及廷对,或谓曰:“宜以《五行传》‘简宗庙,水不润下’为证,必擢上第。”清臣曰:“吾不之信。民间岂无疾痛可上者乎?善止天地之异者,不止其异,止民之疾痛而已。”策入等,名声籍甚。英宗曰:“如李清臣者,公议皆谓可用,顾以亲抑之可乎?”既而诏举馆阁,欧阳修荐之,得集贤校理。
治平二年,应秘阁考试,欧阳修说:“不把李清臣放在第一,就荒谬了。”当时大雨成灾,几次出现灾异,议论此事的人归罪于濮王之议。到朝廷对答之时,有人说:“应该用《五行传》说的‘简宗庙,水不润下’为证,一定能擢取上等。”李清臣说:“我不相信。民间难道没有疾苦可以上奏的`吗?善于制止天地灾异的人,不是去制止灾异本身,而是要解除百姓的疾苦而已。”对策被选中入等,名声很盛。英宗说:“像李清臣这样的人,公议都认为可用,难道能因为是亲戚就压抑他吗?”不久下诏推举馆阁官员,欧阳修举荐李清臣,得以任集贤校理。
(选自《宋史?李清臣传》,有删改 【注】①濮:指濮王。②常平:常平仓。常平之官,简称“仓臣”,掌常平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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