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

时间:2024-07-09 09:31:53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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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都需要进行汇报,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每次提笔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欢迎大家分享。

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

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1

  光武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以来,中心严格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为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办理各类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起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

  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 光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工作,首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站(所)的负责人组成。我镇便民服务设中心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各窗口工作人员8人。中心办公面积300多平方米,将涉及窗口服务的党务、综治与司法、国土、财税、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合作医疗、民政等8个服务窗口纳入中心管理,构建统一的服务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听取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为了确保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中心有场所办公、方便群众办事,镇政府在我镇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投入10万余元经费,为便民服务中心修建了工作台,添置了办公桌椅、文柜、沙发、饮水机、电脑等硬件设施,将中心的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制定上墙,印制了《光武镇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手册》、《便民利民联系卡》等3000余份下发至各村,方便群众阅读、了解、监督中心的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基层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让群众在中心感受到“进一扇门、办万家事”的便民服务宗旨。

  二、创新思路,强化管理,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在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中,我们特别强调了摸索、创新和管理。摸索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服务质量,创新

  的思路是确保进一步转变我们的工作职能,管理则是推动整个中心正常运行的.纪律保障。在突出中心服务职能工作时,注重抓两个结合:

  1、岗位定员与班子成员带班相结合。为确保有岗办事、有人办事,中心在全面合理设置窗口岗位的同时,将那些懂政策、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明确为窗口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定职定责。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及上下班签到制,外出办理业务或下村工作必须向中心负责人说明,确保中心真正实现有岗有人,有人有责,群众办事有人找,群众办事找有人。同时,为加强对中心工作的领导,镇党委还专门明确了值周领导带班制,要求值周领导赶场天到中心带班,负责中心工作并接待来访群众,帮助消化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处理的棘手问题,并及时将收集到的疑难问题提交班子会研究解决。

  2、窗口协作与镇村联动相结合。中心始终坚持“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便民服务工作中,坚持能在中心办理的事,决不计群众再走第二个门,能一次为群众办理的事,决不让群众再走第二次路。为了熟练办理中心的各类业务,中心每季度都要组织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确保每个窗口工作人员都能准备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在熟悉本窗口业务办理程序的同时,了解和掌握其他窗口业务范围及办理程序,全面提高自身便民服务的综合能力。由于窗口工作人员少,且兼有驻村和其他业务工作,因此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尽管有分工,但更多强调协作。对于需要多个窗口联办的事项,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手续交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基本上理顺了各项工作关系,窗口之间配合默契,工作持续性、衔接性较强。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我镇进行了 “中心+村代办点”的两级联动服务模式探索,选择了条件较为成熟的村设立村级便民利民服务代办点,除了完成政策咨询外,还尽可能完成群众要求的代办事项。同时,村便民利民服务代办点

  为群众提供所办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材料,群众可以到代办点直接领取,节省了路费和时间。目前,我镇已建成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站并正常运转的有14个村。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模式,全面提升服务形象

  为确保便民利民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廉洁,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我镇成立了领导监督机构,设置了服务窗口意见箱,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建立健全负责人岗位职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全程代理办法、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中心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中心主任天天抓的工作格局。针对涉及的司法调解、土地纠纷、合作医疗报销、民政款项领取、计生证件发放等业务,各窗口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答复件”四种形式分类办理,实行“一般事务直接办理、重大事务承诺办理、辖外事务联合办理、特别事务申报办理、审批事务集中收费”的工作机制。严格档案管理规范化。各个窗口办理事项登记清楚、项目健全,各类记录簿装订成册、规范完善,符合管理要求。

  我镇服务中心正常的管理渠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熟练掌握窗口业务办理程序,规范管理各类表册,准确办理各个项目,真诚对待办事群众,使服务中心的工作有序开展。中心1—6月,镇办2100件,村办3920件,受到群众的好评。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坚持结合正在进行的践行“宗旨”教育活动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管理,强化服务,进一步增强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意识,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全面提升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2

  一、工作目标

  以“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强化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总体工作目标,全面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以“十个一”(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要求作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最低标准,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区411个行政村和159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全覆盖,使基层群众得到更多便利的服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和服务项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解释等服务;

  2.负责受理登记辖区居民的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辖区居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5.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服务内容: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事项按照能进尽进原则,由各镇街结合实际确定,今年重点将以下事项纳入便民服务范围:

  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指导与培训,困难家庭的就业援助;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个帐查询、费用征收、领取资格认定和待遇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协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社会保险的其他管理服务,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

  国土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理和代办、设施农用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受理和代办、建设用地相邻纠纷的`调解与协调;

  建设服务事项:村级建设规划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民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

  农业服务事项: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审查、、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防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供应、育秧育苗、植保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生产作业;农业技术培训等。

  卫生服务事项:组织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助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体检、预婚青年婚检;改厕技术指导等。

  人口计生服务事项:再生育审批的资格核对和代办公示;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代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等利益导向政策的资格确认核对和公示;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优生“两免”服务告知书发放;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及初步核对等。

  残联服务事项: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公安服务事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二代证发放及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等代办服务事项。

  工商服务事项:代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代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综合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动员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健康体检信息,有线数字电视安装、维修等申报受理,群众间纠纷的调解和协调等。

  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健全工作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1.建立干部轮值制度。村(社区)要通过实行轮流值班、定时约时办公等方式,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有A、B岗代办员在岗工作,并定员定时到相关部门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

  2.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代办的事项应及时、如实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理人姓名、代办事项、代办形式、代办员姓名、办结时间、办结结果和群众评价等。

  3.建立工作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镇街,由镇街汇总后上报区民政局,由民政局梳理汇总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

  4.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镇街应建立健全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村民等形式,定期对所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察局、区民政局将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街根据区有关考核办法,自行制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考核。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自愿”的原则,根据申办人申办事项的类别不同,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代办服务工作,主要由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组成。

  1.申请环节。由办事群众向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对不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范围的,应当解释清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受理环节。凡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的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应予以受理,并向申办人发放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申办人相应的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代办流程、承诺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规费等内容。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办人出具代办件通知书或初审上报件通知书,并做好受理登记。对手续不全的,口头或书面告知需补交的清单,待材料齐全后再重新受理。

  3.办理环节。经过受理登记后,确定代办员,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代办员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确保在承办时限内完成。

  4.回复环节。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办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各项费用结算以及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四、工作条件和办公保障

  1.服务场所。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应按照“场所固定、大小适宜、整洁明亮、方便群众”的要求,设在村委(社区)集中办公场所内或其他群众熟悉、办事方便的场所,已经建成的村(社区)服务中心,可增挂“村或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正在建设的村(社区)服务中心,需同时增挂“村或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2.配套硬件。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配置电话、电脑、打印机以及其他必备的日常办公设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图应上墙公开,并设立专门的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当前去向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关工作要求

  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是一项便民、利民的系统工程,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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