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证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证明1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20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20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20xx年12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2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适用人员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下面说一下开计划生育证明的方法。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XX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XX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XX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子女姓名:①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出生证号:XX,准生证号:XX;
②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出生证号:XX,准生证号:XX。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3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是我单位员工,该同志与 (身份证号码: )于20xx年3月29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 ),系初婚未育,未收养,未抱养,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4月17日
计划生育证明4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单位计生证明格式
1、报考人 姓 名 性别 婚否 户籍所在乡镇
2、最小孩子 出生时间年月日孩次
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否违规生育
4、违规生育者社会抚养费足 额 缴 清
具体时间:年 月 日
5、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
乡镇计生办意见
经办人签名:(公章)20xx年月日
6、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20xx年月日
7个人承诺事项本人填报的1—4项内容真实有效,且如有计划生育调查事项,将自愿主动配合,如调查事项必须做亲子鉴定,本人将主动申请。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xx年月日
说明:
1、此表须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填写(个人承诺事项由报考人签字)。
2、违规生育者必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缴凭证原件、复印件和处理终结证明。
一、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以下单位出具
计划生育证明
省 县 镇计生办:
兹有 先生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
计生情况:
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与 女士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该证明为办理 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5
计划生育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人)
说明:
1、 无论是初婚或者再婚夫妻,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其婚姻变动、生育及子女存活情况。
2、 对于被收养的子女;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是否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被收养子女是否存在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等情况。
3、 对于重庆市的,由村、乡两级计生部门盖章:重庆市外的,由村、乡、县三级计生部盖章。
4、 前来办理证明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并在办件人申明众签名捺印。
计划生育证明6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身份证号:户 籍 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
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
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计划生育证明7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证明
兹有我村(居)民某某,女、生于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明!
XX 计划生育办公室( 盖章 )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8
1、本表为我市统一格式的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携本证明到 户籍地村、镇、县三级计划生育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2、如申请人户籍地另有格式,亦可按当地格式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但须包括以下内容:
⑴基本资料:本人或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
⑵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丧偶”、“离异”,注明结婚日期。
⑶生育情况:已生育子女的,注明子女数量、各子女的出生日期和政策属性;未生育子女的`,注明“已婚未生育子女”或“未婚未生育子女”。
⑷落实措施情况:落实措施的类型和日期。
⑸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注明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发出日期、应征金额、已征金额、征收日期、是否征收完结。
⑹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计划生育证明9
计划生育婚育节育证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 同志(身份证号为 ),性别 。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为办理结婚登记证号 。系属初婚,现有子女 男 女,
孩次情况:
第一孩姓名, 年月日出生,性别 , 属计划(内
第二孩姓名 , 年月日出生,性别 , 属计划 外)。
违反计划生育性质 应征金额 征收时间征收金额 发票号码,已征收完毕。
该夫妇至今无再生育,无抚养、送养弃婴,无违反计划生育。婴儿出生统计已上报。
附注:该夫妇所生育子女均于当年已申报计生出生人口
情况属实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镇(乡)计生办(盖章) 村(居)(盖章)
计划生育证明10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初婚,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注:1、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2、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计划生育证明11
成都市初婚人员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别名,生育指标,成都的准生证为:《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办理方:女方,生育指标在女方,男方辅助。
时间:怀孕三个月内
准备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生育指标证明
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
男女2寸合照3张
若户口有变动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证明,证明其之前未领过生育指标。
成都市准生证办理地点:人才中心或街道社区(女方档案所在地)
人才中心办理情况:档案在人才中心,且转档案的时候未婚未育证明开到人才中心才能办。需补交档案管理费(一年200元)
街道社区:户口在街道或农村
成都市准生证流程:
1、到计生部门领取登记表填写(女方档案所在地):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到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结婚证领取登记表
2、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计生部门会将你提供的这些证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留存。到计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参加孕期培训班,领取培训合格证
3、男方生育材料核实:登记表上需要男方档案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填写“XX系初婚(再婚),未育”并盖行政章,然后交给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填写“情况属实”并盖计生部门的章。
4、登记表发放:在宝宝出生前将盖章后的登记表连同男方户口簿复印件、男方身份证复印件、孕期培训合格证、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男女2寸合照3张一起交回女方领表地
5、准生证领取:审核过关后就可以领准生证了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20xx年最新)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
3. 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承诺书》(附件3)。
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三)持异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并要求在我市换发《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人员,需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上报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
二、登记程序
(一)行政告之。不论申请人是否在本地领取《通知单》,都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之登记地点、所需材料和登记程序。
(二)填写《登记表》(可在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或从“成都人口网”下载填写)。不能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签定《承诺书》。
(三)查验材料、领取《通知单》。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查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领取《通知单》。
计划生育证明12
一、生育登记备案对象、机构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女方户籍地办理)或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备案的,还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无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的,需提供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乡(镇、街道)、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五、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处理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计划生育证明13
计划生育承诺书
社区居委会
本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在 于 年 月 日与 登记结婚,属(初再)婚。我们夫妻共生育过个子女,分别如下:
我们保证,上述情况属实,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我们承诺,如果日后发现有虚报计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自愿接受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处理。
计划生育证明14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无则写“婚后无生育小孩”,有则以此类推),于×年×月×日离婚/丧偶,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再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证明15
同志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男(女),身份证号码为 ,户籍所在地为 ,初婚(未婚、再婚、离婚、丧偶);配偶 ,女(男),户籍所在地为 ,身份证号码为 ,初婚(未婚、再婚、离婚、丧偶)。俩人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计划内(外)生育一胎男(女)孩, 年 月 日计划内(外)生育二胎男(女)孩,
......,(若有再婚、离婚、丧偶等其他特殊情况请详细注明)。任教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若有违反,请注明具体情况,任教时间、生育时间、孩次、性别等)。特此证明。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镇计生办主任签字: 村计生主任签字: 镇计生办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镇街道以外出具的证明,被证明人户籍所在村(居)、镇(街道)要核实填写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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