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顾问合同 篇1
聘请方(甲方): 联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 受聘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甲方拥有的呼和浩特东河地块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前期专家咨询顾问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前期规划专家咨询顾问工作。
第二条:委托咨询顾问服务期限
年9月27日至年11月25日
专家组进入服务时间:年10月20日----年11月25日
第三条:工作内容计划及人员要求
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方式
1、专家组组织服务:
⑴乙方针对本次规划前期专家咨询顾问工作组织专家组共三人,专家专业方向:市场、城市规划、城市经济发展。
⑵乙方一名人员作为专家组成员中市场专业专家并为专家组组长。
⑶乙方负责专家组成员中城市规划专家、城市经济专家的联系、推荐各一名,乙方所推荐的专家确认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计划。 ⑷乙方推荐专家名单提交甲方,经甲方审定通过。
2、参与会议服务:
⑴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会议具体时间后,乙方组织专家组成员准时到达并出席会议确定的地点并在会议进程中讨论会议相关内容提出相应观点。
⑵乙方进行在工作计划内会议的会议记要并以书面文字形式整理
3、咨询建议服务:
每次工作计划内的会议结束后,针对当期会议,乙方负责汇总专家组中各位专家的建议内容,在当期会议结束三天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专家组对当期会议的咨询顾问建议。
4、联络沟通服务:
⑴乙方针对每次工作计划内的会议,在会议前向专家组成员沟通当期会议的议题内容,并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将与当期会议有关的资料传递给三位专家。
⑵每次工作计划内的当期会议结束后,乙方与专家组成员沟通本次会议的具体建议,确定专家顾问建议内容。
⑶甲方通过乙方向专家组沟通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咨询服务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咨询服务整体费用为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第六条: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甲方共分为三次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付款时间年10月16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付款时间年11月11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付款时间年11月19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三天向甲方开剧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甲方准时向乙方进行付款,如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两天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
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顺利高效进行。
2、甲方责任:
⑴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⑵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作计划的时间或内容的变更,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⑶甲方对本项目的对外宣传资料、媒体、会议、各项活动中应明确标注乙方公司名称。
3、乙方责任:
⑴乙方有责任严守乙方在服务期内所涉及甲方相关的商业秘密
⑵经甲方确认专家组人员名单后,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专家组参与人员前后连贯一致。
⑶乙方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的完成。
第八条:服务团队
1、专家组成员:三名
组长:一名,张良(市场专家)
组员:二名,城市规划专家一名;城市经济专家一名
2、对接人一名
第九条:合同终止事宜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 若甲方或乙方之公司解散,停止经营,转让或因重组或合并以外任何原因而清盘,惟当事方须于事前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2、 若甲方未能按时及全额支付咨询顾问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利在提出通知7天后,实施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超过七天按应付款的5%/天加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终止咨询顾问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付。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具体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3、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共伍页,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及附件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立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免费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 开发的 (以下简称该项目),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该项目可售住宅套,商铺间,车位约 个。
2、乙方负责针对该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甲方承担该项目各类销售物料、道具、广告印刷、制作发布及各项销售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营销策划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项目定位营销策划
市场调研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资源整合定位/项目市场形象定位/项目附加值挖掘定位/项目总体宣传策略/项目主题广告语/项目卖点发掘。
2、项目营销策略制定
营销策略与总体思路制定/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项目推广时机/分阶段营销策略/促销策略/项目阶段操作思路制定/项目销售价格阶段建议/项目推盘策略。
3、各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项目各阶段销售计划/项目各阶段营销节点SP公关活动策划/推广阶段划分/分阶段推广战略/分阶段推广主题/项目媒介组合战略制定/媒介投放频率与媒介分布组合。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180个日历天;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洽谈延长合作期限。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文件等,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营销策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3、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并严格按照商定的计划或方案负责实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及建议等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5、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工作,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营销推广方案。
2、乙方负责出具该项目的所有电子版的策划方案、各个阶段的宣传推广、营销方案等。
3、乙方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量完成各项营销策划等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及时提供科学分析及对应策略。并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建议以及对营销的日常工作提供指导建议,及时反馈在售楼中存在的问题。
4、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
5、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
6、乙方采取专案小组的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系列服务,专案小组包括市场调研人员、策划人员、营销指导人员等,负责该项目总体策划
以及项目营销推广的顾问工作,定期每周至少与甲方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集体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六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均同意乙方收取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月。
2、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整。
3、甲方自 年 月日开始,于每月15日前按月支付乙方当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月费人民币 万元整,直至本合同期满结束,乙方开具收据确认。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内的所有约定,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个日历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甲方必须在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完乙方的应付款项后,双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双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5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证件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资本运作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甲乙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者为己方牟取不正当利益;
1.3甲方应尽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聘业务,尽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保证财务顾问意见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1.4乙方在其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甲方的实质性约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亦不对甲方据此行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财务顾问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财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财务顾问尽职调查;
2.2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组方案;
2.3协助甲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2.4提供公司价值分析报告,对公司全面估值;
2.5协助甲方制作私募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2.6协助甲方寻找潜在投资人并进行初步评估;
2.7协助甲方对候选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2.8协助甲方与候选投资人进行谈判,达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3.1财务顾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调查费、方案费、咨询费、交通费、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分为两部分:
3.2.1改制重组费:改制重组成功的收取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3.2.2私募股权融资费:融资成功的,按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实际到账款项的3%提取;其中,该私募融资费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协助取得融资的费用。
3.3甲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3.3.1协议签署后,乙方正式进场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报批材料的制作并报相关部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3有关报批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权融资费用在投资人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到账款项的3%。
3.4甲方应按照下列银行账户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工作;
4.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应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4.4对乙方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如有),承诺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应使用于其他用途;
4.5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6有权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工作质量及进度,若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费用应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5.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员组成工作小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变动后名单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专业技能并承诺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应确保项目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财务顾问业务;
5.5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财务顾问职责,不得进行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或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6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组方案及私募股权融资方案(详见附件),并经甲方同意;
5.7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单方面变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发、台风、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支付剩余顾问费用,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4乙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提供虚假、严重误导的财务顾问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时,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5甲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未以谨慎、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提供服务,不遵守职业规则或甲方的建议,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顾问费。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资料”意为乙方人员在聘任期间通过书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过参看场地、装备或设备看到的资料,且该资料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资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关资料(1)在透露给乙方时可公开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乙方的行为遗失而在随后为公众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给乙方之前已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条件下自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有关人员外的来源获得的。
7.4如果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可仅将须依法透露的有关资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上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已支付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提供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最高赔偿上限为乙方本次财务顾问实际收取的.费用总额。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十条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邮寄或者传真形式发出。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信件递交邮局后____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发出后1个工作日视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至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1.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者对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按第10条有关规定送交对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6
___州名
___县名
特此为证:
我,×××,特聘请××为律师,代表我通过调解或审判,就我在×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向××,或其他人,或商号,或公司提出索赔。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师全权代表我,以我的名义、地位,在必要时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起诉;并委托他以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通过或不通过诉讼,以调解或审判,最终解决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师完全有权聘用一个或多个律师,以替代自己在准备起诉、审判或上诉过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职责;此种律师费用由我指定的律师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师费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鉴于所委托的律师对我提供的服务,在不经起诉而调解成功时,我将把三分之一(1/3)的索赔所得,或经起诉后再和解或判决时,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赔所得完全给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师或律师们。
未经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师不得就我提出的权利要求达成任何妥协。
本合同于20××年×月×日签字,特此证明。
(聘用人签名)
例2、———————————————————————————————————————————————————————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顾问合同 篇7
甲方(业主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服务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为餐饮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
2、负责为餐饮店制作管理系统、服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餐饮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
4、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作方法)的传授、菜牌、菜谱内容的制作方案及设计。
5、为该餐饮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为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6、为该餐饮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7、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
8、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9、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10、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该餐饮店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餐饮店进行巡视,并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11、为其他与餐饮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余款在该店开业日后______日内支付。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该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______%。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顾问合同 篇8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可兹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由如下各方于二O一 年 月 日于 订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事项方面需聘请财务顾问;
2、乙方为一家从事投资管理的专业性公司,拥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有丰富的资源;
3、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
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甲方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及其关联企业的资源优势,通过自身或其关联企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或其关联企业的网络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3、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甲方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及关联公司网站及其他方式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6、合作伙伴的推介:乙方利用其关联企业多种类、多领域经营资质优势,如甲方在业务开展或项目运作过程中有担保、融资租赁等需求,为甲方推介合作方。
7、项目可行性分析:协助甲方对其拟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8、业务培训:根据甲方的具体需要,对甲方业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培训。
9、其他有关的事务咨询。
(二)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电话、网络、刊物、会谈等方式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以上述方式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上述方式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三)服务期限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应续签协议。
(四)财务顾问费用及支付
1、就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的财务顾问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2、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财务顾问费。
3、如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展期,则自展期之日起另行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及收取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如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帮助甲方寻找、筛选融资方,代表甲方与融资方进行沟通等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联系资金渠道,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7、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二)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三)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可给与甲方正常收费标准30%至50%的折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机构的要求进行的披露不在此限。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方面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顾问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日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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