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合同模板(通用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造价合同模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造价合同 1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房建、厂区硬化、道路、土方、给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
上述工程范围内相关变更、新增工程结算编制
三、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的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四、乙方在承办委托业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编制。
2、甲方提出的结算编制要求。
3、与第三方审计单位(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预算核对。
4、配合甲方及时完成相关咨询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变更、新增报审项目,________结算审定总价的2‰计取咨询服务费。(税后费用,若甲方需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在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与________完成预算核对,且与________确定审定总价后,2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2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3、咨询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
咨询人:
日期:
工程造价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清除原有屋面防水材料→细石混凝土找平→保护层→刷涂冷底子油→铺贴卷材→工程验收→双方确认工程量。
二、工程造价(以实际铺贴面积计算)。
三、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0内完工。
四、质量担保:工程验收后乙方在7年内如出现顶面渗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90%,竣工一年后付款10%(发票按90%、10%两部分开出)。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2、保护好现场的'公共设施及绿化。
3、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4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内容: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本工程项目总价的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5
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编制单位)
业主与编制单位经过协商,就委托方委托编制工程投标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主委托编制投标书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编制单位业主内容是:编制工程投标书造价部分
二、双方约定的由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相关资料。
三、业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内容,做到优质、保密。
四、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委托方应在完成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编制费。编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计人民币:_________
五、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可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仲裁解决。本合同书一式贰份,委托方执壹份,编制单位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6
委托方(甲方):____
受托方(乙方):____湖南天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____
1、 项目名称:____
2、服务范围:____
二、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
1、 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 委托方可向受托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
3、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出对工程具体问题的意见;
4、 按照受托方提交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 如实介绍工程建设情况,为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6、 负责通知有关各方到现场核对初审意见;
7、 确定 作为咨询服务联络人;
8、 委托方为受托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并承担必要的到有关部门或外地调查取证发生的费用;
9、 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0、 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11、 其他:____
三、 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资料;
2、 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资料;
3、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的权利;
4、 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5、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独立的原则,应用合理技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 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7、 因受托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失的,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其他:____
四、 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1、根据湘价服(20___)81号文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受托方按 向委托方收取咨询服务费;
2、上述咨询服务费在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按40%比例预付款,预付 元,其余在交付咨询报告时一次付清。
如因咨询服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实际花费的咨询服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双方协商增加咨询服务费用。
五、 合同时效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委托方提供技术经济资料时间:____。
3、 受托方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时间:____。 如果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以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咨询报告如期完成,受托方另行商定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的时间。
4、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六、 违约责任
1、 合同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
2、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3、 如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____
(1) 委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受托方 %违约金。
(2) 受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委托方 %违约金。
(3) 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4) 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七、 附则:____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 份。其中一份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八、 有关说明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_
湖南天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邮政编码:____ 邮政编码: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 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咨询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部门的收费文件及本项工作的繁简程度,双方约定:
按中标价:(¥元)计取,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表(项目汇总表)
2、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交正式招标控制价预算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五、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开始实施,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控制价预算书,与甲方交换意见并双方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控制价预算书三份。
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并于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时终结。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委托人:
(盖章)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纳税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 3 %内,钢筋误差率在 3 %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 %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 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计价与支付
1、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2、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4、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3、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5、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2)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 延伸服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1、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2、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3、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4、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5、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6、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0.5%),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0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 9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10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4.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3〕117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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