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7-29 09:54:31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考核方案模板七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核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考核方案模板七篇

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体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的原则。

  2.坚持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组织机构

  1、师德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师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 XX

  组员:XX

  三、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师德考核基本指标),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黄埔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表”)学校将直接运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四、 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即每年6月上旬进行,6月中旬前结束考核,学校将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考核实施情况及结果上报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五、 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在年度考核前完成。程序如下:

  (一)自我评议。被考核人如实作出自我评议,并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附件3)的对应栏目中。

  (二)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同行评议。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回收并统计调查问卷,整理并分析教师师德表现及存在问题,将各项评议情况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对应栏目中。

  (三)核实情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核实评议情况,并将师德表彰和师德失范情况填写到《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对应栏目中。存在《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为的,由办公室在《重大师德失范行为事项登记表》(附件5)中予以记录。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综合研究,审核相关师德材料和各项评议情况,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五)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的建议审定师德考核等次。

  (六)公示。经审定的师德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存档。办公室将考核等次记入《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并由办公室完成师德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备案。办公室将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合格(80及以上)、基本合格(60-79)、不合格(60以下)三个等次。

  2. 凡有《黄埔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相关奖励与荣誉的教师,填写《师德奖励与荣誉事项登记表》(附件4)并存档。

  3. 师德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处分。

  八、 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XX

  二○XX年四月

考核方案 篇2

  根据县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切实抓好本系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稳定低生育水平,落实生育节育政策,管理计生对象,加强本系统服务意识。

  二、考核管理内容

  1、工作责任制落实

  2、生育节育政策落实情况

  3、环孕检落实情况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遵循“条条为主,条块结合,双向管理”的原则进行,做好计划生育的创优创技工作。

  四、评分方法

  (一)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200分)

  1、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计划生育长效机制,管理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合同工)。未纳入管理的工作人员,每发现1例扣20分。

  2、积极配合纪检、计生等部门查处本单位违法生育的人和事,查处率达100%并及时上报处分材料。不配合查处工作或未上报处分材料的,每例扣60分。

  3、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按计划“一卡通”规定落实本部门应兑现的奖励优惠政策。未落实的,每发现1例扣30分。全面落实女职工生育、节育的各项假期及福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每发现1例未落实扣10分。

  4、对租赁本单位及职工房屋、店面的外来人员一律纳入本单位管理,并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发现一例未管理扣5分。

  5、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资料并归档。每缺一次扣5分。

  6、按时参加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每缺一次扣5分。

  (二)生育节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50分)

  1、生育政策落实情况。符合一胎、再生一胎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必须分别在分娩前、怀孕前全部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出现一例未持证生育、怀孕的扣50分。

  2、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每发现一例“四术”尚存对象(有禁忌证的,凭本县计生服务站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扣50分(属双职工的,男方所在单位扣25分,女方所在单位扣50分)。(有禁忌证的,凭本县计生服务站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每发现一例落实节育措施不及时的对象,扣20分。

  3、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政策外生育(含非法抱养)未申报的,每发现一例扣200分,已申报但未处理到位的扣100分。

  (三)环孕检落实情况(450分)

  1、按“双向管理”的原则,全年隔季落实两次环孕检(含下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应检对象进行见面环孕检,环孕检率达100%。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0分;不在规定时间内检查的每例扣20分。

  2、准确掌握环孕检对象名单。每漏1例扣50分。

  3、应参加见面环孕检的对象,未参检的每人每次扣100分(含流出的管理对象)。

  4、凡离婚的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在离婚时必须经本单位计生专干现场确认后进行环孕检,并将证明交本单位存档,否则每例扣50分。

  (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情况(100分)

  凡新婚、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对象应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漏检一例扣20分。

考核方案 篇3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 、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 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 、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 、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 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 、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 、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 、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考核方案 篇4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实绩成效,进一步发挥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导向、监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苦干五年争当亿元财税乡镇”发展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从严治政,争先进位;

  (二)统筹管理,分类评估;

  (三)量化指标,规范考核;

  (四)注重实绩,群众认可;

  (五)强调结果,兼顾过程;

  (六)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实施范围

  (一)各科室、各村共计39个单位分两类实施

  1、各村(30个);

  2、镇机关科室(9个)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镇招商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2)项目建设工作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3)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4)和谐稳定工作由镇综治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5)各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服务经济发展情况由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绩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6)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镇党政办、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7)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及依法行政由镇纪委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8)全民创业工作由镇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9)精神文明建设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0)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1)现代农业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2)财政收入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3)教育工作由镇党政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各评分科室要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制定详细的评分办法,6月20日前报镇考绩办,经镇考绩办审核把关,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各项评分上报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指标设置

  1、各类别一级指标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

  2、各类别二级指标分别为:村19个、镇科室15个。

  (二)进展跟踪

  1、各村、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送”工作制度,每周首个工作日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考绩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报送。

  2、镇考绩办每周对各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摘要编发工作动态简报,报送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阅示。

  3、镇考绩办每月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验效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完成、重点工作进展、难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三)季度通报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两个工作日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

  2、各评分单位于每季度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3、镇考绩办根据评分汇总和日常督查情况,对各村、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得分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镇大会通报。

  (四)年终总评

  1、指标评估。各村、各科室于20xx年元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各评分单位于20xx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2、社会评价。由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三项评议构成。公众评议是指依据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两项结果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计分;领导评议是由镇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评议;第三方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统计学方法实施评估。

  3、汇总公示。镇考绩办在核实认定指标得分和评议得分基础上,综合加、减分因素,于20xx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结果。经公示、复核,确认评估结果,于20xx年元月底前报镇党委会最后审定。

  五、评分方式

  (一)评估分值

  评估实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标评估占90分,其中重点工作为60分,日常工作为30分,按照四个季度计分权重为10:10:10:70;社会评价占10分,其中公众评议(包括民主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分别为3分、4分、3分,社会评价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权重分别为30%和70%。

  1、指标评估。各评分单位以量化的考核与绩效管理指标为评估标准,对各村、各科室工作进行公开考核计分。

  2、公众评议。以我镇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结果为依据进行加权计分。不在两项评议范围的单位,参照该办法纳入评议。

  3、领导评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评估,按不同档次(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计分。

  4、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按不同档次(分别以3分、2分、1分、0.5分)计分。

  (二)评价方式

  1、公众评议由镇纪委负责;

  2、领导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由镇考绩办负责。

  (三)加分因素

  1、发扬“见红旗就扛,逢第一就争”的精神,所做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市厅级表彰或奖励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加1分;会议典型发言按获同级表彰加分;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县在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加5分、3分、2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3、争取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加分意见;

  5、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征地拆迁、造林绿化、城镇建设、农村改造提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拿出加分意见;

  第2-5项加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加分。上述5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减分因素

  1、纳入考核与绩效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自查自处的不减分),每起减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中央、省、市领导给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别减5分、3分、2分;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及主要领导批评的,每起减2分;

  3、环境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因失误被问责的,每次减2分;

  4、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减分意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考核不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减分意见;

  6、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分单位不能客观公正评分、影响恶劣的,每次减5分。

  第4、5项减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分。其他减分项目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减分。上述6项减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得分=指标评估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加分-减分。评估结果经镇考绩办确认,报镇党委会审定后,通报全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每类被考核单位前25%(含)为优秀,25%至75%(含)为良好,最后1名为较差,其他为一般。

  (二)评估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按2人执行;被评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被评为较差的,其成员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公职人员原则上不评定“优秀”等次。

  (三)被评为优秀的村和科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奖励有功人员。同时,机关科室可优先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

  (四)被评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镇党委派出督导组,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权力配置、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五)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黄牌警告,通报全镇;班子成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下一年度,该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村和科室,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并报镇考绩办备案。

  (二)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镇领导批准后实行,同时报镇考绩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各评分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分客观、公正;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要与镇考绩办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教育培训。对被X职的村和科室领导、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安排离岗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培训合格后再安排适当工作。

考核方案 篇5

  为了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将津贴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丁小林,成员: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公共项目25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65分,综合评议10分。

  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

  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

  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

  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

  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3~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25分)

  1、工作纪律(10分)。

  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2分。

  (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赌博玩乐等,发现一次扣5分。

  (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1分。

  (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

  2、文明服务(10分)。

  评分标准:工作期间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接待服务对象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对象时,热情主动,百问不厌、百查不烦;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耐心听讲,准确解释,不予争辩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出现误解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执行公务时禁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办公区域保持整洁,办公资料放置有序。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1分。

  (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2分。

  (3)接听电话态度差、回答生硬,发现一次扣1分。

  (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1分。

  (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首问负责制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发现一次扣2分。

  (7)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

  (8)地面、桌面或电脑等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分。

  (9)工作资料等放置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习(5分)

  评分标准: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做到定期化、制度化;关心国家和地方大事,了解政策动态方向,把握重点、热点问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疏于学习,业务知识肤浅,经教育后仍不提高的,扣5分。

  (2)对区级或单位组织的学习,迟到、旷课的,一次扣1分;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3)每个股室根据办公室安排,每年讲一次业务课,不讲者扣1分。

  (4)每人每季度交一篇学习笔记,少一篇扣1分。

  (二)业务工作(基础分60分)

  1、办公室(60分)

  (1)做好日常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分疏、督办、报刊当天分发工作,耽误一次,扣0。5分;发文出现重大差错,每次扣2分。

  (2)做好局机关事务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3)做好政务信息、事务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机关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每月更新网上政务信息,每延误一次扣1分。

  (4)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及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整理一次,遗失档案每份每次扣1分。

  (5)做好局机关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党务、人事、编制、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出现延误及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局机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及分疏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1分。

  (8)督办区委、区政府批转件、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耽误一件扣1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失误一次扣2分。

  2、规划用地股(60分)

  (1)做好权限范围内各类规划(不包括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延误一次扣2分。

  (2)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城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总平面(不包括村庄)规划审查,按办理时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误一次扣2分。

  (4)负责提出公开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出让的测算及制定土地年度投放计划,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城乡地形图测绘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规划建筑股(60分)

  (1)负责城乡基础建设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2)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出现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村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审查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4)负责城乡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及时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建筑立面改造及装修方案审查,核准相关规划行政许可,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或延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监察股(60分)

  (1)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2)负责监察股相关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对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违法建设举报和投诉、信访,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4)对区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的建设项目按“一书、两证、四图”进行监督检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5)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分阶段跟踪监督管理,做好跟踪管理记录,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局机关职工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区规划监察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参与各类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初验和竣工规划验收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60分)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2)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处理各类建设纠纷,做好和执法局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违章建筑巡查工作,定期发布巡查通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3)负责对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罚款,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定期组织全区农房审批踏勘工作,认真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加强放线、监管、验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规划验线核样及验收、发证工作;负责村镇沿街商店、单位门面装修审批和监管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筑施工现场规划公示牌设立的落实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业务工作加分情况:

  1、工作创新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股室及部门可以加分:一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包括领导讲话),每人加2分;二是在年终考核中被认定为创新工作并获加分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三是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了创新工作,并在全省推广的,每人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每人加5分。

  2、获奖加分: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10分;省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获市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4分;获区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个人获奖的,除获奖者本人可参照上述标准加分外,同一股室或部门的人员亦可加分,但按0。8的系数加分。

  3、中心工作加分: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1~3名,或排名靠前,受到书面表彰

考核方案 篇6

  指导思想:

  根据新课标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语文能力进行阶段考核,及时反馈学生的语言积累、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对学生学习语文的情感、态度等,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考查内容、形式及评价标准:

  (一)背诵课文10分

  1、 内容:把课后要求背诵的课文或段落做成签儿,让学生抽其一,然后背诵。

  2、 标准:

  (1)、比较流利,声音响亮,态度自然,错1—2处;(9—10分)

  (2)、比较流利,错2—3处;(7——8分)

  (3)、不太熟练,错3—4处;(5——6分)

  (二)口语交际10

  内容:晒晒我的幸福(结合六月份每月一事“感悟幸福”,可以讲述自己的幸福成长经历,学习、生活中的幸福故事等)

  标准:

  (1)、声音响亮,态度自然,意思表达完整,富有感染力(9—10分)

  (2)、语言比较连贯,精神较饱满,表达较完整(7—8分)

  (3)、语言不够连贯(5——6分)

  评价注意点:

  若学生期末考查时表现不佳,可参照该生平时表现予以分数评定,也可允许充分准备后重新进行考查。

考核方案 篇7

  为搞好我矿职工生活,提高食堂饭菜质量,提高厨师技能说素质,更好的服务于一线职工,开展厨师综合素质考核和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委组织:

  裁判长:

  理论裁判员:

  素质裁判员:

  现场裁判员:

  记分员:

  计分监督员:

  二、比赛地点:山下营养餐厅

  三、比赛内容:

  分为理论考试20分,综合素质考核20分,现场操作60分;在30分钟内制作完成“醋溜土豆丝”“鱼香肉丝”“拔丝土豆”三个菜。

  四、评奖

  根据评委总评得分每组评出一、二、三等奖。技术比武考核结果将列入工资奖金分配中,与工资奖金挂钩,拉开档次。

  五、要求:

  1、每位厨师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每超过一分钟,从操作总分中扣一分。

  2、三道菜按照味感、质感、观感和现场操作的熟练程度进行评比打分。

  3、对菜肴特点的要求

  (1)鱼香肉丝主料:鲜猪肉

  辅料:木耳、胡萝卜、青椒

  特点:颜色红艳、肉质细嫩、主辅料粗细均匀;酸、甜、咸、辣四味兼备

  (2)拔丝土豆主料:土豆、白糖

  刀法:滚料块或车键条

  特点:色泽金黄、丝多而长、外脆酥香

  (3)醋溜土豆丝主料:土豆、青椒少许

  特点:土豆丝粗细均匀、清爽、清脆、酸度适中。

  六、评分标准

  1、现场操作评判标准:

  (1)切配加工过程:操作规范有序,刀工娴熟、刀法准确、原材料使用合理、废弃物处理妥当,没有浪费现象;

  (2)烹调制作过程:操作程序合理、勺功熟练利索、调味准确快捷、烹调方法运用正确;

  (3)原料存放安全卫生,炊具、餐具、用具、器皿干净卫生;

  (4)操作现场干净、整洁、有序,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并能注意安全和节能减耗;

  (5)遵守赛场纪律和规定,按时独立完成作品制作。

  2、作品评判标准:

  (1)味感: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糊味、腥膻味、异味等;

  (2)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糯、烂、酥、松、脆等特点;

  (3)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

  七、计分方法:

  理论考试占20%;综合素质占20%;现场操作占60%。

  现场操作评判小组(5—7人组成)在选手进入赛场后,由组长宣布比赛开始,并记时,评委根据选手表现开始独立打分,评分结束评委签名后,由组长把评分表收齐交计分员复核无误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选手的平均分。

  八、赛场纪律和有关规定

  1、参赛选手应按时到场检录、抽签排号,迟到每5分钟扣1分,迟到20分钟,视为弃赛。

  2、参赛选手应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参赛编号佩戴在左胸前。

  3、参赛选手应做到衣帽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操作,不允许使用他人原料,不允许多做、挑选,不允许因失误而重做。

  5、参赛选手操作完毕后,经评判组长同意后,应迅速清理工作区,带好自已的工具撤离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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