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通用10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很多时候都离不开汇报,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不过,你会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1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立即向各燃气公司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厂站的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3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3个,完成整改3个。对各燃气企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进行了核验,要求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维抢修队伍和应急物资。同时,还排查了架设在桥梁上的及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节敏感区域的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线线路选择执行国家标准,避开地震、洪灾及地质灾害等区域的情况。对老旧燃气管线、停用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处置情况。燃气加气站、配送站的设置和安全运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将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强化合法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逐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2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3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20xx]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4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侯住建发[20xx]24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我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公司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为此,我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贺艳丽副组长:梁文燕
成员:尤彩玲、周春艳、张东升、刘建、张凯、刘乾吴延昭、高伟、张彦伟、刘立旗、霍玉娟
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委会副主任刘立旗(兼)担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具体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我们始终贯彻执行,抓生产就要抓安全,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切实贯彻到每一个工作岗位。20xx年2月,公司组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目标明确。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做好重要设备日常维护
三、安全检查、突出重点
为了认真搞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安全检查领导组采取集中拉网式检查与每周二、周五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我们对LNG液化工程及加气站按照逐台设备、逐条工艺管道、逐个阀门。城市管网按照逐个阀井、逐家用户、逐个工地,分别从7个方面:一是防火安全;二是消防设施安全;三是防雷防静电,报警设施安全;四是设备工艺运行安全;五是钢瓶充装安全;六是燃气用户安全;七是施工现场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时间的全面检查,较好地落实了燃气安全生产与专项整治工作。本次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检查出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36处,其中生产厂区4处,商业用户7处,庭院用户23处,施工工地2处。
四、隐患整改,运行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及时落实整改的问题,要求现场落实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落实整改。防火安全检查中,厂区消防通道存在枯草,杆桔的'问题,要求各卫生区域责任部门限期进行集中清理,经检查全部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了着火源。厂区内外警示语颜色光色不醒目的问题,全部进行涂漆处理,院内严禁吸烟,厂区内禁止拨打电话,要求门卫人员进一步加强院内罐气人员、加气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彻底清剿火患。设备工艺运行安全检查中,对于2#液化气储罐出口第一道截止阀存在微漏的问题,及时联系设备厂家来人处理,对于液化气抽残枪架子,静电桩等设施重新进行制作安装,对于设备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全部进行提前按期校验。施工安全检查中,对于卡卡小区施工工地户外管道高空作业存在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保险绳、保险带不牢固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经检查工队按期全部落实了整改。对于惠民小区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回填中出现回填不合格、出地管道歪斜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落实整改,不留后患。燃气用户安全检查中,对于部分单位及小区庭院用户,存在户外管道、调压设施出现锈蚀的问题,要求管网所抽调人员逐个小区集中防腐刷漆处理,对于部分商业餐饮用户存在气绳老化,管道与灶具连接处漏气,阀门用后不关等问题,现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并由用户负责人签名,经检查至目前已全部落实了整改。对于御珍轩酒店存在搭建铁皮房屋占压调压设施不通风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后,现已落实整改。
燃气安全自始至终是企业发展的命脉,事故往往来自一瞬间,一些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还很多,突发问题随时有可能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彻底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5
根据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紧急通知《关于报送城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为更好地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我院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织:
成员:
二、排查工作情况
1、我院只有职工食堂使用液化气,无天然气供暖,使用电空气能供暖;
2、排查小组对我院排查食堂液化气钢瓶、燃气管线、消防器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制定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用气用电及防火灭火的培训。
3、通过各种形式对全体职工及群众积极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总结
在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精心组织排查工作下,我院已把燃气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全院领导、职工及后勤始终把安全摆在第一位,确保无任何燃气安全事件人。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6
为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上级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天然气管道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使燃气管道专项排查整治的目标、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单位成立了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xxx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燃气管道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xxx及时制定下发了《xxx天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同时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天然气管道专项排查长效机制。
二、专项排查整治结果
(一)燃气管网基本情况
我xxx共有y家管道天然气企业,输气管道总长xxxkm,其中xxxxx公司高压管道xx条,总长xxx;xxx天然气公司管道xx条,总长xxkm。
(二)燃气管道专项检查情况
xxxxxx公司在1月xx日前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管道管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我xxx在2月15日组织开展了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管道规划建设资料基本齐全,均建立了管网巡查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巡检;建立了应急处置预案,配有专业应急抢险人员和抢险车辆,对管网突发异常情况进行维修抢险;xxxxxx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排险管理体系和服务用户信息反馈系统。检查中也发现xx处管线上方存在占压现象,燃气企业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天然气管网安全管理,加强巡检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燃气管网规划。布xxx规划好新管网,逐步改造更新老管网,为xxx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燃气管网环境。
(三)积极开展宣传,维护燃气使用安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天然气管网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大督办力度,突出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盲区、死角及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促进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处理,确保全县燃气管网安全,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7
20xx年第一季度督促当涂港华燃气严格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不懈努力。现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燃气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目标与工作计划,研究、决策、督察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在日常巡检工作方面,督促燃气公司进一步做好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运行监护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包括:
(一)中低压管网巡检方面,按照中低压管网巡检计划,由专人负责巡线。主要巡查内容包括:管网是否漏气、是否裸露、管件或阀门是否漏气,以及管网附近是否有第三方施工情况等。针对第三方施工可能损毁燃气管道的情况,巡检人员积极主动与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对接,结合20xx年市、县住建局出台的《关于划定和公布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地与施工方完成各项技术交底,以保障管网运行安全。在施工前、中、后期保持实时跟进,在燃气管位附近施工时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护,并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二)工商户安检方面,由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在用工商业用户,每年每户不低于两次安检,切实保障工商户用气安全。今年一季度共完成和合酒家、团结街小学食堂、春霖饭店等共计74户工商户安检;
(三)民用户安检方面,燃气公司严格按要求《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开展入户安检工作,主要检查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计量站、调压柜巡检方面,燃气公司安排专人按照巡检计划对全县151座调压柜(含壁挂式调压器)、2座计量站(黄池镇计量站、姑孰路计量站)正常开展巡检工作,对即将到达保养周期的调压设施进行保养,对发现的锈蚀零部件和老化的调压器柜体进行及时更换,防止因漏雨、积水造成事故。本年度计划保养调压柜36台,将按计划陆续开展相关工作;
(五)燃气表具更换方面,对即将到期的燃气表具进行了统计并列支了更换计划,在采购完成后于次月开始进行更换,以进一步消除燃气表具老化锈蚀带来的安全隐患。今年一季度共更换老旧小区燃气表具453只,剩余按计划逐步开展;
(六)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根据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列支燃气改造计划,逐步替换、更新老旧燃气管网、设施。矮立管防腐方面,今年一季度对和合二村、马军寨一村、马军寨二村、水墨兰庭等小区共完成362根防腐改造。近期将对润泽佳苑小区进行改造,目前施工方案已确定,将按计划开展施工;
(七)工程施工方面,燃气公司在全县范围内中压管道上方立有燃气管道警示牌,上标有燃气管道走向及联系方式,第三方施工时如有涉及,可根据上方联系方式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针对在人行道下敷设的燃气管道,上嵌有燃气标识面包砖及地面警示标贴,对燃气管道的保护效果十分显著。另外,燃气公司现有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在施工时均铺设了示踪带、水泥盖板、警示带,第三方开挖施工时可以及时发现,避免管道损毁。本年度第一季度共安装警示牌77个、地面警示标贴950个。
此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燃气公司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防护,切实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严格要求,按规范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操作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查严管、严格验收;
(八)燃气报警器校验及安装方面,对尚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用户,持续开展推进工作,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对新报建的工商用户,严格按照先装报警器再通气的流程以响应新安法规定。燃气报警器定期校验方面,将检验提醒工作与日常巡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保障工商业用气场所用气安全。20xx年一季度,大力推进报警器安装工作,近期将再次向所有相关商业用户发放报警器安装通知和隐患整改通知。
二、加强教育与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教育培训方面,督促企业组织新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后续培养中,不定期通过安排人员外出学习取证、邀请燃气设施供应商厂家开展操作培训等形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
三、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调、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根据制定的危险源分类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流程,参照安全风险类别及严重程度,落实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另外,在应急值班值守方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重大节日制定各岗位假期值班表,以确保发生重要紧急情况时可以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20xx年,县住建局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要求,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监护与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继续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天然气。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期间供气安全平稳运行,让百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市城镇燃气专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值班值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国庆节期间,燃气专委会加强对门站设备及调压器、调压箱、标志桩、阀门井、消防器材等设施的全面检查,确保供气设备状态安全完好,及时掌握供气设施运行状况。截至20xx年10月6日,燃气专委会开展督导检查6次,检查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15次,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2处。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燃气企业抢修人员及抢修车辆全天待命,关键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参与燃气保供工作人员128人,燃气企业营业网点完成的服务用户事宜883件。天然气供应(销售)量95万方,无缺口;液化石油气供应量107吨,送气8560瓶,无缺口。
二、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一)省级督查组督导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共有两批省级督查组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分别是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和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6月19日,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下达执法建议书6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3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6月23日至25日,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排查出安全隐患1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专委会督查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市城镇燃气专委会组成5个督导专班,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四个清单”,全方位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449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3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0个、大型综合商业体33个、学校和医院7个、餐饮场所16个、单位小区52个、燃气管线9.28公里,下达整改通知书79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企业隐患自查整改情况。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隐患,不留任何死角,问题即查即改。两家燃气企业组建12个专班,实行网格化巡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2505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48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大型综合商业体7个、学校和医院248个、餐饮场所1842个、小区1540个、居民用户64231户(总户数123938户,入户率51.8%)、燃气管道2455公里,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23条,已完成整改728条,剩余195条隐患正在组织抓紧整改。督促天然气企业创新管理手段,从6月22日开始推广使用中燃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巡线人员工作动态。该系统由智能安全帽、智能柜套装和APP三部分组成,智能安全帽的应用不仅可以保护巡检人员人身安全,还大大降低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国庆节期间,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供气正常有序,保障了全市人民安全用气需求。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9
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共113家(均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网1724公里。其中,管道燃气企业9家、瓶装燃气企业67家、汽车加气站37家。20xx年,全市天然气居民用户46.8万户,工商用户4972户,年用气量2.57亿立方米。
一是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营口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省关于燃气安全会议的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了此项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实施了《营口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方案》,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要求、最严厉举措,把燃气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最关键、最紧迫、最重要的大事要事抓好抓实。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市、县(区)、街道层层压实燃气安全责任,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工作专班,街道、社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队,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组成了6个督导组,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树立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认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度,一对一与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排查燃气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强化重点岗位责任落实,紧盯燃气输送、安装和检修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做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三是精准发力有序推进综合整治。采取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等措施,全力抓好灰口铸铁燃气管网剩余的100.54公里更新改造工程,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剩余3处管线占压的.整改工作,2处已经整改完成,剩余1处本周内完成;有效做好燃气企业安全监管,对113户燃气企业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聘请专家完成80户企业的风险评估,共发现各类隐患659项,已整改完成634项,停业整改15户企业。同时,完成30户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5项,增强燃气生产、运输端安全防护;扎实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全市58户正常经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企业全部建立追溯体系,累计安装智能阀4.8万个,配备智能充装枪93把。剩余21.2万只钢瓶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智能阀安装,同时报废24万只钢瓶,实现规范管理、闭环运转。
四是全面铺开关键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燃气工商业户、餐饮场所的安全监管,全市现有96.4%工商户安装燃气报警器,183户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自动切断阀的工商用户,正在抓紧安装,年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加强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就餐安全;县区、企业间全面开展燃气专家会诊、专业人员互检,进行过细排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系数;充分发挥335个网格化小组职能,全方位开展入户检查,居民用户累计安装燃气报警器25.92万只,安装比例占55.4%,自动切断阀21.32万个,安装比例占46.6%,需更换长寿命软管的15万条,安装比例占68.2%,剩余居民用户20.88万未安装报警器、25.48万户未安装自动切断阀的及15万条需更换长寿命专用软管的采取“政府、企业、用户”共同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解决,现已列入我市20xx年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强化用气安全的三重保险。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升风险意识。发挥“四合一”小分队入户排查作用优势,边排查边整改边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抖音、宣传橱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公示燃气应急抢修电话,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气和燃气抢险报修意识;全市1083个住宅小区已设立警示宣传牌1729块,做到了全覆盖;发放燃气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单6万余份;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共527人通过培训考核。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 10
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表现。泰山区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我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现将泰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泰山区城镇燃气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4月8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液化石油气企业管理权力事项下放的.通知》(泰建发〔20xx〕34号)要求,泰安市下放至泰山区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管理。其中:徐家楼街道办事处1家、上高办事处1家、省庄镇2家。2017年,泰山区根据《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以上4家燃气企业检查,发现其中3家已不具备经营条件,泰山区组织联合执法,已对以上3家企业作停产停业处理。目前泰山区仅保留省庄镇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既:泰安市老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二、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泰山区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分别于7月5日、8月14日,组织召开全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上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城镇燃气领域事故警示材料,全区各部门单位迅速行动,7个街道镇、2个园区均成立了以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安监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并及时传达到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三、积极响应,扎实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活动
各街道镇、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广泛的排查整治,对餐饮场所、幼儿园和内部食堂进行重点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企业4972家次,排查整治隐患3698项,取缔3家非法罐装液化气店,没收超期气瓶、不合格气瓶196个,没收充气泵3支,责令3家企业暂停营业,取缔无证业户1家,查封食堂1个,并督促邱家店一处以废旧气瓶改装柴火炉子的企业尽快搬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详细记录,及时下达整改文书,落实专人跟踪督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按照既督导又检查的原则,深入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展了三轮次以上的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群众举报液化气瓶使用情况4起,印制“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常识”明白纸、“液化气罐安全使用告知书”3万余份,在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和发放,同时利用微信群、网站等形式进行全面宣传发动,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及时更换合格气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推进入户检查。进一步增强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更加过硬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入户检查,重点强化对非法充装、流动充装、私自改装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查出问题、查出成效。以餐饮场所、出租房等场所为重点,不断扩大检查覆盖面,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强化隐患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用户消除隐患。对前期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落脚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
(三)继续做好安全宣传。拓展思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信群,组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实效,特别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的宣传,组织开展燃气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四)继续狠抓“大快严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落实。按照市、区两级政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常态化,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相关文章:
乡镇燃气安全进展情况汇报范文(精选8篇)12-09
乡镇燃气情况汇报12-12
燃气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2-09
乡镇燃气情况汇报(15篇)12-12
乡镇燃气情况汇报15篇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