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时间:2024-04-19 12:40:18 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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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通用11篇)

  在学习、工作中,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但是,每次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无从下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通用11篇)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1

  一、基本情况

  灌南县有8家燃气企业,其中天燃气公司2家(新奥、中裕),汽车加气站2家(城东中石化加气站、周庄加气站,其中周庄加气站手续齐全,近期拟进行设备调试,尚未营业),液化石油气储配站4家(安润、淮北、江苑、恒泰,其中安润公司设在田楼镇,其他三个公司设在县城区,法人何文文,实际控股人江洪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下设34个有证的合法供应站点,安润公司下设7个,淮北、江苑、恒泰3家公司下设27个。34个合法站点现场管理规范,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安全可控。

  二、存在问题

  1.“6+2”液化气石油气供应(换气)点问题。

  现状是8个燃气供应点均无燃气供应许可证,也一直在经营中。

  2020年1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从2020年5月1日实施新《条例》。新《条例》第27条第二款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燃气供应许可证。已经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经营。有效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不足一年的,自动延期至20xx年5月1日。

  恒泰液化气公司的2家供应点在2020年5月1日前申请的。且向燃气办递交申请材料后,又递交备案申请。客观讲,当时属于可批准范围,但未获及时批办。安润燃气公司的6家供应点均在2020年5月1日后申请的,现场完全设施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对这8个点,住建局先后四次组织市级专家进行站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均提出整改意见,其中,恒泰公司2个点已基本整改到位,安润6个点没有整改到位。

  2.黑气点问题:

  液化石油气市场比较混乱,违章操作现象严重。存在着非法倒气、向钢瓶内充压缩空气及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的现像。特别是存在着黑气源,助长流动黑气点。检查中我们发现,从宿迁市沭阳县流入非法气源问题。20xx年至今,查处流动黑气点6批,没收气体4.01吨,液化气罐162只。

  3.瓶装燃气安全监管系统推行难度大。《供气合同》签订不力,实名制销售登记不及时,未按时进行入户安检。2020年6月,市住建局按上级部署,要求各县区推行瓶装燃气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并由液化气企业上传至《瓶装燃气安全监管系统》。我县实际签订率仅在20%左右。

  4.没有通过县级审批的可供执行的.《灌南县燃气规划》。液化石油气规划布点没有规划支撑,现有的规划布点存在不规范现象。此项工作目前住建局已委托“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

  三、下步计划

  1.主要围绕落实《灌南县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责任方,就分管条线加强监督检查。

  2.县住建局抓紧完成《灌南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并上会研究、落实执行。依据《灌南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对全县各液化气站点进行重新核查审批。

  3.进一步宣传并推行实施《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对液化石油气配送行为进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用气安全。(需联合公安、交运、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实施)

  4.对“6+2”点,再进行一次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定10天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站点予以关停,禁止经营。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

  按照《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xx]1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于7月28日召开了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推进会,调度金安区、裕安区和开发区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对城区管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六安市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六安市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xx—2025年)》,从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燃气厂站和设施和用户燃气设施等四个方面,对城区范围内材质落后、使用年限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进行摸底排查。

  三、全面排查整治。我局按照《六安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排查六安新奥燃气厂站7座、燃气管网1230多公里、工程建设49处,排查工商业用户约1800余家,商业综合体4座,农贸市场2处,民用户约18.2万户,共排查隐患问题705处,其中民用户安全隐患633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排查厂站、管网和工程建设等区域隐患72处,目前已整改71处,还有1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加强对城区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督查检查,分别于8月2日和8月10日对六安新奥燃气六舒路综合站、皋城东路加气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检查了春江公寓和中国城小区户外庭院地下燃气管道改造进展情况及五牌里小吃街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等情况,督促六安新奥燃气加快推进小区燃气管道改造工作。

  截至目前,城区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管道燃气餐饮用户1010户(见附件1),燃气泄漏报警器未定期检定的`管道燃气餐饮用户456户(见附件2),商用灶具无熄火保护1355户(见附件3),六安新奥燃气公司已告知用户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市燃气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三区政府尽快对上述餐饮用户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3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整治任务,重点围绕“五个环节、三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7月26日,我局立即组织燃气企业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开展燃气百日行动。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民乐县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会议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彻查彻改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带领检查组深入全县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未按规定加臭等问题,对签订供用气合同情况、燃气使用单位报警器安装情况和居民入户安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百日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共检查燃气企业6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先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强有力的检查,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我县多次形成开展联合检查,确保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全部安装完成。8月10日县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成立检查组对好媳妇餐饮、清香阁牛肉面、荣祥早餐等21家餐饮企业的金属波纹管、熄火保护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燃气器具安装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有14户餐饮企业已全部安装完毕,7户正在安装中。9.25我县再次组成检查组深入餐饮单位。现在全县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已全部安装完毕。

  (四)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防范知识培训。

  我局联合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部门安全管理员、各社区工作人员、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燃气配送员工共48人参加培训,培训由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当前国内安全形势、燃气的.危险性、燃气技术标准、安全用气常识、典型燃气事故分析和燃气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全面深入讲解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增加了燃气知识储备。

  (五)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组织东浦液化气站、开盛液化气站、针豪兴液化气站在嘉园小区开展用气安全常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采取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通过现场操作演示指导群众正确安装和使用燃气安全设施,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共发放燃气用气常识安全宣传彩页1000多份,解答用户疑难问题80多个。

  二、存在的问题

  城镇燃气“百日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之间配合沟通力度不够;二是燃气企业对送气工管理力度不够,致使居民用户更换波纹管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紧盯老旧小区、餐饮场所等事故易发地点和燃气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重点环节,全方面开展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抓好整改,逐一销号。

  二是推动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和金属波纹管的安装。组织力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深居民用户开展入户安检,推动燃气报警装置和金属波纹管的推广使用。

  三是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深入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用气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在开展线下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宣传,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氛围,强化宣传效果。

  四是强化应急演练。督促并指导各企业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4

  (一)积极部署

  为贯彻落实《关于报送城镇燃气排查整治情况通知》(马城燃组办{20xx}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博望区印发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城管局、三镇等单位,围绕集贸市场、酒店、商业综合体和餐饮街区等场所等领域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以及地下管线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防护、应急预案制定,和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配送等行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全面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的内容

  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工厂、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街区等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排查地下管线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防护、应急预案制定,以及防止燃气泄漏周边地下空间和阀门井检测监测情况。全面排查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液化气经营门点达标运营情况,是否存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气瓶,以及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禁止跨界经营)。全面排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

  我局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及时销号;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坚决依法整顿,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严格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标准,要求三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燃气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并落到实处。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5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斑竹园街道迅速行动,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全面整改,全力推进燃气安全工作落实落地,现就近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大力压实主体责任。街道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传达省、市、区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街道燃气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网格员、城管队员、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实施全面敲门行动,连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建立入户安全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形成燃气隐患管理台账,针对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燃气具、超期使用燃气具等隐患的,下发户内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督促其立即整改。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引导,对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出租房等“进户见人”逐一宣传,发放安全用气提示函、明白书,在街道显眼位置、主干道两旁、村(社区)文化广场、小区等区域悬挂安全用气宣传横幅,张贴安全警示案例,循环播放安全视频。

  目前,街道累计出动机关干部、网格员、城管队员、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共计3936余人次,入户宣传28140次,发放燃气明白卡28140张,张贴安全须知1337张;通过业主微信群宣传燃气安全2411次,悬挂安全标语125条,展出安全警示案例展板8个。已初步完成对辖区内各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出租房等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5类12993条。

  二是全力开展排查整治。结合街道实际,认真研究讨论,聚焦重点场所、针对重点区域制订了斑竹园街道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街道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台账,在发现问题上做加法、在解决问题上做减法,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检查台账,闭环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联合燃气公司,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其严重程度,分级分类进行处置。针对漏气、私拉乱接、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由燃气公司牵头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针对其他问题,由燃气公司联合村(社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尽快整改。

  目前,街道已完成隐患整改共12993处,整改完成率100%,漏气等严重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强力推进联合执法。按照专班要求,前期已联合市场监管所开展二手燃气灶具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二手用品经营户7家,发现存在问题经营户1家,已责令其现场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街道将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持续大力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燃气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燃气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强化街道干部和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有力推进燃气安全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6

  罗庄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指示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班,制定工作计划。

  为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罗庄区住建局按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将方案下发至相关部门和街镇,各相关部门、街镇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问题隐患台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住建局,由住建局汇总报区安委会,

  二、燃气安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区住建局自2022年开始开展了“春节、两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全年燃气安全检查计划,采取部门督查和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组14个,检查人员56人次,查出各类隐患369条,并将查出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反馈企业,督导企业及时整改,要求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闭环。

  三、下步工作重点。

  1、持续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期不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要移交处罚。

  2、继续做好“打非”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发现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保障燃气生产经营运行安全。加强对从业人员相关安全常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7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收到文件后,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本地两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累计参加自查人员26人次。根据我镇工作部署要求,镇安监所会同有关部门又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情况等,总体来看,各家燃气经营企业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全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平稳可控。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燃气经营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落地,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舒城县向阳燃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可追溯的气瓶信息监管机制,对钢瓶采用二维码进行身份标识,促进当地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二)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各燃气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燃气经营企业扎实开展场站、管网巡查巡检,定期检测维护燃气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村、社区结合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燃气、液化气用户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镇安监所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对当地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积极开展安全宣传。

  各燃气经营企业灵活采用宣传手册、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增强用户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不强。用户隐患排查中发现存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和配件、私自改装用气设备、软管穿墙、使用温水直接对气瓶加热使用等安全隐患。个别燃气用户尤其是瓶装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薄弱,不清楚安全用气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抓好企业安全评价工作,通过安全评价督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相关检查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巡检维护;组织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时进行岗位考核,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三)持续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跟踪督办,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快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于整改期限较长的,企业要加大巡查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类隐患做好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四)抓实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充分利用宣传册发放、电子屏播放等方式联合村、社区强化安全知识宣讲。普及推广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用户安全用气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8

  按照《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罗安委〔20xx〕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积极推进落实,现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为确保将相关工作要求执行贯彻到位,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每项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全力做到分级负责、突出重点、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是在《德阳市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统筹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强油气能源设施规划建设。二是积极将袁东线迁改项目(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区2022年度重点项目。三是在局机关和下属粮食收储企业进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四是加强对在建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开采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注重配合,统筹落实

  坚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检查和其他类似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目前,一是经与在我区内已建成长输天然气管道的权属企业对接核实,全面掌握了管道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3)。二是配合区经信局和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见附件4),专项行动用时两天,对我区涉及的10处高风险区,50处交叉跨越点及“三年攻坚”期间存在的5条隐患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标识牌老化损坏,跨越河流管道油漆脱落、挡墙裂缝等3条问题,未发现重大隐患。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9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

  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

  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10

  召开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

  10月25日,区住建管理局组织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马坝镇及城燃企业召开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全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加大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宣传力度,引导餐饮企业自觉主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近期,区住建管理局牵头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马坝镇四个部门对城区江畔商业广场及周边餐饮经营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通过现场入户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了餐饮店后厨是否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签订正式供气合同、燃气灶具安装使用是否规范、液化气钢瓶存储是否规范、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是否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其它燃料等情况。经联合检查发现,餐饮店普遍存在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软管老化等问题,区住建管理局部门已责令业主单位落实整改,供气企业配合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处。

  强化供气、用气企业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供气企业、供气企业安全意识,我区将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对重点安全生产领域涉及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查处,督促燃气企业规范供气;通过利用宣传手册、报纸、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等措施,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力度,督促用气企业规范用气,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城镇燃气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11

  根据局相关要求,为加强我院食堂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我院于20xx年12月31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医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全院职工及患者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我院于20xx年12月31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经查实,我院食堂有燃气灶。食堂位于医院顶楼,远离办公区及病区,仅提供员工伙食,食堂操作人员做到人走断电、关闭气阀。有安全人员巡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真学习了使用燃气、燃油设备的有关规定。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总之,虽然我院燃气安全措施规范、安全巡查力度强,不易发生安全隐患。但我们也会加强食堂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以确保全院职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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