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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通用17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看到各种不同形式的汇报,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你有了解过汇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2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xx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3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多营司法所牢牢把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行动方案,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趁多营场镇赶场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区禁毒办、镇应急管理办一起在多营新菜市门口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其中发放根治欠薪相关宣传单500余份。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专门讲解解答了在外务工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问题,提醒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妥善保存务工证据,依法维权。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单位的宣传
组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宣讲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根治欠薪问题。
三、开展欠薪隐患和纠纷的摸排化解
进入重点单位和企业开展排查工作,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查看工资发放台账、与农民工直接交流等方式全面摸底企业单位的欠薪隐患和相关矛盾纠纷,确保多营镇不发生一例欠薪问题。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区人社局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区人社局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四、20xx年元旦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检查的相关情况
(一)检查情况
20xx年元旦前区人社局检查了9户用人单位(建筑企业6户,加工制造企业3户),涉及职工365人,其中农民工349人。在检查过程中,无发现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程存在欠薪情况。
(二)“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的相关处理情况
20xx年度区人社局共接收3宗“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案件,涉及38人,涉及金额38.4832万元。3宗欠薪线索案件分别为:
①20xx年12月20日接到杨国平投诉“揭阳市梅汕高铁防护栏项目拖欠杨国平等11人20xx年的工资95000元”(劳监局函〔20xx〕636号)
经查:中铁六局天津铁建公司因资金问题拖欠杨国平等11名农民工工资95000元,经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该单位已于20xx年1月16日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将该欠薪支付完毕。
②20xx年9月11日接到李海滨投诉“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粤劳监督字〔20xx〕47号)
经查: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目前处于工程结算中,导致工程款项无法按时拨付,造成工人工资结算、支付均被延误。经督办,劳资双方自行达成还款协议:由包工头张建明作出工人工资代付凭证至项目部后,项目部于20xx年10月底前代发李海滨等5人工资,合计金额139260元。
③20xx年8月24日接到谢炎清投诉“揭东区曲溪街道港美村排污工程工地的包工头谢桂裕拖欠市民工资8625元,拖欠工人杨玉雄10050元及陈益标5700元”(粤劳监督字〔20xx〕48号)
经查,港美村雨污分流工程承包公司为深圳市嘉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包工头谢桂裕于20xx年9月15日晚以现金方式当场一次性付清谢炎清等合计22名工人、合计金额150172元。
(三)20xx年春节前“两清零”工作重点及措施
临近春节,为实现清零目标,针对揭东区内存在较为普遍欠薪重点的建设工程领域,区人社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发现存在的欠薪项目依法核实处理;对恶意拖欠工资的个人或企业,经责令后仍拒不支付的,区人社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解决。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印发了《贺兰县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方案》,对全县建筑工地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11月20日,对我县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99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15人,其中涉及农民工人数377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703人。协调解决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人数309人,涉及金额439.06万元,所有案件都已经结案,结案率100%。在排查过程中,我县在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已实名,施工总承包企业已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发放每月会进行公示。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工程结算单等基础资料都齐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以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已落实到每一个在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欠薪隐患问题,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在此次检查中向各个施工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农民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致使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困难。
二是农民工工资追缴难度增大。部分续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与农民工工资剥离,需耗费大量精力才能核清欠薪实际数额,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还不够规范,致使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限限制,对一些恶意欠薪欠费企业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案件查处时间较长,导致农民工重复上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各项制度。紧盯“八率”监控指标,守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底线,做好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实行清单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列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落实解决。健全完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开展工作中,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两个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案件,特别对至今尚未化解处置的欠薪积案,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强化治欠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年底前将所有欠薪案件全部化解处置。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5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确保完成20xx年基本无欠薪政治任务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0xx,我省出台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xx年要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今年是三年专项行动的最后一年,马上又要迎来20xx年实现基本无欠薪目标的最终时间节点。在这个关键时刻,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既是为过去三年的工作收好尾、定好盘,也是为20xx年的工作布好局、开好篇,为彻底根治欠薪问题吹响总冲锋号。
(二)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聚焦解决当前农民工欠薪重难点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而言,总体比较平稳,但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就好的方面,今年1—11月全市共受理劳动工资类举报案件xx件,累计为x万农民工追讨工资xx万元,欠薪人数和金额较上年同期数据相比降幅达x%以上,呈现较好的治欠保支工作形势。从隐忧方面来看,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领域欠薪问题严重、政府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难度大、群体性讨薪事件易发等问题都是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工作上的几大难点。尤其是春节接近,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迎来多发期、易发期,欠薪案件春节前集中爆发已成常态,年年清年年欠的循环规律依然存在。因此我们要借此次冬季攻坚行动,趁胜追击、扩大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聚焦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冬季攻坚行动打造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三)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持续推进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改的有力抓手。前段时间,我市按照省、株洲市根治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跟省、株洲市对我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此次省部署开展冬季攻坚行动,在时间上与专项整改工作有所重叠,在思路上与专项整改方案高度契合,在内容上也与我们提出的部分整改措施基本一致,同时涵盖了省、株洲市领导小组出台的20xx年考核细则的绝大多数项目。因此冬季攻坚行动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专项整改工作的最终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我市根治欠薪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根治欠薪保稳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冬季攻坚行动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体制,加强监督管理,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消化在企业、化解在行业、解决在基层。
(一)发挥制度作用不打折。根治欠薪问题的核心是要有规范的用工制度作保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重点执行好五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一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要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人社部门等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x%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专用缴费台账,保证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健全欠薪预警监控机制,实现市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全覆盖并与省、株洲市“两网化”平台对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报送市场监管信息和企业经营相关的指标变化,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
四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有力制度支撑。
五是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定期按规定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级工作,并通过媒体公示,树立正面榜样,曝光失信行为。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督促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
(二)聚焦重点领域不散光。要按照国家部署和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确保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一是要聚焦工程建筑领域。今年以来,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占到欠薪案件总数的x%左右,建筑领域农民工被欠薪人数占被欠薪劳动者总数的x%左右。工程建筑领域涉及用工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流动性大、劳动周期性短、工资结算周期不固定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有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的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马上解决问题,出重拳,重治本,多管齐下,务求年前做到“两清零”,即20xx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二是要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我市制造业一直是以烟花爆竹为首要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主。这类企业用工规模较大,特别是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多,与传统的建筑行业比较不相上下。虽然监测尚未发现大的问题,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出口贸易摩擦的双重影响,这类企业的欠薪隐患始终存在,需要密切关注、加强排查。
(三)强化宣传引导不松劲。开展宣传引导,是有效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冬季攻坚行动第一阶段的既定内容。
一是要大力宣传冬季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在政府及部门网站开设根治欠薪工作专栏,集中宣传冬季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和最新动态。要积极对接主流媒体,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优势,进一步扩大冬季攻坚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是要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集中培训、媒体报道、上门宣讲等多种方式,大力普及劳动保障法规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教育用工企业增强守法意识。
三是要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引导农民工走合理维权的道路。通过开设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建立欠薪维权“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动用应急周转金等措施,让遇到欠薪问题的农民工有处说理、有路可寻,避免因维权无门而造成群体性或极端事件。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冬季攻坚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当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个好年。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工作态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做好自查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用工单位的资金运转、农民工工资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预测预警,提前预防,提前解决。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单靠人社部门是完成不了的,只有各镇、街道、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肩负起清欠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及时梳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清欠工作。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其他成员单位从各自职责出发,认真抓好各自领域清欠工作,消除各自领域存在的欠薪隐患,切实做到欠薪清零;要对照单位职责分工,按照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具体部署,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指导,重点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要组织派出联合工作组,结合有关案件线索,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对因工作过失、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必要时要启动问责机制。督导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到位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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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7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8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9
截至20xx年12月31日,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554户,涉及职工24.18万人。经查实,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用人单位953户,涉及职工1.82万人,其中农民工0.65万人。对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予以查处,集中打击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单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本市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排查快处、加强督导推进、妥善应对舆情、形成了治欠合力。20xx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在查处中,向社会公布10家单位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30家单位,按照规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推送至各信用信息平台,由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16家单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xx年12月14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面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岁末年初,本市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的'案件再次梳理、高位推动,全面加快分类核实处置。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本市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共收到欠薪线索19650件,办结率与解决率均位居全国前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下一步,本市将在健全欠薪矛盾预警机制、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的工资支付监管、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水平。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0
根据《关于开展1每年度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治办欠发[1]6号)文件要求,我局从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督导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中小企业诚信健康稳稳固发展。现将1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同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为防止此项工作不出偏差,落到实处,实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扎实开。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活动,向工人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建设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妥善处置拖欠工资问题。通过深入企业一线走访农民工、查看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签订合同、工资发放确认资料、对全县中小企业逐户进行拉网式逐一检查督查,准确掌握全县中小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置,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一是监督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二是督促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责任。三组织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责任及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四是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及用工单位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资的项目施工单位,责令拿出解决问题方案,及时处理,不断强化部门监管和督查督办职能。五是督促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并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1年以来我县中小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但受市场低迷、企业生产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企业及用工单位资金紧缺,拖欠农民工工资在个别领域有所抬头。
(二)由于建设项目增多,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企业与工程建设单位存在劳资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有时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三)个别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知识水平较低,一旦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拖欠工资,不能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决问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督促用工单位严格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二是检查企业及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三是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是督促建设单位制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三)定期督查检查。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企业、工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1
近期,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执法、不间断日常监管、推进重大欠薪案件联动处置等方式,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据了解,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在日常执法基础上,全面开展区街劳动保障监察每周四联合执法日活动。同时,定期随机抽选工人,了解日常工资发放及劳动保障等相关情况,并向工人讲解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应该如何维权。
据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重点用人单位167家、工程建设项目204家,涉及农民工6920余人。截至目前,共处置欠薪案件1232起,为1919人追回工资2531.05万元。
区人力社保局深入推进重大欠薪案件联动处置机制,定期召开重大案件欠薪隐患处置工作协调会。配合区住建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过程结算,并加强准入监管,从源头减少欠薪问题。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法检查,规范工地监管,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对辖区在施工地进行检查,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函、维权公示、实名制管理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作为重点,督促工地规范用工管理。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2
5日,记者从全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截至10月底,全省共办结欠薪案件7798件,为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权益报酬5.1亿元,基本建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治理闭环,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
面对新挑战、新要求,我省将聚焦数字赋能,持续迭代“安薪在线”,推动欠薪治理由管案件向管数据、由末端查处向全链治理转变。落实长效机制,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实施信用监管,开展“无欠薪”县随机复核。同时,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协同治理,形成条抓块统、协同推动、共建共进的工作局面。
元旦春节临近,我省将全力做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广大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通过集中排查风险隐患,畅通维权渠道、快速调处纠纷、化解欠薪积案、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守牢欠薪风险底线,为我省“重要窗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3
根据省市《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19]2号)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19]3号)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隆薪联发[2019]2号和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19年6月30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区人民政府分别与21个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2018—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32份。将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19年7月10日召开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70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区组织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328人,印发资料2569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207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37件,涉及人数794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489.39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19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2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49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44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49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49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43个,2019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47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5717.9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500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4
根据省、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要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镇结合实际,于11月1日至春节前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
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有关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主要领导多次会议上要求项目办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督促项目施工方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要求综治办、司法所和派出所全力协助劳动监察中队调处农民工欠薪案件,确保年底前欠薪案件清零。12月31日,镇主要领导开展集中接访,调处欠薪案件。
二、全面开展工作
(一)部门联合,集中宣传。12月21日,蔡村镇社会事务中心、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加强欠薪排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抽调司法所、综治办、执法中队人员,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11月16日至20xx年1月14日,对接项目办梳理在建项目,做到底数清。调查全镇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走访对辖区内的企业,调查工资发放、合同签订情况,尤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企业进行重点清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行动结果
对全镇企业进行逐一巡查,其中3家旅游企业,1家建筑企业,10家加工制造企业,未发现欠薪情况。镇社会事务中心联合项目办,对蔡村镇所有在建项目逐一排查,目前有在建工程5处,为蔡村镇镇级公墓、街道污水入户支管网辅助工程、公墓办公用房及辅助工程、自来水泵迁移工程,4处属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劳动保障行为;1处招商引资社会资本在建项目,存在欠薪情况,即月亮湾吴村房车营地综合楼项目欠薪,涉及农民工45人,欠薪金额167395元。通过镇劳动监察中队、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多次协调,12月21日为12人追回17260元。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6日,镇劳动监察中队积极处理欠薪案件,问题汇报县劳动监察队。1月17日,剩余33人150135元全部支付到位。到目前为止,隐患全部销号未发生因农民工工资越级群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下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做好《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落实企业巡查制度,扎实推进防欠薪工作的长效管理;重点盯紧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到工程项目数量清,工程项目合同关系清,对发现的线索一追到底,绝不容忍拖欠行为发生。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镇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清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督促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5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6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本文作如下探讨:
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
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遏制源头的拖欠问题,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为此,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订《劳动合同法》立法。由于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原因。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明确有效的规定。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依据,查处难度较大。为规范用工行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劳动报酬及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条款。
(二)修订《建筑法》的法律条文。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症需要涉及修订《建筑法》。重点增加和修改以下条款:
(1)制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条款。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建设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制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工资支付保障金条款,是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法律保障。
(2)规定“开发商与承包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条款。制订以发包人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的担保条款,要求开发商与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约担保函,双方在拖欠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联动”条款。凡存在拖欠行为的单位在申请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欠款单位必须先结清欠款后,审批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
(4)加大和细化法律责任处罚力度。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缺乏处罚条款,难以有效制约拖欠行为。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在《建筑法》中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三)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根据这一规定,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制定《工资支付条例》可以规定对农民民工工资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并且,还应规定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给予严重惩罚性法律责任。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将恶意拖欠工资确定为犯罪行为。对拖欠民工工资部分人认为是一个经济现象,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但由于恶意欠薪现象屡屡发生,为打击恶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对企业恶意欠薪的问题作犯罪处理。在《刑法》中增加一条“恶意欠债罪”,规定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拖欠行为。如果认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没有必要,可以考虑将《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时也可以考虑并处罚金。通过《刑法》将恶意拖欠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这对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现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因此,符合规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建立企业欠薪报告或欠薪预警制度的具体办法,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少数严重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了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的措施。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对长期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企业年检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在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时,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年检条件之一。
三、执法保障有关法律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处理程序过长,直接影响拖欠农民工工作的执法效果。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欠薪逃匿的经营者得不到法律制裁,使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从法律上讲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即使我国逐步在立法上完善以后,关键还在于如何贯彻落实。执法上同样也应当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执法的`公正性不仅需要执法者的公正无私,还应该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执法部门应依法开展劳动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专项大检查,在执法中还应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有关工资支付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建委依法采取将取消恶意欠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建筑企业经营资质、逐出建筑市场等保障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欠薪者的处罚应不只是经济上的,还应包括企业信用、行业准入等一系列的降级限制措施。因此,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四、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应有的权益,尽快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门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积极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维权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受理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在判决时,应当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判决生效后对一些故意拖欠不履行判决给付义务的,执行中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标准支付迟延履行金。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大普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法律意识。广大律师应积极伸出援手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实施无偿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应仅仅对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应外来的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公证机关应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会同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公证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汇报 17
1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从20xx年11月8日至2023年2月18日,我区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提升欠薪线索办理质效、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实现“两清零、两确保”攻坚目标。
据了解,我区将通过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全域集中排查活动,全面精准掌握本地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继续加大对餐饮零售、加工制造、交通物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以及新就业形态等行业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定人定责定时限,积极妥善处置。
为着力化解问题,我区打出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运用“线上受理”和“线下核处”相结合方式,采取当天立案、优先调解、一次性通知、专门速裁庭等举措,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集中攻坚处置,对欠薪争议问题加快化解进度快调速裁,力争欠薪线索“动态清零”。并且,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行为,集中公布重大欠薪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批,惩戒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对办结的欠薪案件,我区将组织“回头看”,实行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查执法程序规范情况“四个倒查”,以查案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不断夯实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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