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8-30 13:14:00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考核方案模板汇编十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考核方案模板汇编十篇

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全程管理,分项考核,综合评估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做到人人参与重过程,检查评比促提高,以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内容:

  1、教科研2、教研3、电化教学4、区、市级及以上比赛5、班队工作6、终端考核7、单项学科考核8、后进生转化9、兴趣小组10、进修学习11、突出贡献奖及其它12、月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教科研:

  校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20元、10元;

  区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

  市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省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60元、120元;

  课题组研究课题结题给予课题组成员相应奖励。

  撰写论文在省、市刊物上公开发表,享受同级一等奖奖励。

  2、教研:

  (1)承担校、区、市研究课任务的分别奖励20元、40元、80元;

  (2)赛课:

  a、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b、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c、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元、120元、80元;

  d、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予以差旅费补贴5元/半天、10元/天。

  3、电化教学:

  (1)有关电化教学论文获奖参照教科研评比方法;

  (2)参加自制电教片、课件评比获奖给予适当奖励。

  4、校、区、市及以上级比赛:

  A、团体奖:

  (1)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2)区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3)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元、120元、80元;

  B、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1)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元、15元、10元;

  (2)区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3)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C、体育运动会按成绩予以奖励,以10元/分计算,若进入全区前六名,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给予程度不同的奖励。

  D、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查,达区均分奖励年级组600元,超区均分1分奖励年级组150元,多超多奖,以此累计。若某一班级单项学科接受区级抽查,达区均分奖励任课教师100元,超区均分1分奖励30元,多超多奖,以此累计。

  E、凡各类竞赛获奖的,学校将对大力支持竞赛的班主任及有关教师酌情予以奖励。

  5、班队工作:

  (1)每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并给予100元奖励;

  (2)班队工作各项竞赛参照第四项给予奖励;

  (3)班主任月津贴为40元,如各项工作不到位,在津贴中相应扣除,具体考评标准另订。

  6、终端考核:

  期中、期终考查成绩的奖励或惩处参照教导处考评细则执行,但具体执行金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番。

  7、单项考核:

  学校每学期在各学科开展单项竞赛,获奖参照第四项给予奖励。

  8、后进生转化:

  (1)后进生学习成绩转化:由不及格到及格、由不及格到良好等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2)后进生行为习惯的转化也将做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标准。

  9、兴趣小组:

  凡承担兴趣小组课务并完成相应任务的教师每学期给予40元的津贴,成绩突出的再给予一定奖励,如获奖的参照第四项奖励。

  10、进修学习:

  学校鼓励教师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凡教师拿到本科、大专文凭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60元。

  11、突出贡献奖:

  为完成学校重大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12、月考核奖:

  (1)取消月满勤奖,教师月考核基本奖为140元,任教语、数一门主要学科加10元;任教两个班数学加20元;任教一、二年级语数包班或外语跨年级任教加40元;

  (2)凡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均可获月考核全奖;

  (3)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

  (4)若当月考核奖不够扣除,继续在当月30%津贴中予以扣除,直至扣除年终奖金。

  一、几点说明:

  1、 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

  2、 有违职业道德,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 不能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五认真”不到位,校、区级教学视导严重出错;

  4、 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生成绩考核相同学科与同年级差距过大(以新学期期终成绩为依据,再制定相应的细则);

  5、 学校重大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教学岗、护导岗等岗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6、 年终评优,区教委下达额数,学校根据工作实绩及民主测评等依据确定评优人员,并奖励人民币100元;

  7、 学校获各级团体表彰,视具体情况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

  8、 年终奖金发放,依据学校财力而定。

  以上或其它类似情况视情节轻重,由校长办公会以教委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为准绳,将酌情予以奖励或严肃处理。

  二、备注:

  1、 此方案与校原有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此方案执行与否,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与上级文件为准;

  3、 此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随学校经济发展情况做相应调整;

  4、 此方案将提请教代会代表讨论使其更趋完善,更符合当今教育飞速发展的需要,一经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5、 此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考核方案 篇2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日常经营服务运行机制、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转变餐厅员工在取得厨(面点)师等级后不思进取、一劳永逸的思想,有效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开创性,充分发挥和挖掘餐厅全体员工的潜能,尤其是各等级厨(面点)师的智慧和潜能,以推动餐厅菜肴、面点制作创新工作持久有效开展并满足广大就餐者的不同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菜肴、面点制作创新参与对象

  1、凡各餐厅在编员工并取得技术等级的厨(面点)师,每人每月必须申报1-2只创新菜肴或面点;

  2、凡各餐厅非在编员工且在聘任时属厨(面点)师岗位的,每人每月必须申报1只创新菜肴或面点;

  3、以上人员由各餐厅上报名单经公司办公室确认后统一造册。

  二、菜肴面点开发创新的含义及基本要求

  1、创新品种是指采用新原(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工制作的新品种,包括主食和副食类且餐厅过去从未制作、出售过的。品种开发创新的途径大致有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三种,各餐厅厨(面点)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主动地进行菜肴、面点的品种开发;

  2、菜肴、面点品种开发创新的特点及基本要求:

  ①创新品种的特点:选料讲究、加工制作精细,色香味形俱佳;

  ②创新品种的基本要求:

  Ⅰ创新品种必须是餐厅厨(面点)师通过自主开发创新制作或模仿他人制作的有关品种经过改良后色香味形俱佳,营养卫生,经济实惠,投入市场后深受师生欢迎和好评;

  Ⅱ创新品种由各餐厅根据自身等级厨(面点)师人数按月合理安排轮流制作,并从产生之日起挂牌公布、出售、接受就餐者对创新品种质、价、量的评议;

  Ⅲ 创新品种由各餐厅每星期用书面形式向公司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写明创新品种名称、创新制作途径、主副材料的数量、单价、金额、成本核算、售价、操作人、申报时间,由餐厅主任签名,并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有效。每星期申报创新品种时,除本部餐厅和古荡湾校区餐厅同时申报同一品种按先申报者有效外,其余校区餐厅每人可同时申报一次,同一品种每餐厅每年只能申报一次(特受师生喜欢的除外)。

  三、评议、考核、奖励与处罚

  1、各餐厅已申请的创新品种公司将每月分类建档存放,作为对餐厅及厨(面点)师个人工作业绩月(年)度考核依据;

  2、对各餐厅申报的创新品种公司将在其展销期间和每月底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老师、学生生活自律委员会同学、餐厅主任、厨师长等进行打分评议,按得分多少依次评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同一品种按先申报者有效),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如获奖品种属厨(面点)师自主设计、制作(烹饪)完成,其奖金全部归个人,集体创作的按设计人员40%、制作(烹饪)人员40%、管理人员20%发放;

  3、对因质优价廉、深受师生员工欢迎、持续销售一个月以上、效益显著的创新品种,经餐厅主任和公司领导确认后可申报特等奖并奖励200-400元,奖励办法同上;

  4、各餐厅现有厨(面点)师(根据上报名单)每人每月无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申报1只以上创新品种。否则,每少一次扣罚其当月效益奖50元,同时所在餐厅及个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餐厅和先进个人;

  5、此办法于20xx年6月18日起、试行,不足之处将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

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时间

  20xx年全年。

  二、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主体:镇文明创建领导组及其下设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全镇11个村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1、组织领导(8分)

  (1)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1分;

  (2)制定创建文明村计划,并纳入村发展整体规划2分;

  (3)制定创建文明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1分;

  (4)村有主抓文明创建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有关制度张贴上墙2分;

  (5)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例会2分;

  2、主次干道(13分)

  (1)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等无被侵占、毁坏现象,绿化带保护良好3分;

  (2)村机耕路平整畅通,无被损坏占用等现象2分;

  (3)村文明交通宣传氛围浓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3分;

  (4)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两侧无“六乱”现象(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乱堆放)3分;

  (5)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2分。

  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9分)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机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1分;

  (2)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学校安全措施到位,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三无”食品2分;

  (3)烟酒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小学校周边600米范围内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明显标识),中小学附近200米以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点2分;

  (4)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1分;

  (5)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各项活动1分;

  (6)辖区内中小学设置心理咨询室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7)积极开展优秀童谣传唱、“童心向党”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1分。

  4、环境卫生(20分)

  (1)各村垃圾桶摆放合理,整洁美观,无散放垃圾3分;

  (2)各村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屋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4分;

  (3)生活垃圾袋装化,无暴露垃圾,无积水,无粪便外溢3分;

  (4)各村排水管畅通无堵塞,雨天排水及时,无人为积水2分;

  (5)门前卫生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3分;

  (6)各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整体规划,美化、绿化建设良好2分;

  (7)普遍开展白色垃圾治理活动3分。

  5、志愿者工作(8分)

  (1)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组织健全2分;

  (2)各村登记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8%2分;

  (3)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文艺演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分;

  (4)各村有志愿服务队伍,孤、老、病、残得到志愿服务2分。

  6、集贸市场(5分)

  (1)市场整洁,管理有序2分;

  (2)公平交易,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1分;

  (3)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2分。

  7、公共场所文明程度(10分)

  (1)公共场所招牌、广告用字规范,无缺损现象2分;

  (2)村部、村民集中居住区无户外小广告或乱涂乱画,张贴广告2分;

  (3)村部周围、主要干道的临街商铺门面、废旧物品收购点规范整齐,无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4分;

  (4)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2分。

  8、创建活动(10分)

  (1)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1分;

  (2)建立农村“四创”领导组,“四创”活动成效明显2分;

  (3)积极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1分;

  (4)认真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大走访和“做文明有礼的人”主题活动2分;

  (5)认真学习、宣传、评选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月评“十佳事迹”推荐活动1分;

  (6)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分;

  (7)认真完成县、镇文明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2分。

  9、创建氛围(6分)

  (1)档案资料规范、整洁、完整2分;

  (2)创建氛围浓厚,有适当的文明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各村宣传栏刊登文明创建内容,并每个季度定期更新一次,刊登内容要留有图片资料3分;

  (3)各村市民学校有牌子、有场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有成效1分。

  10、道德讲堂(6分)

  (1)道德讲堂年度活动方案1分;

  (2)道德讲堂统一标识1分;

  (3)道德讲堂一年不得少于四次4分;(道德讲堂未按6个一流程即唱歌曲、学模范、谈感悟、诵经典、习礼仪、送吉祥进行,此项不得分)

  11、问卷调查(5分)

  5、加减分项目

  (1)信息报送。每月对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给予加分。信息报送镇创建办0.5分/条,信息报送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1分;如果被市政府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2分;如果被省级或省级以上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则当月信息满分;被采用的同条信息不累计加分,信息累计最高得分5分。(每月最后一天各村将被采用的信息按时间、名称、被采用网站、被采用网址、发稿人报送到文明办,分数以镇文明办统计为准)。

  (2)对外宣传。网及以上网站每月不少于4次(含农村清洁工程2次)少一次扣1分。

  (二)考核方式

  镇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同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以实地察看和软件资料查看。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

  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实地查看村部周围环境、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文明程度、问卷调查、软件资料以及上报到镇文明办的宣传信息,形成月考核成绩。

  2、年度综合考核:各村年度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分和年终考核分组成。其中月度考核占70%,按照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年终综合考核占20%,按照创建办全年重点工作的考核成绩计算,镇领导考核占10%,由镇文明创建领导组根据各村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1、志愿者活动、道德讲堂以及我们的节日等重点工作开展8分;

  2、身边好人推荐评比5分,各村每季度积极推报身边好人1名,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5张以上生活照片,镇文明办根据事迹材料推报到县文明办,被推广为好人2分;市好人3分;省好人4分;中国好人5分。

  3、文明创建工作宣传5分: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日报、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5分;被市媒体(芜湖日报、芜湖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3分;被县媒体(报、县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每篇(次)一次加1分,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镇创建办交办的工作2分。根据实际工作给予加减分。

  3、年终重点工作、宣传报导、身边好人推荐以及镇文明办交办的工作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文明创建工作活动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工作,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大力促进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活动

  各村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关爱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等主题活动。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和特点开展各类群众喜爱的活动,通过活动不断地、广泛地开展,让群众有所知、有所去、有所乐,让道德文明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

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职业道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扣分办法:

  1、不按要求做,影响士气,无故或不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工作,每次扣0.1-0.5分

  2、背后搞小动作,给学校出难题,败坏学校声誉,给学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既说不出一定道理,又不服从领导,每次扣0.1-0.5分。

  3、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负责,并每次扣0.1-0.5分。

  4、不按规矩办事,被上级点名批评每次扣0.1-0.5分。

  5、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6、不服从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师德分不得。

  7、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选优评模资格。

  二、教育教学(55分)

  (一)、教学过程(21分)

  1、课时量(2分)

  以省定各学科周课时量为标准,达到省定标准课时量记满分。差一节扣0.5分。

  2、备课(9分)

  (1)、以学校《教师备课评价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案各次检查平均分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6分);B级教师六名(5分);其余C级(4分)(多科教案取平均分计算)

  (2)、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课程标准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记满分3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讲课(5分)

  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学校下发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C级(3分)

  (多科目课堂教学取平均分)

  扣分办法:1、逃避公开讲课校级每次扣0.2,乡级以上扣0.5分。2、无故推迟五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教师无故缺课扣0.5分。(如学生发生意外该教师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作业批改(5分)

  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按学校下发的《作业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教师C级(3分)

  (没有学生作业的科目,按各科作业平均分50%计算,多科作业取最高)

  (二)、教研活动(9分)

  1、听课评课(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辅导与检查(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3、理论学习(3分)

  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

  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

  注:个别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三)、教育教学效果(20分)

  计分方法:

  (1)、五个教学班以下,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50%以下记15分;75%以下记10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下8分;95%以上5分。

  (2)、六个教学班以上,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40%以下记17分;50%以下记15分;65%以下记12分;83%以下记10分;89%以下记8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上记5分。

  计算方法:所教科目名次除以总班数乘以100%说明:所教科目都进入统考前三名,取最好成绩计算,否则取平均数计算。

  (四)教师业务(5分)

  (1)、试题评比(2分)

  每学期各科任教师都要出1-2套高质量的试题,以反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掌握情况,经教研组评定一等得2分,二等得1分。(抄袭不得分)

  (2)、试卷分析(1分)

  学校组织的考试,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卷面分析,经学校教研组评定一等的1分,二等的0.5分。(不符合实际不得分)

  (3)、批卷质量(1分)

  学校对统一组织的批卷工作进行检查,经抽查批卷无问题得满分,有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4)、监考(1分)

  每学期组织考试,不参加监考工作的不不得分,监考无任何问题的得满分,在监考中有部分环节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三、教师出勤(40分)

  扣分办法:

  1、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含各类会议)每次扣0.1分。

  2、病假。

  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人请假时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教导处不做安排,教师要做好工作交接,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急病、重病须由家人代履行请假手续,每月病假累计不超过5天,病假每天扣0.2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0.5分;超过半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病患者视其情节在年终酌轻扣分。

  3、事假。

  确有他人无法替代的重要事务,可请事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写请假条,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做好工作交接的,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出发前到校长室备案,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做好工作交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教师应严格控制事假天数,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天扣0.5分,超过3天,每天扣1分;一学期事假累计达10天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4、婚假、产假、丧假。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无人批准的不到校上班视同旷工,一天扣2分,半天1分;旷课一节扣0.2分,如因其旷工,导致事故发生,本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还要另外追究有关责任等。

  说明:本项最低分10分。

  附加分:(10分)

  1、校级领导、各专用教室管理员、教研组长能尽职尽责,积极

  主动的工作每学期奖励1-5分。

  2、教师跨年级跨学科任课每学期奖励3分

  3、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级5分,省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

  4、公开课、研讨课。(能积极主动承担各级公开课、研讨课,乡级奖励1分,县级奖励2分,市级以上奖励3分)

  5、课题研究:积极主动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校级加1分,乡级加2分,县级4分,市级加4分,省级5分,国家级加6分。

  说明:此项最高累计10分。

考核方案 篇5

  一、学校要成立考评组,人员组成::

  (1)教师考核组,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

  (3 )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与学校班子成员组成。

  二、考评分的计算:教师的考评分,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计出,综合分为100分, 教师考核分按30%计,家长代表考评分按30%计,学校考核分按40%计。

  三、师德考核结果具体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教职工出现以下八种不良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其该学期的师德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1)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

  (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

  (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

  (8)在值班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五、建立师德建设奖惩、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培育典型,树立榜样,严格惩治师德不良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高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和赞誉度,学校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时,将认真开展一次师德考评活动。凡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考核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滕巍

  副组长:么丽丽

  成 员: 刘印、邬存明、刘洋、李俐励

  二、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xx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通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该部门行政执法或依法行政绩效的考评结果。

  (四)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考核单位依次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并予以通报;对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考核方案 篇8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推动我公司供热事业的良好发展,保证供热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增收节支,增效降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努力增加职工的收入,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制定如下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量化考核的原则

  (一)坚持以用户为本,以服务用户为宗旨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四)坚持实行独立核算,按效计酬的原则。

  二、量化考核的内容

  (一)对象:公司所属的第一供热管理处(六峰路以西)和第二供热管理处(六峰路以东)为综合考核部门,其下所属的各热力交换站为具体考核对象,两个供热管理处应配合公司量化考核办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二)形式:为定额考核。在供热期间,以各个热力交换站的用水费用、用电费用、用热费用及用盐费用做为其生产支出成本费用,收缴的热费金额作为其生产收入成本额,在完成收支平衡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增收部分给予提成奖励。

  (三)量化指标:分为生产经营成本指标和用户投诉率考核指标。

  生产经营成本指标要求各处的生产经营成本要收支平衡;用户投诉率指标要求各处每万平方米投诉不得超过1户。

  (四)生产经营成本指标:水、电、盐价格按市场价格计算成本,热价第一供热管理处为28元/gj,第二供热管理处为27元/gj。

  (五)第一供热管理处由耿广峡同志任处长,郑立军同志主管;第二供热管理处由王慧斌同志任处长,房瑞忠同志主管。

  三、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

  成立公司量化考核办公室,考核办主任由孟异波兼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工程技术部、施工安装部各抽调1名组成;仓库由办公室管理;由工程技术部管理;原运行部丁小聪同志抽调至考核办,同时负责第一、第二管理处化验药品的配制工作。

  (一)职责

  1、考核办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公司所属两个供热管理处、所有热力交换站实施量化考核;

  (2)负责监督被考核人是否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各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登记,并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各交换站的热表、水表、电表的计量、维护和监督;

  (4)负责对各站一次网的热耗进行监督管理;

  (5)对各处各站机组运行、供热温度、水质情况、经营、收费和用户管理负有稽查责任;

  (6)负责每周,每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总,并进行各处、站的评比;

  2、供热管理处工作职责

  (1)服从公司安排,模范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对本处范围内的人身、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3)对其所属各站的运行,和站外的用户管理负有监管责任;

  (4)对其下属各站的维修、收缴热费负有全面责任;

  (5)对其所属人员有管理、调配权;

  (6)对其所属人员具有奖罚权;

  (7)帮助所属各站解决热用户存在的各种问题;

  (8)对其所属各站的运行、维修、用户管理建立台账登记。

  (二)维修

  1、在供热期间,各供热管理处的维修费用、维修工具更新费用、小维修材料(如:小管件<φ159以下>、小零配件、小电料、短钢管<2m以下>、胶管、螺丝、石棉板、青稞纸等)费用实行维修基金包干制度;

  2、各供热管理处的维修基金按所属各站标准500元/万m2×该站面积×(1+n%)(n为该站运行年数)分批发放,每批维修基金要按维修项目和花费金额上报公司考核办备案公示,由其供热管理处专人负责管理;

  3、每个供热管理处配一辆面包车,公司补给油料及维修费用7000元/采暖期。

  4、各供热管理处的维修基金在供暖期后,其结余部分可作为维修补贴发放。维修补贴发放人员为处相关人员,补贴发放情况上报公司考核办备案公示。

  (三)收费

  1、收费由两个供热管理处对其下属所有热力交换站所带的区域(居民用户和单位用户)全面负责热费收缴工作。各处收费员负责每日把当天各项收费情况报给公司考核办;

  2、收费员每周、每月将收费情况汇总,上报考核办;

  3、收费员必须按规定全额收缴热费,任何个人不能随意减免,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四)奖罚办法

  1、各站在供热期结束后,通过成本核算,在完成该站生产经营成本指标的基础上,增收部分给予该站20%的提成奖励做为效益工资,按每人的岗位系数核实发放;

  2、某一供热管理处如果没有完成生产经营成本指标,若每平方米平均亏损0.5元以内者,该供热管理处所有人员工资下浮10%;若每平方米平均亏损0.5—1元者,该供热管理处所有人员工资下浮20%;若每平方米平均亏损超过1元者,该供热管理处所有人员下岗。

  3、各供热管理处,每万平方米超过标准一户投诉者,扣除该处效益工资的10%。

  4、收费员收费不开发票,私自对热用户少收、免收、弄虚作假,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按其热用户应交热费数额加一倍罚款;金额在1000—5000元之间者,除按其热用户应交热费数额加一倍罚款以外,调离其收费员工作岗位;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除按其热用户应交热费数额加一倍罚款外,待岗学习或开除公职。为鼓励公司干部职工、居民用户互相监督,将奖励举报人其罚款的50%。

  5、公司考核办每查处一户居民热用户偷开阀门用暖,将对其处长罚款500元,同时奖励考核办人员50元;每查处一户单位热用户偷开阀门用暖,将对其处长罚款1000元,同时奖励考核办人员100元;

  6、各站私自变动站内水、电、热计量设施,将对其处长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者,待岗学习或开除公职;

  7、收费员每周必须及时上缴热费,每迟缴一天,一户罚款5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者,待岗学习或开除公职;

  8、考核办每查处一次水质不合格,将对其处长罚款200元,同时奖励考核办人员50元;

  9、公司将不定期对各处、站进行劳动纪律和卫生检查。

考核方案 篇9

  为促进年度考核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交全校教职工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20分)

  1、按时参加学校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含学生家长会)、职员工人组会(10分)。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升旗仪式(10)。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考核(30分)

  1、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2分)。未上交者,一学期扣10分,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无教案、无手写教案者扣10分,不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

  3、完成听课、评课要求(4分)。每少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10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示范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6分)。

  校内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一次2分,骨干教师校内示范课1节记2分。指导青年教师计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

  在省、乐山市优质课竞赛获得奖励分别计4、3分(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与出勤(20分)

  1、教学出满勤(10分)。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周课表课时12课时—14课时(6分)。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每多1课时加0.5分,班主任计6课时。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教学效果(30分)

  1、年段统考(含高考)教研组学科平均分按乐山市16校排名计分。乐山市第1、2、3、4、5、6、7名分别计10、9、8、7、6、5、4分。

  2、年段统考(含高考)所教班级学科名次按16校内与班级比较排名计分。

  平行班:乐山1--11名,分别计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实验班:乐山第1、2、3名分别计17、16、15分。

  担任多个班的按分别计分后平均。

  校内同层次垫底者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阅卷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3、每学期学生问卷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5分,7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满意率50%以下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五、获奖(以证书或者文件依据)

  1、教研活动奖

  教学论文、优秀教案、自制教具参加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比赛获奖(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别计4分、3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稿费)计4分。(同一论文、教案、教具不重复计)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省、市、县、校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分别加4、3、2、1分。(不重复计)

  3、艺术体育代表队获得乐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训练人员分别计4、3分。

  4、组织、训练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指导学生获得奖励,按国家、省、乐山市一等奖分别计10、6、2分。(以证书为依据,不重复计)

  六、分数计算与统计

  所有评分由学校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团委、教科室提供依据。行政办公室计算总分,计分完成后,张榜公布得分情况。经公示无误后,按学校分配到各学科和组别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年度优秀名单。有否决项者不参与排序。

  分组按行政、职员工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艺术信息、语文三个年级组、数三个年级组、外三个年级组等。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整组别划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条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外,以下人员仍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者;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8、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考核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扎实推进中小学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幅提升中小学法制教育质量和广大师生法治素养,深化德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含民办,下同)。

  三、考核内容

  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1、开展自查

  各中小学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进行整改,并将考评表与总结于每年10月上旬前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组考核

  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开展现场考核工作。现场考核工作在每年11月底前结束。

  考核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形式:

  (1)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对照相关指标,现场考查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教研活动资料、教师备课记录、教案设计以及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学校领导、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5)召开座谈会: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实施情况。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综合得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得分=基础得分+激励加分。基础分实行倒扣分制,满分100分;激励加分实行申报制,10分封顶。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校,由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示范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考核综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学校为合格单位。

  3、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考核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市法宣办、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

  2、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派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督促其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与个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挂钩。

  3、法制副校长要有一颗视学生如子女的爱心,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要树立“三不三讲”精神,即: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要发自内心地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还应有“四心”,即:对青少年朋友要有爱心;与学校领导、老师在对学生素质教育上要同心;当法制副校长要热心;对工作要多动脑、多尽力,要有责任心。

  4、市法宣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副校长年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尽心尽职、成绩突出的法制副校长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尽义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法制副校长的资格。

  5、落实工作经费。各中小学要根据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需要,从教师培训经费和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必要的专门工作经费,确保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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