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核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方案 篇1
方案名称房地产销售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受控状态
编号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目的
为了有效评价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种考核形式综合运用。
(三)考核周期
销售人员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由销售部经理统一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
二、业绩考核操作办法
(一)业绩考核的原则
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部门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部门销售业绩决定总提成额度发放的标准,个人销售业绩决定自身收入。
(二)销售人员绩效奖金的计算
销售人员绩效奖金实发额=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业绩提成比例
1.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
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销售数量奖+销售价格奖+提前收款奖
(1)销售数量奖
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任务指标的,按元/m2支付奖金,超额指标达到50%以上的部分,按元/m2支付奖金,上不封顶。成交者,按成交价%发放奖金。
(2)销售价格奖
销售人员操作结果高于规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计提奖金。
(3)提前收款奖
销售人员根据定购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则按实际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积,按元/m2支付奖金,提前收款时间每递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奖标准增加元。
2.业绩提成标准
①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任务100%以上的,按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不足70%的,按个人绩效奖金应发总额的60%支付。
三、相关奖惩规定
(一)奖励规定
①受到客户表扬的,每次酌情给予元到元的奖励。
②每月销售冠军奖元。
③季度销售能手奖元。
④突出贡献奖元。
⑤超额完成任务奖元。
⑥行政口头表扬。
⑦公司通告表扬。
(二)处罚规定
①销售人员不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的,每次酌情扣发元到元的奖金。
②销售人员完不成销售任务的,按元/m2扣罚,至每月工资不低于元止。
③已转正的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待遇等同于试用员工;如果试用员工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被淘汰。
④销售人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收取费用的,做除名处理。
⑤销售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元到元的处罚。
⑥销售人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并受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元的处罚,第三次给予元的处罚。
⑦销售人员涂改客户记录的,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本次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给予除名处理。
⑧销售人员若因态度问题遭到投诉的,一经核实做除名处理。
⑨销售人员因服务之外原因遭到客户投诉的,一经核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元的处罚。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考核方案 篇2
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全县消防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公安派出所XX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温圳新型工业基地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公安、安监、发改、财政、卫生、工信、文化、教体、工商、消防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全县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机构,分4个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史建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二塘乡、公安派出所,考评的乡镇、派出所:钟陵乡、公安派出所。池溪乡、公安派出所,南台乡、公安派出所,衙前乡、公安派出所,下埠集乡、公安派出所
二、考评时间
12月20日至12月30日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各乡镇、各派出所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考评的具体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考评方式
一听取各乡镇、派出所关于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汇报;
抽查1个社区自防自救点或1支乡镇志愿消防队伍;二检查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三每个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社区和2个社会单位;
四查看有关消防会议纪录、档案台账。
五、工作要求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一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有关汇报材料。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以此次检查、考评为契机。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抓好消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本辖区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
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考评工作原则,三各考评小组要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善于发现各地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检查结束后,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各乡镇、派出所反馈,并形成书面报告,交此次考核领导机构办公室。
并评选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四县政府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考核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 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居和集贸市场、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车站的管理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均在考评范围。
第三条 “门前五包”考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绩效、层层兑现奖惩”的原则。
第四条 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与实施。规划区内乡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和大华山风景名胜区要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第二章 考评目标要求及办法
第五条
(一)区直各单位、规划区内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要严格执行《 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门前五包”工作标准、奖罚制度以及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达到“门前五包”要求。
(二)各责任单位须将“门前五包”工作内容落实到责任人,不留管理空白和死角,并将“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宣传到位。
第六条 实行分级考评制,“门前五包”的日常考评以属地考评为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一级查一级,层层相互反馈,建立月评、季通报、年终总结制度。
(一)规划区内乡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的考评机构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专项抽查,并结合责任单位考核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建设、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区直各单位和规划区内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门前五包”工作进行检查、抽查、考评。
第三章 考评内容与评价标准
第七条 考评实行百分制, 分以上为优秀, 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内业考评( 分)
1、组织领导( 分):未成立考评小组、没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扣 - 分。
2、方案措施( 分):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措施的扣 分。
3、制度标准( 分):没有工作制度、工作标准的扣 - 分;没有考核制度、考核标准的扣 - 分;考核结果没有存档的扣 - 分。
4、责任落实( 分):“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达不到 %或者建档率达不到 %扣 分;责任单位己将清扫业务委托给清扫单位,而没有与清扫单位签订保洁合同的扣 分;没有明文规定定时清扫(定时清扫是指责任单位在每天早晨 : 分之前,按规定对责任区全面清扫一次,或执行环卫部门清扫保洁要求及标准)的扣 分。
5、宣传工作( 分):责任单位人员对“门前五包”主要内容知晓率达不到 %以上的扣 - 分。
(二)现场考评( 分)
1、包环境卫生( 分):地面有污迹、痰迹、垃圾、杂物的每处扣. 分,扣满 分为止;有乱倒垃圾污水现象的扣 - 分;积水、积雪、冰凌未及时清除的扣 - 分;没有设置生活垃圾容器的扣 分;各类车辆修理点、饮食店及其它店铺门前地面不按时清洗的,视污染轻重扣 - 分;出入车辆带泥、渣、砂石及其它脏物污染街道,没有及时清扫的扣 - 分。
2、包美化绿化( 分):树木花草有缺株、枯死现象的扣 分;树木遭攀折的扣 分;草地遭践踏的扣 分;树木花草各绿化设施遭破坏的扣 分;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种植农作物的扣 分;绿化带和树池内有垃圾、污物的扣 分。
3、包立面整洁( 分):沿街建(构)筑物门面不整洁、玻璃体不明亮、门窗不洁净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门面招牌和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不按要求设置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不按规定时间启闭灯光的扣 分;不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和“野广告”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4、包周边秩序( 分):有擅自迁移或破坏供水、排水、供热、垃圾箱及照明设施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擅自挖掘、毁坏人行道扣 - 分;不能确保路口广告护栏等设施完好的扣 - 分;责任区内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设广告牌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5、包整体效果( 分): 责任区域内市容市貌总体效果没有达到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安静化、程序化、便民化、文明化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第八条 每次考评结果由被考评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后存档。
第九条 建立社会公众考评制度。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社会问卷调查活动,征求意见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和师生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学校拟将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班级文明集体考核系列中,具体细则如下:
一、本项考核满分为10分。
二、扣分细则:
1、学生平时佩戴校牌,进出校门和宿舍区须主动出示校牌,凡未佩戴校牌者扣除班级安全分0.5分每人。没有校牌强行进出校门或宿舍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之外,一次扣除该班级安全分1分每人。
2、各班级应指定专人关锁教室门窗,凡是放学后未能及时关锁门窗的班级每发现一次,扣除该班级安全分2分。
3、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学校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每宿舍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安全分2分。
4、骑车上学的同学应主动领取学校专用自行车牌,并将车牌安放在自行车醒目处,自行车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未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每车扣除班级安全分2分。
5、攀越围墙或楼层者,除按校规校纪处理之外,须扣除该班安全分5分每人。
6、夜不归宿者,除按校规校纪处理之外,须扣除该班安全分5分每人。
7、高空抛物者,除按相关校规校纪处理之外,还须扣除该班安全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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