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资经营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合资经营协议书1
第一章 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区___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杭州市玉古路__号___大厦__层 座 邮编:______
法人代表: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______, australia
法人代表: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________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__号___大厦__层__座
邮政编码: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 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 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 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保险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 文字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澳大利亚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2
中国×××公司
××国××××公司
合资经营×××(产品)
协 议 书
中国×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确定在中国××省××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在甲方原有工厂基础上建立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地址:中国××市× ×街××号。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甲、乙双方本着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理想,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品种,提高经济效益,使合营各方获得良好的经济利益。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合营公司从事××产品的生产、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在中国国内外市场销售,并进行销售后的技术服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生产初期年产×××吨,正常生产期年产×× ××吨。
第三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和承担风险。
第四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等物资应尽量首先在中国购买;如果中国境内不能满足供应的,可以在中国境外购买。
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设备和技术必须保证是先进和适用的。
若在中国境外购买技术和设备时,应由双方代表共同进行考察、谈判和签约。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内、外市场销售,并把在境外销售放在优先地位,产品外销量要保证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第六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董事名额分配,参照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商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由董事会制定本企业的劳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合营公司期限为×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算起。
第九条 本协议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书的规定口任何一方因不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对方有向违约一方索赔经济损失的权力。若有争议,由仲裁机关裁决:
第十条 本协议书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函电,应按下述法定地址进行: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
在中国××市签字。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中国×××公司
代表职务:×××
代表签字:
乙方:××国××××公司
代表职务:×××
代表签字:
合资经营协议书3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协议书4
编号: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xxx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____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xxx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号注册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1.甲、乙方 合资经营合同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_______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______。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产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协议书5
合伙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经营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经营的店铺名称为:陶瓷专卖店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以为主的陶瓷销售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
2. 甲方 (姓名)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股份比例51%
3. 乙方 (姓名)出资人民币_______ 万元,占股份比例49%
4.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的义务和权利
本合伙企业由甲方 (姓名)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甲方为该企业的营运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营运负责人)的具体义务和权利如下:
1. 决定公司(店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公司(店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店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店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店铺)内经理、财务负责人、导购、业务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6. 制定公司(店铺)的基本管理制度;
7.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8.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9. 支付合伙债务;
10.兼职出纳。
第六条 其他合伙人的义务和权利
1. 组织公司(店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 拟定订公司(店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店铺)内经理、财务负责人;
4. 聘任或者解聘库房管理负责人;
5. 检查公司(店铺)财务;
6.对负责人和经理执行公司(店铺)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7.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8. 义务协助公司(店铺)处理外界纠纷、复杂账务。
第七条 增加出资与债务承担
1. 增加出资: 本合伙企业如需增加出资,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出资。
2. 债务承担: 本合伙企业内外债务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
3. 任何一方增加出资或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提交该份额资金。
第八条 盈余分配及营运负责人的薪资报酬
1. 每季度拿出净利润80%按比例分配。其余20%作为该公司/店铺的运作资金。(除去前后季度的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
2.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每次盈余分配时,不参与经营的一方合伙人让出自己所占股份的28.6%(合总股份的14%),奖励给负责经营的股东。即甲方领取该次盈余的65%,乙方领取该次盈余的35%。
3. 营运负责人按每月 叁仟元 人民币的标准领取工资。
4. 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报酬按本企业的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另一方合伙人并经其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3.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该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人禁止事项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偿赔;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 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本合伙单位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 合伙事务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4.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后的清算
1. 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法院。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贰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各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合资经营协议书6
深圳市____厂(简称甲方)和香港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__机械金属结构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发(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办(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缩小____厂规模后,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有双方协议,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____万港元;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万元,乙方占____万元。
2.____厂由____年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__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____天内通过深圳中国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也即告全面结束,____厂一切财产相如甲公所有,__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参照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第16条精神,在___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支应列入____厂亏损处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派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__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__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粤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厂负担。
粤深牌: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粤深牌: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港牌: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__厂财务结算,出具__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___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________厂代表乙方:________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见证单位:深圳市________业公司代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代表
外贸业务单位:深圳市________进出口公司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7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1)_______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简称甲方);
(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缘由:
根据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统称〔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关于建议合作促进和发展广东省及中国其他地区的食品工业的意向书,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及条例,成立一合资经营企业,名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促进发展中国的食品工业及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科学管理方法以实现上述目的。
第一条 合营双方的名称,注册所在国/所在地区与法定地址
(略)。
第二条 合营双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职业及国籍
(略)。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权益及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保护。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国的丰富食品资源及物料以发展食品工业,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引进先进的科技和设备,以香港和国际市场为目标,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提高广东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点,已成功地实现以上的目的并为双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经济利润。公司的经营范围于初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充分利用中国地域食品原料丰富资源的优势和____________公司先进的工商管理技术的优势对食品工业的产量与品质的提高而进行技术改造,及引进国外高级物料、良种。
(b)通过公司引进香港及外国先进食品加工技术设备,以及对肉类、蔬菜、水果、酱料、调味、添加剂、饮料和冰淇淋等方面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配套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的营运设施。
(c)设立包装容器工厂,除供应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
(d)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设立产品销售中心及网点。
(e)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广东省设立信息资料、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中心,以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利于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f)与广东省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补偿贸易及其他类似的商业安排。
(g)在董事会(如以下之定义)认为结合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业务与其有附带关系或适合于经营的需要时,可以独立经营或以投资于其他合营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方式,从事食品工业内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出资额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与转让的规定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甲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______万元。但乙方的出资应以____________缴付,按缴付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买卖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双方应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惟双方对公司的责任只限于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额。
5.2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所得税后,其年度利润应按以下的原则分配:
(a)依照董事会决定的比例,预先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税后利润。
第六条 合资双方的责任
6.1 甲方及乙方应尽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
6.2 在不影响____________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各自主要负责以下各项:
甲方:
(a)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
(b)负责申请公司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收待遇;
(c)负责申请设立公司的外汇存款账户及人民币存款账户;
(d)负责为日常及办公使用的进口用品、设备及器具办理报关手续及领取进口许可证,并为出口物品领取出口许可证;
(e)负责为公司申请有关的办事处;
(f)负责推荐称职的中国职员;
(g)负责申请乙方出入人员的出入境通行证件;
(h)负责提供国内食品及市场趋势有关的信息资料;
(i)负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j)负责促进并协助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
(k)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
(a)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和国际市场销售;
(b)负责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区的食品及食品有关的市场信息资料;
(c)负责提供市场现有的现代食品科技和市场的信息资料;
(d)负责在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办理有关业务的注册登记手续;
(e)负责介绍国外食品专家学者到公司所属企业及广东省其他食品企业传授食品生产技术;
(f)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转、公司骨干职员的业务培训和引进健全的管理经验;
(g)负责与外国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h)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
7.1 双方于公司成立后组织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董事的任期为______年,若双方同意可以连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7.2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双方董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八条 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务处以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务处设一位总经理及一位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方针和决议。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于处理重要问题时与副总经理协商。
8.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
第九条 场地使用权
9.1 公司应向负责土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签署场地使用合同。
第十条 保密协议
10.1 甲方及乙方承诺于未获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许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给未经授权可接受该资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经济组织。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应实行一个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机密资料及文件,同时公司得尽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资料及文件被公司职员及工作人员泄露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但由双方明确地准许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获知任何有关侵犯公司专利权、商标、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类似的事件时,首先发觉的一方应将其所有的有关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双方协商(如有必要)应采取的行动。
10.4 在甲方或乙方认为必要和恰当时,公司应采取行动和步骤以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
第十一条 经营计划
公司应按其业务范围制订其经营计划,此等计划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应予实行,并呈交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于国内或向国外采购主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办事处用品,于购买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应首先考虑中国的产品。公司有权自行将产品在中国市场内销售或委托有关机构代销。此等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按竞争情况来决定。由公司确定产品售价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双方认识到出口对外汇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汇平衡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将重点放在产品出口活动上。双方进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与乙方同意条款及条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联营公司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外总经销人。那些出售给经销人用作国外销售的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与经销人协商,并且考虑到该种产品于国际市场上的通行价格来决定。于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出口价格应呈交董事会审批,然后呈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外汇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汇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办理。
12.2 公司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或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存款账户。
12.3 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汇入外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支出均需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
12.4 公司应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公司于外汇收支上所产生的不平衡应由甲方以其外汇收益弥补。
12.5 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汇收支平衡,公司应获准以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购买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终商品于经过生产环节处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国外以换取外币。
12.6 乙方从公司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按中国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兑换率兑成外币,并于缴付所有需缴税项后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12.7 公司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外汇收支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12.8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按[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公司也可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借入外汇作为资金,但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备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依法缴税后,除去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全部汇出。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及税务
(略)
第十四条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险
(略)
第十五条 保险
(略)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营业执照发出之日起计。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双方愿意延长合营期限,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并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呈报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延长合营期限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7.1 合营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义务,违约一方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7.2 在合营期限内,双方都无权单方面宣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解决合营双争议的办法及程序
18.1 双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发生争议,应由董事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8.2 假如董事会在收到其中一方的书面要求调解的______(______)天内才能解决该争议,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经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由其引起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8
XX市____厂(简称甲方)和香港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xx机械金属结构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XX市人民政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发(___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办(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缩小____厂规模后,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有双方协议,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 ____万港元;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万元,乙方占____万元。
2.____厂由____年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xx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____天内通过深圳中国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也即告全面结束,____厂一切财产相如甲公所有,xx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参照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第16条精神,在xxx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支应列入____厂亏损处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派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
xx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xx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粤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厂负担。
粤深牌: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粤深牌: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港牌:bg ____ 立即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xx厂财务结算,出具xx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xxx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见证单位:XX市________________业公司代表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代表
外贸业务单位:XX市________进出口公司代表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9
_________市_________厂(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_________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_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缩小_________厂规模后,至_____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双方协议,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_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_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_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_________港元:等于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_____元,乙方占_________元。
2._________厂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51%,乙方按49%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_________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45天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即告全面结束,_________厂一切财产权归甲方所有,_________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参照省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精神,在_________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_________元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以应列入_________厂亏损处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_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5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满腔热忱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
_________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_________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_________牌:_____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_____厂负担。
_________牌:_____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_________牌:_____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_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_________厂财务结算,出具_________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_________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经营协议书10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美元】,于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机关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 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双方承诺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公司章程和合营合同,保证按原公司章程和合营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果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地点)签署。
转让方:(签名/盖章) __________受让方:(签名/盖章) 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协议书11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国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倘有需要可在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门市部)。
第四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力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构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元(公司使用土地的费用按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元计算)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各方在合营期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人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造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门,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内销部分占____%。根据需要合营公司派____名人员去____在职培训销售业务,培训费由____承担。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人,乙方推荐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立账,其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外汇收支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合营企业的外汇支出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贷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出外汇者外,一律用人民币结算。
第四十九条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零部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差旅费;
(5)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七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章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险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足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国____地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上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字。
中国____公司代表(签字)
__国____公司代表(签字)
合资经营协议书12
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________所有制。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联营项目与经营范围___________。
2.联营企业名称:__市(县)__公司(企业)
地址:__隶属:__经济性质: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3.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元;
专利权:____元;
商标权:____元;
技术成果:____元;
乙方投资:(略……)
投资缴付日期:
4.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利润-依法纳税-(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红利(按股份分配)。
甲方:____%;乙方____%。
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出资额为限。
6.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宜,有权确定董事报酬,有权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名,乙方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各、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7.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8.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9.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鉴证或公证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1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 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 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于 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_ 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 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____ 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 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 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 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_____ 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合营企业执_______ 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本合同于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15
甲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及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及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及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过对市场充分可行性的论证及调研,一致同意合资经营。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 4 月 1 日至 20xx年 4 月 1 日,协议期满。
一、入股性质和经营范围
1、入股的性质为:合资
2、营业地点:
3、甲、乙、丙三方入股经营宗旨是:对资本、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经营范围是:
二、入股资本及认缴
1、合资总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 万元整( 200元)。
2、甲、乙、丙三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 70 万元投入,在总出资中占 35 %的股权。
(2)乙方以货币资金 70万元投入,在总出资中占 35 %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 60 万元投入,在总出资中占 30 %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前一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存入三方指定合资经营固定银行帐户
4、甲、乙、丙三方共同验资,在此协议签订前验资,签订后说明甲方、乙方、丙方对验资无异议。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入股条款协议;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商业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入股业务与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入股相关业务信息透漏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参与入股业务的相关商业活动;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有权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协议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特定的权力和义务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乙方、丙方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不得单独撤资。
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不得转让股份。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其他名义进行有损我方的经营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其股东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股东私自或与他人合伙开展与入股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我方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经营方式及资产管理
1、不得瞒报账务;资金由公司财务统一管理分配;
2、甲、乙、丙三方定期共同盘查财务及业务报表,因甲方(乙方或丙方)过失应按照市场价赔付;
3、单一计算盈亏,每月都有详细的财物报表;
4、单一固定账号管理合资经营账目,用来合资经营的款项往来,公司负责妥善保管;
5、差旅报销制度,车船费凭票报销;
6、股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7、经营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七、分红预案及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
( 1)合作股东只出资的,不直接参与经营的不支付劳动报酬;
(3)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及业务发展资金后的利润部分,每年一次(或是每月一次)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2、经营资金的增加
每年一次按照股份分红,分红后如出现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并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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