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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精选)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说了那么多,你会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工作目标
以“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强化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总体工作目标,全面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以“十个一”(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要求作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最低标准,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区411个行政村和159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全覆盖,使基层群众得到更多便利的服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和服务项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解释等服务;
2.负责受理登记辖区居民的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辖区居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5.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服务内容: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事项按照能进尽进原则,由各镇街结合实际确定,今年重点将以下事项纳入便民服务范围:
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指导与培训,困难家庭的就业援助;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个帐查询、费用征收、领取资格认定和待遇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协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社会保险的其他管理服务,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
国土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理和代办、设施农用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受理和代办、建设用地相邻纠纷的调解与协调;
建设服务事项:村级建设规划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民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
农业服务事项: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审查、、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防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供应、育秧育苗、植保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生产作业;农业技术培训等。
卫生服务事项:组织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助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体检、预婚青年婚检;改厕技术指导等。
人口计生服务事项:再生育审批的资格核对和代办公示;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代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等利益导向政策的资格确认核对和公示;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优生“两免”服务告知书发放;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及初步核对等。
残联服务事项: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公安服务事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二代证发放及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等代办服务事项。
工商服务事项:代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代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综合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动员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健康体检信息,有线数字电视安装、维修等申报受理,群众间纠纷的调解和协调等。
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健全工作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1.建立干部轮值制度。村(社区)要通过实行轮流值班、定时约时办公等方式,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有A、B岗代办员在岗工作,并定员定时到相关部门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
2.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代办的事项应及时、如实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理人姓名、代办事项、代办形式、代办员姓名、办结时间、办结结果和群众评价等。
3.建立工作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镇街,由镇街汇总后上报区民政局,由民政局梳理汇总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
4.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镇街应建立健全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村民等形式,定期对所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察局、区民政局将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街根据区有关考核办法,自行制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考核。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自愿”的原则,根据申办人申办事项的类别不同,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代办服务工作,主要由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组成。
1.申请环节。由办事群众向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对不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范围的,应当解释清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受理环节。凡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的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应予以受理,并向申办人发放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申办人相应的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代办流程、承诺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规费等内容。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办人出具代办件通知书或初审上报件通知书,并做好受理登记。对手续不全的,口头或书面告知需补交的清单,待材料齐全后再重新受理。
3.办理环节。经过受理登记后,确定代办员,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代办员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确保在承办时限内完成。
4.回复环节。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办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各项费用结算以及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四、工作条件和办公保障
1.服务场所。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应按照“场所固定、大小适宜、整洁明亮、方便群众”的要求,设在村委(社区)集中办公场所内或其他群众熟悉、办事方便的场所,已经建成的村(社区)服务中心,可增挂“村或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正在建设的村(社区)服务中心,需同时增挂“村或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2.配套硬件。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配置电话、电脑、打印机以及其他必备的日常办公设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图应上墙公开,并设立专门的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当前去向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关工作要求
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是一项便民、利民的系统工程,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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