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

时间:2023-07-06 08:20:39 奖罚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奖罚制度【实用】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奖罚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奖罚制度【实用】

质量奖罚制度1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l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XX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l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质量奖罚制度2

  基建安全灾害预防和处理制度

  1、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经矿技术、基建、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煤矿财务、供应计划。

  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

质量奖罚制度3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1)按规定吨煤提取费用;

  (2)安全、质量各类罚款。

  安全奖励基金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具体使用由办公会决定,财务部对安全基金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基建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四为矿安全活动日,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该时间各单位不得无故占用。生产部必须提前下达每月计划,各单位遵照活动计划并结合自身安全实际工作,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内容有效果。

  2、安全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劳动纪律、安全技术、事故案例等教育。

  3、各单位行政主管必须亲自主持并参加安全活动。

  4、生产部负责检查安全活动日制度的.执行情况。

质量奖罚制度4

  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队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施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部门、各施工队按照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手册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

  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4.5.4.4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的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以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并规范其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的'分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审批程序及施工质量评定统计表等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对外发包的输变电工程项目。

  第四条 本制度的编制,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和公司SHEQ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质量事故的范围及分类

  第五条 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造成缺陷返工者、并形成永久性缺陷者,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第六条 质量事故的分类

  (一)重大以上质量事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1、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坍塌;

  2、超过规定标准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使用功能;

  5、返工损失金额一次达十万元以上者。

  (二)重大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五至十万元(含五万元,不含十万元)。

  (三)一般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一万元至五万元以内(不含五万元)

  (四)记录(轻微)事故:返工损失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

  (五)凡造成质量事故,均要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处理及记录。

  第七条 质量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原则,质量事故损失费用,应按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残值。

  第三章 质量事故的调查/评审、处置

  第八条 记录(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应及时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分公司/项目部(公司派驻的)专职质检人员组织分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和处置,其调查/评审和处置记录由分公司/项目部保存/备案。

  第九条 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当日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公司派驻的)专职质检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并将处置方案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副总工批准。处置相关记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报告,并由事故责任单位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由公司总工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及提出处理决定,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总工程师及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对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由公司负责向业主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四章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按公司《工程质量奖惩规定》进行。其主要条款内容摘录如下。

  第十三条 在施工/安装/调试/加工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责任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和不合格性质及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5万元(含5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报请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处理。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的70%--100%,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10%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10万元(含10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 报请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处理,由公司经理批准。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的100%,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由公司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及提出处理决定,报公司经理批准,按经济损失的10%—20%给予赔偿或处罚,并给予留用察看或辞退处分

  第五章 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一般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缺陷处理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审核,工程部专工批准,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记录质量事故由分公司/项目部调查/评审、处置,处置方案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主管/项目总工审定。

  第十八条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施工项目部技术及质量部门、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质量缺陷处理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完成。

  第十九条 凡需设计单位进行验算的项目,由公司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事故单位按核算结果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应作为技术档案由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一条 凡质量事故缺陷处理后,其处理结果应报监理重新检验认定。

  第六章 设备制造质量缺陷处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制造质量缺陷除必须返厂处理外,应根据现场条件尽可能在现场处理。现场处理,应将配合返修/返工项目、缺陷情况、处理措施、实耗人工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作出记录经厂家签证后,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同时设备缺陷返修结果,应报设备供货单位和监理确认。

质量奖罚制度5

  1、总则

  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

  3、职责

  ⑴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⑵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⑴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⑵考核内容:

  ①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②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

  ③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⑤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⑶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⑷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⑸对个人奖罚办法:

  ①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B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C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D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②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D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E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20元

  F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③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④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A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B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C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D对施工项目达到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5部长审核

  ②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③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质量奖罚制度6

  为加强项目各级施工人员责任心,有效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1、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各专业工长编写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并对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工作,有必要时还应对于施工的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示范或过程指导。

  2、主要或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3、各工长要制定本工种的工程质量管理细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奖罚原则。

  4、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主要指工长)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主管工长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完后在当月十五日前送交监理组,以便监理组能按时填报本月质量报表,作出质量工作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组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发出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由相关责任人签收后认真按时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质检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对确实存在争议的问题,工长应在签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项目领导裁决。对整改通知上问题的整改必须按时完成,有困难要及时提出,不得在延误后找理由推脱责任。

  7、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其他班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和试验由试验员和材料员按照公司有关管理程序进行,未经检验或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经配置在现场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现场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应设配合比计量标牌,做到计量准确。

  10、项目由监理组、施工组、劳资员及项目领导定期组织进行班组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同时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11、项目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由总工室负责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出现。

  12、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成立QC活动小组,开展QC攻关活动,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地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3、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程款的结算上采用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创优。

  (二)有关奖罚条例

  1、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而相关工长未及时作好质量技术交底的,对相关工长罚款50元/次。工长交底清楚,作业班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罚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积极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积极完成工长的整改安排,工长有权力处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处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如果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或全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处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承担相当于上道工序责任人50%的处罚(包括工长和施工班组)。

  7、不注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承担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处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所有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奖励2000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9、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提出切实可行且能有效杜绝质量通病或显着改善工程质量的人员,由监理组以书面报告提请项目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质量奖罚制度7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 、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 、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 、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500元,项目负责人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800元,项目负责人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f)经考核项目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5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1000元。

  (2)对个人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b)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班组负责人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c)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经核实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e)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公司工程部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质量奖罚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使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和个人以及相关楼号负责人进行奖励与处罚;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员工、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三条本细则要求第七事业部下属各项目部必须执行。

  第二章奖罚标准

  第一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xx》、《11G101》的要求。

  第四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五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六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款20元/根。

  第七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款20元/处。

  第八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款20元/处。

  第九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款10元/个;接头焊毕,不敲除焊渣的,罚款30元/个;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款2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款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十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款100元/处。

  第十一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十二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十三条所有构件的保护层,特别是楼板保护层的合格率不小于90%。

  合格率在85~90%的,罚200元/层;

  合格率在80~85%的,罚500元/层;

  合格率小于80%的,罚2000元/层;

  第十四条浇筑混凝土时,如无人看管钢筋工程导致露筋现象,无论什么部位,每处罚50元/处。

  第十五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钢筋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二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十六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十七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每单元有5处以上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除须整改符合标准,另给予30元/处的罚款,若大于10处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十九条所有模板拼缝处必须确保不漏浆,对于模板拼缝处漏浆严重的除修补到位外,另罚款100元/处。所有楼层接槎处必须贴海绵条,且应平直,确保所有接槎处平整不漏将,否则处罚100元/米。

  第二十条支模完成后,必须将平台板及墙肢中的木屑等垃圾清理干净,不清理的罚300元/层。

  第二十一条模板几何尺寸必须正确。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柱、梁处有翘曲现象的每处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款20元/处。

  第二十四条楼层接槎处的立模下边,不管模板长短,必须设置2只及以上看脚螺丝,以确保接槎处的质量,如发现每少一处,则罚款500元/处。

  第二十五条顶板的水平度达不到0~5mm标准的,每块板100元/块。拆模后,砼顶板的水平度达不到0~10mm标准的,每块板200元/块。对顶板的水平度达到标准,但顶板标高达不到±5mm标准的,罚500元/块。

  第二十六条结构混凝土每层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顶板水平度等实测项的实测实量分值(按第三方检查标准)达96分以上的,对班组带班作业人员奖励2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奖励100元/层,实测实量分值在96分的不予奖励,对达不到96分的,班组带班人员罚款1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罚款50元/层。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1000元/次。

  第二十七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木工用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三节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墙、柱砼与梁、板砼不得混淆浇筑,违者将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接泵用砂浆一旦发现浇筑至结构中,罚班组500元/次,罚楼号负责人200元/次。同时确保砂浆合理安排,不得浪费。发现浪费现象,同等处罚。

  第三十一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浇水,若不浇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浇筑砼12小时后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元/层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砼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500元/层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4mm,砼表面收提平整,楼梯接槎处及踏步无蜂窝麻面,剪力墙根部无烂根、漏振、麻面,符合质量要求的由生产经理认可并报项目经理确认,给予泥工班组长200元/单元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奖励100元/单元,楼面砼平整度超过4mm的不予奖励,超过4mm以外及表面观感质量差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单元的处罚,同时楼号负责人处于50元/单元的处罚。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三十七条在楼层中如发现混凝土堆或砂浆堆此种浪费材料现象,罚班组200元/堆,罚楼号负责人50元/堆。

  第三十八条楼板的'厚度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在拉线控制的同时,使用厚度控制器,确保板厚100%合格。板厚不合格的,每块罚500元/块。

  第三十九条所有楼层面接槎部位(例如:楼梯间、电梯井、墙肢内等)必须收提平整,收提不到位的罚50元/米。

  第四十条所有楼板上的孔洞(例如:放线孔,管道孔、烟道等),泥工在收提时必须收提方正、上口齐平。收提不到位的,罚50元/孔洞。

  第四十一条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在平台上搭设通长马道,禁止直接踩踏钢筋。不执行的,每次发500元/次。

  第四十二条浇筑混凝土结束时,泵管冲洗禁止污染外脚手安全网。一旦发现,罚500元/次。

  第四节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砌块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通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砌筑砂浆不采用料或垫板,直接放置在楼地面的,罚200元/处。

  第四十六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出现烂根、空鼓,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十四九条对砌体工程每层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节点1、节点2等实测实量达96分以上,灰缝饱满且设置均匀、勾缝衡平竖直、无通缝,马牙槎进退尺寸保持一致,构造柱表面光洁、无空鼓和蜂窝麻面,符合质量要求的由生产经理认可并报项目经理确认,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50元/层的奖励,若实测实量在96分不予奖励,若砌筑质量较差,实测实量达不到96分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处罚,项目部楼号负责人50元/层处罚。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五十条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例如:预制门框柱、预制构件、墙体免开槽等,对于不执行的,罚200元/次。

  第五十一条墙体顶部塞缝必须使用细石混凝土,并填嵌密实。分层分次按标准填嵌。禁止使用砂浆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填嵌。不按要求施工的,罚30元/米。

  第五十二条窗台压顶的`锚入长度,以及过梁的搁置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业主的企业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罚50元/处。

  第五十三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砌筑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五节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xx》中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300元/立方米。

  第五十五条抹灰砂浆不采用料斗或垫板,直接放置在楼地面的,罚200元/处。

  第五十六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抹灰前一天对基层用喷雾器洒水湿润,水应渗入墙内10-20mm,严禁用皮管子浇水,一经发现用皮管子浇水者,罚款50元/次。抹灰应分层进行,先抹底灰,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再分层抹灰、找平(基层、中层、面层)。水泥石灰抹灰砂浆每层宜为7-9MM,如超厚粉刷,发现罚款10元/平方米。当抹灰层厚度大于35MM时应采取与基体加设加强网。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完成24小时后,夏季高温季节应用喷雾器保持连续7天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除要求返工外,另给予10元/平方米的材料赔偿费。

  第六十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3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5元/个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对粉刷成品质量,每层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度实测实量达98分以上,且墙面无空鼓、不起砂、强度达到要求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50元/层的奖励。若实测实量在98分的不予奖励,实测实量达不到98分的,对泥工班组长罚款1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罚款50元/层。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六节防水工程

  第六十七条防水施工进场原材料必须复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全部退场,并罚款10000元/次。

  第六十八条防水涂料或卷材施工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如发现基础未清理直接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第六十九条根据设计及规范应做附加层加强的,如发现未做附加层每处罚款50元。

  第七十条防水涂料施工达不到设计厚度的必须返工,且罚款10元/平方米。

  第七十一条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第七十二条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mm的罚款50元/米。

  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符合规范的罚款50元/米。

  第七十三条卷材铺设方向宜平行屋脊铺贴,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从下向上贴,铺设方向错误的必须返工,且罚款200元/次。

  第七十四条卷材末端收头和接缝部位必须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不允许有开缝、翘边、滑移、鼓泡、皱折、裂纹等缺陷存在,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章记录与检查

  第七十五条制度执行需做好详细记录。

  第七十六条对检查需明确楼号、层数、具体部位、具体内容及时间等等,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后上交项目部核实。

  第七十七条对检查未合格部位,需及时整改并记录。对不及时整改施工的班组处罚500元/次。

  注:

  1、本考核制度为公司强制性推行制度,要求各项目部必须执行。公司在每月的工程检查中视推行情况对项目部进行考评。

  2、对于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楼号负责人,首次发现,个人考评直接为不合格,降低其工资等级5%。再次发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本第七事业部任何项目上不得使用。

  3、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事业部所有。

质量奖罚制度9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质量奖罚制度10

  一、教学成绩奖罚:

  1、学区奖罚:教师所任单科成绩均分居学区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学成绩在学区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学区统一奖罚)

  2、学校奖罚:学校按教师个人单科授课成绩在学区中排名奖励,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级总评成绩进入全县2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500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1000元。

  3、均分增减奖罚:教师单科授课成绩不在学区前三名的,按上学期期末统考的均分计算,提高一分奖励30元、下降一分罚款30元,以此类推;

  学校罚款的总数用于奖励教学任务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师。(2人)

  说明:任课教师以各种理由不按学区规定的时间内拒交罚款的,公派教师或代课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区不发个人考核表;学区将拒绝办理一切个人事务(职称评定、相关证明、学区盖章、区长签字等),代课教师的学校和学区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签字、盖章,学校临时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扣罚一月工资或按自动辞职处理。学校、学区如实记入会议记录,后果自负。

  二、教学工作奖罚:

  作业批阅数和教学设计课时数奖罚,达不到学区要求的,少一次作业或教案罚款5元,教案课时数按作业规定的次数计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级数学不少于60次,三至六年级数学不少于50次,(作业次数与教案课时数一致)

  2、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各不少于6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60课时;

  3、三至六年级语文不少于55次,教案课时数不少于55课时;

  4、三至六年级英语各不少于4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40课时;

  说明:期末检查时因个人原因丢失学生作业(50%以上)或丢失(不写)教案的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练习册批阅一次按一次作业批阅计算,测试卷批阅一次、有成绩登记,每次按3次作业批阅数计算;所有罚款总和用于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或优秀教师奖励;

  三、出勤奖罚:

  1、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按签到册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100%,教师短信请假的或口头代假的一律按旷工记录;

  3、事假一天,请假人需向委托人交代带班费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从第六天起每天扣除当日工全资;罚款如数上缴学区教导主任。

  4、上课迟到1分钟按出勤迟到1次计算,超过5分钟的,按旷工1节课记,每次罚款15元。

  5、学校加班期间不按时到岗的.、关闭手机的每次罚款100元。

  说明:按教育局教师请假办法中符合婚假、产假、病假等的教师,学校将实行不奖不罚。出勤罚款用于奖励学校每学期的全勤教师,出勤按校务日志、请假条、签到册计算。事假超出5天没有评优选先的资格。

  全勤奖励=出勤罚款总和÷全勤教师数

  四、其他奖罚

  1、班级台账周五由吴成娟负责检查,每少填一次罚款10元;记入到会议记录或校长工作笔记;

  2、主题班会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少一次罚款20元;由校长检查,记录在案。

  3、值周期间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领导查岗,记录在案)

  4、无故不参加学区或学校会议的按100元、50元罚款;按会议实到人数记录;

  5、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不进教室的每次罚款15元;

  6、禁止有课教师带手机进教师,上课时间接打电话、玩微信或游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以上的罚款总数用于奖励学校的3名优秀班主任。

xx小学

  20xx.08.24

质量奖罚制度11

  一、奖金发放

  ⒈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对该股长、中队长、室主任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副职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其他同志每人奖励元。

  ⒉超额完成预算指标的,超额部分按照返还。股长、室主任、中队长,为费用,为其他人员的奖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长、室主任、队长自主分配。版权所有!

  ⒊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取消全年奖金。

  二、中心室主任竞聘及其他人员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明年的中层岗位竞聘,单位直接与其签定续聘合同;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与一般同志平等地参加竞聘,局党组择优录用;必要时,党组进行个别调整。

  凡是在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层人员,两年内应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在中心全体人员的聘用中,党组优先聘用具有技术资格证书的同志。

  三、干部提拔任用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市局对副科级干部任用对象考核时,局党组不推荐。

  四、评先评优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年底评先评优时,股、室、中队全体人员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

  五、公务员管理

  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版权所有!考核为一年考核一次,平时考核作为定期考核的基础。考核分不称职、称职两个等级。

  六、局机关各股室业务目标任务

  ⒈根据市局的考核标准,凡是年底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达不到全市系统前三名的,无论任何原因,股室全体人员扣发奖金。

  ⒉由于稽查队、检测中心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股室个以上项目(含个)扣分的,对稽查队、检测中心从费用中扣除元作为罚款,每多一个扣分项目罚款元。

  七、罚项

  局机关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预算指标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股长、副股长—元罚款。

  稽查队、检测中心要结合实际对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中队、室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原则上罚款幅度不超过奖励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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