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时间:2024-08-12 09:26:06 秀雯 汇报 我要投稿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通用11篇)

  在各个领域,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那么,汇报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欢迎大家分享。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通用11篇)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2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x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3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xx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检查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4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5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

  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6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大事前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把握源头治理,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加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结合内外宣传,全面部署动员。

  一是对内召开禁放工作部署会。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全体职工主动参与“禁放”工作,以身作则并宣传引导身边的人参与禁放治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73份。

  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抓源头治理。

  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利用执法一线优势,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全面摸排,建立巡查日志,对单销号。同时,将“门前三包”与“禁放”工作相结合,严格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临街单位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照《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严厉处罚。目前,已结合“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商户1000余家。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近期对花鸟市场、金瑞农贸市场周边、黄梅巷、桃源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以“五一”为抓手,将组织各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坚决取缔。其中,对花鸟市场4家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现已不在售卖。同时,告诫商家严禁私自售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联勤联动。全面加大与公安、市监、街道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加大对节假日、“良辰吉日”和重点路段、薄弱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点进行回头看,严防死守,遏制“死灰复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管理,结合日常市容管理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禁放工作纳入市容管理考核。按照市、区禁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奖惩。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7

  为做好寒衣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居民创造宜居宜业环境,争创“生态宜居星”,推进“五星”支部创建。溧河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抓落实,寒衣节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在岗,扎实推进全镇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打赢蓝天保卫战。

  高度重视,组织部署。我镇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禁燃禁放要求,要求各村委会、各部门从严从紧做好禁燃禁放各项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镇采用“集中宣传+入村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出动40余辆宣传车,分成两条线路进行集中开展禁燃禁放宣传,集中宣传结束后,各村宣传车继续入村宣传。宣传车走遍镇各街道、村,将我镇全域禁燃禁放的要求与决心传达至每名群众。

  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一是协同配合,加强排查。班子成员带队,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及村干部,重点严查辖区内商铺、摊贩、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与辖区商铺签订禁放禁售烟花爆竹承诺书。二是先行一步,提前摸查。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逐户摸排重点人员,做好禁燃禁放思想引导工作。三是强化督导,加大处罚。由镇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镇全体干部共同参与开展督查巡查,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盯牢看死,确保辖区“零燃放”。同时,镇纪委不间断巡查督查干部在岗在位和工作落实情况,一经发现因工作不力造成失控现象将严肃问责,确保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8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安阳市内黄县繁阳街道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把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繁阳街道按照“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策要求,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社区部门责任,成立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确保工作部署有力、措施具体、落实到位。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铁脚板”精神,加大对网格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沿街店铺、集贸市场等区域,一旦发现非法制贩、储存活动,立即上报,加强处置。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繁阳街道各社区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等,张贴宣传禁放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居民知晓率。并通过入户上门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居民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建议居民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倡议大家自觉做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建设美丽内黄贡献力量。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9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突出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使人民群众形成自觉监督、举报的氛围;

  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0

  为保证城南居民平安过年,城南镇凝心聚力、三招齐发,全力以赴抓严抓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1月7日晚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镇领导班子、各村(居、社区)书记、站所负责人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责,明确各村(居、社区)书记为属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织牢摸查密网,及时排除隐患。交警、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加大对祭祀物品焚烧、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墓地加大巡查巡视。镇派出所和市场监管所对隐患风险点严格巡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并形成清单,并定期开展“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及隐患整改彻底。

  三是拉好宣传车队,营造全民氛围。全镇派出80余辆宣传车,张贴200条烟花禁燃禁放横幅,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乡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电子滚动屏等多种媒介,宣传引导广大居民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重视,营造全民禁燃、禁放的节日氛围。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1

  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力部署

  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

  一是将《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到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群众宣传,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二是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

  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

  三、加强巡查,积极制止

  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

  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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