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6-03 10:00: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工程合同 篇1

  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

  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权。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严重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建筑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证,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帐户和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及印章。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充分获取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甲方所做承诺的完全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6)挂靠期间及挂靠关系结束,乙方的所有投资和设备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经营场所和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经营的需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

  第四条 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帐户和提供相关经营票据。

  开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上述银行帐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保证该帐户的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乙方对该账户享有实际占有、完全使用和收益权利,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3)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2)项处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xxx

  乙方:xxx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委托xxx(以下简称乙方)为xxxx新办公楼提供有关厨房设备

  之工程设计及相关文件编制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涉及范围包括:

  1. 员工餐厨房(约800平米)

  二.平面图纸设计阶段:

  1.平面流程路径布置图

  根据甲方提供之各楼层平面图纸及就餐需求,乙方编制一份初步平面流程布置图,提供餐饮 区域位置,并标示流程走向路径。

  2.乙方与甲方、管理公司、设计团队(包括室内设计师)进行设计研讨,详细评审个餐饮区域

  之平面流程布置图,并得到甲方确认。

  3.乙方将按比例( : 00)编制设备平面布置图。此设备平面布置图包括设备标识、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图纸将采用CAD设计软件编制)

  4.平面图纸设计阶段乙方的工作时间通常需要7- 0天(不包括甲方确认时间)

  三.深化设计阶段:

  1. 待设备平面布置图获得甲方确认后,乙方将以最终确认之设备平面布置图为基础,编制

  厨房初步之机电应用符合估算表,以便机电工程顾问制作整体机电要求。

  机电图纸包括:

  A. 经甲方审批并确定后的厨房平面布置图;

  B. 部分厂制品特殊设备的立面及剖面大样图;

  C.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机电接驳点点阵图;

  D.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水位接驳点点阵图;

  E.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燃气接驳点点阵图;

  F.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烟罩接驳点点阵图;

  G.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土建图(墙体、明沟)。

  2.乙方将与甲方及各相关专业进行设计研讨会,针对相关图纸各相关单位进行交底答疑。

  四.合约服务费用;

  1.甲方对前面所述之相关工作范围和服务范围对顾问支付费用。乙方在收到结算款后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本合约顾问服务费用(含税价)总计人民币:xxx元

  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上述顾问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阶段内之厨房初步设计平面布置阶段、厨房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及验收调试阶段的全套设计图纸及文档一式六份的印刷费用、计算机光盘(设计图要求为CAD格式)。

  2.本合约签订后 0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xx元)

  3.乙方图纸深化完毕后并通过甲方认可,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价的60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xxxx元)

  4.乙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后将设计成果全部交于甲方签收。

  5.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在本合约以外的其他工作,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另行报价,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后进行工作。

  五.争议

  在履行本合同时,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六.本合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相同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

  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XX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XX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XX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XX市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篇幅不够时可加附

工程合同 篇4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工程合同 篇5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XX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

  1.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1.5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1.6工程质量:

  1.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依据《XX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工期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

  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4.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4)《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4.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4.5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4.6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4.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5.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7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5。8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

  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⑴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金额(万元)

  备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索赔程序

  ⑴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当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0.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0.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

  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可通过进行调解;

  12.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XX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附件

  ⑴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数

  量

  单价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

工程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1.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若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 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1.3若甲方认为必要的话,可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检查机关对工程进行检验,则双方同意以该机关的检验结论作为工程的验收结果。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1.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2.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2.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朽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5.1“腐朽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2.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2.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处理

  13.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以及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1.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1.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1.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1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委托方(章): 承包方(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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