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书范本
篇一:装饰公司合同书
明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合同书
甲方:电话:
乙方: 明磊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装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元(详见工程报价单)
第五条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维修期为五年。(除人为损坏)
第八条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第九条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道的畅通。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v 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含清洁)。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三项 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 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
失有其负责。
2 、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 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乙方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定
篇二:装饰公司装修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小区号楼单元楼 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包管子(PVC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
圆角大柜 个;书柜 个;阳台柜 个;鞋柜 个;隔断 个;电脑桌个
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时完成,则工期顺延。
5、负责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义务
1、按照图纸及《现行的室内装饰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2、因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工程经双方签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日
篇三:装饰公司合同书范本
合同编号: 2012-3-15
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承包单位): 武汉市诚之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月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地址: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1.2 施工地点: 。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4 工程户型: 。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2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海南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装饰公司合同书】相关文章:
装饰公司合同书模板06-15
装饰装修合同书参考06-12
房屋装修装饰合同书06-12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书07-27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09-02
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书09-06
装饰石材购销合同书08-31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08-31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书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