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做合同合集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定做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工定做合同 篇1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加工定做合同 篇2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加工定做合同 篇3
定作方:承揽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定做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定作方: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 总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 总定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验收标准、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加工定做合同 篇5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电瓶产品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加工定作内容:就乙方目前生产的20多个品种的电瓶,甲方暂定在合同期限内向乙方定做30万支。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加工定作方式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所约定的加工定作方式为: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进行加工制作,生产出成品后,向甲方交付产品,乙方收取加工劳务费。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生产原材料和成品的所有权均系甲方所有,乙方只具有收取劳务费的权利和义务。
3、关于其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税、费等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加工劳务费
乙方完成甲方定作的工作量后甲方按成本价的15%向乙方支付加工劳务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生产电瓶产品所
需的一切原材料,乙方提供仓库供甲方用于原材料和产品堆放,甲方对原材料享有所有权,甲方派专人就原材料签收登记、保管,并按生产进度的需要发放原材料。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进行加工制作,如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甲方可拒绝接收成品,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成本损失。
3、乙方应对生产的成品,分批次向甲方移交。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甲方的原材料或成品(包括不得变卖、转移、出售、赠与、担保等)。
5、合同期间,非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情形乙方不得停工、停产。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的原材料或成品。
7、如甲方认为有需要对生产的产品办理质押等手续的,乙方应全面配合。
第六条验收标准
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乙方
下线的成品每天向甲方办理移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的保管好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和生产线上的半成品及未交付的成品,在此期间,如存在损毁灭失等情形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擅自处置甲方的原材料或产品的,则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
加工定做合同 篇6
承揽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定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总金额(大写)
交货日期:由乙方订货清单确定。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有效,乙方要货清单确定的数量低于本合同数量 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成本核算变更合同价格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组成为:毛坯管成本+加工费;加工所需的毛坯管由甲方提供。
二、质量标准及验收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成产,质量标准为甲方的企业标准,同时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2、乙方应在收到加工产品之日起二天内对加工产品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甲方交付的加工产品有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完全符合加工要求。加工产品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当、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标准。
2、甲方对乙方所加工的产品进行商标贴牌,但乙方依据本合同所要求贴牌的商标必须为乙方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包括经核准的使用类别符合商标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之前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合法使用证明等。
3、甲方负责包装箱图案制版,但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每版/次押金费用5000元,制版效果图案由乙方签字确认。因乙方需要对印刷版面进行更改的,乙方自担费。
4、具体包装要求是 乙方依据本合同订购的产品数量每种、每次的型号规格数量不低于500箱;否则制版押金不予退还。
四、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加工物交由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甲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加工物交付于乙方,该加工产品所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也以自提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榆垡厂区。但该批次货物要求自提应当在要货清单中注明,否则甲方默认为乙方代办运输。
3、时间要求:甲方收到乙方要货清单后,并收到乙方该批次预付款后 日交货。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加工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交货日期。
五、预付款要求
乙方应于要货清单送达甲方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 ______%预付款,该预付款在该批加工物交付时冲抵货款。
六、加工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甲方完成加工产品后,在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前,乙方必须将该批次货物的剩余尾款全额支付甲方,甲方履行合同交货义务。
2、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加工款的产品所有权由甲方所有。甲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3、乙方由于其他非法定原因,未能在订货清单约定的日期支付甲方货物全款,每延迟1日支付甲方 元保管费,该保管费累计达到该批次预付款额时,该要货清单自动解除,预付款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的,应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加工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依据第七条扣完保管费为止。
(3)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甲方因而造成的损失;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货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支付乙方以少交货物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甲方无故提前交付加工产品的,除非取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为甲方原因导致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特殊性规定
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允许甲方在供应加工物数量上有±
%的浮动时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同时鉴于加工产品的特殊性,甲方在交货时赠送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每种规格产品 %的损耗管。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加工定做合同 篇7
供货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信守以下条款:
1、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日内供货。
2、产品质量标准:
3、交货地点: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为止
5、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6、付款单位名称:付款方式: 期限:
7违约现任:
1、供方不能交货,向需方偿付未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2、需方中途退货,向供方偿付付退货部分总%的违约金;
3、其余违约责任,按有关条例执行。
8、其他补充事项:
9、梧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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