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

时间:2022-12-08 10:35:53 汇报 我要投稿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范文(通用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范文(通用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范文(通用10篇)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1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2

  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我市整治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自查评估如下:

  一、整治进度

  目前,我市查处涉及群众安全利益行政执法案件22起,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人。

  二、整治措施

  (一)精心谋划,落实责任。一是全市及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安全生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二是制订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办法,力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履责。三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落实防汛保安责任。对全市5个尾矿库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防汛安全管理体系,即一名市级领导、一名乡镇领导、一名部门领导、一名村干部捆绑一个尾矿库,逐级逐库落实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人,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并在常宁报上予以公示。五是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和领导包干负责制。六是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由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带队驻点包干。

  (二)全力推进,深化整治。一是在湖南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一支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特勤队,专门负责全市日常“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二是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三是大力开展“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取缔非法开采矿点12个,拆除各类作业设备52台,捣毁厂棚18座,遣散作业人员160余人。四对8家生产企业于于7月1日全部实施了停产整顿,并安排专人巡查。五是对重大涉及群众安全利益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三)力推宣教,提高意识。力求提升涉安防损意识。一是组织29个市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信息8万余条。二是举办了常宁市首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三是组织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安监站工作人员等81人,分四批开展业务培训。四是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40多家高危行业企业及200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集中培训10多次,培训人员共3000余人次。五是以安办快讯、常宁报、常宁手机报等平台,发表宣传稿30余篇,同时坚持每日一条安全温馨提示,致力提升群众自觉防止损害其自身利益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许可,严格问责。一是每月定期对行政许可证照进行清理,及时公告即将到期和已经过期失效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加强社会监督。二是修订完善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做到制度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三是出台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三、整治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全面加大安全生产侵害利益行为整治力度。一是非煤矿山领域整治关闭。已提请关闭4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和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分别是胜利采石场、新建采石场、湘辉采石场、金鑫采石场。二是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加油站关闭取缔。今年7月10日对反映群众强烈、危害周围群众安全利益多年的衡头非法加油站进行了强制查封取缔。到8月底,已取缔1个危害群众安全利益的非法加油站。三是烟花爆竹行业整治。对蹲守不到位的安监人员给予了处理,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全面整治,对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8家非法存储窝点进行了取缔,没收集中销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18万元。四是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6月份,我市组织消防、文化执法、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300余人,对全市所有小加工作坊、鞋厂、“三合一”场所、网吧、酒店、宾馆、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个月的排查整治。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28个、建工施工工地34个、消防控制室2个,行动中排查出涉及群众安全利益的55处,目前督促整改到位48处,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5家。

  其他道路(水上)交通、旅游、卫生、教育、建筑施工等行业,也都按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大检查”等各类专项联合整治行动16次,下达各类执法监察文书890余份,各类督办函93份,排查出各类危害群众安全利益的隐患86个,整改到位78个。

  四、存在问题

  自开展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非法开采时有反弹。一是蓬塘乡天江村有非法采煤矸石的迹象;二是盐湖镇玄塘村五七煤矿后面非法采煤矸石现象严重,暗访组到达现场时还有2台挖机,4辆大货车正在作业。

  2、非法经营问题突出。一是加油站非法经营。暗访14个乡镇,发现非法加油站3个,分别是荫田衡头加油站、胜桥加油站、白沙大路加油站;二是存在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的问题。松柏大渔湾渡口,王英豪、王建国、王蜡生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许可证均过期仍在非法经营,且店内管理混乱,没有专柜。

  3、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严重。安全生产检查组在胜桥镇、荫田镇、蓬塘乡,分别发现7631V、79B02、7932M三辆农用三轮车非法载客,而且车上乘客均超过10人。

  五、下步打算

  (一)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过程中,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要严格问责,并上报市纪委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以维护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严肃性。

  (二)开展“三大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

  (1)突出道路交通“三违”、“三超”、农用车非法载客、面包车非法营运和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治。对农用车非法载客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农用车主一律拘留,农用车一律扣押,不具备上路条件的农用车一律强制报废。

  (2)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小工厂、小企业、小作坊类型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3)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行为。

  (4)突出非煤矿山无证开采和无序生产的整治工作。对蓬塘、三角塘、西岭、白沙、盐湖等镇的非法开采点坚决打击取缔到位,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三)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衡阳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推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和《衡阳市安全隐患举报与奖励制度》的文件要求,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良好的目标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奢糜之风”,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作风,出实招、出硬招、办实事、见实效。要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切实纠正安全生产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3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餐饮场所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鼓楼街道根据济宁市安委会《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安字〔20xx〕26号)和济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济安办字〔20xx〕32号)文件要求,立即安排,迅速行动,对23个社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整治,建立台账,销号整改,

  一、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各社区对照《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中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检查标准,逐一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排查鼓楼辖区范围内共412家餐饮商户,14户存在安全隐患,7户燃气连接软管老化,1户连接管过长,1户灭火器过期的商户,1户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2户液化气罐达到50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2户食品卫生不达标。

  二、集中落实隐患整改,确保燃气安全使用

  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和液化气罐达到50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对于燃气连接软管老化、连接管过长及灭火器过期问题要求商户2日内整改完毕,对于食品卫生不达标,目前12户已整改完毕,另外2户正在整改过程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鼓楼街道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常态化机制,强化瓶装液化气监督管理,做好宣传教育,提升我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4

  为切实做好xx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区社会消防形势稳定,夯实“防火墙工程”,推进十八大消防安全,我大队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7月底,大队积极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此外,大队先后分5次组织辖区重点单位及民警开展“户籍化”管理业务培训会,辖区400余家重点单位参加了培训会,并按要求建立了“户籍化”管理档案。

  二、多措并举,规范执法,全面排查火灾隐患

  (一)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三合一”场所、大跨度厂房等重点单位进行火灾风险性分析研判。

  (二)提请区政府将苏州市东协木业制品有限公司、xx区楼足浴店等8家单位列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项目。并积极督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制定、落实整改方案,依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切实履行跟踪督办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过程中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大跨度厂房、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家庭旅馆等为重点对象。以“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指导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6418家,发现火灾隐患13084处,临时查封66起,责令“三停”29起。罚款201.9万元,拘留16人。检查并查处投诉举报48起。接下来,大队将以辖区不放心单位和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为优先,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及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根据实际,组织辖区488家重点单位、专兼职消防民警及消防协管员召开“户籍化”管理培训会,并组织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严格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五)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1、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消防大队坚持把执法为民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宗旨观念和群众路线、群众纪律教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全面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大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消防警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推行阳光执法,提高消防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着力整改消防监督执法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整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执法事项,努力改善消防执法形象。

  (六)联合派出所对辖区“不放心”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培训。近期,大队消防监督员组织“不放心”单位员工学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讲解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的特点、起因,初起火灾的扑救,如何组织员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深入浅出的教授员工一般火灾处置方法、火场逃生救护措施以及常用灭火器使用方法。并就使用灭火器扑灭油盆、水带出水等对员工进行了培训。

  三、强化宣传,引导舆情,注重渲染整治氛围

  一是走上街头开展消防宣传。11月9日,大队在购物广场、商场设置了两个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冬季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指南》、《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家庭防火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并对群众咨询的消防安全问题,给予了认真细致地解答;

  二是在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居民小区进出口明显位置投放宣传标语,设置电子屏、灯箱,悬挂宣传横幅等,使消防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三是实战演练提高逃生能力。近日,长桥中队为辖区单位员工讲解灭火器材的种类、原理和使用方法,各类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火场逃生、救人与自救以及报警的注意事项等,并进行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单位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四是短信、微博温馨助阵。“11.9”宣传月期间,大队在官方微博、qq平台上连续滚动播出温馨提示,冬季防火、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5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好目前燃气市场突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市场安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送气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新建、在建燃气工程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参混二甲醚、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

  2.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

  3.纠正和规范送气服务行为,杜绝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无证、证件失效、证件未变更)的现象;

  4.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违规行为;

  5.加强对灰口铸铁管、燃气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6.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企业不按规定开展入户检查、管线巡查、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等安全隐患问题;

  7.新建、在建燃气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8.燃气运输、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完成)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到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供应、储配、运输和使用等),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21日-7月31日前完成)

  1.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进行拉网式、无缝隙的检查,突出重点时间段(每日中午、晚上燃气使用高峰期和节假日)、重点人员(设施运行人员、维修人员等技术人员)和重点区域(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着力解决城镇燃气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打击非法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燃气行为。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有效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前完成)

  1.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对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问题。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经营和不足,深刻剖析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检查和督查。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采取多渠道,向辖区广大居(村)民群众大力宣传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促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做好资料收集归档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将本次开展工作的各类文件、检(复)记录、图片收集汇总形成台账。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社区、官桥村工作务必于6月7日、7月5日、8月29日上报《兴宁区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6

  为落实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确保我镇食品安全,我乡做了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镇食品安全。

  二、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以主管副镇长xx为组长,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全体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例会制度,听取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严格检查及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和健康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制度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如存在问题则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程各庄、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镇。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镇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三)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我镇整治小组开展了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我镇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镇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我镇与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四、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签订责任书

  现有个体工商户174家,旅游餐饮服务业12家。主要分布在乡内,比较分散,根据实际情况,镇政府于三月分别与22个行政村、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目标、责任。责任书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五、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

  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六、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全镇启动突发食品安全检查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遇到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等,发现后立即到乡卫生院治疗或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紧急到事发现场急救,调查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及时上报,如遇到大的事件,由乡领导小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到村、镇、县三级联网,层层抓落实。

  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由于我镇地处偏远山区并与兴隆县接壤,人口流动性大,造成了对餐饮企业食品操作人员卫生检查难度大,因此我乡今后食品安区工作将把工作重点放在餐饮企业的外来人口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检查工作上。

  由于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使我镇在整治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我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7

  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对我县燃气供应站及全县各个乡镇的燃气供应网点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问题、督促整改,并反复注重“回头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整治,我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网点安全生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截此目前,我县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稳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8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条件,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漳县实际情况,我大队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加强领导,落实了责任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参谋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单位第一责任人,片区督导员为片区第一责任人,将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二、开展消防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为了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我们深入地开展了消防宣传。一是以正在开展的题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第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通过学习,增强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提高了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采取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印发消防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现状。今年9月,我大队抽派人员深入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调查摸底,通过听取学校汇报,走访师生、群众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消防现状进行了拉网式调查了解,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局党委。二是认真研究,确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治理的重点主要有五个方面: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预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集体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

  5、电线电路老化、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三是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自查自纠,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五是组织了2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了全县168所中小学、幼儿园(含村小)。通过检查,共发现堵塞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47处。各中小学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打紧开支,及时进行了整改,保证了消防安全。

  四、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为了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教育局及中小学、幼儿园都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报告制》、《消防安全管理奖惩方案》等制度,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为保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9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全民燃气安全生产意识,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城镇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活动月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序

  本月13日十堰发生燃气爆炸后,县委书记汪冬,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涧同志就我县燃气安全工作专门做出指示,要求县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人口稠密区域燃气安全情况摸排检查。分管县领导县委常委程富宽、叶章科就当前我县燃气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县城管局及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立查立改,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处,确保把隐患排查出来,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自6月13日至16日,县城管局会同应急局、消防大队和金寨华润燃气公司对金寨一中、大别山职业技术学校、明发商业街等人员密集的工商业用户和城区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入户大排查,共发现隐患53处,整改48处,限期整改5处;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对城区中低压管网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新园河畔、玖隆财富、思源雅苑等12个小区排查。6月17日,县委常委叶章科主持召开了由城管、应急、市监等12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对我县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二、全面管理,宣传有力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精神,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开展,我县专门下发了《金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城管、市监、公安、交警、交通、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职责,对燃气公司、气站等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6月18日,我县立即启动宣传攻势,印发《致全县广大天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宣传单》(煤气罐),通过农村广播播报、手机短信推送、政府网公告以及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等自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县普遍开展以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共向全县各乡镇村群众印制宣传资料32万份,其中物业小区发放10万份,乡镇及无物业小区发放22万份;日手机推送燃气安全注意事项短信35252条;全县3500个村级(社区)广播,每天早中晚进行反复播放;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自媒体上推送宣传信息覆盖60万粉丝,真正使用燃气安全知识铺天盖地、家喻户晓。

  三、强化检查,整改有效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一步不让。一是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市监、公安配合,华润燃气提供名单,对原荣浩燃气安装的53户未安装漏气报警器的商业用气户,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坚决采取停气等措施。二是由华润燃气负责,对原荣浩燃气铺设的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对受腐蚀的管网全部进行更换,同时要求华润公司加快工作进度,确保7月底前更换完毕。三是由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气站于6月25日前将废旧钢瓶处理完毕,由各气站提供处置证明,交由县城管局备案,到期处理不到位的由县城管局依法依规进行收缴。四是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废旧等不合格钢瓶进行没收处置。五是县城管局组织2个检查组,县市监、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9家液化气站实施地毯式突击排查,共发现问题34个,向9家液化气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截止6月22日,现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场关停了燕子河液化气站。另外,县城管局安排10名在编人员,从6月20开始至7月2日对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实施包保,目前10名同志已分别进驻全县9个液化石油气站和燃气公司全天坐班指导,每天检查企业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和责任落实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持续深入小区和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监管企业和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纵深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城区现有燃气管道全部予以安全检测,对原荣浩公司建设的管道通过“物探”技术实施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近期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月底前再组织一次由消防、社区、物管、物业等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以提升小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燃气三年专项行动问题责任清单为抓手,持续推进燃气行业隐患排查,重点抓好建党100周年、“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

  燃气安全整治情况汇报10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鹏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1.统筹协调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依据职责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入户检查情况、用户档案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违规向直排式热水器用户供气的企业(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用户信息(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或直排式热水器来源等信息分别报送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督促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六)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处置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