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2-09-17 17:54:08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加工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加工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XX·黄金国际

  二、 工程地点:XX县孤山街原劳动局地段

  三、 工程内容:XX·黄金国际小区2#、5#、6#、7#、8#五栋住宅楼(5#,6#一二层为商铺),塑钢窗,纱窗制作和安装。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塑钢窗中标价格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检测试验费、运输费、税费、水电使用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五、 合同综合价格:本合同为含税等费用固定价格合同,综合价格不随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升高或降低,以中标价格为本工程的价格。

  六、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与项目部联系,根据施工进度控制好加工制作的时间,乙方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自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窗框和固定玻璃的安装,窗扇按照甲方确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安装完毕。

  七、 付款条件及方式:

  1、 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正式合法,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结算工程数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测数量为准,本工程款全部抵顶房子(南沿街一套,住房一套)多退少补。

  2、 办理完按揭手续,加工制作单位开出当地地税局的税务发票。

  八、 质量标准

  1、 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必须完全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因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的损失。

  2、 乙方在对塑钢窗加工制作过程中,要按XX县质监站对塑钢窗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并承诺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

  3、 乙方在施工准备,窗口安装、玻璃安装、施工工艺要按本合同附件“塑钢窗制作技术去做,达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

  4、 塑钢窗各种材料参数达到节能65%标准的相关要求。 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试验费用,并保证检测试验合格,无合格的检测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5、 推拉窗安装推拉纱窗,保证牢固不掉落。 窗框四周缝隙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填满充实,牢固可靠。 合同签订后,塑钢窗招标时“推拉窗型图”再对照设计图纸和项目部,工程部进行审核,双方认为无问题,经甲方项目部经理在窗型图上签字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九、 验收方式: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由监理公司,甲方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定最终工程量,以该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所用材料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检查实验确定的缺陷,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抽查(进行破坏性试验),不符合国标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材料,坚决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 塑钢窗所用甲方指定的材料由乙方择机订购,避免涨价风险

  十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

  ① 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协调处理乙方在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② 为乙方提供图纸,并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资质等。

  ③ 在乙方生产塑钢窗过程中,甲方要加强现场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 甲方承诺自觉遵守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内容。

  2、 乙方承诺

  ① 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施工,或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若返工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② 供应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 不得将承揽的塑钢窗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施工。

  ④ 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帮助协调。

  ⑤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行施工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 竣工验收时负责所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未达到合格工程的除了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外,并承担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⑦ 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⑧ 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约定工程项目,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壹仟元违约金。

  ⑨ 进场施工前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方案,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个职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若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乙方同意为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⑩ 自行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塑钢窗合同业务,甲方可以协调配合,但是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2)不能按照国家规范,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加工制作与施工,导致产品质量差,工期时间长,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

  免费保修两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产品发生问题,只收材料费,不收维修费和安装费及交通补贴费,乙方的维修服务要在接到业主通知六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心合作,互惠互利的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甲方为乙方加工XXX塑料配件,为保证甲乙双方履行承诺,双方特制定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单价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的塑件成品,主材料由乙方拟定,成品单价初步估算:包括运输用包装、原料、加工损耗等综合价格按塑件成品净重量每吨按市场价计算,具体价格在打出合格样品后加1.4元为总单价,原材料的价格因市场价格的升浮双方在自行商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1、 甲方应保质保量按照双方协商好的订单,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仓库。

  2、 甲方如因产品生产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因甲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退货或换货。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部分损失。

  3、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 甲方和乙方加工的塑件成品,要组合优良,外形要光洁、平整、无毛刺、无飞边、不变形、打螺丝不爆、不裂等。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自供货给乙方之日起,甲方每次批量送货到乙方,乙方经验收合格入仓后,开具期限不超过10天的有效支票给甲方,或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以以后供货货款中每套模具扣除5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2、 甲方随时库存300—500套成品,以备 方急所需。

  3、 甲方送货到乙方经验收合格后,在乙方生产过程中塑料件一经打螺丝,而非甲方质量问题为前提前,甲方不负责退货,但可协商处理。

  4、 乙方每次订单用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经认可后签名确认并回传;

  5、 乙方必须提前一天订单,甲方在收到 方订单后按时批量送给 方;

  6、 甲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的数量、时间,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场地;

  7、 乙方必须在甲方每次送货验收合格后办妥进仓的相关手续;

  8、 甲方要对 方的模具图纸、技术做好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向任何一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信息,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自己的供塑件成品,否则按壹拾倍模具费赔偿给甲方;

  五、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规定,否则赔偿因已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方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方签字:

  甲方盖章: 方盖章: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香港××有限公司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塑胶五金玩具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1栋2层850平方米,无上盖场地500平方米,工厂管理人1名,生产工人首期80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200名,(禁止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 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415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43.2万港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450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50港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由乙方支付9,400港元给甲方,作为工厂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规定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七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二十一天半,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十五元港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工人应按双方协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给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深圳市上步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开户的银行(____银行、帐号____)办理。乙方超过五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两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字后,乙方须出示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即从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需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应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核销手续。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约十天内,由乙方预付4000港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业务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补充或修改,并报上级批准实施。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业务单位:

  法定代表: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签订地: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本合同中成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以上费用含17%增值税。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符合甲方的图纸要求。

  第三条 技术资料、图纸保密原则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和透露本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其中模具厂及机加工协作厂除外。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甲方模具向第三方提供铸件。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生产工艺及技术透漏给第三方。 第四条 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日起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50%产品预付款,产品生产完毕发至甲方之前需支付40%货款;余下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货30天内,甲方支付10%货款,乙方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因铸造或加工产品报废,造成成品不足时,乙方需在40天内补齐。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附件、双方签署的图纸、资料、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每批零件乙方需提供如下检验报告:

  1. 铸件化检验报告;

  2.成品尺寸抽检报告(每批产品每个规格抽检3件);

  3.硬度检验报告。 第六条 交货地点、包装及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为乙方北京工厂。乙方只能对零件做简单的防磕碰包装(铁桶+泡沫)。如因运输和包装造成零件损伤,乙方不负责。如需单独包装,甲方需另外支付包装费用。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协助安排运输,但风险及费用归甲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或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双方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双方工作往来文件,经双方认可的传真件有效。

  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加工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合金状态、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含包装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5237—20xx标准执行。

  三、工程名称: **小区

  四、生产周期:生产供货周期 15 日(即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货到**市)。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汽运,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六、检斤方式:以****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检斤为准,合理损耗+3‰。

  七、包装标准: 供方每吨型材包装物重量和喷涂重量不超过10%。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通知供方,供方代表在 12 小时之内到达需方所在地,经双方验证,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包退包换,如因需方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责任由需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小时内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约人民币 5000 元给供方。供方收到需方所支付的本合同确定的预付款及相对应的型材订单后开始生产,需方每提一批货物支付该批货物的总额货款,所交预付款在最后一批所提货物的货款中扣减。

  十、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或不能控制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它类似事件,但国家法律及政策的变化不包括在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供需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取得并向对方寄送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特别约定:

  1、结算计量:需方购买的型材的金额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2、订单更改:供方对需方所订产品做任何更改,应书面通知传真给需方,征得需方书面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

  3、发票开具:供方按实收需方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需方订单型材供方生产完后,需方应在15日内提完,否则需方未提型材将随铝锭价格上涨而等额上调,铝锭价格不变或下跌则执行本合同价格。

  5、供货周期约定: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合同额3%赔付需方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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