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范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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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
(一)积极部署
为贯彻落实《关于报送城镇燃气排查整治情况通知》(马城燃组办{202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博望区印发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城管局、三镇等单位,围绕集贸市场、酒店、商业综合体和餐饮街区等场所等领域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以及地下管线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防护、应急预案制定,和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配送等行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全面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的内容
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工厂、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街区等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排查地下管线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防护、应急预案制定,以及防止燃气泄漏周边地下空间和阀门井检测监测情况。全面排查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液化气经营门点达标运营情况,是否存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气瓶,以及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禁止跨界经营)。全面排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
我局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及时销号;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坚决依法整顿,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严格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标准,要求三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燃气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并落到实处。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2
为保障岁末年初及冬季公司经营供气范围内的燃气供应持续稳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急保供准备工作,迅速有效地应对因冰雪等恶劣天气引起的紧急状况或事故,现就做好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1日下发《公司低温雨雪天气安全预防及应急保供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和分管安全运行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公司高管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小组。同时针对历年来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科学有效地完善应急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并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21年1月27日,公司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八次安全管理委员会暨2020年度管理评审会议,会议通报了2020年公司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了下阶段的安全重点工作计划;分享了近期安全生产典型事故,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1、认真对待体系管理评审工作。2、关注户内安全,降低户内事件法律风险。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全面提升安全检查质量及隐患整改效率。4、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救援水平。5、严厉打击偷盗气行为。6、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培训,谨防电信诈骗事件发生。7、总结2020年安全工作经验,继续做好“防恐、防火、防冻、防疫,保供气、保安全、保服务、保健康”四防四保工作,确保冬供平稳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武汉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冬季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序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燃气管道破损泄露防范应对措施情况;燃气管网设备、设施防寒保暖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车辆和抢维修应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燃气灶具用气环境是否安全等工作开展了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另外,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长假期间公司各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行、人员值班、车辆运行停放等情况,对公司所属各办公点、关键场站、管线单位服务站、服务门店、区域抢维修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及消防工作进行节日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正常。
三、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切实提升用户安全意识。为提高居民冬季安全用气的意识,掌握安全用气常识。
另外,公司还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广播电视等市级主流媒体以及“武汉天然气”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向全市发布安全用气提醒信息。
四、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确保值班备勤工作。
公司在“冬供”期间,将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是明确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严格值守,进一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信息畅通和响应联动。二是认真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三是认真做好应急救援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应急设施和人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公司全员上下已做好“冬供”期间安全保供的各项工作,始终把“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用实际的行动、过硬的技术,切实保障居民安全用气。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3
2022年以来,奉化区城镇燃气行业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以安全为底线,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了燃气行业良好的安全生产势头。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组织健全明确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由分管副局长沈辉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燃气安全工作,区燃气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二)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区燃气安全工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戚兴初、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应春然主任等主要领导都曾亲自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局党委把燃气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检查。4月23日奉化区溪口镇公堂村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以来,分管副局长沈辉等局领导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多次带队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我局年初即召开燃气行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燃气行业重点工作,要求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8家瓶装燃气企业和1家管道公司、1家汽车加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各燃气经营企业与职工、配送人员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5月份,根据宁波市局要求,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工作,10家燃气经营企业签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公开场所及我局网站公示,并将在今后长期实行。截至目前,区燃气行业形势稳定,运行安全,未发生亡人和1万户以上居民停止供气有责事故和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燃气责任事故。
二、排查隐患,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建立燃气行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辖区各燃气企业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要求上报隐患信息,录入率、季报率均达到100%,并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多轮次深入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
(一)开展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等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针对4.23溪口公堂村燃气闪爆事故,4月25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沈辉同志立即组织召开燃气安全会议做重要部署,并要求相关人员全天候轮值开展检查工作。4月25日当天,对全区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以及30家用气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6处,当即整改5处,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成。
(二)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安全隐患。一是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结合重大危险源检查、防台防汛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对辖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排查燃气经营企业40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42起,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餐饮等用气场所安全检查,共检查餐饮企业1100余家,排查出安全隐患156处,均完成整改。
(三)严防严控,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及地下管网风险普查工作。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沈辉副局长为组长的普查工作专班,负责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协调解决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奉化区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奉化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及燃气管网底数,科学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强化风险信息在防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奉化区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奉化区各燃气企业已相继完成风险填报工作,共开展了线上线下4次培训会议及到各个场站进行现场指导,已形成奉化区燃气区域风险“四色图”。针对普查存在的风险点,区燃气办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加紧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区燃气办根据城镇燃气行业特点制定风险更新频率和分级管控工作要求,严密企业安全运行风险点“发现、辨识、管控”全过程管控链条,实现隐患点的动态“清零”。针对新业态、新形势及时对普查技术要求进行修订,确保普查的时效性,做到应普尽普。
(四)开展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排查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火灾隐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排查、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燃气运输车辆安全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排查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对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共开展检查70次,出动人员160余人次,检查餐饮、食堂、企业等用气场所102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11处,有效提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五)加强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管网设施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利用数据远传系统,加强对燃气管线尤其是地下管线的智能监管。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不签订保护协议或不履行保护职责的施工方进行约谈调解,对破坏燃气设施的野蛮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新建小区燃气设施实施综合验收。
(六)开展反恐防范准备情况隐患排查。各燃气企业均根据行业反恐标准配备安保人员和装备,从人防、技防、物防方面做好安保防范工作,并根据区反恐办等部门的督导检查情况不断完善,确保安全防控无漏洞。燃气管理部门多次联合区反恐办对燃气行业反恐防范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反恐器材配备使用、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监控覆盖与保存、安保人员配备与履职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抓整改落实。
(七)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气销售实名制专项整治。加强对气瓶信息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瓶装气销售实名制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现场检查、联合执法等途径,将辖区瓶装气销售实名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截至6月30日,我区8家瓶装液化气储配站共完成气瓶置换53.1万只,办理用户卡19.5万户,年用气量为1.78万吨,预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气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25年为1.44~1.71万吨,2035年为1.01~1.36万吨。我区8家储配站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智慧城管平台,接入率100%,通过平台定期对瓶装液化气市场实施监管。各执法中队对违规违法使用燃气的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共立案查处73起,罚款31.34余万元。
(八)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自身隐患排查和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坚持把风险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已完成“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已经完成第二季度的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各燃气场站已入户安检50112户,排查出安全隐患1397处,均已闭环整改。
(九)加强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督促燃气公司开展长期有效的管线巡查工作,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加强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力度。发现违规搭建导致管道被圈占、占压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完成整改工作。截至6月30日,已完成华信小区和明通五金管道占压整改工作。
(十)是加强对燃气管道工程的监管问题。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主干道等区域重点,全面深入排查供气管道建设工程的防护措施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供气管线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情况。燃气管道施工必须前期告知,施工过程中围挡、告示牌、警绒线、警示标识等缺一不可,确保管道燃气工程规范文明施工。
(十一)加强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以家用燃气灶具、燃气快速热水器等产品为重点,对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是否获得3C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产品是否加贴3C认证标志等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或者加贴3C认证证书标志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化解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98余人次,排查燃气器具经营单位62家,立案查处无强制性认证燃气具案2件。
三、统筹规划,推动城镇燃气快速发展
(一)积极推动燃气体制改革。针对奉化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及时启动和编制城镇燃气中长期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城镇燃气体制改革方案,按照规模化、扁平化要求,逐步开展村村通、防控体系建设、应急储气建设等工作。其中天然气管网由主城区逐步向镇(街道)辐射,2022年计划将主管网敷设至尚田街道、裘村镇。连接莼湖门站和方桥门站的中高压管线已在施工,目前已铺设3.5KM。山头朱应急气源中心站已于2021年底竣工验收完成,该站储气量能为全区居民用户供气7天,有效的保障了我区应急用气。瓶装气方面,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由于奉化区内液化气充装经营单位较多,发展水平不高,服务层次较低,呈现液化气市场恶性竞争而轻视安全的业态。为适应各级政府部门对燃气行业日益严格的要求,促进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向健康、规范、安全的方向发展。我区采取了瓶装液化气场站合并经营模式,通过成立合资合作公司的方式,把原先8个储配站整合为3个储配站和5个配送点,从而实现统一经营、统一气瓶、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实名登记的“五统一”,从公司制度、人员意识、服务流程等全方面加强安全保障,实现液化气钢瓶从配送到使用再到回收整个环节的闭环管理,预计年底完成。全面推进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用气单位泄漏报警器的安装,目前已完成1869家餐饮单位以及127家机关食堂的安装工作。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用气报装221的原则要求,对非居民用户场内设施建设服务实行客户经理制度,建立“一证通办、一事通办、一网通办”和对象满意度回访制度,全面实现用气数据归集。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让用户体验更优质舒心的服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持经营秩序正规。制定计划对燃气企业用户开展安全监管。对燃气企业开展年度考核,该工作结合日常监管进行,将于12月底前完成。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审查配送人员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加强视频场站视频监控,达到联网率100%,完好率99%以上。
(四)逐步推进金属软管更换、“瓶改管”和老旧管网改造。2021年,我区完成了滨海商业街、惠政老街、宁南物流园区等瓶改管工作。2022年,已确定夕阳红怡乐园、民国风情街、奉达小镇奉达食府、惠政老街桐照海鲜、云集饭店、溪口大酒店、长汀云庐7幢、区政府东大院、宁南食府等10处为实施瓶改管改造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夕阳红怡乐园、民国风情街、奉达小镇奉达食府、惠政老街桐照海鲜、云集饭店等5处的瓶改管工作。逐步推进全区5000余户居民金属软管更换工作,现已更换2590户。老旧管网改造方面,今年已完成广平小区内部管网改造,由于在气源点接入时,发现暗渠,管道无法通过,临时改变在广平路道路东侧人行道开挖,预计9月底能通气。阳光社区燃气化改造正有序推进中,预计年底完成。
四、注重效果,密集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一)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今年是推进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气瓶信息化瓶装气销售实名制的关键年,行业管理部门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养,开展了多批次的教育培训。1月份组织瓶装气送气工参加专业知识再培训与考核,共189人获得考核合格证书;3月份组织各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各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燃气业务培训;4月份组织11名企业一、二类人员参加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考核,并获得考核合格证书。4月份还组织部分从业人员参加换证教育培训和考核及库站工等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是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开展集中培训,6月份分别会同锦屏街道、奉化区煤气有限公司和华润兴光开展了进村、进校园、进社区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及用户燃气安全培训,通过课堂讲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在岳林广场、实验小学、香山美邸、长岭村开展了大型广场宣传,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册、观摩安全用气展板、面对面讲解交流等形式,多渠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着力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收到显著效果。宣传共展示宣传展板4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13000余份、发放印有燃气安全宣传标语的抽纸、围裙、环保袋等各类小礼品3500余份。同时,还通过电视台、联通公司、广场大屏幕、燃气储配站悬挂横幅等方式对用户宣传等途径,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操作能力。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对各燃气场站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已完成报送审批。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了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活动。6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燃气办)、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了天然气泄漏应急演练。通过模拟商家发现异常后迅速撤离报警,华润抢修队伍应急出动的情形,对应急预案各过程进行演练,演练包括事故接报警、应急启动、疏散抢险、保压复供、安全检查、用户培训等内容。通过演练,提高了各部门燃气应对燃气泄漏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锻炼了燃气应急抢修队伍,增强了相关单位、企业之间的联动配合,确保了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同时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各企业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开展了燃气泄漏,遭遇恐怖袭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进一步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
五、夯实基础,抓好燃气行业日常管理
(一)统一规范实施行政审批。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实现燃气行业类行政审批统一纳入窗口办理,群众方便,程序规范。今年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核发了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如实报送各项数据信息。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真实上报各类行业统计数据、燃气事故等信息。按要求完成生产安全信息等各类平台的数据填报,无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不报现象。及时完善各类台账,认真分类汇总、归档。
(三)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报道,今年网络、电视等平台宣传报道10余次。及时完成信访、投诉电话回复,为市民排忧解难。共回复信访件40余起,投诉电话100余起,通过电话回访及时解答市民的困难和问题。
六、查漏补缺,重点督查燃气行业存在问题
1,部分经营企业存在未有效开展对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入户安检制度不规范、入户安检台账内容不完善、安检单中整改问题后期没有闭环等情况,;2,部分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气瓶的气瓶信息不全,用户信息未及时更新;3,部分储配站未按照安保防范要求做好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人员车辆无登记随意出入;4,无关人员进入充装区;5,跨区域充装燃气现象依然存在;6,个别施工企业在开挖工作前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保护协议,擅自开挖,造成燃气管道受损;7,在管线保护范围内存在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以上是上半年燃气行业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成绩的取得与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机关的正确指导是分不开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下半年,奉化区燃气行业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推进用气安全数字化防控体系建设。
(二)持续巩固气瓶信息化工作成果。加强对瓶装气销售工作的监管。
(三)开展排查安全隐患保安全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排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抓好燃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督促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加强燃气设施巡查和监护,确保管网运行安全,防范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餐饮场所安全用气检查。
(六)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增强居民安全意识。
(七)开展“扫黑除恶”,维护市场秩序。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4
2021年第四季度督促当涂港华燃气严格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6.13湖北十堰市”和“10.21沈阳市和平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功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的目标。现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燃气公司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议,布置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精度与密度,积极落实巡查巡检各项规范要求。为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落地,建立健全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燃气公司实行以下举措:
(一)中低压管网巡检方面,按照已制定的中低压管网巡检计划,由专人负责巡线。主要巡查内容包括:管网是否漏气、是否裸露、管件或阀门是否漏气,以及管网附近是否有第三方施工情况等。针对第三方施工可能损毁燃气管道的情况,巡检人员将结合近期市、县住建局出台的《关于划定和公布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地与施工方进行交接,完成各项技术交底,以保障管网运行安全;
(二)工商户安检方面,由专人负责定期巡查383户在用工商业,每年每户不低于两次安检,商超、学校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每三个月安检一次,第四季度共计完成工商户安检144次,切实保障了工商户用气安全。工商户安检主要是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漏气或老化,以及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等行为,针对用户擅自接驳燃气管道的行为进行记录,并发放《违章整改通知书》,要求用户及时改正,有重大隐患的,由巡检人员关阀停气,在隐患消除后再上门复气;
(三)民用户安检方面,督促燃气公司严格按要求《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开展入户安检工作,主要检查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本年度共开展居民入户安检两轮,成功入户43585户,发现并消除隐患共384起(其中第四季度入户安检约18000余户,发现并消除隐患171起),有效保障了居民用气安全;
(四)计量站、调压柜巡检方面,督促燃气公司安排专人按照巡检计划对全县148座调压柜(含壁挂式调压器)、2座计量站(黄池镇计量站、姑孰路计量站)正常开展巡检工作,第四季度共计巡查264次,对即将到达保养周期的调压设施进行保养,对发现的锈蚀零部件和老化的调压器柜体进行了及时更换,防止因漏雨、积水造成事故;
(五)燃气表具更换方面,燃气公司对即将到期的燃气表具进行了统计并列支更换计划,在采购完成后于次月开始进行更换;压力表检验方面,第四季度按要求对在用压力表进行送检,同步更新完善相关台账。2021年度全年,燃气公司对即将到期的民用燃气表共计更换了1616只,日常表具维修更换了1300只,燃气流量计日常维保156只,进一步消除了燃气表具安全隐患;
(六)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1年燃气公司对西苑三村、西苑二村、天井街小区、翠竹小区、姑孰名邸等共计29栋楼完成了架空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矮立管防腐1487根;完成燃气矮立管新型防撞护栏安装407个;第四季度主要推进老旧小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已拟定翠竹小区2栋改造方案,正在审核中,将在报备完成后进行改造,以切实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七)工程施工方面,督促燃气公司在全县范围内中压管道上方立有燃气管道警示牌,上标有燃气管道走向及联系方式,第三方施工时如有涉及,可根据上方联系方式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针对在人行道下敷设的燃气管道,上嵌有燃气标识面包砖及地面警示标贴,对燃气管道的保护效果十分显著。另外,燃气公司现有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在施工时均铺设了示踪带、水泥盖板、警示带,第三方开挖施工时可以及时发现,避免管道损毁。第四季度,燃气公司共更换安装燃气警示牌12根、地面警示标贴5000个,地面燃气标志桩安装22根。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企业严格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防护,特别强调对密闭空间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先报批再作业。切实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严格要求,按规范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操作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查严管、严格验收;
(八)燃气报警器校验及安装方面,截止目前,共计有59户工商业用户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器,其中第四季度报建安装完成6户,燃气公司风险课每年根据《燃气报警器校验台账》定期对即需检验的装有燃气报警器的用户发放《燃气报警器检验通知》,实时跟进检验进度,待用户检验完成后,将检验合格证资料复印存档。今年的报警器检验通知工作已于11月上旬全面完成。对于尚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用户,燃气公司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现阶段正在全力推进该项工作,第四季度发放报警器安装通知141份,其中3户正在安装,其余正在继续跟进。
二、加强教育与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教育培训方面,督促企业组织新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后续培养中,不定期通过安排人员外出学习取证、邀请燃气设施供应商厂家开展操作培训等形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
三、制定冬季保供方案,全天候监测进出口压力
第四季度,督促燃气公司制定《当涂港华燃气冬季高峰供气期间安全生产及保障供气方案》,按要求与下游大型工业用户沟通协调,签署冬保供协议,务必保证在气源紧张时可以停工业保民用,确保居民正常用气;
此外,在值班值守方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重要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突发情况。为了应对可能会出现的冬季气源紧张情况,燃气公司已于12月上旬开始实施24小时监测计量站进出口压力,组建了冬季保供微信群,务必保障双节期间(元旦、春节)用气安全和稳定。
县住建局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要求,深刻吸取“6.13湖北十堰市”和“10.21沈阳市和平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监护与巡查工作,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天然气。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5
县城管局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现将县城管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县城管局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驻马店市安委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汝南县安委会《汝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汝南县城管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晔为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唐文生、安全生产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汝南县城管局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导检查组,督导燃气安全排查。各责任单位迅速开展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供应设施、管网安全情况,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工作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做到对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即时整改。
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1、燃气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共13家,其中管道燃气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11家,汽车加气站1家。一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各操作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暂未出现违规现象;二是针对老旧管道进行排查,暂发现符合“老旧”的管网;三是针对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压力表定期检测检验,五是依法开展场站设施防雷、防静电的定期检测检验。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851人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91个次,检查工商户400余个、检查居民用户8千余户,共发现问题477个,其中工商户共发现安全隐患92个、限期整改8个,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2、县城区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针对全县所有铸铁管道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20余个小区(家属院)未发现建造年龄大于20年的燃气管网。
3、燃气具与燃气设备排查整治情况
县城管局对城区的沿街餐饮门店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标示是否齐全,是否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翻新“黑气瓶”,是否安装智能角阀或电子标签,是否一瓶一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022年以来,汝南县共收缴涉及非法存储、使用不合格气瓶203个,对收缴的气瓶采取集中抽残,由市场监管局联合燃气企业找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4、全县燃气管网设施安全排查情况
汝南县燃气管网共计174.95公里,其中PE管66.86公里、立管108.09公里。自2021年12月份以来,针对全县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出漏气隐患10处、跨接线断裂隐患2处、立管腐蚀2处,均已整改完毕。
5、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工作开展方面
县城管局组织燃气公司推广液化气智能瓶,可实时察看调阅气瓶位置信息,监控气瓶流转轨迹和使用状态,查询任意区域范围内用户数量和用气量,实现线上智能监管。为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终端配送工作,液化气站定制70辆配送三轮车,装有燃气泄漏装置、灭火器、车辆定位,并为送气工配发了送气专用的工作牌、工作服,做到“人、车、证、服装”四统一,实现了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规范统一,提高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正规送气工队伍的辨识度,防止无资质的送气工混入行业内,进一步打击违规配送非法倒气行为,压缩非法倒气生存空间,满足中心城区老百姓足不出户用上“省心气、安心气”。
6、推动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工作开展方面
开展一系列安全用气宣传活动。以“加强燃气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联合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进社区。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公益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围绕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及装修注意事项等,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形式,编印居民日常安全用气手册,发放到每一户用气家庭。
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计划
1、存在问题
部分燃气企业未做到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要求严格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台账档案;部分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意识不够,燃气具和连接软管存在超期使用现象。
2、下一步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的原则,严格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各部门协同配合力度,提高重点问题攻关能力,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发挥燃气管理部门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施闭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
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聚焦打击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聚焦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聚焦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以及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扣押或吊销证照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6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21年12月3日,我局召集各分局、各股室召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省市县燃气安全会议及工作指示精神,宣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1-44)文件,文件对特种设备股、质量股、各分局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2月10日,再次细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检查燃气企业4家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5条,督促消除隐患5条,隐患按期整改率100%。自2021年12月3日我局燃气安全部署会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镇(街道)市管分局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9条,按期整改率100%,我局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原则。作为燃气安全第三专项督导组,对有关单位、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4家,提出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相关股室、分局按各自分工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做好督促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严格检查标准,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是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7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整治任务,重点围绕“五个环节、三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7月26日,我局立即组织燃气企业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开展燃气百日行动。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民乐县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会议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彻查彻改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县住建局主
要领导带领检查组深入全县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未按规定加臭等问题,对签订供用气合同情况、燃气使用单位报警器安装情况和居民入户安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百日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共检查燃气企业6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先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强有力的检查,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我县多次形成开展联合检查,确保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全部安装完成。8月10日县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成立检查组对好媳妇餐饮、清香阁牛肉面、荣祥早餐等21家餐饮企业的金属波纹管、熄火保护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燃气器具安装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有14户餐饮企业已全部安装完毕,7户正在安装中。9.25我县再次组成检查组深入餐饮单位。现在全县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已全部安装完毕。
(四)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我局联合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部门安全管理员、各社区工作人员、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燃气配送员工共48人参加培训,培训由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当前国内安全形势、燃气的危险性、燃气技术标准、安全用气常识、典型燃气事故分析和燃气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全面深入讲解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增加了燃气知识储备。
(五)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组织东浦液化气站、开盛液化气站、针豪兴液化气站在嘉园小区开展用气安全常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采取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通过现场操作演示指导群众正确安装和使用燃气安全设施,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共发放燃气用气常识安全宣传彩页1000多份,解答用户疑难问题80多个。
二、存在的问题
城镇燃气“百日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之间配合沟通力度不够;二是燃气企业对送气工管理力度不够,致使居民用户更换波纹管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紧盯老旧小区、餐饮场所等事故易发地点和燃气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重点环节,全方面开展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抓好整改,逐一销号。
二是推动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和金属波纹管的安装。组织力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深居民用户开展入户安检,推动燃气报警装置和金属波纹管的推广使用。
三是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深入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用气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在开展线下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宣传,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氛围,强化宣传效果。
四是强化应急演练。督促并指导各企业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8
现就我县2022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县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一)管道燃气方面
全县管道铺设主要在县城区,各乡镇目前未建设管道天然气,县城区共铺设城区中压天然气管道30公里,安装低压天然气管道102公里,合计管道铺设及安装了132公里;城区居民安装户数21000余户,城区通气户数7100余户,非民用户安装并通气36户,其中非居民用户36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二)瓶装燃气方面
全县瓶装燃气分为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其中二甲醚非居民用户共计400余户,民用1100余户,液化气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共计700余户,民用12000余户,各乡镇共设18个经营网点,城区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80余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做法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我县着重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在充装、运输、经营、管道施工建设与维护、用户端全流程监管,狠抓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治理,强化督导检查、强化监管执法,通过各种措施有效预防了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一)强化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县委、县政府按照全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绥阳县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与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二是为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县安委办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燃气企业责任,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全县燃气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2次,县安委办组织燃气从业人员专题培训1次;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城区广告机等新媒体对居民使用燃气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不间断宣传;三是在县城区大中型小区设置城镇燃气安全宣传专栏,对政策法规、燃气安全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燃气从业人员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提升。一是全县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燃气经营网点和燃气用户端开展督导检查;二是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各乡镇(街道)、迈达盛燃气公司、正大新能源燃气公司、县瓶装气体配送中心等相关单位,排查燃气安全1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三是县综合执法局成立8个检查组,对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2次,并建立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四是全力开展燃气管线巡查巡检,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监管人员与企业巡线人员共同开展燃气管线巡查巡检工作,有效督促燃气企业巡线、密闭空间排查等工作落地落实,实行工程建设审批前置程序,即:工程建设由燃气企业对地下燃气管线先行签署意见。
(四)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为有效应对城镇燃气领域事故发生的处置能力,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了全县燃气企业于1月26日在贵州迈达盛绥阳燃气公司模拟场站发生泄漏后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锻炼了企业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处置燃气泄漏的能力。
(五)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全县针对城镇燃气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认真排查和发动群众力量,对非法经营、第三方施工破坏等立案查处3件,已结案2件,1件正在办理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的认识。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三必管”的原则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二是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住建局把浓度报警器安装工作纳入重点问题督促整改的范围,属地管理部门加大督促力度。
三是强化城镇燃气排查整治。认真汲取2021年道真县事故教训,强化对全县燃气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和燃气管道排查整治。
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对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并结合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能力。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9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和自治区、市、县主要领导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武川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武川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安排,在日常燃气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
我县可镇中燃公司目前运行中压管道23Km,低压管道24Km,共计47Km。可镇现有的燃气管道均为2017后铺设,为PE管和3PE防腐钢管,目前中燃公司正计划对我县所有燃气管道进行检测,正在与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对接中。依照中燃公司内部管网巡检制度,规定两天为一个巡检周期,其中碧水龙城小区庭院管道因非中燃公司铺设,为每日一巡检。截至目前,可镇接入天然气的小区共计33个,其中民用户5939户,已入户安检4062户,安检率68%;未安检用户正在有序进行安检中。工商福用户共计51户,安检率100%;对无人居住或未能入户进行安检的用户,用甲烷遥测仪、门缝侧漏等方法进行了安检。
中燃公司在本次自查和用户排查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共计25处,其中10处为中燃公司内部施工安全隐患和场站设施配套不完整,目前已经整改完成6处,4处正在整改。
居民用户隐患主要为燃气灶具加装聚火壳和胶管老化、灶具超期等隐患,加装聚火壳的已经全部完成整改;胶管老化、灶具超期等隐患该公司已经全部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用户尽快整改。工商业用户隐患共排查出3处安全隐患,2处为惠泽园食品公司商户在燃气管道上搭挂电线,一处为饭店灶具漏气,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
目前我县共有一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公司,该公司目前共有居民用户和商用户2459户,已经安检2397户。在本次安全检查中,共发现有296处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其中灶具超期226户、胶管老化穿墙使用47户,减压阀漏气23户。漏气用户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其余安全隐患已全部下达隐患通知单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将停止为其供气。
三、检查验收情况
依照方案要求,住建局于12月1日对我县3家供气企业进行了场站的手续、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抢险预案和运行台账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有场站标识不全或陈旧和台账记录不全面、不完整等安全隐患,已经要求立即整改。
12月3日上午,住建局与我县三家燃气供应企业召开了燃气安全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下一步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企业继续开展场站燃气安全隐患自查和燃气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同时加快推进燃气安防设施的推广工作。
12月14日上午,市场局接群众举报,在我县盐业公司附近,有流动摊贩使用非法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瓶。接报后,市场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摊贩进行了检查,现场扣押了液化气石油气2瓶,已运送到燃气热力公司销毁。
12月16日,由住建局牵头,应急局、市场局、公安局、教育局和金三角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的惠泽园食品公司、辛记餐饮、二中食堂和燃气热力公司进行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惠泽园食品公司燃气锅炉房内有乱放杂物、运行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在“双节”和冬奥会来临之际,确保节日期间燃气安全,我单位计划于近期继续对可镇镇内的三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部分重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报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在做好对液化气经营点和加气站的日常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督促各经营企业逐项整改,确保全年无着火、爆炸事故,保证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稳定向好。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燃气整治排查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港南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港南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指导乡镇做好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力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
二、全面摸排,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
1、排查燃气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开展燃气整治排查以来,我局重点对管辖的2家企业进行排查,目前共排查出各类一般安全隐患90项,其中88项已经全部整改完成,2项正在整改当中。推动燃气企业提升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追踪追溯管理,企业建档数据正在逐渐更新完善中。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入户宣传、安检以及用气安全的技术指导。
2、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上半年我局重点排查出餐饮场所185家,发现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发放16份整改通知书,33家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以来,我局重新对港南城区的餐饮、酒店、宾馆、单位、学校、午托机构等场所进行排查,截止目前累计登记336家,涉及餐饮行业271家,酒店8家,单位13家,幼儿园14家,学校4家,宾馆8家,午托机构18家,其中已入户排查288家,使用燃气的有249家(其中液化气222家,天然气27家),据统计80家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且投入使用,安装率约为32%。
3、大力开展打击黑气窝点行动。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流动性强、存放隐蔽等特点,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局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法,逐门逐户摸底,登记注册。对违法从事燃气经营者下达书面通知,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对长期违法从事燃气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将依法取缔。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燃气的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确保燃气安全生产。
三、着力攻坚,以最大决心推动解决难题。
使用燃气的经营场所涉及各个行业,各行业领域发挥职能不明确,目前,我局对各个经营场所进行了排查,范围广,难度比较大,开展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合力不够,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单打独斗,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需要多部门联手和大量的人员,必要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在打击“黑气、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解决违规等问题上,需要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合力推进。在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中,我局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分组包片对辖区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餐饮企业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告,8月底实现全区餐饮企业全覆盖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于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经督促仍未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要坚决停止供气,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下一步我局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的认识。区应急局、工信局、市场局、消防、交运局、各镇(街道)等部门严格按照“三必管”的原则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组织有关部门对照自己的职责把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纳入重点问题督促整改的范围,属地管理部门加大督促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期间供气安全平稳运行,让百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市城镇燃气专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值班值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国庆节期间,燃气专委会加强对门站设备及调压器、调压箱、标志桩、阀门井、消防器材等设施的全面检查,确保供气设备状态安全完好,及时掌握供气设施运行状况。截至2021年10月6日,燃气专委会开展督导检查6次,检查天然气场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15次,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2处。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燃气企业抢修人员及抢修车辆全天待命,关键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参与燃气保供工作人员128人,燃气企业营业网点完成的服务用户事宜883件。天然气供应(销售)量95万方,无缺口;液化石油气供应量107吨,送气8560瓶,无缺口。
二、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一)省级督查组督导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共有两批省级督查组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分别是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和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6月19日,省委办公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察组下达执法建议书6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3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6月23日至25日,省住建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排查出安全隐患1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专委会督查检查情况。“6.13”事故发生以来,市城镇燃气专委会组成5个督导专班,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四个清单”,全方位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449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3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0个、大型综合商业体33个、学校和医院7个、餐饮场所16个、单位小区52个、燃气管线9.28公里,下达整改通知书79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企业隐患自查整改情况。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隐患,不留任何死角,问题即查即改。两家燃气企业组建12个专班,实行网格化巡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人员2505人次,排查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48个、天然气加气站1个、大型综合商业体7个、学校和医院248个、餐饮场所1842个、小区1540个、居民用户64231户(总户数123938户,入户率51.8%)、燃气管道2455公里,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23条,已完成整改728条,剩余195条隐患正在组织抓紧整改。督促天然气企业创新管理手段,从6月22日开始推广使用中燃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巡线人员工作动态。该系统由智能安全帽、智能柜套装和APP三部分组成,智能安全帽的应用不仅可以保护巡检人员人身安全,还大大降低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国庆节期间,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供气正常有序,保障了全市人民安全用气需求。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2
为加强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反恐防恐、冬季火灾、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近期我局分管副局长韦美斌同志组织人员到我县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反恐防恐、冬季火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稳定。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基本情况:企业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反恐防恐、火灾防范、消防安全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配备有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企业按照国家反恐办要求落实了反恐防恐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进出车辆、人员的管理,落实了反恐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储气罐、输气管、压力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设施经检验合格,能够正常运行;气瓶有企业标志、充装标签、警示标志,对不合格的钢瓶进行送检或报废处理;企业严格落实了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未发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值班室环境卫生差,物资摆放混乱;二是车辆、人员进出库登记表和保卫巡查记录表不完善;三是罐区杂草清理不彻底,须进行彻底清理;四是充装区和气瓶堆放区卫生差,本次检查发现的以上四条隐患问题,我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我局,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3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斑竹园街道迅速行动,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全面整改,全力推进燃气安全工作落实落地,现就近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大力压实主体责任。街道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传达省、市、区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街道燃气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网格员、城管队员、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实施全面敲门行动,连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建立入户安全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形成燃气隐患管理台账,针对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燃气具、超期使用燃气具等隐患的,下发户内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督促其立即整改。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引导,对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出租房等“进户见人”逐一宣传,发放安全用气提示函、明白书,在街道显眼位置、主干道两旁、村(社区)文化广场、小区等区域悬挂安全用气宣传横幅,张贴安全警示案例,循环播放安全视频。
目前,街道累计出动机关干部、网格员、城管队员、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共计3936余人次,入户宣传28140次,发放燃气明白卡28140张,张贴安全须知1337张;通过业主微信群宣传燃气安全2411次,悬挂安全标语125条,展出安全警示案例展板8个。已初步完成对辖区内各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出租房等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5类12993条。
二是全力开展排查整治。结合街道实际,认真研究讨论,聚焦重点场所、针对重点区域制订了斑竹园街道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街道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台账,在发现问题上做加法、在解决问题上做减法,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检查台账,闭环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联合燃气公司,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其严重程度,分级分类进行处置。针对漏气、私拉乱接、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由燃气公司牵头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针对其他问题,由燃气公司联合村(社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尽快整改。
目前,街道已完成隐患整改共12993处,整改完成率100%,漏气等严重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强力推进联合执法。按照专班要求,前期已联合市场监管所开展二手燃气灶具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二手用品经营户7家,发现存在问题经营户1家,已责令其现场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街道将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持续大力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燃气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燃气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强化街道干部和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有力推进燃气安全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4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燃气隐患,维护我县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郓综执字〔2021〕13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应急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 号)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做好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强化了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成立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小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崔俊峰任组长,公共管理科科长汤保华任副组长,李玉超、司端双、崔磊任成员,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
(二)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深入到我县17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7家,排查安全问题隐患113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开展第三方检查。聘请专家对我县21燃气场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法经营燃气企业17家,检查出安全隐患或问题165处,已下达整顿通知书21份,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无证燃气经营企业3家,均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
(四)开展打击非法燃气经营行动。开展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程屯镇程屯村查处非法倒气行为1起,暂扣50公斤钢瓶6个,小推车1个,电子秤1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五)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各液化气充装企业,对所有客户发放液化气安全使用小常识宣传页,各管道燃气公司对所有工商业用户及民用户做好安全巡检,同时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纸,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截止目前共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知识6场,现场展示专题安全宣传板28块,向居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800余份,受理现场咨询310余人次。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执法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我局将增派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管理,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发现一家处罚一家,及时快速消除隐患,确保我县燃气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5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表现。泰山区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我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现将泰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泰山区城镇燃气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4月8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液化石油气企业管理权力事项下放的通知》(泰建发〔2016〕34号)要求,泰安市下放至泰山区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管理。其中:徐家楼街道办事处1家、上高办事处1家、省庄镇2家。2017年,泰山区根据《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以上4家燃气企业检查,发现其中3家已不具备经营条件,泰山区组织联合执法,已对以上3家企业作停产停业处理。目前泰山区仅保留省庄镇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既:泰安市老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二、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泰山区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分别于7月5日、8月14日,组织召开全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上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城镇燃气领域事故警示材料,全区各部门单位迅速行动,7个街道镇、2个园区均成立了以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安监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并及时传达到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三、积极响应,扎实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活动
各街道镇、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广泛的排查整治,对餐饮场所、幼儿园和内部食堂进行重点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企业4972家次,排查整治隐患3698项,取缔3家非法罐装液化气店,没收超期气瓶、不合格气瓶196个,没收充气泵3支,责令3家企业暂停营业,取缔无证业户1家,查封食堂1个,并督促邱家店一处以废旧气瓶改装柴火炉子的企业尽快搬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详细记录,及时下达整改文书,落实专人跟踪督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按照既督导又检查的原则,深入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展了三轮次以上的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群众举报液化气瓶使用情况4起,印制“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常识”明白纸、“液化气罐安全使用告知书”3万余份,在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和发放,同时利用微信群、网站等形式进行全面宣传发动,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及时更换合格气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推进入户检查。进一步增强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更加过硬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入户检查,重点强化对非法充装、流动充装、私自改装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查出问题、查出成效。以餐饮场所、出租房等场所为重点,不断扩大检查覆盖面,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强化隐患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用户消除隐患。对前期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落脚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
(三)继续做好安全宣传。拓展思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信群,组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实效,特别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的宣传,组织开展燃气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四)继续狠抓“大快严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落实。按照市、区两级政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常态化,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6
今年以来,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将2020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年初与各经营企业签订《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燃气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目标责任,确保安全供气。
认真部署燃气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燃气行业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和平县燃气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明确、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将燃气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局根据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分阶段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完善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严格按照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认真履职,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排查工作。
截至11月底,我局开展了6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全县4家燃气企业、17个乡镇66个燃气供应点进行全面摸排。经检查发现,部分燃气供应点使用过期空瓶18瓶,存放过期空瓶24瓶,个别供应点存在灭火器过期现象,对此已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月25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和平物资总公司物资燃气站停业1个月整顿处理。经市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经营。11月19日,对和平县鑫源液化气供应站林寨祥兴供应点销售充装报废气瓶立案查处,当场扣押报废气瓶实瓶15瓶。
加强燃气行业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我局重视加强燃气行业安全应急管理,提高燃气行业人员业务能力及安全意识,提升企业工作人员应急处理能力。9月14日,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县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共有7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通过考试合格领取个人上岗资格证书。
推进天然气气管网稳步健康发展。
一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工程,扎实推进县城内天然气管道铺设和配套工作。目前,和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累计敷设市政管网约28km,已通气居民用户约10842户,工商业67户。公司目前每天供气量约12000㎡,其中工商业用户用气量约占50%,居民总用气量约占50%。
各燃气站、燃气公司组织开展了燃气抢修应急演练。
我局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安排一至两次应急演练,目的提高企业工作人员应急处理能力。我县四个燃气企业在今年6月份、10月份各企业分别积极组织开展了燃气抢修应急演练。由我局主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到气站现场进行观摩和指导。各个指导相关单位分别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和组织能力水平,达到了演练的预期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燃气行业“零事故”,进一步完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机制,积极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和平县燃气行业市场有利有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7
根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县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狠抓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19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一是与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燃气场站及供气点安全检查和巡查形成常态化,并做好记录台账。保障信息畅通,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服务质量。我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召开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会,通过安全培训、交流和总结,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和防范意识。
三是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到位,健全应急预案措施,按要求督促燃气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我县三家燃气企业落实责任,措施得当,排查出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作好整改计划,限时整改。目前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加强入户宣传安检,排查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采用印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信息、拉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在电视台滚动播放预防相关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通过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要求燃气企业、供气点对所有燃气用户每年进行1—2次入户宣传、安检,要求各基层组织对所有住户进行入户宣传、安检,不留死角,做到宣传、安检全覆盖,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原则,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违规经营的燃气企业、配送点,严肃处理,对有安全隐患又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用户采取限购、停止供气措施,杜绝燃气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目前我县尚未发生燃气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三)协调联动,加强燃气行业综合整治。
为稳定燃气市场销售秩序,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组织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黑气”和非法经营行为,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30余次,共查处非法经营网点3个,严重违规经营网点1个,查扣非法运输车辆1辆。共没收黑气YSP15型重瓶76瓶,空瓶17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所有销售燃气器具的商店全面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95份,要求不合格的燃气器具下架或销毁处理。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为我县的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关停鹏龙气站单瓶、散瓶充装业务以来,投诉不断。燃气场站作为重大危险源,不给燃气用户拿气瓶到场站充气,收到很多投诉,目前尚未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用户解释。
(二)海成气站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提供经营性燃气进行销售的现象较为严重。
(三)受周边市县燃气企业恶性竞争,打价格战,跨区域充装、经营销售燃气,造成经营秩序混乱,黑气泛滥,无证、非法经营行为普遍。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和燃气企业监管工作,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强化检查和监督。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入户宣传安检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联合相关部门整顿燃气行业、燃气器具销售经营混乱秩序,加大对“打非治违”的查处打击力度,促进我县燃气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18
按照《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罗安委〔2022〕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积极推进落实,现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为确保将相关工作要求执行贯彻到位,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每项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全力做到分级负责、突出重点、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是在《德阳市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统筹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强油气能源设施规划建设。二是积极将袁东线迁改项目(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区2022年度重点项目。三是在局机关和下属粮食收储企业进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四是加强对在建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开采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注重配合,统筹落实
坚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检查和其他类似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目前,一是经与在我区内已建成长输天然气管道的权属企业对接核实,全面掌握了管道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3)。二是配合区经信局和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见附件4),专项行动用时两天,对我区涉及的 10 处高风险区,50 处交叉跨越点及“三年攻坚”期间存在的 5 条隐患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标识牌老化损坏,跨越河流管道油漆脱落、挡墙裂缝等3条问题,未发现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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