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合同

时间:2022-06-08 13:46: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制作合同模板汇编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制作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合同模板汇编8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型广告塔n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xxxxxxx《

  》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xx漆(xxx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xxxxxxxx》型广告塔n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xxxxxxx》型广告塔n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xxxxx)。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XX%,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XX%,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X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XXXX元(大写:XXXXX元整)的XXX%;合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XXXX元(大写:XXXXX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 工程期限为 n天,其中加工配件n天,运输n天,安装n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X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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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

  KN/m2(抗风设计值为n级)。广告塔质保期为n年,保修期为n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X%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

  )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XXX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xx、XX省工程建设标准《XXXXXXX》XXXX。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2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 按本合约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 广告影片内容:

  3. 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

  第二条:制作期限

  1. 本约广告片_年月日拍摄;_年月日交片。首付款日延迟时,交片日期相应顺延。

  2. 上列完成期限出现本约第九条规定情形,交片日期得以相应顺延。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 本合约使用币种为:

  2. 本合约价款总额: 元,大写: (以上款项含中国发票税)。

  第四条: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25%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 乙方交付给甲方成品影片,且成片经甲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乙方应向甲方开据有效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 日内将75%余款以 (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按时支付上述价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相应未付款金额的每天 %收取。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乙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乙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甲方索赔,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乙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甲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乙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3、乙方交付成品后,甲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乙方拍摄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乙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乙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片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乙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制作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承揽方)名称:

  乙方(承揽方)代码:

  甲方业务承办人: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影视项目(VCR)制作,于甲方所在地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设计制作影片项目(多个影片需分别罗列):

  影片(VCR) 一:

  影片名称:影片格式:

  制作规格:制作长度(秒):

  项目语种:交片形式: □网络传输 □数据磁带 □光盘 □其他

  背景音乐:制作要求遵照附件及制作脚本。

  二、 影片制作期限:

  1. 预计制作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开始制作,至年月 日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

  2.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影片制作相关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令制作时间顺延,双方友好解决。

  三、 影片制作资料的提供及影片制作要求:

  1.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影片制作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图片交付给乙方,乙方须签字或邮件确认。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制作脚本中应包括甲方的广告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

  3. 甲方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甲方相关产品、企业专业文字及影片画面所需的企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

  4. 影片制作完成交付甲方后,该影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享有全部影片的发布权、出版权和拥有原版带素材权。

  5.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影片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完成后的影片,其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影片制作要求所确定的标准。

  6. 乙方负责将全部的脚本创意、翻译、细化、台词(中英文)、分镜头、字幕通过影片展现。

  7. 乙方保证制作内容版权合法(其中包括:画面、音乐、配音、及演员肖像权等)。

  四、 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1. 项目设计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整(RMB ),由甲方支付。

  1.1 项目需要支付预付款,首款为总金额的 %,RMB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合同生效当日支付乙方,以便乙方及早投入制作实施。

  1.2 余款为总金额的 %,RMB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照本合同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下述条款2履行。

  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加LOGO的样片。经甲方书面审核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制作余款共计人民币整(RMB )。

  3. 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而导致付款迟延,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出具未提供发票书面情况汇报交给甲方备案。

  4.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要求采用转账的形式支付款项。

  五、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以甲、乙双方签字或邮件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的 作为验收标准。

  1.1甲方对乙方设计的影视项目文件按照合同的附件,乙方提供的宣传片内容策划方案的标准进行对比,结论为满意。

  1.2该影视项目文件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音频、视频(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2. 甲方在制作过程中需修改创意、更改制作脚本或增加影片内容以及制作长度或其他新的制作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制作期限和增加的制作费用等问题,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影片小样用 多媒体数据 形式交给甲方审查。甲方审查

  应当在日内完成,符合甲方影片制作要求的,经甲方书面或者邮件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完成片。

  4. 甲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的,在审查期间内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修改意见完成修改。

  六、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及义务:

  1.1 甲方须提供本片所需有关标准文字及图形资料;本片指定的商用道具、公司场景及工作人员(含片中相关产品及相关信息资料)

  1.2 甲方须在乙方执行过程中及时对制作脚本方案确认,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制作前及时确认会议(PPM)讨论内容。

  1.3 乙方在收到甲方已确认内容;特别是甲乙双方PPM中已确认内容或甲方已书面确认修改意见后,如果甲方需要新增加内容或再次修改广告片,则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增加的修改费用计算;同时甲乙双方将协调进行再度交货时间及方式。

  2. 乙方权利及义务:

  2.1 乙方必须对成片整个实施过程、成片品质及创意表现负责。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

  创意设计拍摄及制作,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成片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制作,如乙方需改动创意,须经甲方认可。

  2.4 项目进行期间,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非原则性修改意见对影片制作进行免费修改。

  2.5 按照该合同规定的要求,使用甲方对该合同影视制作项目的影视文件进行及时浏览。

  2.6 按照该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内,完成影视制作项目的开发,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7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及时进行修改。

  2.8 保密义务:

  2.8.1、乙方应严格保守本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产品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等)和商业秘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泄露上述信息和秘密。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2.8.2、双方终止合同15日内,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全部返还甲方委托制作影视产品相关的证书、产品规格、图纸等产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还,视同乙方私自泄密,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8.3、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保守秘密,在未正式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文本或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包括机关、企业、组织、集体、个人等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方的泄密责任。

  2.8.4、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失效或被确认无效后五年内仍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按本合同中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期间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未付制作费0.5%的违约金。

  3. 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或修改,需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延误违约金,直至完成制作项目为止。违约金可从未付款项中扣除。

  4.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5. 若乙方逾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完成制作或修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甲方发

  出解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款项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并依本条第三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延误违约金,延误违约金计至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止。

  八、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一方在取得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的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的情况通报给对方。

  九、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若由双方的代表负责签约

  并负责此合同的履行、监督和此项目的沟通。乙方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对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供应商合作合同、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守则等文件执行。

  5.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十一、 合同附件:

  影片制作脚本、项目进度控制表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经 办 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

  传 真: 电 话: 经 办 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法定代表人(保证人): 授权代表人(保证人): 签字日期: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遵义天华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概念广告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 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

  1、规格 、数量:页

  2、材质: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0545.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肆拾伍圆 整。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 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 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兹经甲乙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并订立条款如下:

  一、 乙方按照下列要求供货给甲方:

  二、 质量条款:

  ① 甲方将确定的图纸提供给乙方,乙方将图纸打印出来,确保图纸打印出来完整清晰无误。

  ② 甲方将确定好的图纸交给乙方打印出来,乙方打印出来的图纸跟电脑上的一致,如有错误,与乙方无关。

  三、 交货

  ① 交货地点:甲方办公室 ,交货方式: 送达 。 ② 交货时间:甲乙双方按图纸的数量的多少来确定交货时间后。(节

  假日除外)

  ③ 甲乙双方确定好的交货时间若乙方延误交货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违约金按当天图纸总额的0.03%赔给甲方。 ④ 以下情况将不视为乙方延误交货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金:

  A、 因甲方定稿时间推迟,造成延迟送货的。

  B、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自然因素延迟交货的。

  四、 结算方式:

  ①乙方将每月清单及发票交给甲方核对,核对无误时,甲方必须把当

  月的款付清。(按月结算)

  ②甲方最好支付现金,如支付支票则应是现金支票,若甲方延期支付货款,违约金每天按每月的总金额的0.03%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可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违约一方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如经协商无效,可向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本合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后失效(本合同请妥善保管,请勿泄漏)。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XXXXXXXXXXX (刘XX)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8

  甲方:重庆巴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星迈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保安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品种、单价及数量

  1、甲方采购的保安服品种及单价为:夏季短袖衬衣:40元每件;夏季裤子:40元每条;长袖衬衣:40元每件;春秋常服:105元每套(含衣服和裤子)。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购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库房。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具体可根据每次采购数量另行协商)。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保安服样品制作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合格的货物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第五条 其它条款

  1、乙方须保证产品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如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修改;如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取消订单。

  2、乙方提供的服装,甲方发给保安实际使用后保质期为1年,甲方未使用保质期为3年,如在保质期内服装出现褪色、变色、损坏等情况,甲方可视情况要求退货或返回乙方处理,其中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甲方部分服装尺码需进行修改,乙方负责免费修改。

  4、乙方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5、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地 址:双桥区双南路115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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