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合集九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项计划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计划 篇1
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已从20xx年的7.4%提高到20xx年的12.6%
中工网讯 上海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xx-2022年)》。该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矛盾变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据悉,20xx年至20xx年,上海已连续3轮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从20xx年的7.4%提高到了20xx年的12.6%。为确保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更显著、工作更可持续、更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实现和考量,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延长至5年。
新一轮行动计划紧扣继承与创新结合、降本与提质并重、普惠与精准兼顾、政府和社会协同的4个原则,明确了多个目标。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未来5年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在创业活跃度方面,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在发展创业载体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超过300家。
新一轮行动计划力求“全程覆盖”,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同时,坚持“重点聚焦”,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和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等4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被视为突出亮点。
专项计划 篇2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构建和谐****,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区民生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实施创业就业、教育提升、医疗健康等六大民生改善工程,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工作目标是: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创建国家计生优质服务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示范区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达标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与全区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创业就业工程
1.完善村级人社服务站功能,10月底前启动实施全区综合培训中心建设,构建区、办、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
2.完成创业培训2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80人。
3.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实施教育提升工程
1.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4个基础设施项目:功能室(包括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验室等)建设工程8月底前完成,许衡中学标准化运动场以及五中、小尚学校食堂建设项目9月底前完成,和顺幼儿园建设项目10月底前完成,
2.提升教育质量。3月底前制定并实施“三名工程”方案,12月底前完成考核认定;8月底前完成城区中小学生均经费提高工作。
3.加强校园安保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区学校的专职保安聘用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实施医疗健康工程
1.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卫生监督所投入使用,确保120急救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开工建设,年内启动实施区中医院、集聚区120指挥中心、朱村美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0月底前完成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实现全区三级卫生信息网络全覆盖;11月底前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系统,完成应急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年底前完成集居民健康档案、医疗机构就诊信息于一体的居民健康卡推广工作。
3.优化计生服务。6月份开工建设区计生服务站,年内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前完成国家级计生优质服务区创建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计生委
(四)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6月底前启动实施老年活动中心、中心敬老院等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办事处家庭服务中心,年内启动实施投资2800万元的敬老院项目。
2.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年”活动。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1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办事处、冯封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10月底前开工建设。
3.完善提升服务体系。探索推行“五险合一”工作模式,11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残联、相关办事处
(五)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实施2个道路搬迁安置项目。光华路****三村安置小区、中南路东王封村安置小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
2.实施2个集聚区安置小区项目。和美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年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和祥安置小区建设工程6月开工建设,年底前一期主体基本建成。6月底前启动西冯封、王庄整村搬迁,年底前完成新庄、老君庙两个村庄搬迁。
3.实施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雪莲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底前7栋楼主体完工,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600套。
责任单位:区房管中心、****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许衡办事处、府城办事处
(六)实施文化(体育)繁荣工程
1.对重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开发。投资300万元改造提升许衡陵园,5月份完成许衡墓国宝批复工作,9月份举行揭牌活动。
2.打造“10分钟健身圈”。完善高尔夫球场、武钢矿体育场等活动场所基础设施,积极筹建全区文体活动中心,提升全区文体事业整体水平。
3.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全年举办8场以上的大中型文体活动。5月份举办全面健身月活动、残疾人运动会等,9月份举办国家南太行山地越野大赛。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加快推进民生改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民生改善行动落到实处,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项目推进。各责任部门要积极申报、包装项目,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和争取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各项民生改善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查督办,促进项目落实。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建立督查机制,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强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加快推进民生改善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计划 篇3
一、工作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确保事业部在建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场消防设施标准化,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保证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济南市安全文明施工图集》和集团《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指引》等规范标准为编制依据。
三、检查范围:
事业部在建开发项目及有关参建单位和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为事业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部
五、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防火技术方案。
5、消防安全交底制度。
6、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7、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8、动火作业制度。
9、可燃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0、安全用电制度。
11、班前消防安全活动。
12、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1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4、消防安全平面布置图。
2)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是否与平面布置图相符,是否畅通。
2、现场防火安全标志、标牌、宣传标语的张挂情况。
3、有无设置现场吸烟室,现场是否存在随意吸烟现象。
4、材料是否堆放整齐,易燃易爆材料是否分类存放。
5、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充足、分布是否合理。
6、有无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人员准备情况。
7、消防水源能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消防泵专用电源,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口,并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管径不小于100mm。
8、有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9、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有无明显划分,临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10、宿舍、办公、生活区有无应急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 否满足消防要求。
11、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的规范要求,线路、配电箱与机具、设备的用电功率是否匹配, 现场是否存在违章用电。
12、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 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13、宿舍住宿人员是否拥挤,是否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
14、宿舍内冬季取暖有电线路是否单独设置,是否满足用电功率需求。
15、板房材质是否满足阻燃要求,是否检测合格。
16、板房内是否存在生火做饭现象
17、板房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18、板房地板是否使用木质材料。
19、板房用电线路是否满足用电功率需求,是否安装过载保护功能、是否电缆线路穿管保护。
20、板房照明是否使用36V安全电压。
21、安全网是否满足阻燃要求,是否检测合格。
22、脚手架的搭设,根据济南市建筑质安监站要求,不易使用竹芭。
23、外墙保温作业是否按照外墙保温施工规范设置防火隔离带。
24、现场废料、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是否工完料清。
25、圆盘锯切割作业有无防护挡板,电焊机有无专用开关箱,电气焊高处作业有无防火接盘、有无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和安排现场监护人员。
26、气瓶间距是否小于5米、距明火是否小于10米、有无隔离措施,氧气、乙炔瓶是否分类存放,乙炔瓶严禁平放,气瓶有无防震圈、防 护帽。
专项计划 篇4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 篇5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专项计划 篇6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万元的使用计划如下: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20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xx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20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20xx年度发放xx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xx金额5万元(含)以下,xx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xx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专项计划 篇7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本人的求职自荐信!目前我已经是一名大学毕业生,
本人叫XXX、是广州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绘画专业**届毕业生、得知贵公司为积极谋求发展招贤纳才。本人真诚的渴望能加入贵公司、为贵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本人的才能和智慧。
在大专两年中本人认真努力、各门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本人的不断努力下,系统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并有意识的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人注重培养自己多方面的能力、尤其在装潢广告设计专业、熟练的掌握了平面广告设计、VI设计、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书记装帧设计、展示设计等。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办公软件、Freehand、CorelDRAW及photoshop等应用软件并且能完成整套VI设计、获得商业美工中级证和photoshop6、0中级证书。
本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能很好的独立开展工作、并与其他人协手合作、发扬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均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本人在思想上要求进步、敬业是本人的人生信条、年轻、可塑性强是本人的资本。本人将以饱满的热情、一丝不苟的态度迎接挑战、并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和祖国的富强奉献自己的青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人的关注、并真诚希望本人能够成为贵单位的一员、为贵单位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期盼
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专项计划 篇8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5日到20xx年5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2.更新、完善村(社区)流动人口卡册信息和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登记册,做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20xx年3月5日—4月5日)。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完善卡册个案信息(20xx年4月6日—4月30日)。将清查到的实有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卡册信息逐人逐项比对,清查出卡册漏登、漏项、错项和地址未详到村 (社区)一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建档、纠错补录;清查出“已返回”或“已离开”人员,及时在卡册上结束流动。同时,结合清查,重新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管理登记册,坚持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卡册基础信息资料,提高卡册信息准确率。
3、录入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个案信息(20xx年5月1日-20日)。街道计生办将对系统中未建档、未登记个案,及时进行建档、登记录入;对清查出的漏项、错项和地址未祥到村(社区)一级人员,及时进行纠错补录;对流入(出)人口已离开(返回)本辖区的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填写日期,结束流动。要完善提升新增的留守人员的逻辑关系,做到逻辑关系准确,信息录入完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核查,提升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3、注意逻辑,规范档案。要理清流出人员与留守人员的关系、流入人口与进城务工人口的区别,分类建立好流动人口“两卡两册”和留守人员管理登记册。4个社区要结合清理清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快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力争把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项计划 篇9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xx]62号镇财资[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对象、时间及方法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重点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三、督查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xx年度收费的票据。
四、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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