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会议记录4篇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1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记录人
会议纪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
(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三重一大决策方案,以应到会办领导班子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实行纪实制。对领导班子的表决意见、班子成员的表态意见等情况,应详细记录并永久保存。对集体决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2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会议记录:
出席对象 站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群众代表 会议主题 大额资金的使用
我隧道灯具维修项目需要大额资金,针对这一情况,我站已经分步骤,分层次做好了财务预算,召开此次会议研究决定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根据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对资金的募集方案做出了具
体的安排部署,由党员分组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
针对资金的使用,由站按照会议的决定制作相应的党务公开资料,并张贴于宣传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查,积极及时地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反馈。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3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记录人
会议纪要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
(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
(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4
为贯彻落实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事变动等事项;
9、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局长负责制,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局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局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局务会扩大会由局长或书记确定邀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联席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规则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集体决策的程序
1、相关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
2、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4、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5、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五、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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