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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汇报(热)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汇报,欢迎大家分享。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1
为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做起,强化环境治理,改善卫生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全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一、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情况
我镇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有三家,分别是南方水泥厂、正邦养殖场、涟安煤矿。这三家企业均不涉及煤耗,涟安煤矿因煤矿价格下降,产煤量明显下降。
(二)污水整治情况
1、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进展情况
正邦养殖场坐落在我镇双园村。自引进以来,正邦养殖场非常重视污水排放建设,已完成污水处理沼气净化工程建设,并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新建三个污水处理池,经沼气池处理后再排放至污水处理池。
2、集镇生活污水建设情况
我镇认真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目前,集镇已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预计年底投入使用。车田村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
3、水库污水处理情况
枫田镇以“还百姓一库清水”为目标,加强各村全面开展水库治污工作。通过召开镇村组三级干部和水库山塘承包人及养殖户会议,在各村张贴倡议书,全面提高广大干群治理环境、保护水质的意识。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每个库区,对库区养殖排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登记造册。镇政府和各村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要求山塘水库水面承包合同到期的一律退出承x养殖;对已承包但尚未进行养殖的养殖户,要求他们签订“洁水养殖承诺书”;对已经养殖的养殖户要求建沼气池,禁止投放饲料、人畜粪、化肥药物,实现由“肥水养鱼”到“人放天养”。同时,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水库山塘水质进行检测,对违反者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相结合,力争通过该项活动使水质得到全面改善。
(三)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进展情况
我镇有2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繁重。为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全镇积极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配置好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如保洁车、垃圾箱。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和扩大惠民的政策效果。同时,目前新建了近200万项目资金占地5亩的枫田镇自来水厂,该工程主体建筑框架、蓄水池等设施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后日供水能力可达1千吨,可为周边近万人解决生活用水需求,使农村用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为推进全镇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
(四)生态村镇创建情况
我镇车田村加强村容、村貌,及整个村内卫生和水沟、池塘等水生态建设,做好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深化对水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认识,把水生态文明作为水利发展的新常态,着力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用生态红利带民致富。20xx年车田村被授予了全省第一批“江西省水生态文明村”的荣誉牌匾。
二、环保工作重难点及要解决的问题
在枫田镇,环境保护工作正处在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困难与问题,主要有:
1、环保机构未正式成立,缺少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及专职的`环保工作人员,环境监管不到位,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和手段不足。
2、镇政府环保力量薄弱,没有专门的环保队伍和环保员,镇干部时有变动,使环保工作在质量和效率上大打折扣。
3、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落后,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的不良习惯。如缺少科学种田的指导,滥用化肥和农药;垃圾随手乱扔。这种淡薄和落后的环保意识在农民身体上根深蒂固,制造污染的主体十分庞大,难以根治。
4、环境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农村基层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环保工作氛围欠差。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2
一、解决现状
(一)区人家区生活污水直排门前铁路旁污水沟解决情况
xx年9月6日,区政府已向铁路局站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此后,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主动与铁路局站沟通协调,4月9日,区政府再次发函铁路局站。
(二)“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到位的解决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各村巡河、巡路记录不详细的问题,我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领导小组反复强调“所有工作必须留痕”,并要求各村巡河、巡路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现场拍照、回单位补充记录是基本方法,现在网络通讯如此畅通,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晒工作法”,将环境卫生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发送到朋友圈。出于政府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可分组对本单位人员可见,及时记录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方式已在我单位被广泛采用,效果显著。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记录不全的解决情况
针对党委会记录中以研究环境整治工作代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结合党委会记录不能涂抹、改动的情况,乡主要领导约谈党委会记录人员,要求其今后记录时注意措辞,并要求其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混淆“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概念。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待。目前,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研究。
二、下一步打算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避免以上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还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环境卫生宣传,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融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全乡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序整合并明确各部门、各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推进生态环保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检查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保护意识,美化乡村旅游环境。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乡村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公众的自觉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依法治旅氛围。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陋习,不断提升全民综合素质。
现阶段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富民强乡进程、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3
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按照省、州和上级环保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红线划定方面按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xx〕2号)文件精神,协同我县相关于部门在分管县长尼美更绒的带队下到州局参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二次调整工作现场会,对我县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再次做了调整,经与专家反复沟通,目前扣出3条省、国道线面积共约6。98平方公里。
一是拥有我县探矿许可证的矿山共有11座,共计面积265.87平方公里,因矿山企业无法提供矢量数据,故只能先提出扣减红线面积申请,待审批后明确是否能够扣减红线面积。
(二)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按照省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求,
一是对县域内加油站、县医院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按要求每季度进行执法巡查工派遣干部职工20人次每季度巡查一次共4次,发现问题2起相关制度未上墙和相关设施设备安装不达标,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对县域内建设项目及餐饮进行执法检查,派遣干部职工24人次每次2至3人,1至11月共执法8次其中:查出6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了6起,共计罚款29.5万元,并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实现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零突破。
(三)环保宣传方面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期间,在全县开展了以“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环境知识宣传册》、《环境宣传资料册》共计3000余本(册)、环保口袋30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2幅、宣传展板8个,向在校学生发放了300余份宣传单,在主要街道及人员流动集中场所张贴了环保主题宣传海报。三是按照统战宗教和维稳办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派遣1至2名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县域内划定区域内开展网格化巡逻值班。
(四)生态环境方面按照《xx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和年初全州召开了“三大战役”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xx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我县针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开展了xx县城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环保、住建、发改、安监、食药工质局等部门联合工作组对县城内施工企业“六个不准,六个必须”执行。自20xx年至今与四川xx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空气、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质量检测。二是按照监测报告数据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根据监测数据报告书数据显示我县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h10)年平均浓度小于38.7微克每平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9.7微克每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99.7%以上。总量排放按照全年化学量142.83吨(cod)、氨氮74.68吨、二氧化硫(so2)43.24吨、氮氧化合物100吨等排放量的标准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是水环境质量按照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报告1至10月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类标准以上,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类以上。今年又将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范围每年监测2次,实现了水质监测全覆盖,监测经费132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
二、生态项目实施方面
(一)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真达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20xx年xx月xx日底完成了xx县虾扎镇虾扎一、二、三村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40。
(三)20xx年底前完成了xx县饮用水原地保护一期、二期十个乡镇项目。该项目由四川省xx建筑构造有限公司和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四)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子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五)今年实施了xx县色须镇s217线俄通河“河变湖”项目,拟建于xx县色须镇,该项目已委托四川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于20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拟建湖面积300x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景区公厕、观景台、观景亭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包括编制项目相关前期资料费用)。目前已完成湖区开挖,观景台,湖区开挖、周边草坪铺设,观景亭,停车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已于xx月xx日由县发改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各项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做好环境保护各项部门任务。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三)利用“六。五”环保日和“七。五”普法和联系点开展维稳工作等宣传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
(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4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行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的促进了全乡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石乡位于垫江县东部,距县城31公里,东接忠县双桂镇和丰都县许明寺镇,南邻裴兴镇,西边、北边与杠家镇接壤,幅员面积32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50个村(居)民小组,人口1.7万。有小学两所,卫生院1所,邮政、农商银行各1家,工业企业5家,商贸企业4家,个体餐饮服务业13家,畜禽养殖场34家。近年来,大石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行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抓住薄弱环节,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乡村环境治理有效,全乡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
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近年来,大石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垫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xx〕16)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了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都将环保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明确环保工作责任。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环保工作由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抓好环保工作,确保了环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过街宣传标语、书写岩标、在LED屏幕和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环保知识。每年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搭建环保宣传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三)齐抓共管,推进有力。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各部门、村(社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狠抓工作落实。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综治办、畜牧站、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每年年初都组织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农服中心和畜牧站等部门对全乡的污染源进行详细普查,包括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个体餐饮服务业、畜禽养殖场、集镇及新村的污染源等,对普查出的污染源建立了台帐并适时进行更新和销号。目前,全乡有工业企业污染源5个、商贸企业污染源4个、个体餐饮污染源13个、畜禽养殖污染源34个、其他污染源2个(大石集镇和石良新村生活污水)。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全乡污染源情况,为污染源的治理打下了基础。
2.切实抓好环境治理。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以各项具体措施深度治理环境污染,加大整治力度,有效促进了全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主动配合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和青苗补偿纠纷。建设豹山社区、高生村、大石村污水管网10.8公里,大石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已开始试运行,基本实现了集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二是抓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加强对全乡各类企业的管理,不定时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现象。同时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规范混凝土搅拌站(场)扬尘防治措施,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大力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三是开展秸杆禁止焚烧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同负责各辖区的巡查监督,乡农服中心制定了秸杆禁烧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时组织村(社区)干部入户加强思想教育,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了焚烧秸杆弊多利少,危害大,多数农民群众主动停止危害环境的行为。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全乡辖区内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四是抓畜禽养殖的治理。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畜牧站和农服中心通力协作,争取县农委补助资金 285.9万元对禁养区14家畜禽养殖场顺利进行了关闭取缔,督促落实其他34家畜禽养殖业主完善了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养殖污染达标排放,严格限制新建畜禽养殖场。五是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20xx年以来,大石乡按照全县建立的“户投放、村(镇)收集、企业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通过强化宣传、压实责任、严格考评等措施和扎实开展“康养垫江·清洁家园”“康养垫江·清洁田园”“康养垫江·清洁水源”“康养垫江·绿色村庄”四大行动,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废旧农膜等白色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修建垃圾转运站1个,配备了垃圾运输车1辆,规划垃圾收集点249个,投放3立方垃圾箱体66个,发放240升垃圾桶164个、手推车100辆,建立乡村资源回收站8个,确保各村社、各居住点全面覆盖,实现垃圾收集无盲区、死角。各村(社区)开展了对所辖公共区域、公路沿线、河道、田间及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保洁人员并压实保洁人员责任,督促广大农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农村垃圾治理常态化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六是抓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规范设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宣传栏和隔离防护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七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我乡境内石宝河和余马河推行河长制,由乡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分别担任总河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具体负责所辖区域的河长工作。乡党委、政府印发了《大石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河长制度、确定了乡河长办设在乡农服中心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对全乡所有河流、水库、山坪塘等的污染治理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做到了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八是认真抓好中央及重庆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涉及全乡的环境问题分块落实了联系领导和牵头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各项整改工作推进顺利。九是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普查工作机构,落实了普查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3.严格环保执法。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加强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不按规定、不讲规矩、不投入治污设施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严格执法,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了县环保局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党委、政府每年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环保工作的督查,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及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环保目标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实行诫勉谈话,直至“一票否决”。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群众、企业负责人和私营业主环保意识不强。在环保宣传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少数群众、企业负责人和私营业主文明素质不高,乱扔、乱倒、乱吐、乱排、焚烧秸秆等不文明现象还时有出现,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二)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面宽量大,养殖业主重经济轻环保,需投入的环境治理资金及人力较多,整治的任务还很繁重。
(三)集镇原建污水管网设计较差,管网没有实行雨汚分流,污水量收集较差,导致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浓度达不到,处理效果不好。
(四)环保基础设施设备投入还不够,垃圾箱体、手推车、垃圾桶等设备配置还不足。
(五)乡环保工作人员与环保工作任务矛盾突出。环保工作专业性、政策性都比较强,而乡环保工作人员少且没有环保专业人员,这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和环保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六)村(社区)保洁人员配备不足,环境治理人员经费还很欠缺。
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会议、专栏、标语、网站等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二是利用“四·二二”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和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手段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宣传面,力争做到宣教形式多样、社会各阶层易于接受,为环保工作奠定广泛、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县财政应加大对乡镇环保经费的投入,确保乡镇有经费配备环保设施、环卫人员和改善治污基础设施,为持续改善环境提供保障。
(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尽最大努力充实环保工作队伍,并积极支持环保工作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筹措资金,帮助解决各村(社区)环保经费不足的问题,配强配齐各村(社区)保洁人员。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5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6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单位的悉心指导下,调楼镇结合自身实际,将环境保护与扶贫攻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城镇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都得到了保护和改善。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了调楼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谢健全担任,成员由由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团镇委、安监所、国土所、司法所、城监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为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村广播、宣传单发放和横幅悬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相关知识,务使群众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巨大危害。累计发放宣传资料x3800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40x余幅。充分发挥团委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一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群众对于《新环保法》、秸秆禁烧等有了深刻认识,极大增强了公众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结合“美丽临高、清洁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后投入资金x300x多万元,配备垃圾清运车x34x辆,投放各种型号垃圾桶共计x210x个,组织引导各村招募环卫工作人员x160x人,成立垃圾清运管理队伍,组织环卫人员大力清理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对几个垃圾堆放场垃圾采取焚烧和掩埋措施,日清运量达到x35x吨。与此同时,逐步形成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调派城监中队全天候对调楼、美良两个街区的大街小巷、主要路口及公共场所巡逻监察,对违反规定乱堆乱倒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或处罚,从根本上转变群众“只管小家清洁,不顾大家脏乱”的狭隘卫生观,增强“调楼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意识,通过几年的努力,镇墟“脏、乱、差”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
(二)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我镇制订了专项执法方案:组织人力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限期治理等措施。
二是开展了对企业执行环保情况专项检查。对镇区内的制冰厂等经营性场所,按照县里要求督促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三是开展了乱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与国土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大队,通过电视、广播广泛宣传治理乱开荒地的必要性,公开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餐饮油烟污染
我镇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积极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一是要求新建住宅的居民对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防护,减少大气污染。同时要求镇墟的商铺每天一次对铺面门口的路面进行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沿途洒落渣土和碎石。
三是加大对餐馆饭店的监督力度,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五是要求各村尽量减少农田秸秆禁烧,减少大气污染。
(四)加强烟花炮竹管控
我镇积极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文明、绿色的过年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贪大图响、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五)提升大气污染监管水平
我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要求各村如发现污染源及时上报镇政府,提升了我镇的环境监督水平。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大气污染监督范围,做到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六)落实了新建项目环评制度。对镇范围内的所有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努力发展x“无烟工业”。
(七)强化监督问责。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纪检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的村(居)委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建或边建边批现象,新建项目主动办理环评率还比较低,事后补办环评手续的现象还是有。
二是由于受资金制约,生态建设、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度;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县x果园村”的号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对镇村人居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三)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营造整洁的镇村环境;
(四)加大企业、商铺、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排放监督,对乱排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进行严厉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并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7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8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镇的环境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在市郊区工委、郊区工作办的正确领导和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大了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强了与市环保局的业务联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实践党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
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
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
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
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
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9
20xx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生态环境分局聚焦环境质量提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大气治理、生态创建、服务帮扶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打好三大保卫战,改善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制定《桐城市20xx年应对气候变化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通知》,积极争取大气补助资金639万元助推4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60家企业分年度VOC治理清单编制、9家年VOCs排放量达1吨以上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推进新渡塑料包装企业集群VOCs整治,常态化抓好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1-10月,我市PM2.5为23微克/立方米,全省59个县(市)排名第7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7%。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菜子湖沿岸及入湖河流水环境整治,完成长江支流995个疑似点位、2832个敏感区域点位及长江干流(鲟鱼镇段)入河排污口6个系统点位核查,排查监测龙眠河入河排污口15个,编制柏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加强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1-10月,菜子湖水质达到Ⅲ类水考核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牯牛背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土壤保卫战,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桐城市电镀企业搬迁后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印发《桐城市“十四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5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14个建制村水污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经控源截污、清淤疏浚达到整治要求,实施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市207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详查,为下一步科学有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基础。
开展生态市创建,擦亮生态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优化提升空间布局,强化自然保护地排查监管,及时调整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89.89平方公里。继去年获得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后,乘势而上,对照35项创建指标弥补不足,全面提升,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推行环境监督长,完善监管体系。出台《桐城市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率先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按照“五定”原则、“八有”标准,在全市设立市级环境监督长27名,镇街(园区)环境监督长31名,村级环境监督长448名,配备环境专项监督员353名,实现市(职能部门)、镇(街道)、村三级领导全覆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全覆盖。截至20xx年11月,已排查出生态环境问题412起,整改412起,整改率100%。
优化监管与服务,提升管理成效。围绕服务“六稳”“六保”,认真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深入推进“三优两加强”工作,探索“点-线-面”立体服务模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中建材公司新建项目申请总量,指导碳排放调查报告编制,协调重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保审批,指导盛运垃圾发电厂更换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指导9家企业申报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奖补资金,指导3家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治理资金项目入库。开通“环企直通车”,邀请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与工商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重点包装印刷企业举办污染治理专题培训,对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并上门指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帮助企业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推行“123”工作法(一次书面告知,二次责令改正,三次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起,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民生行业以及安装在线监控企业共42家纳入正面清单,对合规企业真正做到“多预防、少惩戒”。
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补齐短板不足。制定《桐城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办工作方案》《桐城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整改促提升,弥补不足、补齐短板。截至20xx年10月,20xx年省环保督察51个信访件,全部完成自验收;20xx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2个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7件,通过验收35件,暂未发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有待提高。“十四五”期间臭氧纳入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氮氧化物和VOC减排任务较重,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菜子湖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存在不确定性,龙眠河城区段水质较差,排污口治理任务重。土壤质量基础数据库不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管控修复难度大。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待加强。日常环境信访投诉不断,行业性、区域性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城乡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任务重、投入大。部分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准入门槛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治污设施不能保证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10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职责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二、关于环保职责履行及有关工作
(一)20xx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37.1万亩、植树4348.8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108.7 %。全民义务植树837.3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104.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1.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19%,成灾面积2.59万亩,成灾率1.82‰,测报准确率达97.9%,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xx”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xx、20x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xx”行动涉及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6.5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三、关于环保职责履行中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国家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四、关于今后整改计划和措施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湿地公园建设的精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申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落实。继续加强市属6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抓好野生动物“四证一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档案。抓好林麝与黑熊的驯养繁殖发展以及林麝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麝耳号档案。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1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任务,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举措
(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1.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水环境保护工作量大面宽,与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搞好河道、水库、水源地环境建设,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借助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巡河问河方面。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1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8次,村级河长巡河2105次。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问题台账99起,均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县级河长重要问题督办事项5起,完成“清四乱”1起。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方面。已修订青衣江、玉溪河20xx年度“四张清单”,正编制青衣江芦山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年),组织联络员单位编制其它县管河流“一河一策”“四张清单”。水污染防治方面。以青衣江(芦山段)流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了大川镇、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飞仙禾茂组、芦溪村安营聚居点、大同村顺河聚居点等13个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第二批15个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宣传培训方面。召开了总河长全体会议、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河长制工作。印发《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宣传方案》和《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开展专题培训会2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20余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来,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
3.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印发20xx年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今年以来,依托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县域内取水工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完善“一户一档”。办理取水许可5份,其中3户新办,2户延续。完成水资源公报、年报、用水总量统计等填报工作。全县纳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83家小水电,76家整改类小水电中有70家已按要求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评审工作
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保护砂石资源、共建绿美芦山”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辆80余次。大力整治河湖“四乱”和行业乱点乱象,开展河道巡查250余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7起,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依法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1处并完成问题销号。同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巡查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积极配合镇西山“双超”治理检查站建设工作,组织2名工作人员在卡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深入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从源头解决砂石乱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重点流域项目落实情况
1.“8·22”洪灾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防洪堤修复方面。涉及全县6个乡(镇)46个点位,新建堤防9764米,加固加高堤防3415米,计划投资10575万元,现工程主体已完工,完成总投资10205万元,占总投资的96.5%。二是农村供水项目修复方面。涉及大川水厂、房基坪供水站、龙门片区供水工程3个项目,现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在实施项目扫尾工作,已完成工程总投资978万元,占总投资的97.8%。
2.水利常规项目推进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常规项目共计4个,总投资1997万元,现已完工1个,完成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芦山县水资源监测站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6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00%;芦山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非工程措施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37.6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0%;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5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1%;西川河防洪治理工程于3月开工,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发现涉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其他重要的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各部门总结和提炼“十三五”期间在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下步打算
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是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管,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巡查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及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水利、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五部门将持续开展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常态化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形成各级各部门无死角的监管网络,严格监管江河生态流量,毅然扛起青衣江生态保护的职责,为有效维护良好的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四是强力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切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编制工作,为“十四五”期间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保护汇报 篇12
xx年上半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我县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使全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xxxx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措施落实责任到位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全镇环境保护工作,我镇充分意识到新形势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此结合我镇乡村旅游发展和丹霞灵溪AAAA级旅游景区的巩固提升,为确保我镇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加大了对镇、村环境保护的动态管理力度;一是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同时,专门落实固定一名副镇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在镇生态环境组安排x名工作人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时,还从办公室抽调其他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定期在镇村、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或者在镇党委、班子会议上讨论环境保护工作安排,三是镇生态环境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是加大投入力度截止x月初,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清运、环保宣传、创文工作等各项工作开展投入资金近十万元,使环境保护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二)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xx年以来,我镇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注重采取多种方法、方式开展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镇政府政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各村(居)委公示栏等,通过张贴标语、宣传单等途径,开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三)推进村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推进村组环保工作,加强环卫宣传监管力度
各村组辖区内一经发现有排放废气污染物养殖场和小型加工作坊或企业,私自设置排污口至河道、湖泊等造成污染的,村民自行上门进行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镇生态环境组办公室,镇生态环境组工作人员再上门制止或联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下来执法,各村组结合各项工作开展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严禁群众在本村组河道内倾倒垃圾和建筑废渣,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镇生态环境组办公室或河长办。
2.加强巡逻劝导制止,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
3.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镇针对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重要性,把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列入当年的重要议事日记,特别是为了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我镇把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工作来抓,一是下发《x市野外用火条令》宣传手册、村组与党员、农户签订《仁化县禁火令》镇与村(居)签订《仁化县严禁野外用火责任书》。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镇村干部结合脱贫攻坚、走访群众工作的开展对农户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同时还通过乡村广播、短信、村(居)委宣传公示栏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大巡逻力度发现有焚烧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工作的及时制止,现场劝导不听得立即上报镇生态环境组和镇林业派出所。
(四)统筹安排配合协调,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改
认真配合协调水务、林业、农业等部门做好镇辖区内王氏水务灵溪河、麻阳洋子坑两处供水站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宣传工作。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平衡的花朵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互动;禁止一切影响饮用水源保护的.活动、工程等,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扑杀鱼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大群众知晓率。在水源地保护区域树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警示宣传牌,铺设水源地保护区围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对浈江河、灵溪河、黄坑河库区的水浮莲及水上漂浮物进行及时清理,有效的保护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
(五)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禁私挖乱采现象发生
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严禁村民乱开荒和破坏耕地,植被的现象发生,我镇生态环境组与国土所工作人员,严格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破坏耕地私挖乱采的行为现场解决。为了实施对环境保护的严格监督,镇生态环境组随时接受群众举报,一有举报,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核实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以来,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跟以前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以下不少问题:
1.部分散、乱、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2.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还做得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有提高,但不够强
3部分村组干部对环保工作不够重视,环保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
三、下步生态环境工作打算
新形势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愈显重要,更是一项长期久远的工作,我镇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执行上级环境保护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精神为指引,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长抓不懈,进一步加快环境监管工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环保责任,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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