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考核方案合集五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核方案 篇1
为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核算点。
二、考核内容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机构与人员管理。学校应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2.财会人员任职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财会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3.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稽核制度。
4.工作交接管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交接手续。出纳由单位负责人和本单位会计负责监交,会计由主管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二)日常财务管理
1.预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其中涉及项目预算的,应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2.决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当及时核对年度预算数,清理各项往来款,清查各项财产物资,如实编制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保证帐表相符,并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专项经费管理。所有项目资金都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与日常经费混淆;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书面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使用。专项经费根据批准的预算额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以及用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
4.日常经费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帐外帐,也不得未经批准另外开设银行帐户,现金支付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所有支出都必须做到内容真实,票据合法。
5.债权债务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举借债务,也不得将资金外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政府采购
1.采购预算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未编采购预算而进行采购。
2.采购程序管理。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都应按法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严禁先采购后审批行为。
(四)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政规〔〕2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进行单位资产配置,并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录入、帐务处理等工作。
2.资产使用管理。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3.资产处置管理。所有资产处置活动都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
4.资产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各类国有资产信息资料录入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做出资产统计报告。资产统计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基建管理
1.基建经费管理。所有基建拨款只能专款专用,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不能挪作他用。
2.基建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遵循基建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立项、报批、规划等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3.基建决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前,必须进行基建评审工作。单位凭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登记固定资产。
4.基建档案管理。单位的基建档案必须收归财务室统一管理,基建档案包括立项报批资料、项目建设资料、工程决算资料等。
(六)非税收入管理
1.非税票据管理。单位在取得非税收入时,必须使用合法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建立票据专管员制度。
2.收入项目管理。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是依法批准设立的,严禁乱收费。
3.收入收缴管理。所有非税收入(包括资产处置收入)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并实行收缴分离;单位要建立收入台帐,保证票款相符。
(七)日常工作管理
1.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业务核算。做到科目使用正确,经济业务确认与计量准确,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财务分析有针对性和相关性。
2.报表报送管理。各核算点应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3.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及时准确更新系统数据,财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的10日前上报上月财务数据。学校基本信息分春秋两季及时更新。
4.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各核算点按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固定格式准确及时上报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和免费教科书等相关资金公示资料。
5.资助资金管理。加强学生助学金工作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资料收集完整,发放名册签字手续完整。资金发放及时,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6.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申报支付额度,严格区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根据财政审核下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内容支付资金。
7.每学期协助完成学校食堂财务的清理、审计工作。
8.及时完成布置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考核方法
教育局计财股建立“核算点日常工作考查记载簿”,对各核算点财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记载。年终教育局、财政局组织专班对核算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综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情况(平常考查与年终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成绩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年终对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区教育局、盘龙教育总支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 长:甘红枝
组 员:汪 峰 张传东 郑 钧 兰宏伟 段 毅
邓建华 罗 锐 杨 刚 邓惠兰 舒 霞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考核方案 篇3
实行分级责任管理
(一)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村居、开发区落实分管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税护税具体事务;
2、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将当前已登记的税源户划分到村居、开发区,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搜集、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汇总整理税源档案;
3、建立属地建筑安装项目、房地产项目台账,对进入的施工、房地产项目,督促属地项目纳税申报,及时填表上报相关项目信息;
4、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联系和走访。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户型确定服务联系人,关注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其投资、分立、重组、施工建设、企业搬迁意向、变更税务登记、消减注销等重要动态信息或异动情况,随时上报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企业本地经营异地注册纳税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漏征漏管户、核实基础信息等专项工作。对项目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进出的重大信息实行全面信息跟踪;
6、明确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负责人,开展委托代征业务,按照要求定期收缴税款、向纳税人送达完税凭证;
7、宣传上级政策,稳定税源大户,挖掘吸引新税源。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工作的管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的作用,定期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二)镇税源办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保障上级各项税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及时汇总各村居、开发区上报的税源动态信息,向区税源办整理上报信息。负责及时向各村居、开发区反馈掌握的重点企业的纳税异常情况;
3、负责协调税源建设工作,协调工商、税务、招商、城建、规划等部门涉及税源的工作。联系、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定期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反馈税源信息;
4、负责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相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5、宣传上级政策。负责对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协税护税具体业务,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式
协税护税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基础工作20分、收入任务完成55分、重点工作落实25分。由镇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附后)。
(二)奖励办法
对村居、开发区的奖励为:工作经费、户型增量、税收增量、突出贡献、年终评比等五类。
1、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镇下达税收任务数、户型任务数的,按照管理税源户数多少,分别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等级为:300户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户至300户的,奖励3万元;100户至200户的,奖励2万元;100户以下的,奖励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及协税护税人员奖励。
2、纳税户增量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户型任务,当年每新增一户镇所得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所得的5%奖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对超过1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3%奖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1%奖励;对500万元以上的户,按每增加一户,视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3、税收增量奖励。
完成税收任务,对超过任务的增量部分给予村居、开发区经费奖励,分段计算:增量镇(区)得为10万元以下的,按40%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按30%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20%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视情况给予奖励。
4、突出贡献奖
对工作到位、主动作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为完成全镇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5、年终评比奖励
各单位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年终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将各一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
对村居、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按单位所获奖励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办法给予给予单项返还。
(四)处罚措施
1、户型流失
按照户型增量奖励的标准,相应扣减经费奖励。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动态导致户型流失的,出现2户且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或1户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1000元。
2、减收扣减
村居、开发区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按照区(镇)所得的差额量,从年终奖励中相应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区经营、生产却不在我区纳税的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户型,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4、发现注册在区外,项目开发地、建设施工地在我区的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未划入我区的,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二0一三年县社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和谐创业、发展创新为总抓手,继续发扬“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事业的发展。
二、原则:
领导包片包乡,干部包乡协助;
量化工作目标,实行百分考核;
财务独立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工资承包解决,实行自收自支;
主任包干负责,确保目标实现。
三、职责要求:
1、积极化解本单位社会不稳定因素,主动配合县社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信访、安全生产为“零”的目标。
2、完成县社分配的目标任务。
3、完成县社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县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资产管理,及时上交各种费用(房租、医保、社保、货款等)。
6、加强网络建设发展、管理,配合迎接检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农资以乡(镇)为单位,按一、二、三类分配各基层供销社任务
1、化肥销售T。
2、农药销售万元。
以上各基层供销社任务分配数见附表(1)
(二)烟花爆竹以乡(镇)为单位
1、爆竹销售万响。
2、烟花销售万元。
以上各基层社任务分配数见附表(2)
(三)再生资源任务
各基层社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个见附表(3)。
五、考核与考核办法:
(一)考核
1、实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以奖代补工资主任300元,付主任150元进行考核。
3、90分为达标,可获得各项任务考核奖,并可以参加评先,超百分进行奖励,每超1分奖100元。89分以下—70分按比例扣分。69分以下对该社主任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4、年终由县社组织考核组对基层社进行考评记分。
(二)考核办法。
1、目标任务70分。
①完成烟花爆竹任务40分
A、完成烟花爆竹销售任务90%以上30分;70%-89%按比例计分;69%以下不计分;各乡镇完成任务数按各乡镇网点计算。
B、货款及时结清10分,在每年的4月份以前结清全部货款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②完成农资任务10分。
A、完成复合肥及农药销售任务8分;
B、货款及时回笼2分。
③完成再生资源任务5分。
完成网点任务2分,为公司组织回收利用货源3分。
④资产管理15分(盘活资产,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缴交房租)。
2、中心工作24分。
①社会稳定5分,信访工作5分,安全生产5分。
A、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凡出现一次县级信访扣1分,县级上访扣1分,市级一次扣2分,省级以上该项工作不得分。
B、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视情况扣分。
②网络建设及其它中心工作(含配合迎接检查验收工作)9分。
3、管理制度6分。
①参加学习、会议3分;
②上交各种信息、材料、报表3分;
六、奖罚措施。
1、以奖代补工资300元/月,其中:主任200元/月、付主任100元/月,考核烟花爆竹销售,完成90%以上得回考核奖励;完成70%-89%的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2、完成了考核任务90%以上为达标,达标的,给予得回以奖代补工资100元/月,付主任50元/月,完成任务70%-89%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3、完成了考核任务的由县社负责缴交主任、付主任社保、医保,70分以下的由个人缴交。
4、烟花爆竹、农资其它奖励措施另行规定。
考核方案 篇5
根据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xx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xx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牟方权、屈长元、韩家骧、丁盟宗、李国荣、卢军、李保宣、吴比、贺江鹏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李保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乔治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谭地权、薛亮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 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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