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3-03-09 19:39:23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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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

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1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

  □精准卡航;□精准空运;□精准汽运;□精准城运。(单选或多选)

  2、甲方应依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_黄顺平_______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经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员(附件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若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当时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含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五、接货与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声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

  八、拒运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航班、汽运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三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cOm,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地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件人,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后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3号对账,对账当月10号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结算限额为3000元,两者俱一即可。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20__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3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5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

  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运费达壹万元(含)以上时应以支票结算,支票收款人必须填写“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过银行汇款不得超过三天,以银行电汇单日期为准。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负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

  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偿标准如下:

  A、乙方未办理货物保价服务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空运货物最高按20元(人民币)/千克赔偿;汽运货物丢损在丢损货物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B、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3、甲方到货时间一般依公布时效(附件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时效误差依据甲方承诺减免运费。运费减免不影响其他款项结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责权。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cOm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或者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四、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自行包装,因包装或容器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乙方自行包装,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缺少或损坏;

  G、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H、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五、索赔条款

  1、乙方索赔仅限,精准汽运和精准卡航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精准空运货物到达签收后七日内提出,迟延交货的到达签收后十四日内提出。提交索赔资料,出具破损证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应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

  十六、保密条款

  1、甲方对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和其它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包括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条之规定。

  2、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优惠和其它商业信息,乙方应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

  十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或经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乙方对其委托甲方承运的货物均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甲方应在其承运乙方的货物出现毁损,灭失等事故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资料(必须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险索赔资料,如当事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警证明等)未达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开户行:

  账号:

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_日止。运费结算为10天结算日。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车辆及手续归乙方所有,如不改变车辆档案,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仟圆整的管理费用。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正向给付,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另每月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壹千圆整的车辆月承包收益金,此金额缴纳期限为2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圆整预付定金,当甲方通知乙方缴纳剩余款项后,乙方须在两天内向甲方缴纳剩余人民币壹拾玖万圆整,如在20xx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开始项目运营,甲方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6、承包经营期间,车辆年检,二保等检验及商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号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随车工具。

  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车辆使用费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3、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4、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5、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7、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月日

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需运输的设备为:水库闸门、拦污栅及埋件运输。

  二、甲方负责装车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乙方自负车辆、人员、起吊设备及所运设备的安全责任。

  四、在可能的'情况下,甲方提供介绍信,乙方承担费用,介绍信只能用于金属结构及设备的运输,乙方不得从事其它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五、运输总价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此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调整。

  六、运输前一次设备甲方预付贰千元,其余运费待运输全部完成后,30日内结清。

  七、在规定的结算日未能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按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需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贰千元。

  九、未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后失效。

  甲方单位: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物流运输承包经营合同4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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