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方案

时间:2024-06-20 17:05:05 教学评价 我要投稿

教学评价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学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学评价方案

教学评价方案1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学评价方案2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xx—20xx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

  (一)评估对象和周期。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xx—20xx年。

  (二)评估分类。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1.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2.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四、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一)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五、组织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与监督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教学评价方案3

  1.教学内容解析

  教学内容主要指“课标”的“内容标准”中所规定的数学知识及其由内容所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主要载体。教学内容解析的目的是准确理解内容的基础上做到教学的准、精、简。这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有效开展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学内容解析要做到:

  (1)正确阐述教学内容的内涵及由内容所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并阐明其核心,明确教学重点;

  (2)正确区分教学内容的知识类型(如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元认知知识等);

  (3)正确阐述当前教学内容的上位知识、下位知识,明确知识的来龙去脉;

  (4)从知识发生发展过程角度分析内容所蕴含的思维教学资源和价值观教育资源。

  2.教学目标设置

  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教学目标是设计教学过程、选择教学方法和安排师生活动方式的依据,是教学结果的测量与评价的依据。清晰而具体化的目标能有效地指导学生的数学学习。教学目标的设置与陈述要做到:

  (1)正确体现“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堂教学目标”的层次性,在“课标”的“总体目标”和“内容与要求”的指导下,设置并陈述课堂教学目标;

  (2)目标指向学生的学习结果;

  (3)目标要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避免抽象、空洞;

  (4)要用清晰的语言表述学生在学习后会进行哪些判断,会做哪些事,掌握哪些技能,或会分析、解决什么问题等等。

  (5)明确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具体内容,避免泛化。

  3.学生学情分析

  学生学情分析的核心是学习条件分析。学习条件主要指学习当前内容所需要具备的内部条件(学生自身的条件)和外部条件。学习条件的分析是确定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材料的前提。鉴于学习条件(例如,内部条件包括认知因素和非认知因素)的复杂性,本标准着重强调如下要求:

  (1)分析学生已经具备的认知基础(包括日常生活经验、已掌握的相关知识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等);

  (2)分析达成教学目标所需要具备的认知基础;

  (3)确定“已有的基础”和“需要的基础”之间的差异,分析哪些差距可以由学生通过努力自己消除,哪些差距需要在教师帮助下消除;

  (4)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教学难点,并分析突破难点的策略。

  4.教学策略分析

  教学策略是指在设定教学目标后,依据已定的教学内容和学生情况,为解决教学问题而选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策略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益。从数学课堂教学的实际出发,教学策略分析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并做到具体且针对性强:

  (1)对如何从学与教的现实出发选择和组织教学材料的分析;

  (2)对如何根据教学内容特点和学生情况选择教学方法的分析;

  (3)对如何围绕教学重点,依据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学生的思维规律,

  设计“问题串”以引导学生的数学思维活动的分析;

  (4)对如何为不同认知基础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适当帮助的分析;

  (5)对如何提供学生学习反馈的分析。

  5.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数学学习活动,包括学生对数学知识的认知和实践两个方面。从操作层面看,教学过程就是由教师安排和指导的学生数学学习的活动步骤和方式。教学过程的设计要注意说清设计意图。

  对教学过程的要求是:

  (1)根据不同知识类型学习过程安排教学步骤,包括:引入课题、明确学习目标,调动学生已有相关知识和学习兴趣,呈现有组织的学习材料,引导学生开展主动理解、探索知识的数学思维活动,通过练习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化,提供应用性情境促进知识技能的迁移等;

  (2)正确组织课堂教学内容:正确反映教学目标的要求,重点突出,把主要精力放在核心内容及其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注重建立新知识与已有相关知识的实质性联系,保持知识的连贯性、思想方法的一致性,易错、易混淆的问题有计划地再现和纠正,使知识(特别是数学思想方法)得到螺旋式的巩固和提高;

  (3)学生活动合理有效,教师指导恰时恰点:在学生思维最近发展区内提出问题,使学生面对适度的学习困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全体学生开展独立思考,提高学生数学思维的参与度,帮助学生逐步学会思考;

  (4)恰当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机智运用反馈调节机制,根据课堂实际适时调整教学进程,通过观察、提问和练习等及时发现学习困难并准确判断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教学,为学生提供反思学习过程的机会,引导学生对照学习目标检查学习效果;

  (5)设计的练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起到巩固知识、训练技能、查漏补缺的作用,又在帮助学生领悟数学基本思想,积累丰富的数学活动经验,发展数学能力,培养学习习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恰当运用学习评价手段,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

  (7)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及学生学习的需要,恰当选择和运用包括教育技术在内的教学媒体,有效整合教学资源,以更好地揭示数学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本质,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数学知识,发展数学思维。

教学评价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增强质量意识,注重过程管理,激励争先进位,注重发展水平评价;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顺应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体系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以各校应届生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为评价依据。内容包含实现目标、发展水平、学科优胜、班级优胜和艺体特色五个部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实现目标占50分、发展水平占25分、学科优胜占15分、班级优胜占5分、艺体特色占5分。

  (一)实现目标(50分)

  1.一般普通高中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目标(实际达一本线或二本线人数除计算在三本数内,另按达一本、二本线1人分别加计三本3人、2人),得50分;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计算得分;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2.市示范高中分二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5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5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二本及以上目标(超额完成一本任务,超额部分双倍计算二本人数),得35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35计算得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3.省示范高中分一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0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一本目标,得40分;一本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40计算得分;一本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二)发展水平(25分)

  发展水平评价相对提高比率。相对提高比率是指学校相对提高率与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总分平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总分平均分的比率。各校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提高比率乘以25计算该项得分。

  (三)学科优胜(15分)

  学科优胜评价包含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和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两个部分,其中人均分比率评价占40%、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占60%。

  1.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学科人均分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包含文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和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共八个学科,下同)人均分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人均分的比率。每个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40%为该项得分(8为八个学科最优得分之和,下同)。

  2.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学科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相对提高率的比率。学科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学科人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学科人均分(文综以政治、历史成绩计算,理综以物理、化学成绩计算)的比率。每个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60%为该项得分。

  (四)班级优胜(5分)

  优胜班级是指班级达线率(省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班级计算三本以上达线率)超过全县同类学校平均达线率的班级。各校优胜班级数与高三总班级数之比为该校优胜班级率。各校优胜班级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优胜班级率之比为该校相对优胜班级比率。各校按照相对优胜班级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

  (五)艺体特色(5分)

  各校艺体考生相对报考录取比率,是指该学校艺体考生报考录取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高艺体报考录取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报考录取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应届生艺体报考人数低于本校应届生5%或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不得分。

  加分项

  1.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超预期目标,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预期目标达线率超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超出部分每个百分点加0.2分。

  2.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与上年度高考达线率相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

  3.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名每生加5分;录取北大和清华每生加2分;省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名或全市前3名、市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一般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0名,每生加1分。同一学生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算加分。此项评价包含应历届学生。

  4.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每录取1名学生加0.05分。

  三、奖惩办法

  (一)精神与物质奖励

  1.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10%奖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

  2. 设立“特别贡献奖”。根据加分项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设立“争先进位奖”。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本学年度比上年学度前移的学校颁发奖牌,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5万元。

  4.设立“学科优胜奖”。根据学科优胜评价得分,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学科教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获得该项奖励的学校最优授课教师另行加奖(语文、数学、英语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

  5.设立“优胜班级奖”。根据班级达线率(计算方法同优胜班级),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优胜班级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班1万元,该班班主任另奖5000元。

  6.根据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对各公办普通高中进行物质奖励,发放奖金。具体计算方法是:每分师均奖金数=全县奖金总额(500万元减去前五项奖金额)÷各校得分与各校教师数乘积的总和;各校奖金数=学校得分×学校教师数×每分师均奖金数。

  (二)职称岗位奖励

  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二名的学校,从系统空余岗位中,拿出适当岗位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均奖给学校有功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三)责任追究

  对未实现目标且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纳入重点管理。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上述人员年度内不评优评先;连续两年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上述人员年度内除不评优评先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平均数的60%。

教学评价方案5

  (1)个人自评

  ①提出问题

  A.能够独立提出问题,且问题具有进行科学探究的价值;B.能在老师同学协助下提出适合进行科学探究的问题;C.能够提出问题,但问题没有太大科学探究的价值。

  ②问题猜想与探究结果的符合程度

  A.完全符合;B.不完全符合;C.不是很符合。

  ③实验过程

  A.实验方案新颖,能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能如实记录数据,能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处理;B.能够制定实验方案,实验操作基本正确,数据记录基本符合要求,能够分析处理数据;C.实验方案不成熟,实验操作不熟练,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粗心大意。④科学探究方法A.完全掌握;B.基本掌握;C.没有掌握。【评价标准】将四项的分加起来,A为5分,B为3分,C为2分。总分>15分,为优;11分≤总分≤15分,为良;8分≤总分<11分,为差。

  (2)小组评价

  ①参与热情

  A.积极配合分工,认真完成任务,善于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B.服从工作分配,完成任务,能够发表自己的观点;C.在组员的提醒督促下基本完成任务,但不肯参加小组讨论。

  ②学习态度

  A.善于动脑,提出问题并努力寻求解决;B.能在组员提示下或借助辅导书解决问题;C.不善于动脑,遇到问题总想依赖别人。

  ③合作意识

  A.协调分工,坚持原则,尊重他人,善于与组员交流;B.能接受他人提出的合作要求,并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善于交流;C.只是完成分配的任务,不愿多做,也不愿和小组交流。【评价标准】将三项的分加起来,A为8分,B为6分,C为4分。总分>20分,为优;14分≤总分≤20分,为良;12分≤总分<14分,为差。

  (3)教师评价

  ①提出问题

  A.能认真思考,能提出适合探究的问题;B.能在老师的启发下提出问题;C.提出的问题不具有科学探究价值。

  ②猜想与假设

  A.能对问题的解决方式与实验结果提出合理的假设;B.对问题的解决方式提出假设,但不能合理预测实验结果;C.对问题解决方式的假设与实验结果的预测不合理。

  ③制定计划与设计实验

  A.能制定合理的探究计划,设计的'探究方案新颖,能有目的地选择探究活动所需的器材;B.能在老师或组员的帮助下制定探究计划,设计探究过程,选择探究活动所需要的器材;C.照搬别人的探究计划与探究过程,不能合理选择探究活动所需要的器材。

  ④进行实验与收集证据

  A.能按器材说明书进行操作,多次反复测量如实地记录实验数据;B.实验操作基本正确,数据记录基本符合要求,但实验做得不够精确;C.实验操作不熟练,记录数据不够完整,有时会编造数据。

  ⑤分析与论证

  A.能对实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能够正确解释与描述探究的结果;B.能够分析处理数据得出结论,能基本解释和描述实验结果;C.误差较大,实验的结果有些牵强,不能正确解释与描述实验结果。

  ⑥评估

  A.注意探究活动中未解决的矛盾,发现新问题,不断改进探究方案,能写出详细的探究报告;B.能发现一些新问题,但不能及时改进方案,探究报告不够详细;C.很少发现新问题,探究方案改进不足,探究报告写得太过简单。

  ⑦交流与合作

  A.在小组合作探究时能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尊重他人的意见,发挥团队精神;B.基本上能表达自己的观点,能接受他人的合作要求,能听取他人的意见;C.不愿和他人合作与交流,固执己见。【评价标准】将七项的分加起来,A为8分,B为6分,C为4分。总分>48分,为优;40分≤总分≤48分,为良;28分≤总分<40分,为差。

  (4)综合评定

  【评价标准】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总成绩(将三种评价得出的分数相加)总分>83分,为优;65分≤总分≤83分,为良;总分<65分,为差。综合三方面的评价成绩给出学生进行实验探究活动的总的评价等级。总之,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更全面、更客观、更科学的评价,学生由评价对象转为评价的主体,营造了积极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学生主动参与科学探究活动的兴趣。以上评价方法可根据学习内容、学科特点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加以调整和改进。

教学评价方案6

  20xx年我院在过去长足进步的基础上迈入了一个新的里程。为实现20xx年“管理更加规范,效益更加明显”的主要工作目标,加强和完善教学工作评价,引入竞争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将教师的工作业绩与工作待遇、继续聘用与否直接挂钩,特制订以“6分制”学生评教为核心的教学评价方案。

  一、教学评价的范围

  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场地教学。

  二、教学评价方法

  1、“6分制”学生评教方法。

  学生参与教学评价,教师的课时工资等级,通过学生的.评教来决定,是制度化与人性化的结合。“6分制”将教学工作评定为6个等级,即很好记6分、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较差2分、差1分。

  (1)、宣传发动。学生是“6分制”评教工作的主体。首先,要以系为单位,召开学生大会,宣传解读“6分制”学生评教方法,引导学生明确目的、意义,端正态度、认真负责、准确公正地做好评教工作。

  (2)、认定等级记分。学院督导处印制《“6分制”学生评教统计表》,全体学生参与,无记名填表认定等级记分。评价的项目为“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四大项,各大项下又细化六个小项。教学态度以出勤为主,纳入教学行为,无缺勤无任何违规教学行为,记很好,得6分。旷课1节计差等级,记最低等级1分,当月除按规定扣罚外,课时工资为最低等。教学态度栏如有二种以上违规教学行为的,取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学生通过认真思考、回忆比较,认定本班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等级,在相应的分数栏下打“√”。评教前,负责组织的管理人员应组织全班学生认真学习《“6分制”学生评教项目等级记分说明》,做到客观、公正的认定等级,认真、准确地记分,杜绝给任课老师都打高分(同一等级)或低分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由学生各自计算出某教师四个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再由负责组织的管理人员计算出全班同学对某教师评价的平均分,即为某老师在该班的教学评价分。督导处根据此平均分要排列出每个教师在一个班的评教名次。运用“六分制”等级记分,按第一名记6分,第二名记5分……第六、七、八、九名记1分的方法评定某教师在某班的等级分,在几个班任教,再求出这几个班等级分的平均分,即为教师一次学生评教的等级分(每月两次再算出平均分),根据学院决定,4分以上为一等课时工资等级,2—3.9分为二等课时工资等级,2分(不含)以下为三等课时工资等级。由督导处计算出每月2次评教的平均分,得出教师当月应当享受的相应课时工资等级。

  (3)、操作实施。针对这次“6分制”学生评教活动,督导处设计了两套方案,一为电脑操作,一为人工操作。

  电脑操作,是指编制相应的电脑软件,利用学生上机课进行操作,所得数据直接存入至督导处电脑内,由督导办办公室人员进行汇总统计。目前,学院计算机系正在进行“6分制”学生评教统计软件的编制工作,争取在3月底投入使用。

  人工操作,是指在电脑软件未编制完成前,由人工进行调查统计,具体由督导处会同各系联合执行,督导处汇总统计。

  (4)、每月评教2次(原则上月初月底各一次),各系(部)组织一次,学院组织一次,由督导处汇总统计。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及时纠偏。

  2、学院教学综合评价

  (1)、日常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督查评价。

  督导处、教务处、学生处三处联合督查,每天每大节课检查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纪律及教师出勤、教学行为检查记录,督导处每天统计,严重情况及时反馈各系(部)抽查,每天至少抽查一节课,抽查结果汇总到督导处。督查结果逐一记录统计,作为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的依据。

  (2)、常规教学督查评价。

  督导处会同教务处定期对教师授课计划、教案编写、作业批改、听课评课、随堂听课等常规教学及教学比武、公开课进行督查,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其中教案编写、随堂听课、教学比武评定等级,督查结果按照《教学评价量化细则》记分,作为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的依据。

  (3)、信息员反馈制度。

  各班配备一位学习认真、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教学情况信息员,记录一周以来本班课堂教学情况,每周向督导处上报信息记录表,督导处按周次汇总统计。教学情况信息作为教学综合评价的依据并及时向有关处室及人员反馈

  综合上述三部分评价结论,根据《教师学期工作综合量化评价统计表》计算全期分值,按照综合评价占60%,“6分制”学生评教占40%比例得出教学工作评价总分,作为衡量教师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续聘与否的主要依据。

  本方案根据实施情况,在院领导指导下修改完善。

教学评价方案7

  一、评价目的

  1.推动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帮助老师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2.为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制定政策、规定、措施、规划等提供参考依据;

  3.为各类评奖、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教师留任、聘用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对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所有本科学生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具体方式为全体教师均需参加学生评教和同行评价,在学生评教中排名前10%和10%的教师在下一个学期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价。

  三、评价体系构成及实施办法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四部分构成,并以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信息员采集信息为补充。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通过网上评教的形式完成。具体实施办法为:自20xx级开始,学生网上评教与学生选课同步进行;评价结果由学校统一处理。

  2.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学期为单位,由同行教师以听课、评课的形式完成。具体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位讲授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的教师均应参与;

  (2)一位教师在一学期被同一位教师听课、评课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3)每位教师每学期需同行听课、评课5次/以上。同行评价表在学期结束前由教学单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学校处理数据完成后,相关资料由教学单位留存。

  3.专家评价

  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随机检查教案等教学文件和听课等方式完成专家评价。评价对象为前一学期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综合结果在本教学单位排名前10%和后10%的教师。排名前10%教师经专家评价后确定是否给予校级优秀课堂教学奖的奖励。

  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参考信息;具体实施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认定)的情况,经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评价机构设置及职责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构分校、院两级设置。学校一级的课堂教学评价机构为教务处,职责如下:

  1.负责专家评价的组织与安排;

  2.负责学生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生信息员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全校性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分析;

  5.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同行评价进行监控等。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有分管教学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同行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与学校评价机构联系课堂教学评价事务;

  3.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评价档案的`管理等。

  五、评价的结果处理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奖惩与聘用的重要参考信息。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评价结果居于各教学单位后10%的教师,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查,查找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六、其它相关问题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纳入教学单位工作考核范畴;

  2.各教学单位在开展课堂教学评价的同时,务必加强课堂教学基本建设,切实保证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课堂教学评价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教学评价方案8

  一、指导思想

  课程改革是我国推进当前中小学教育改革、实施专业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提出了“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指导思想,强调学生个人的成长发展、自我发现和个性发展,“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这为《体育与健康》的课程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目前,中小学校中相当一部分学生活动时间少,运动能力薄弱,自觉锻炼的主动性差,整体身体素质差,加之现有的评价体系不能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导致这学生对《体育与健康》这门课程产生了一定的厌学情绪。因此,在充分认识现行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与局限的基础上,对《体育与健康》这门课程中的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进一步强化评价中的发展性导向功能,强调个体差异,重视学生的努力,肯定学生的进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评价体系,实施学生综合性评价,完善学生自评、互评及教师评价方法。

  二、评价原则

  为了更有效的发挥体育教学评价功能,必须根据体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确定一些基本要求,作为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实施的基本准则。1、客观性原则

  是指在进行体育教学评价时,从测量的标准和方法到评价者所持的态度,都应符合体育教学的客观实际,不能主观臆断或掺入个人感情。

  体育教学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合理,要体现确定正确、合理的评价目标和标准,还要有合理的方式和方法。要做到不带有随意性、不带偶然性、不带主观性。2、整体性原则

  是指在评价时,应对体育教学做出全方位的考察和评价,不能以点带面,以偏盖全。首先,要根据体育教学系统的复杂性和教学目标的多重性,从整体上全面考虑教学评价的内容,教学目标多样化才能保证其整体性。其次,要注意教学目标的层次性,排列评价的主次关系。在评价方法上要把握定性评价的全面、准确。

  3、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具有导向作用,教学评价要与教学指导结合起来,使评价者和被评价者都能更好地了解自己、指导要明确,反馈要及时,要有理有据有说服力,防止只评价不指导,或只指导不评价,最好是把评价和指导结合起来。

  4、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方法要其有科学性。首先,应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要根据《课程标准》的目标体系,根据多项领域目标,确定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时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结合起来,按照统一的标准或尺度分析、衡量学习效果。其次,评价的量具有准确性,使之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可信度。

  三、质量评价内容

  (一)教师教的评价

  教师教学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运用恰当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对老师的体育教学活动和结果进行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1、评价的目的

  是通过客观、公正、及时、可靠地评定体育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发现教学活动中的优点和不足,提供具体、准确的反馈信息以帮助老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老师自身的发展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2、评价的内容

  教师教学评价内容包括对教师完成各方面工作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的评定。本《课程》程所要求的教师教学评价,主要是指教师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等以下几方面的综合评价

  (1)实施新大纲内容的`评价

  根据中小学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精神,结合学校开设的专业特点,场地器材的具体情况。按照指导纲要中的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基础模块(必选内容)和拓展模块(选项内容)。制定出学年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评价,课时教学计划。

  (2)编写课时计划评价

  编写教案的重点是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设计。它是一节课中组织教学的依据。认真写好教案是合格教师的基本功。教案的形式不拘一格,内容详略也不一,一般来说,教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课课题②教学目标③课时分配④授课类型⑤教学内容⑥教学重点和难点⑦教学内容的导入⑧教学过程⑨教学的主要方法⑩教学手段⑾场地器材⑿课后小结和作业

  (3)体育课的教学常规评价

  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按课时计划布置好场地、器材,教学用具。做好自身备课活动。注意仪表整洁、举止大方,在课前换好运动服装,运动鞋,带好口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讲解语言清晰、简洁、动作示范准确规范,合理组织课堂练习。加强安全教育采取防护措施,课结束前做好整理工作。

  (4)体育专业教师专业素质评价

  体育教师专业素质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考核评价:①职业道德评价。主要是指教师的敬业乐业精神以及对学生的热爱和尊重。②教学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对大纲精神、教学内容的领会和掌握程度;对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和掌握及运用程度,从事体育教学必须的基本技能;激发和保持学生运动兴趣,促进学生形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的能力;③教学科研能力评价,教育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是搞好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教研包括公开课、看课、评课、论文撰写、以及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辅助教学以及开发和运用体育资源的能力等。教师要树立以“教师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真正把教师的教研工作做得更富有成效。具体操作如下表:

  (5)课堂教学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注重发展性的评价促进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教师教学能力体现于课堂教学,而课堂教学的评价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教学目标是否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宗旨②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

  ③教学过程结构是否合理,过程清晰、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④教学策略与方法的创新程度⑤教学效果是否完成课的任务

  体育与健康课说课评价表

  学校:说课课题:说课教师:

  3、评价的形式

  教师教学评价主要采用教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的形式进行,同时也可采用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成绩分析等多种评价形式。评价时可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实际情况,针对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方面的内容制度适当的量表,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二)学生的学习评价

  通过定量评价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水平,以及掌握健康教育知识的情况来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能达到职业中专学校最基本的要求。对某些运动技能和有利于促进身心健康、适应社会和提高职业素质的运动项目进行考核,则应更多采取定性和发展性评价的方法,重在评价学生的进步幅度和发展潜能。

  1、学习评价的目的

  (1)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以及达到目的学习目标的程度。

  (2)判断学生学习中存大的不足及原因,改进教学方式

  (3)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能力、水平、个性的机会,并鼓励和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

  (4)培养与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能力。

  2、评价的内容

  (1)体能。体能达到的水平与进步幅度

  (2)知识与技能。体育与健康知识、科学的学习与锻炼方法、体育技能战术知

  识与方法等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3)学习态度。学生对待学习与练习的态度,以及在学习和锻炼中的行为表现。

  (4)进步幅度。进行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后自己的进步幅度。

  (5)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在体育活动中的情绪、自信心和意志表现;对他人的理解与尊重,交往与合作精神。

教学评价方案9

  第一条指导原则

  坚持以学生评价为主,体现“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好”和“差”两方面。

  注重导向作用,体现对课程教学各方面的要求。

  指标体系简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条评价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对象为全校各教学部门所有任该学期课程的专兼职教师。

  第三条评价项目

  根据“科学、公正、客观、可测”的要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基本涵盖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两部分: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生用),设计为8项指标。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见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设计为11项指标。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见附件2)。

  第四条评价过程的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主要职能是:从宏观上领导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制定评价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审议评价结果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各院(部)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牵头的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本部门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接受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的咨询和检查等。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评前准备

  评价之前,各院(部)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动员,阐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评价指标的内涵、操作规程、填表要求以及对评价结果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学生能认真负责和客观公正地参与评价,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3.现场测评

  所有学生均需参加所修课程的评价。正式测评时,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在全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评价。全体学生应严格按照网上评价程序和要求,逐课、逐项目认真分析、选择适当等级划记,并给任课教师提出意见。

  各院(部)辅导员负责组织全体同学参加网上评价;各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成员,教务处、人事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指导、督察并督促同学按要求进行网上评价;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全程监控。

  4.时间安排

  每学期第13周以后,一般为两周,教务处负责列出各学院学生网上评价时间安排表。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组织对本部门全体教师集中或分组听课,填写听课记录以及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听课记录和同行专家评价表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第五条结果计算办法

  评价数据处理全部由计算机完成。处理数据,系统将去掉相应比例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并统计出各教学部门教师某门课程各项内容的平均分、课程总平均分、标准差和中位数,然后对各教学部门参评教师进行排序,对全校参评教师进行排序。

  第六条评价的信息反馈

  公布全校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公布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人数分布。

  公布各教学单位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

  公布各项指标的平均分。

  教师个人的评价成绩反馈给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师本人。

  第七条评价结果的运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与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周期(三年)整体挂钩,并作为学校教学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两次平均)在65分及以下,按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预扣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同时在下一年度必须经过进修培训(一学期),并经考核通过以后方可重新上岗。在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周期(三年)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总平均分在65分以上(不含65分),全额发放并返还预扣的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总平均分仍然在65分及以下,按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扣发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同时必须调离教学岗位,转岗从事其它合适的工作。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申诉、投诉制度。允许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也接受学生或教学部门对某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投诉,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申诉或投诉给予负责任的答复。具体办法及操作程序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加强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工作的力度。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负责重点对以下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复评、复查:评价结果排序在全校前30位的教师;评价结果在65分及以下的教师;对自己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的教师;受到学生或教学部门投诉的教师。学校将组织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和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成员集体连续听课,根据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进行评价,集体讨论提出是否修正学生评价结果的建议,并将建议上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修正学生评价结果。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工作条例由评估办负责修订并组织实施。

  对教学质量评价好的教师,按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对学生反映并经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和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督导组确认教学效果确实较差的教师,应限制其教学工作量,各教学部门必须采取传帮带的形式,帮助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逐步提高教学质量;仍无明显改善者,应暂不安排教学工作,要求其学习进修,或调离教学岗位。

  教务处将分别积累历次有关评价材料,存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聘任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教学评价方案10

  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龙湾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龙湾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温龙教人〔****〕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导向。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完善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学改革,加强学期教学考核工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三)坚持能力为重标准。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评价对象

  当年参加高级、一级职称评审的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分值和方法.

  1.教育教学过程(占3分)

  依据中永中学期末绩效考核方案,近三年教师师德类、教育教学能力类、教科研类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次给予计分,优秀2分,良好1分;任现职以来,担任中层、班主任、教研组长的加1分,备课组长加0.5分。(校办、教科室材料证明)

  2.教育教学能力(占6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或活动,其中教师优质课、优课晒课、基本功竞赛等获省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县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承担省、市、县(市、区)公开课、示范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分别按4.3.2.1分计算。(同一项目不同等次取最高项;非学科类竞赛所得荣誉折半计算;所得荣誉都必须以颁发有教育局印章的证书为据)

  3.教育教学业绩(占19分)

  ⑴学科教学(占9分)

  依据中永中学期末绩效考核方案,近三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学精萃奖)得2.5分,良好(教学精湛奖)得1.5分,合格(教学精实奖)得0.5分。(校办、教务处材料证明)

  ⑵班级管理(占8分)

  担任班主任、中层满1年计0.5分;任现职以来所带班集体获市、区、校级优秀班集体荣誉的.分别得2分、1分、0.5分。(校办、政教处材料证明)

  ⑶学生特长培养(占2分)

  教师指导学生获奖,省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市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县一等1分、二等0.5分、三等0.25分,此项满分为2分。(同一项目不同等次取最高项,所有荣誉都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即获奖证书有教育局印章)

  4.教学水平面试(占20分)

  教学水平面试,由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考核认定。采用上课或试课的形式,根据评价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A、B、C、D四个等第,考核结果A档占25%,B档占35%,C档占30%,D档占10%,A、B、C、D档分别得20分、15分、10分、5分。

  5.考核结果评定

  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得分由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业绩、教学水平面试四项得分累计确定。考核结果A档(40分-45分)占25%,B档(30分-39分)占35%,C档(20分-29分)占30%,D档(10分-19分)占10%。

  四、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与我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评价指导意见》相配套的考核实施方案与细则,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严格考核。学校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定期按时、实事求是地对教师每学期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进行考核,并将每学年的评定结果如实填写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上,如果发现在考核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科学引领。学校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职业特点,完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引领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教学评价方案1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实施新课程中突现出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升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估体系,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建立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课改向纵深发展

  推动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 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在遵守教学常规的'前提下,创新教学方法,应用有效的教学手段提升课堂教学效益。

  (四)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

  三.评估原则

  (一)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过程管理的监控,结合各项指标内容评估结果的分析,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重视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二)随机抽查与定期视导相结合原则

  教育局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视导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估。

  (三)自评自查与市级评估相结合原则

  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校自评自查和市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教育局制定有利于推动学校、教师不断发展,便于操作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法和程序,使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评估内容与结果认定

  (一)过程性评估

  过程性评估主要包含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校本研修、专业素质考核、教育科研六个部分。课程实施部分重点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情况、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研发及开设情况、课程资源的建设与使用情况;教学常规管理部分重点评估学校对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年级教学管理措施及检查落实情况;课堂教学部分重点评估领导兼课情况、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构建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整体质量;校本研修部分重点评估学校领导和教师听评课情况、教研组活动情况、集体备课情况、专业发展情况;教师专业素质考核部分重点评估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水平情况;教育科研部

  分重点评估围绕学校发展和课程实践中遇到突出问题的研究情况。

  (二)效益性评估

  效益性评估主要包含教育事业发展、学业水平达标情况、教学效益提升情况三个部分。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重点评估学生流失率;学业水平达标情况重点评估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教学质量提升情况重点评估在原有基础上教学效益的纵向提升情况。

  (三)发展性评估

  发展性评估主要包含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及发展成效两个部分。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点评估学校自主发展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实施成效两个方面;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及发展成效重点评估学生特长发展培养计划和成效以及体育、艺术等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等三个方面。

  过程性评估满分为100分,效益性评估满分为100分,发展性评估满分为40分,总分为240分。在评估中根据各项评估要点,学校先进行自评,然后教育局复评。评估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具体分值为:达标(192分以上)、基本达标(191~144分)、不达标(144分以下)。

  五.实施办法

  (一)校级评估

  校级评估每个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根据评估细则查找学校存在问题,并明确提出学校下一步整改与努力的方向,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向市教育局汇报。

  (二)市级评估

  市级评估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从过程性评估、效益性评估、发展性评估三个方面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随机听课、随机抽测、查阅资料、教师访谈、学生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对学校作出综合评价,给出教学建议,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六.加强领导

  (一)成立评估组织领导机构

  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涉及到各个学科,业务性很强,教育局成立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评估工作。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教研科研等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建立科学的结果利用机制

  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

教学评价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职业教育大省的发展目标,为娄底市三大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中等技术人才,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向科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原则

  1.以评价促进改革发展的原则

  (1)促进学校进一步转变办学思想,坚持面向市场和面向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2)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教学方法。

  (3)以就业为导向改革考试、考核、评价方法,突出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评价体系。

  2.以评价促进教学常规管理的原则

  (1)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任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实习管理和就业管理。

  (2)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科研制度,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校本研究和课堂研究。

  (3)加强教材建设,坚持从规范合法渠道征订、使用教育部门规定的教材。

  3.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的原则

  (1)促进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

  (2)促进学校制定和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建立与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和适应办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4.涉及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的问题实行专项限期整改的原则

  (1)发布虚假广告,买卖生源,滥发文凭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违法犯罪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学历教育未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的。

  (4)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足的。

  (5)不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种竟赛的.。

  (6)不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参加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统测的。

  (7)购买使用盗版、盗印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的。

  三、评价对象和方法

  1.评价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2.评价方法: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课堂等方式进行。实行学校自评和考核组复评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3.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近一年内,少数项目可延伸时限)实证材料。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1.对涉及专项整改期限内的学校,不于表彰奖励。

  2.对评价总分前几名的学校授予“娄底市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单位”称号。

  3.将评价结果在全市通报。总分在60分以上的学校确认为“市年度教学质量合格单位”;总分在60分以下的学校限期整改。

教学评价方案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xx]9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0]11号)等精神,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在20xx年和20xx年评价实践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本方案。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全校各教学院(部)的本、专科教学工作。

  二、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教学院(部)教学工作的评价,调动教学院(部)的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性,促进教学院(部)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及各级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使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教学工作有关信息,更好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建立常态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评价的原则

  始终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方针。体现“四个结合”,即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评价相结合、核实数据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四、评价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教学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就业指导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学评估处,具体组织实施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

  五、评价的方法

  院(部)教学工作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数据、实地考察等方法实施。其中偶数年不进行集中汇报,也不到各院(部)进行实地考察,只审核数据。

  1听取汇报:由各院(部)领导汇报本院(部)教学工作理念、思路、工作特色等内容,校领导、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听取汇报,并给予评价。

  2审核数据:学校建立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库,由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有关数据,评定相应等级。

  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深入各院(部)查阅相关材料、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指标进行评价。

  六、评价指标体系

  本方案共设6个一级指标和附加项目,26个二级指标,9个观测点,其中重要观测点11个。(详见附表)

  七、评价结果的确定及应用

  1各观测点的评价采用等级制与排名制两种。

  采用等级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等级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分为A、B、、D四等,高于不足A的为B,不足的为D。在确定每个观测点的等级时,必须首先达到等标准要求,才能评为B等或A等。

  采用排名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院(部)排名情况等差确定得分,最大值为满分,最小值为满分的60%,包括221教学督导评教、222学生评教、41考试试卷检查、1毕业设计(论)检查四个观测点。

  2将等级换算成分数并统计总得分,计算公式为:

  ++附加分

  其中:

  Z为院(部)总得分;

  pi为采用等级制评价的第i个观测点的'满分;

  qi为第i个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值,其中A=10,B=08,=06,D=04;

  r为采用排名制评价的第个观测点的得分。

  当某些院(部)与某指标无关时,去掉本项指标后统分。如某学院今年没有本科毕业生,二级指标“毕业设计(论)工作”与该院无关,则去掉该项指标分,该院9分为满分,其最后得分为X=[+]÷9%+附加分。与每项指标都相关的学院,其最后得分X=Z。

  4将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后得分相同时,满分大者排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最后得分排在第一至第五名,且评为D等或排在最后一名的重要观测点不超过1项的教学院(部)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给予经费奖励,其中前三名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其年度考核为优秀。最后得分排在最后两名的教学院(部)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设置教学工作单项奖。对221教学督导评教、4考试工作、毕业设计(论)工作三项指标得分名列全校第一名的教学院(部)分别授予“堂教学先进单位”、“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毕业设计(论)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给予经费奖励。

教学评价方案14

  为进一步提高核心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夯实我校学生提升后续专业课程学习的能力基础,在基础课教师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核心基础课程是指对学生后续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有重要影响的基础课程。

  一、适用范围

  作为全校核心基础课程建设改革试点,本评价办法选取本科一年级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和制图类课程中覆盖面和影响面大的课程作为核心基础课程的试点课程,原则上每门课程至少涉及10个以上教师。包括:《高等数学A(一)(二)》、《线性代数》、《大学物理A(一)》、《大学英语(三)(四)》、《工程制图》、《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一)》。

  评价对象为承担基础学院上述课程的教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学评价客观的原则。综合校院教学督导组、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水平等的'评价,给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

  2.坚持教学效果优先的原则。通过实行以学生初学水平状态为基准,根据结课水平状态划分增量等级的纵向比较、定量考核的评价办法,建立以效果优先的教师教学业绩评价机制。

  3.坚持教学能力引导的原则。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教师的教学成就,激发教师的内生动力,促进教师进一步研究教学方法,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教学水平。

  三、评价内容

  (一)教学评价(占30%)

  1.督导组评价(占20%):督导组对教师教学态度、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2.学生评价(占10%):学生通过评教系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二)业绩评价(占70%)

  1.根据每个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初始成绩与结课成绩的升降幅度衡量教学业绩。

  2.第一学期核心基础课程的初始成绩与结课成绩对应关系如下:

  3.计算方法

  (1)将不同生源地学生高考单科成绩依据高考试卷分类(全国卷Ⅰ、全国卷Ⅱ、全国卷Ⅲ、自主命题卷)进行归一处理,折算成百分制标准分:

  标准分=高考单科成绩/同一高考试卷排名首位的高考单科成绩×100。

  (2)根据课程对应关系计算全体学生初始成绩的平均标准分(R0)。

  (3)计算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初始成绩的平均标准分(R1)。

  (4)以(R1/ R0)作为衡量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初始成绩水平状态的指数。

  (5)计算全体学生结课成绩的平均分(R2)。

  (6)计算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结课成绩的平均分(R3)。

  (7)以(R3/ R2)作为衡量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结课成绩水平状态的指数。

  (8)计算(R3/ R2)与(R1/ R0)的差值(S),根据(S)值升降幅度衡量教师所带学生成绩进步的幅度,S值越大,表明学生进步幅度越大,教师业绩越大。计算公式如下:

  S=(R3/ R2-R1/ R0)

  (8)特殊情况如缓考、旷考、违纪等不计入初始和结课成绩。

  四、评价方法

  1.质量评价排名在同一门课程内进行。

  2.评价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

  3.教学评价中,督导组评价、学生评价每项以百分数(满分100分)评价。业绩评价中,根据业绩评价公式计算(S)值折算成百分数。

  4.根据前设评价内容中各项比例计算出实得分值,确定在同一课程授课教师中的排名。

  五、评价过程

  1.基础学院每学期开学前公布上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并向教务处及人事处提交评价数据。

  2.基础学院根据实际上课情况向教务处提供课程及教师数据,教务处负责审核。

  3.业绩评价中工作量计算数据由教务处提供,教师排名数据由基础学院提供。

  六、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作为工作量计算、职称晋升、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

  1.根据评价结果不同,核心基础课程工作量在日常教学工作量W(根据教师实际承担教学任务,按教务处相应办法计算产生)基础上乘以不同的质量系数:

  (1)排名在前20%(含20%),工作量计为1.5W;

  (2)排名在20%--50%内(含50%),工作量计为1.3W;

  (3)排名在50%--90%内(含90%),工作量计为1.1W;

  (4)排名在后10%,工作量计为1W。

  2.连续三年承担基础学院核心基础课程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核准认定为教学型教师,职称评审当年或上一学年有一次排名在后10%(包括10%)的教师除外。教学型教师在职称评审时重点考核任期内的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改革等教育、教学条件,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核心基础课质量评价结果三年内两门课程5次、一门课程3次排名前10%(包括10%)可作为晋升教学型副教授、排名前5%(包括5%)可作为晋升教学型教授的条件之一。

  注:具体条件、办法和指标由人事处制订,以当年公布为准。

  3.排名在后5%(包括5%)的教师下一年度不能承担基础学院核心基础课程教学任务。如申请再次承担基础学院核心基础课程教学任务,须经督导组、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

  4.工作量奖励由基础学院负责计算,报教务处和人事处,经主管校领导批示后发放。

  5.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学评价方案15

  一、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可申报参加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分。

  2.激励性原则

  对教学成果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通过奖励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 .导向性原则

  倡导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质量至上的.办学意识。

  二、评价内容

  1.落实课程计划;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3.学生发展情况和学校教科研成果;

  4.高考成绩。

  三、评价工作程序

  1.自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当年7月底前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2.申报各校应于当年8月初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参加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并提交上一学年度相关材料。

  3.量化评分由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4.审核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获奖等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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