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07 08:20:42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通用(15篇)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总额=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五、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xxxx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

  为了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函[20xx]37号、西人[20xx]16号文的精神,特制订马家嘴小学20xx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全体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学校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说明:离岗退养人员可不参加考核,直接确定称职(合格)等次。

  3、学校正职,根据西人【20xx】16号文的精神,不参加学校的考核,直接由区教育局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t 原则:

  1、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方法:

  1、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定量评分相结合,考核教师一年德、能、勤、绩。

  2、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加减分分别计入总分。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创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建设、廉政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滤布厂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五、实施程序:

  1、第一步:产生优秀候选人:

  根据区人事局精神,按照职称、年龄、学科的划分,以人数的40%投票产生候选教师 (在编在岗62人,内养10人共计72人)。

  在职在岗候选人员分配表

  40岁以下教师28人 40岁以上教师26人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语文 10 4 语文 7 3

  数学 8 3 数学 4 2

  术科 10 4 术科 15 6

  小计 28人 11人 小计 26人 11人

  合计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计优秀候选教师22人。

  2、第二步:产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由教职工代表和中层干部中非候选教师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人员由学校领导小组随机抽调。

  3、第三步:产生年度优秀教师:

  在22位候选人中根据德、能、勤、绩计分,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教师10人。

  记分办法:

  学年度考核总分由群众投票40分、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绩效考核20分四部分组成。

  1、德、能计分方法:

  由群众投票(40分)+ 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组成

  2、出勤计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旷工 上班 迟到早退 上课迟到、早退、离岗 全勤

  扣0.5分/天 扣1分/天 扣3分/天 扣0.1分/天 扣0.5分/次 得20分

  3、教师成绩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3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段、类别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三、单位考核

  (一)考核依据

  学校下发的相关考核文件。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1、党政管理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办公室;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四、个人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XXX@hfut.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六、考核等级和优秀比例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关绩效津贴和优秀奖励绩效的发放办法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九、不称职等次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91号)有关规定者。

  十、关于不同类型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的规定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十一、考核时间安排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hfut.edu.cn,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xczp@hfut.edu.cn,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十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4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xx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xx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考核》。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

  A、优:90分以上;

  B、良:80—89分;

  C、合格:60—79;

  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5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一)年度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宇华

  副主任委员:刘文海庞才滨梁华晟张如

  委员:周劭敏林远凤苏坚米红郑芳韦应和罗青宁岑文德苏会璇彭芳谭维贤张彩萍杨慧华

  职责: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审定年度考核方案、考核方式。

  2.确定具体考核时间。

  3.审核科室负责人对考核对象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意见;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设在人力资源部

  主任:林远凤(兼)

  成员:韦沪西张云霞韦东翊、陈宇

  职责:1.负责落实全院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2.发放并收集年度考核表。

  3.指导各科室进行年度考核上机操作。

  4.统计整理各科上报本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

  5.统计整理全院年度考核结果并上报,撰写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20xx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在编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7日至2月4日各科室领取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各科室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初步确定员工年度考核等次、上机操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及时间,组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上机操作测评

  (二)20xx年2月4日至2月6日院人力资源部收集年度考核材料进行汇总统计。

  (三)20xx年2月9日至2月13日医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审定。

  (四)20xx年2月中旬人员考核定档情况公示。

  (五)20xx年2月下旬院人力资源部办理《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报告表》和《测评分数及排名情况表》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本科室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年度考核。每个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科内述职。科主任在听取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年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科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中层干部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交各分管院长,各分管院长结合我院20xx年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基础上做出评语,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要求,交人力资源部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医院按规定统一做好公示、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由本人签署意见,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2.要强化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终考核时,继续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量化测评管理系统》软件对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测评,测评分数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的绩、勤等考核情况及结果,可以直接引入年度考核进行评价,德、能、廉等内容可以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从推进科室工作建设、化解复杂矛盾、维护医院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中评选优秀等次人员。

  (三)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科室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年终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年度考核范围、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反规定,任意简化程序、擅自提高优秀比例、不按规定进行考核,以及其他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纠正、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不按规定上报审核确认及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四)实事求是,严明纪律。医院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超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等行为的,应予以纠正。

  (五)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指清正廉洁,处事正派。

  五、工作实绩考核

  主要包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数量、科主任交办的事项,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绩效考评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细化、量化的过程和内容,绩效考评的结果即体现为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结果。各科室要把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和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可以暂缓确定等次,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时间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告诫期满后按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注意问题

  (一)规范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科室参加考核编内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2%。在本年度内受到医院处罚确定不能评先评优的人员,科室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科室在提交所推荐优秀人员名单时,一并提交推荐票数。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称评定、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等的主要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市直单位选派参加专项工作人员考核问题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由市基层办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派出单位负责汇总报送审核备案,并兑现有关待遇。选派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四)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按科室编外人员参加考核总人数10%确定,不占所在科室在编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五)20xx年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六)本年度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当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七)经医院同意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依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八)当年调入的职工,由调入所在科室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九)当年的军队转业或退伍安置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根据其工作的表现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十)借调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提出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借调人员原工作单位提出考核情况,由原单位人员对其考核确定等次。

  (十一)20xx年度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优秀等次。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核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队员,除参加科室年度考核外,还需撰写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学习、训练、工作情况的总结,交医务部审核,由医务部提出建议,按15%比例推荐8名优秀队员,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确定档次,队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科室优秀等次名额。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1.本年度单项考核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在职干部全员培训学时的。

  2.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科室主任、护士长,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末位的。

  3.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

  4.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卡、拿、要,造成严重影响的。

  3.医德医风定档较差的,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6.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7.有其它严重问题。

  七、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院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反映,年度考核委员会予以调查核实,认真审核被反映人的考核情况。

  八、考核材料存档工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对各科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科室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将完成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经审核备案的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应妥善保存。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6

  为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性功能,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实现。根据上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力求民主、客观、公开、公正;

  2、坚持现实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一致,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两个部分:

  1、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2、职员及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

  校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单独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和特长辅导实绩、教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构成

  量化考核分数占80%,年级组或处室馆投票占20%。获得票数的已申报的教职工中,每组或每处室票数居前三分之一多的为一等,一等票数获得100%分值;票数居中三分之一名的为二等,二等票数获得80%分值;票数居后三分之一名的为三等,三等票数获得60%分值。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两大类进行考核。教辅人员兼课者可在两边分别计分,可自行选择分数较高者一类进行排队考核。

  2、考核划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②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处室馆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步骤

  1、量化考核部分

  ①每位教职工(包括聘任教师),认真填写《ⅹ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②申请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如实填写《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

  ③各处室负责建立一年教职员工工作档案,并在年终上报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根据各处室材料、教研组提供的材料,对《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照量化考核审定申报人自评分数,核实最终得分;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的加分项目,被考核个人应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来确认分值。

  2、测评部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学生测评;

  ②职员等其他人员:无测评,可根据家长、学生平时反映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3、办公室统计最终得分,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公布评优结果。评价等第最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形成等第结论。优秀档次人数确认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学校总编制人数15%来划分。总分数占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第,有违反一票否决者当年绩效考核等第为不称职,其余人员绩效考核都为称职。特殊情况由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

  六、以下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不称职

  1、搬弄是非,无理取闹,影响安定团结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上级或学校行政处分,或有作风不正以及有不廉洁行为,影响恶劣者。

  3、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触犯禁令,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5、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七、监督与仲裁机构

  学校党总支和教工代表大会。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7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附单位获奖情况说明和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分别见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2.经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8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目的

  为了提供销售经理与员工双向沟通的有效途径和有效评价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种考核形式综合运用。

  (三)考核周期

  销售人员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进行考核。

  二、业绩考核操作办法

  (一)业绩考核的原则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

  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部门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个人销售业绩决定自身收入,对销售人员进行综合评分制度。

  1.1每一个月一次的销售部综合考评,按销售部实际人数排名的前10%(不含主管)和后10%(不含主管)做出升降级评定,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1.2内部人才竞争采取公平公正的“赛马制”,提拨优秀销售人员为中层干部,根据企业内部评分来提拨人才。

  2、评定时间:

  评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月5日进行。

  3、评定标准:

  销售业绩(60%)+业务水平(20%)+综合素质(20%)=综合分数(100%)

  4、评分标准:

  销售业绩=(实际销售面积/2个月内销售部总销售面积)x100

  业务水平=(专业熟悉度+项目熟悉度+业务熟悉度)x100

  综合素质=(接待礼仪+工作态度+表达能力+亲和力)x100

  备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考评由各项目主管与营销经理各占50%做出考评。各项满分100,于每次测评前5天做出。

  5、定期公布优秀销售人员在公司内部板报上,同时对评分末位的两位销售人员亮“黄牌”。

  三、相关奖惩规定

  (一)奖励规定

  ①受到客户表扬,每次酌情给予奖励。

  ②每月销售冠军奖500元。

  ③季度销售能手奖800元。

  ④突出贡献奖500元,每月一名。

  ⑥超额完成任务奖250元。

  ⑥行政口头表扬。

  ⑦公司通告表扬。

  (二)处罚规定

  1、销售人员不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的,每次酌情扣发10元到20元的奖金。

  2、销售人员完不成销售任务的.,按10元/m’扣罚,至每月工资不低于400元止。

  3、已转正的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待遇等同于试用员工;如果试用员工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被淘汰;临时员工没有底薪,时间自由安排,实行“三工并存”制度。

  4、销售人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收取费用的,做除名处理。

  5、销售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10元至100元的处罚。

  6、销售人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并受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20元的处罚,第三次给予50元的处罚。

  7、销售人员涂改客户记录的,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公布人员名字处罚50至500元处理,第三次给予除名处理。

  8、销售人员若因态度问题遭到投诉的,一经核实做除名处理。

  9、销售人员因服务之外原因遭到客户投诉的,一经核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50元的处罚。

  四、绩效反馈面谈

  1、目的:

  为了对考核的结果形成一致的看法,既承认员工的优点,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的协议;讨论并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绩效改进计划等。

  2、参与人员:

  ①普通反馈面谈由销售主管与销售人员进行;

  ②特别情况可安排营销总经理或总经理在场进行。

  3、面谈流程(具体操作由主管安排):

  ①首先告诉员工你面谈的总体工作要求;认真听取员工的自我鉴定;解决员工问题,调节好员工情绪。(主管在此步骤自行安排)

  ②制定行动方案,提出总结意见,落实工作改进计划

  ③结束业绩绩效评估面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9

  为进一步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准确考核医院的工作绩效,促进全市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

  按照中省市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涵盖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维度的公立医院综合考核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导向原则。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着眼公众健康,将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作为考核医院绩效的主要内容。

  坚持科学公正原则。建立结果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确保考评结果的公信度。

  坚持分类分级原则。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医院绩效考核。

  坚持激励约束原则。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项目建设、医保额度、院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拉开差距,促进绩效持续改进。

  二、考核对象和主体

  (一)考核对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

  (二)考核主体。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市级三大医院开展绩效考核。

  三、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一票否决”等5个方面。

  (一)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公众满意度、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与基本医保范围相适应、病种结构合理、综合改革等内容。

  (二)医疗服务。重点考核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便捷和适宜等内容。

  (三)综合管理。重点考核行风建设情况,人力效率、床位效率、成本效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控、医疗收入及支出结构等运行情况。

  (四)可持续发展。重点考核人才队伍建设、临床专科发展、教学科研、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五)一票否决指标。主要包括违法违纪管控、安全生产与医疗事故管控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现场查看、公众评议和述职报告等方式,对日常运行监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一)考核准备。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年初由市卫计局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组织分工、考核程序、结果应用等,组建考核组,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二)医院自评。每年的6月底、11月底,各公立医院按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及时报市卫计局。

  (三)考核实施。考核小组或第三方机构根据自评报告,通过现场核对、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问、核实报表数据、听取院长述职等方式进行考核,同时运用信息技术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四)考核结果评定。采取百分制办法,考核格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90分的为合格;得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市卫计局根据考核意见,确定院长绩效考核结果,提交市医改领导小组(或医院管理委员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与信息公开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经费补助、项目安排、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医保基金支付、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

  (二)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激励措施,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给全院职工加发一个半月的绩效工资奖励。建议纪检、组织等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相关责任领导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医院不能评为优秀,院长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院长职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交流使用,医院一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对院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四)考核结束后,市卫计局要将绩效考核结果报送渭南市卫计局,渭南市将通过有关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0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30号文件精神,,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教职工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其调整岗位、工资以及聘任、奖励、培训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取得的成绩。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以本校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

  “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的分值确定优秀比例和名次顺序,

  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情况考核”优秀人员内产生,并控制在乡中心下达指标额度之内。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XX年3月4日):

  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布考核实施方案,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审核打分(3月5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合被考核人的表现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4、优秀考核名单公示征询意见(3月5-6日):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征询意见。

  7、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确认签字(3月6日):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8、考核结果汇总材料上报乡教育中心(3月6日):包括20xx年度考核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考核工作结束。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1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评价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向上,为美丽新周南高位发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围

  1、本校在编教职工。

  2、市管领导和局管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陈新春王月林吴光益周树明粟峰朱双华

  2、考核工作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3、考核监督小组:校纪委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六、考核等次划分和优秀等次指标: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20%,评优指标63人(51人+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12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10人。

  七、考核优秀等第条件

  1、在岗在编在职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两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2、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默默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师德高尚,充满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满量以上,服从安排,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八、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34+9人):

  第一组:语文组5+1个;第二组:数学组6+1个;

  第三组:外语组5+1个;第四组:物理组3+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1个;

  第七组:地理组2+0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信息、通用技术组1个。

  另,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小科目周南实验编制教师评优指标1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44+10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1+4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0+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团委2个;

  第七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另,周南实验编制职员指标2个。

  3、行政干部、外派人员单列指标5个。

  九、受处分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1、受到各类处分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请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校级领导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

  4、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5、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6、正处在支教期间的支教人员在教研组单线参加考核。20xx年9月进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师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单位组织考核。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参加事业单位培训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工岗位、工资待遇、职称申报、岗位微调、奖励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社局文件(长人社发[20xx]70号)精神和《长沙市周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并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工开展奖励。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学校20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63人,其中6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另在“合格”等次中综合排名前6的人员为“嘉奖”。校级领导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决定。编制仍在我校,但担任外单位领导的局管领导的奖励人选和等次的确定由市教育局决定。

  未取得20xx年度事业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免训人员除外)不得作为记功和嘉奖的奖励对象。

  十一、日程安排:

  17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19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20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

  20周以后: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9月—20xx年7月)。

  2、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不能涂改。

  3、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4、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5、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2

  为加强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x人通〔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人社厅通[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4.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个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责任的业务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个人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干部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部分进行:

  (1)群众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议。群众对处级干部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参照《遵义医学院20xx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处级干部互评。召开全校处级干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3)校领导测评。校领导根据处级干部表现情况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校领导评价分占民主评议总分的50%;处级干部相互评议分占30%;群众评议分占20%。所有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否则结果视为无效,测评者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3.综合评价

  (1)测评结束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按学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编制教学院系、附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附院编制教学院系分类排名。

  (2)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结合今年对各二级院系目标绩效考核、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以及处级干部学习、考勤等相关事项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3)学校党委会议讨论确定全校处级干部年终考核评议结果。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

  5.反馈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处级干部本人反馈。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贯彻执行学校任务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2)在学校二级院部系目标绩效考核或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后三位的';

  (3)在工作中因连带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期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

  (5)其他影响考核的重大事项。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经审查证据确凿;

  (3)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5)拒不接受组织分配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

  (6)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超过50%以上;

  (7)有其他不能评为合格等次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于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存入处级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具体实施。

  七、相关要求

  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意见栏签字。各部门考核小组汇总群众测评成绩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处级干部的群众测评成绩及《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交到组织部干部科。《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量化测评得分”一栏经综合考核后由组织部统一填写。

  八、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本年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3

  生产管理工作,岗位本职工作加上绩效的长期监督管理,促使员工长期努力工作,做实做细。唐山生产管理咨询公司宏智瑞达企业管理,以下介绍某公司仓库帐管员绩效考核方案:

  对仓库帐管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制度遵守、出勤、合理化建议四部分,其中,制度遵守、出勤为扣分项,而合理化建议则为加分项。

  1、账务登记差错率。

  权重25%;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差错率每提高1%扣xx分,差错率超过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2、账务卡核对工作按时完成率。

  权重20%,考评办法:

  ①账务卡核对工作100%按时完成,得满分10分;

  ②每降低1%扣除xx分,低于95%使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3、财务数据按时记录入准确率。

  权重15%,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100%,达成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时率低于9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4、仓储财务报表质量。

  权重20%,考评办法:

  ①报表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得满分100分;

  ②报表内容有缺项或数据不真实,每发现一次扣xx分,发现次数超过3次,该项考核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5、仓储财务报表编制及时率。

  权重10%,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时率低于9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6、财务资料完整率。

  权重10%,考评办法:

  ①账务资料无缺失、无破损,得满分100分;

  ②每出现一次公司规章制度,扣xx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7、制度遵守情况。

  按照实际分数扣分。考评办法:

  ①每违反一次仓储作业规章制度,扣xx分,

  ②每违反一次公司规章制度,扣xx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检查记录、公司违纪处理罚单。

  此外还有出勤情况、合理化建议方面的考核。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4

  根据《xxx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以《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为依据,由市(州)、县(市、区)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省委组织部在过程考评、专项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制定《复查考评细则》和相关《登记表》(附后)。

  二、责任分工

  考评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级负责。考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委

  依据《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和考评。

  (二)市(州)委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依据《考评细则》,对县(市、区)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抽查县(市、区)直属的5家党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5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重点抽查的单位名单在考评前由市(州)委组织部确定。

  (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2个机关直属单位或处室,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学校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个院系,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确定。

  注:党组织关系在市(州)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纳入省委统一考评,由市(州)考评组负责考评。

  (五)省国资委党委

  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国有企业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家二级单位,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国资委党委确定。

  三、考评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派出考评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复查考评。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二)查看现场。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项目要求,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场。

  (三)问卷调查。向被考评单位的党员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被考评单位“社会调查考评”分值。

  (四)量化评分。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对所抽查的基层单位进行评分。县(市、区)和市(州)的综合计分和排序办法由各实施单位研究确定(可参照全省计分办法)。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对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直接评分、计分排序。

  (五)建立台账。集中考评结束后,各实施考评的单位分级、分类建立考评工作台账,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在复查过程中对考评台账进行抽查。

  (六)汇总上报。考评结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为单位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委组织部。考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序。同时附各被考评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各县(市、区)的.自查考评报告(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项目及建议等)由市(州)委组织部收集汇总后一并上报。

  四、复查考评

  省委组织部组派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复查考评。

  (一)复查单位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二)复查内容

  依据《复查考评细则》进行。复查考评重点项目:

  1、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4、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

  5、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复查方式

  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深入县、乡、村和开发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台账)、查看现场、社会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其中:

  1、关于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和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村、社区认定名单,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达标村和社区名单,逐一实地查看(“五务合一”建设标准分别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复查考评登记表》,附后)。

  2、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的名单,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3、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台账;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4、关于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调阅县(市、区)有关资料、台账;深入开发区(园区)随机抽查5家企业。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账目;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社区安排抽查。

  (四)计分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计分、排序。

  1、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单独计分排序。同时作为综合项目之一计分。

  2、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过程管理考评占20%,专项督办考评占15%,社会调查考评占15%,年度复查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复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占3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25%、村“两委”换届工作项目占20%,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占10%、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占15%的比例计分。

  3、市(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复查县(市、区)基层党建综合考评实际得分累加平均,计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对市(州)没有组织实施集中考评工作的,将通报批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零分。

  五、时间安排

  全省考评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自查考评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所归口管理单位报送自查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县(市、区)同时报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市(州)对县(市、区)的普查考评工作在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进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册)。

  (三)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考评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四)全省复查考评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综合报告,分别向省委组织部部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汇报。

  六、结果运用

  (一)以省委名义下发考评工作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部署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对县(市、区)核定上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达标村、社区和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名单,数量不实、经复查考评出入较大的,将通报批评。

  (二)根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其年度考核总分。

  (三)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结合全省“七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xx年度对高新区相关办局、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业实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以“除险保安”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年、“洗楼”式隐患排查见底行动明显见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xx—20xx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0%,火灾起数同比上年度下降15%、火灾零亡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至0.0162,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和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

  高新区和13个镇(街道)辖区内所涉及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电力、自然灾害(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等20个部门(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县属企业

  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集团等4个国企平台及下属企业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考核口径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考核口径

  道路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十二类”运输车辆交通死亡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车籍属地减半扣分(不包括高速公路事故)。

  水上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船籍属地减半扣分。

  渔业船舶领域:按渔船船籍所在属地进行考核,包括我县渔船在县外发生的事故。

  消防领域:发生在辖区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按全口径考核)。

  危险化学品领域:主要是指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事发地考核。

  工矿商贸、建筑业领域:按事发地考核,包括省部属企业、外地企业、市县属企业在本辖区发生的事故。

  城市运行领域:按事发地考核。

  自然灾害领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事故,按照事发地扣分。

  县级有关部门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特定受害率:万吨民爆器材死亡率、10万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百万车公里死亡率、万船航次死亡率、万台农业机械死亡率、渔业捕捞万人死亡率、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考核口径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次确定。

  (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考核口径

  死伤人数10人的一般事故(死亡人数2人以内事故);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点)在整改期间发生的`亡人事故;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或省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的事故;被省及以上安委会(办)约谈、警示等的事故;重点时段或重点行业领域发生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四)灾害考核口径

  对发生的台风、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根据是否存在“未排查发现灾害风险,从而导致亡人的”或“已排查发现风险,但未及时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从而导致亡人的”等情形予以扣分。

  (五)高新区有关办局、经开区、县属企业与有关镇(街道)考核口径

  1.高新区有关办局与有关镇(街道)责任区域划分:工矿商贸企业、建筑工程、火灾等事故以高新区红线范围为界,道路运输、市政管理、自然灾害等事故以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围墙为界。由高新区应急整治专班履行高新区安委办职责,统筹有关办局各项考核指标。

  2.经开区与有关镇责任区域划分:经开区在新市镇辖区范围的事项与新市镇合并考核,经开区在其他行政区域范围的事项划入相应的镇考核。

  3.县级部门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级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指标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4.县属企业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属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四、考核期与考核方式

  (一)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在年终考核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年度考核成绩由安全管理指标(60分)、事故(灾害)管控指标(40分,按照考核口径扣分)、专项工作加扣分项(加分项5分)和否决项四部分组成,过程性指标前三季度不含事故(灾害)管控指标考核的成绩各占20%,四季度结合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占40%,考核结果报县政府。

  (四)日常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汇总事故(灾害)指标和安全管理指标情况,每季度结合“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活动进行考核排名,适时在平台、镇(街道)一把手工作例会和平安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消安委办公室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例会推动、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机制,将过程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考核得分在60至8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良好;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50%且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村(社区)由各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按照考核指标动态考核评定并纳入平安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排名报县安委办审定。各镇(街道)年度的优秀村(社区)比例不超过30%,数量与本单位在县考核等次排名挂钩。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重大隐患挂牌的企业(单位)在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的;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全责的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人员避险转移等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发生自然灾害类人员死亡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三)在事故统计中瞒报谎报、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级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县政府对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书面通报。同时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资办,作为对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07-28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06-13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1-27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7-04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2-21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5-21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2-16

医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5-12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12-23

年度职工考核实施方案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