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伙经营协议书合集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游戏厅”,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 如下: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游戏厅
第二条 门店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 ________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伙人分得一分。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
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
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
分。
3、几合伙人不承担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
的债权债务。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
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以________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以负责人意见为主。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合伙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经三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和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是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署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合伙各方: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丙方:xxx,身份证号码: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丙三方在位于镇11村4组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
商一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xx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
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xxx(身份证号码: )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xx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八、特别约定
1、由于合伙项目以外的原因,现场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该船在我方现有场地内淘取各种砂料(包括我方撤场后),如要淘取需给我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
2、经丙方申请,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场现场道路,但丙方应额外承担一定费用,同时,还应负责道路旁
泄洪沟涵管的安埋,确保道路畅通。
3、生产队现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场被损,我方撤场后应予以修复。由于丙方和船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该路,因此,丙方和船方应与我方共同承担该路的修复义务,费用分担届时协商。
4、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 地址: 。前期预投资 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 (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地址:
经营地址: 。
第二条:合作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45万(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40万(大写:肆拾万元整)。
2、以上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全部缴纳到位。
3、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经营项目涉及全部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走、挪用或请求分割。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伙终止(包括合法解散)后,应当对合伙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扣除合伙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项目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按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办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1、盈余结算:经营进销存账目应当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中如出现的账面应有现金、货物等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如账目或货物的损失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应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2、盈余分配:每月结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以偿还时,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伙事务执行
1、本合伙属于隐名合伙,仍以方个体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经营,不另行办理合伙组织工商登记,如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冲突,应
当依法变更营业执照的相关项目或对本合伙项目进行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业务的必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方,有权委派一人在合伙经营场所参与经营管理,其工资由合伙项目(财产)共同承担,如因经营需要招聘名员工,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项目(财产)承担。
3、内部管理,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制定规章制度等会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执行。
4、账务管理:合伙项目应建立专门台账及专用银行账户。属于合伙项目的任何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列支入账。
5、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的一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登记入账,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双方确认后入账。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经营项目的现金和货物。
7、经营中,对于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负责全额收回,逾期应由经手人承担应收账款损失。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别扩大经营的情况下,不增加合伙人;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商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在不给合伙商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原则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对财务分割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退伙协议方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产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如一方欲转让自己合伙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合伙人对合伙利益享有约定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约定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得随意侵害合伙财产权;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由此造成合伙经营项目损失的,则由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的一方承担;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获得的利益划归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经营项目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项目的名称继续经营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继续经营;
4、依法撤销、吊销;
5、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盈余分配约定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同时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甲方:桂又春(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徐军(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市场,决定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汉川市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桂又春负责全面工作,徐军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须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承担。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军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桂又春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市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督贷款回收、节约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徐军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约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桂又春、徐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如果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行处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桂又春、徐军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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