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合同

时间:2022-05-02 12:54:25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机械加工合同锦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加工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械加工合同锦集八篇

机械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 份,由甲方于 年 月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 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 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元).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加工装配方):_________

  乙方(来料、来件方):_________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本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_________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_________名、开业后_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_名。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_________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各份具体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_____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____日,每天_________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_________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_________天,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的生产加工合同中订 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_____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具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_ 贸易公司(下称授权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_________开户的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办理。乙方超过_________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 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任一生产加工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就,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对其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合同的份数和修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或修改,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机械加工合同 篇3

  甲:设备有限企业 合同号:20xx-6-27

  乙: 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单号:20xx-6-27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 ***

  甲:玻璃设备有限企业 乙: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

  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

  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

  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

  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

  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

  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

  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

  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

  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

  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

  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

  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

  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5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

  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

  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

机械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免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 篇8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质量时,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方;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物的以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物通知中,必须留给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物或完成工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方同意,提前交付物,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物的,承揽方有权将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方;变卖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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