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

时间:2022-11-10 18:30:14 汇报 我要投稿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陈述,如果有PPT的话则更加正式,说了那么多,你会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内药品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2

  一、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

  (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

  县医保局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明确“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2.开展集中行动。

  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及省市医局统一部署,20xx年4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对x家医共体集团及xx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两机构、一账户”监督检查全覆盖。

  3.严格审核稽核。

  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复查复核阶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对xx家区乡医疗机构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xxx万元;加强对医疗机构报销材料的日常审核,全年审核拒付不合理基金支出xxx万元;强化协议管理,约谈定点医药机构xx家,暂停x家定点药店协议6个月,按协议扣除xx家定点药店质量证金xx万元;严格行政执法,查处个人骗套医保基金x起,追回基金x万元,行政处罚x万元。

  4.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出台《xx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基金支出预警机制,实行分级业务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

  (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1.及时组织调度。

  20xx年12月14日,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媒体曝光后,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我局均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专题汇报。

  12月xx日,副区长主持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暨集体警示约谈会,对我县专项治疗“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研究制定《xx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对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及时在区医院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局会议精神,通报“太和案情”,并对相关监管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层层压实责任。

  2.细化工作措施。

  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细化措施,做到“三明确”:一是明确排查重点。

  即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方式小病大治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是明确排查对象。

  即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平时举报线索较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明确方式方法。

  通过数据筛查、突击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等特殊人群。

  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3.全面排查检查。

  20xx年xx月xx日起,我局组成xx个小组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问题检查。

  专项排查期间,共计出动x车次、x余人次,对辖区内xx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在院患者xx人,走访出院在家患者xx余人次;排查出挂床住院x例、低指征x例、分解x例,追回违规医保基金xxx万元、罚款xxx万元,合计xxx万元。

  二、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安徽太和骗保”为镜鉴,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担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

  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入宣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

  在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医保局主抓,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

  根据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三假”专项整治、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等,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3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湛医保〔20xx〕27号)的行动部署,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我局自5月起在坡头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主要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5月10日,为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我局召开了会议,会上陈杏局长总结4月份“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月经验及做法,要求全体干部研究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反欺诈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行动

  持续在全区各级政府大院门口、各定点药店和人流密集的重要路口张挂宣传横幅,利用LED塔宣传漫画短片。

  三、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xx市和我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我局先后巡查了乾塘镇、南调街道办、官渡镇等镇街医院和定点药房,建立了“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群”微信群,通过网络媒体,有效传达了国家、省有关“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信息,并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单位开展自纠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宣传是手段,实效是检验。医保基金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严格按《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4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制定印发《20xx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xx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力保障基金安全。

  (二)抓好《条例》集中宣传月。全面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区《条例》学习培训、“两定管理办法”培训会,全方位、多层次贴近基层宣传《条例》,发放宣传材料11650份,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稽核监管。按照20xx年检查要求,召开两定机构现场检查部署会,制定检查计划、统一检查标准、强调检查纪律。统筹局机关及经办机构力量,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截至目前,已完成14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暂停医保结算关系11家,追回、拒付、核减违规医保基金225.43万元。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假”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要求全区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5月底前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了工作报告,自查均尚无“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发生,结合现场检查未发现“三假”情况。

  (二)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专题整治情况。按照要求,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卫健委、法院三个部门提供2019年2月医保局成立以来全区涉及医疗纠纷调解或医疗机构关于医疗纠纷损害责任纠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比对,xx区无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情况。

  (三)开展违规问题处理清零。摸排自查xx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查处的31件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2.98万元均已处理到位,实现违规问题处理见底清零。

  (四)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医保局提供门诊疑似数据,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通过调阅诊疗记录、核对药品进销存、电话回访、走访参保群众、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筛查疑似数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检查发现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将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

  三、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区医疗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巡查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医保窗口前移,对口驻点提供医保政策讲解咨询、开展事中指导、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搜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开展“医保专员”驻点月巡查。

  (三)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乡镇、村居社区等行业的代表共27人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挥其广泛的群众代表性、扎实的专业功底,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四)推进医保“网格化”管理。印发《xx区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集各镇街、村社区网格员名单,统一部署,组织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医疗保障网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维护基金安全主体意识,加强医保政策、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合理就医、购药,主动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全区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5

  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局淮医保字秘〔20xx〕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xx区医疗保障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主体监管,实施“三医”联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区长为组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4月10日制定下发了《xx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议,日常工作采取“日督查、周调度、月小结”,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区医保局联合市局xx稽查组,深入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地毯式、全覆盖稽查,从入院记录、病历审核、系统比对、现场核对等方面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有违规行为的民生医院、矿工总院石台分院等8家医疗单位,对照协议给予了相应处罚;同时,积极与卫健、公安、食药等部门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行业监管,互通信息,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好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根据《淮北市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淮医保秘〔20xx〕4号)的要求,结合4月份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掀起学法用法高潮,营造遵纪守法氛围,树立监督执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开展医保监督管理政策“六进”(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进药店、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规定。同时,在候诊大厅、社区服务站以及乡镇、村(社区)以及群众聚集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活动公示栏、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倡议书以及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墙报(板报)等形式,全区共印发宣传海报2000份、宣传折页4000份、明白纸20000张,确保辖区内专题宣传“多渠道、无死角、全覆盖”。

  (四)同力协作、联合执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医保局积极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医药机构定点抽查工作的同时,区医保局牵头,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xx区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检查组,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52家定点医药零售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根据协议规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等零售服务。药品、器械和医用材料经营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是否实时上传医疗保险服务相关原始数据,并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为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是否以任何名义在店内摆放、销售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是否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凭证。是否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存管理制度,保存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记录,并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购销存台账和药品调拨记录等十三项内容,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了药店经营管理行为。从联合执法检查看,辖区定点药店总体上经营规范、执行协议较好,尚无明显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存在部分药店执业医师营业时间不在岗、药品摆放混乱、进货验收记录不齐全、个别药房连锁店分店定点目录上没有但可以刷卡(如矿山集地区敬贤堂药房);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店检查中给予现场指正和整改。

  二、下步工作

  (一)、剖析总结,完善制度。专项治理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建管结合、强化监管责任。根据职能划转,目前区级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正在招考准备中,通过组建一支区级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监管队伍,实现基金监管日常化、常态化,确保省、市医保局布置的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组织、早谋划,确保筹资到位。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对医保筹资工作早动员、早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新的医保政策、确保参保比率,为全区人民谋福祉。

  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汇报6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xx〕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1号)、《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xx省医疗保障局与xx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18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xx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xx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xx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xx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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