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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让论原文及注释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①。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②。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③。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④。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⑤。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⑥。”即此而论,让有馀憾矣。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士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曰⑦:“诸侯大夫,名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告,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⑧。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⑨?何足道哉?
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觍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⑩。噫!
◇注释
①豫让:战国晋人,生卒年不详;为晋智瑶(即智伯)的家臣,赵、韩、魏共灭智氏后,曾入赵襄子宫中刺杀襄子,被俘获。后豫让改名换姓,以漆涂身,吞炭使自己变哑,改变形象,谋刺赵襄子,又被捕,伏诛前,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遂自杀。事见《战国策·赵策一》。名:声称,称说。
②垂光:比喻流传美名。
③眩世炫俗:谓欺骗、迷惑世俗。眩,欺骗。炫,夸惑。
④烈烈:形容显著貌。愚夫愚妇:泛指普通老百姓。
⑤处死之道:处理死的方式、方法。
⑥中行(háng)氏:中行为复姓,春秋时晋侯作三行以御敌,荀林父将中行,后遂以为姓。此指晋卿荀寅,晋顷公时为下卿,后奔齐,卒谥“文”。此二句谓:中行氏把我看做一般人,我就以一般人的身份为他做事;智伯把我当做济国之士,我就以济国之士的作为来回报他。
⑦请地:要求割地。无厌:没有满足。陈力就列:谓在自己所任职位上恪尽职守。
⑧伏剑:以剑自刎。
⑨血气:指感情。悻悻:形容刚愎自傲貌。
⑩觍(tiǎn)然:形容厚颜貌。
◇鉴赏 豫让一直是被人们推许为忠臣的楷模,因为他能为主尽忠而死。但本文却对他进行了冷静深入的剖析,并阐发了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忠臣义士应该帮助君主“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敢于犯颜直谏,使君主悔悟;而那种在祸患发生之后,凭匹夫之勇,报知遇之恩,虽然“捐躯殒命”,也算不上“忠臣义士”,不值得称道。
这是一篇见解深刻且颇有说服力的议论文。文章重点突出,论据充实,论辩有理。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属略,作者简明地概括了自己所认为的臣道,这一部分虽然语言不多,却很明确,可谓要言不烦。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作者为此而不吝笔墨,使“理形于言,叙理成论”,收到“阴阳莫贰,鬼神靡遁”的效果。第三部分是在前面的高潮之后,转以稍缓的语气,即使退一步说,豫让也是算不上国士的,因为他“朝为仇敌,暮为君臣”,实乃一种变节,所以只能称之为罪人了。最后以一个“噫”字结尾,无限感叹,尽在其中,留待读者自己去品味、去咀嚼。
◇妙评
此论责豫让不能扶危于智氏未乱之先,而徒欲伏剑于智氏既败之后,独辟见解,从来未经人道破。通篇主意,只在“让之死固忠矣”二句上,先扬后抑,深得春秋褒贬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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