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合伙协议书范文五篇
现如今,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协议书 篇1
为了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姓名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二、 三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XXXXXXXX一期续建建设 项目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目(一期续建)工程 工程施工地点:XXXXXXXXXX
三、合伙宗旨
经双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齐抓共管,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
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1、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XXXX占40%,XXXX、XXX各占30% )工
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再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2、由于本投资金额为双方凭各自关系四处筹借,因此出现的借支返还利息需要从三方合作项目中,根据各自股份进行单独分别计算,采取各负其责的方法,自负盈亏。
3、每笔工程款到账后,若需还各自债务,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在完成本工程项目过程中,三方每月最高可支取工资XXX元,做为自身日常开销,三方除基本工资的开销外,不得挪用公款,否则每次将无条件接受按所占股份比例的1%扣除,支付给守约方。
六 、合伙管理及责任分工:
1、合伙事务总负责人关系和签批工程款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三方合伙人委派
3、施工现场执行技术总负责人由
七、 财务管理及制度
1、由XXXX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聘请会计一名负责帐务处理。
2、任何费用XXXX元以内由支出方、财务负责人XXXX)签字即可支出、报销;支出发票及费用在XXXX元以上(含XXXX元),需通过三方共同签字方可支出、报销,若其中一方不在现场需电话通知其同意。
3、财务账务对三方需公开、透明,每周必须三方对账一次,时间由三方商量确定。
4、工程款到账后,立即交由XXXX负责管理,并由聘任会计入账。
5、在本工程结束前,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开销,不得挪借他用。
八、 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其余两方同意方可退出。
九、 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2%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二、 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伙矿砂驳船名称:
第三条合伙矿砂驳船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矿砂驳船的成立时间以海事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四)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人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矿砂驳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矿砂驳船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矿砂驳船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矿砂驳船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矿砂驳船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矿砂驳船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矿砂驳船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矿砂驳船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矿砂驳船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矿砂驳船事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矿砂驳船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矿砂驳船名称或向海事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矿砂驳船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矿砂驳船进行管理的。
e、处理矿砂驳船流动资金的。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矿砂驳船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矿砂驳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矿砂驳船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矿砂驳船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矿砂驳船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矿砂驳船名称继续经营原矿砂驳船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矿砂驳船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矿砂驳船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矿砂驳船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矿砂驳船所欠税款;合伙矿砂驳船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矿砂驳船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矿砂驳船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矿砂驳船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甲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3)、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 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 篇4
合伙人: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丙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三方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餐厅总投资为500000元,(其中398000元为原餐厅转让总额,102000元作为甲乙丙三方开始经营餐厅的预备资金,计入餐厅专门设定的银行帐户)。
第二条:暂定三方出资比率:甲方35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70%,乙方10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20%,丙方5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10%(注:投资比率应以实际到账金额来计算,所出资金须在签署合同生效开始起计5日之内汇入餐厅设定的银行账户里),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实际出资比率分配盈亏)。如经营亏损,需要再次注入资金的由三方商议,按照出资比率按时到帐,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开始第一期分红时间为半年(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开始以一季度为标准定为分红时间。合同期内各方不得退股,转让。如果有实际需要变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协商同意方可退股、转让,但是优先甲乙丙三方。
第三条:三方共同劳动,乙方负责财务,包括每天的营业数据的统计,报表,现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账。丙方负责餐厅吧台的出品和管理,协助楼面人员的服务,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餐厅的营销推广以及其他餐厅内部的事物。其它餐厅行政,维修,采购,接送客人,外卖等事物由甲方全面安排领导。甲乙丙三方工资暂定为甲方:4000元/月,乙方:3600元/月,丙方:3800元/月,另住宿补贴200元,如果住公司集体宿舍则无补贴。
第四条:公司资金使用范围,只允许使用在餐厅经营支出,不允许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餐厅涉及到房屋租赁,经营证照资料和其它所有收支凭证由乙方(出纳方)保管。
第六条:出现纠纷事项的解决办法:三方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各方决定合伙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四、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五、出资约定:
1、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占出资总额的%;
2、以甲方名义与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全权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但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有知情权,对合伙项目的财务收支有监督权和管理权。待业主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内,各方及时核对回款金额,在工程回款款项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后归还,或由各方协商该笔款项的用途。
3、后续用款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共同承担。
4.双方设立一个公用账户,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开户,乙方手机号码办理短信提醒,所有合作项目的收支必须经由公用账户操作。
六、权利和义务:
1、双方在扣除各种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2、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时,合伙各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3、各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联系工程、协调各方关系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每月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6、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7、甲乙双方未经商议,不得随意调拨公用账户款项;如遇特殊原因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8、合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3、禁止合伙负责人再加入同行合伙。
4、合伙人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财产,或做有损合伙人利益的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5、合伙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联系其它业务来私自获取相关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关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财产,并给予相关处罚。
6、各合伙人严禁报销与合伙项目无关的一切费用。
7、若合伙人违反以上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除名股东投资本金不予返还,由守约方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以后发生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1、合伙期届满。
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相关法律机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格参与分配。
2.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开始出资比例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自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伙人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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