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人之于国也》的原文及注释

时间:2024-02-19 13:45:23 丽华 古籍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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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之于国也》的原文及注释

  孟子是继孔子之后的儒学大师,我们经常孔孟并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寡人之于国也》的原文及注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①,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②,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 (chēn)然鼓之③,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④。或百步而后止⑤,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⑥,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gǔ)不入洿(wū)池⑦,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⑧。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bó)矣。鸡豚(tún)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xiáng)序之教⑨,申之以孝悌之义⑩,颁(bān)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11)。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12),途有饿莩(piǎo)而不知发(13);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14)。’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15),斯天下之民至焉。”

  注释

  ①凶:发生灾荒。

  ②加少:减少。

  ③填然鼓之:填,拟声词。鼓,动词,敲鼓。

  ④走:逃跑。

  ⑤或:有的人。

  ⑥直:只是

  ⑦数罟:稠密的渔网。

  ⑧无憾:没有后顾之忧。

  ⑨谨庠序之教:谨,加强;庠序:周朝称学校为庠,商朝称学校为序,这里指地方学校。

  ⑩申:反复强调。

  ⑾颁白:斑白,头发花白。

  ⑿检:制止。

  ⒀涂:同“途”。

  ⒁岁:年成。

  ⒂罪:怪罪。

  译文

  梁惠王说:“我对于国家,总算尽了心啦。河内遇到饥荒,就把那里的老百姓迁移到河东去,把河东的粮食转移到河内;河东遇到饥荒也是这样。考察邻国的政治,没有像我这样用心的。邻国的百姓没有更减少,我的百姓没有更增多,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让我用战争做比喻吧。咚咚地敲响战鼓,两军的兵器已经接触,扔掉盔甲拖着武器逃跑。有的人逃跑了一百步然后停下来,有的人逃跑了五十步然后停下来。凭自己只跑了五十步而耻笑别人跑了一百步,那怎么样呢?”

  梁惠王说:“不行。只不过没有跑上一百步罢了,这也是逃跑啊。”

  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就不要指望自己的百姓比邻国多了。

  “不耽误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就会吃不完。密网不下到池塘里,鱼鳖之类的水产就会吃不完。按一定的季节入山伐木,木材就会用不完。粮食和水产吃不完,木材用不完,这就使百姓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不满了。百姓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不满,这是王道的开端。

  “五亩大的住宅场地,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鸡、猪、狗的畜养,不耽误它们的繁殖时机,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肉食了。百亩大的田地,不耽误它的生产季节,几口之家就可以不受饥饿了。认真地兴办学校教育,把尊敬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反复讲给百姓听,须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背负或头顶重物在路上行走了。七十岁的人能够穿上丝织品、吃上肉食,百姓没有挨饿受冻的,这样还不能统一天下而称王,是不曾有过的事。

  “贵族家的猪狗吃人所吃的食物,不知道制止;道路上有饿死的人,不知道开仓赈济。百姓死了,就说:‘这不是我的过错,是因为年成不好。’这种说法与拿刀把人杀死后,说‘杀死人的不是我,是兵器’有什么不同?大王不要归罪于年成,那么天下的百姓都会来归顺了。”

  赏析:

  这篇文章写孟子同梁惠王的谈话。当时各国为了要增产粮食和扩充兵员,都苦于劳动力不足,所以梁惠王要同邻国争夺百姓,采取了自以为“尽心”的措施,可是目的并没有达到。孟子抓住了这个矛盾,指出梁惠王的“尽心”并不能使百姓归顺,同时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行王道,施仁政”,才是治国的根本办法。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对外争城夺地,相互攻伐,“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对内残酷剥削,劳役繁重,破坏生产力。这就造成了兵员缺乏、劳力不足。争夺人力,成为各诸侯国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梁惠王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之前,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然后以赈灾救民为例,申说自己治国胜于“邻国之政”,“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从两方面描述救灾的具体措施。“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进一步突出梁惠王的自矜,为下文的“五十步笑百步”作铺垫。“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梁惠王希望更多的民归附自己,孟子正是利用梁惠王的这种心理来宣传“仁政”思想并想引导他实行王道政治的。

  第二部分(第2—4段),分析“民不加多”的原因。孟子不直接回答“民不加多”的问题,而是用梁惠王熟悉的事例设喻,启发对方,使对方容易接受。“王好战,请以战喻。”总提一句,然后举出两个逃兵“弃甲曳兵而走”的两种情况。根据败逃距离的远近,提出“以五十步笑百步,则如何”的反问,进一步启发,诱使对方在不知不觉中说出否定自己论点的话:“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最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这两句忽然转入正题,既回答了“民不加多”的原因,又揭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寓意:梁惠王的“移民移粟”跟邻国统治者的治国不尽心,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数量上不同而已。这里暗示着梁惠王搞小恩小惠并不能使民加多,要使民加多,必须施仁政、行王道。于是文章就自然而然地由第二部分过渡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第5—7段),阐述了孟子“仁政”的具体内容──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

  第5段阐述“王道之始”的道理。孟子认为,合理地发展生产,使老百姓“养生丧死而无憾”是实行仁政的开端,也是使民加多的初步措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三组排句,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连用“不可胜……也”的句式,给人以吃不完、用不尽的感觉,大大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接着又用“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来小结前三组排句,又以这个结论为前提推出新的结论:“王道之始也。”作者在这里把三层意思、三方面的内容紧紧联系在一起,并把“使民加多”的问题跟行王道紧密联系起来。

  第6段,阐述王道之成的道理。这一段,孟子进一步提出教养百姓,使民心归顺的仁政主张,也是“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三组排句又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三种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这三种措施与上文的三种措施相比,显然前进了一步,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孟子不仅主张养民,还主张教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作者在这里连用四组排句,把自己的主张层层铺叙,渲染得有声有色,为梁惠王展现出一幅美好的前景。然后用“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两句承上启下,顺理成章地得出“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的结论,与前文“王道之始也”相呼应。

  第7段,阐述使民加多应有的态度。孟子批评统治者的虐政,从反面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前两段已经把行王道的道理讲得十分透彻,这一段照应文章的开头。梁惠王口口声声说“于国尽心”,可是“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哪里谈得上“尽心”呢?“狗彘食人食”和“涂有饿莩”形成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接着作者针对统治者归罪于岁的推诿,运用比喻进行驳斥:“涂有饿莩”归罪于年成不好,如同“刺人而杀之”归罪于武器一样荒唐,害民的不是荒年而是统治者的虐政。最后两句,“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言简意赅。不归罪于年岁,而是要反省自己,革除虐政,施仁政,行王道,使百姓住有房,耕有田,吃饱穿暖用足,接受教育,懂得礼义,才能使他们归服。“斯天下之民至焉”回答了开篇梁惠王提出的“民不加多”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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