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年终考核方案

时间:2024-07-09 16:44:27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年终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

  一、考核评价方案要走进教师的内心世界

  教师考核评价方案,不仅事关教师利益,也事关学校工作;不仅决定教师的发展,也决定学校的发展。教师考核评价方案在确保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同时,必须具有“人性”,亦即能够走进教师的内心世界,唤醒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激发教师的职业动力,帮助教师反思自我、明确发展方向。

  1.贴近实际,科学建构。我校教师考核评价方案分为六个一级指标: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育人效果和合格率。其中,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四个二级指标;工作量包括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出勤率三个二级指标;工作表现包括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两个二级指标;专业发展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开发三个二级指标;育人效果包括习惯养成、身心健康两个二级指标;合格率是指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

  在方案制订过程中,尤其是制订具体细则时,我们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就是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特点,符合我们学校的校情,使其最大程度地趋于科学合理。比如,对于教师教学成绩的量化办法,我校就分为任教一门检测学科的、任教两门检测学科的、专职体育(音美)教师、考查(非检测)学科教师等四种具体情况。

  2.民主修订,日臻完善。在我校,教师考核评价方案每个学期都坚持修订一次,目的是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考核评价方案修订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后的第二周,让教师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和提出建议。根据教师建议修订的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印发给每一位教师。每次学校例会上都要拿出一定时间,由各分管领导分别领学相关内容,使其切实成为教师学期工作的明确导向。

  我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教师课程拓展”理念,鼓励每一位教师积极开发基于学校区位资源、教师个人专业优势、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校本课程。为此,我们强化了教师考核评价的引导,在考核评价方案一级指标“专业发展”之下增设了二级指标“课程开发”,按照质量和数量、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的课程开况进行综合认定。这一考核评价指标的设立,激活了教师的专业潜能,课程开发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使我校的校本课程建设走上了从无到有、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日趋规范、不断丰富的梯次发展之路,校本课程实施的整体水平逐步提高。以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为例,我校一共开发了五大类19门校本课程,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同时,也锻炼了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

  我校以“全面幸福”为明确指向,每学期都坚持组织一次指向学生学科学习能力的实践性考查,不仅包括语、数、英等主要学科,还包括科学、品德、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小学科”。每次考查结果都作为常规教学的一部分纳入教师学期考核。这一举措仅实施两个学期就显现出成效,不仅所有“小学科”一律按照上级的规定开齐、上足,并且教学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二、考核评价工作要保证教师有机会参与

  根据我校教师考核评价方案,学校领导仅拥有与全体教师一样的相关评价权,完全是方案的遵照者、执行者。为了不让教师产生“领导操纵”等误解,确信考核评价结果就是每个人日常行为的综合体现,我校建立了这样一个考核评价原则:在制订考核评价方案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讨论、修订过程公平、公开、透明,以合乎最大多数教师的切身利益―――此为“人性化建构”;修订、完善后的方案一旦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则本着对全体教师负责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此为“刚性化实施”。

  1.循序进行,主体参与。我校每学期教师考核评价实施的程序是:首先民主评议,其次抽选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再次累积积分证件,最后核算统计成绩。其中,在抽选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这一环节,我们先按照考核评价工作的需要,确定小组成员的数量,然后采取抓阄的方式,现场抽选和确定本学期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包括学校领导、教代会成员以及一线教师在内的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让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考核评价工作、见证考核评价成绩的核算。

  2.过程精准,交互核对。在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对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我们强调,在整个核算统计过程中,要本着对每一位教师负责的态度,做到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对照标准,对每一项核算统计结果至少进行两次复核,做到精准无误。在整个过程中,尤其是原始分数录入环节,保证做到至少4人一组,有人负责操作,有人负责监督。在每一项指标成绩核算无误后,参与的工作小组成员还要签字进行确认。最后,由每一位教师本人自己对照教师考核评价方案,自主核算一遍,确认无误后同样要签字确认。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2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柳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龚金华

  成员:

  二、学校根据工作岗位将教师分成三个组:

  A组:中心校语文、数学教师及在编不在岗教师。

  B组:村校老师。

  C组:除AB组其他教师。

  根据教师人数比例确定“优秀人数”指标。A组:5人;B组:1人;C组:2人。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学副校长考评

  2、师德: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处考评

  3、日常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汇总

  4、值周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领导考评

  5、考勤。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考评

  6、安全。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处考评

  7、工作质(70分)教务处考评

  各年级第一名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为:用70分减去本人平均分与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为实得分;最低分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对教师学年其它综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据《柳林小学宣传工作奖惩方案》考核奖金额×0.5%即实得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教龄:每一年加0.2分。

  3、若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务会讨论可以直接评优。

  四、原则上优秀教师不得连任4年。

  五、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负责解释并补充。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付雄

  副组长:王本万李万国黄光远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三、考核依据

  1、根据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四、考核程序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五、考核划等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七、有下列情形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结论为不合格。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几点说明: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4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5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学生考核(10%)、部门考核(40%)与行政考核(50%)相结合。

  二、考核规定

  1、学习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纳入学期考核指标中(500元∕人∕学期),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之一。

  2、班主任安全教育与管理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中(500元∕人∕学期)(班主任不再做教师个人考核)。

  3、安全工作考核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的依据之一。

  4、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办法规定增减。90--100分为优秀(全额发放),75--89分为合格(60%发放),75分以下为不及格(20%发放),100分以上(150%发放)。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以及师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预防工作,包括交谈安全、集体外出安全、教师办公室财务安全、师生治安安全及学校稳定和发展信访工作。

  四、考核具体内容及办法

  (一)各部门负责人

  1、各部门组织大型活动时,应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预案,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扣2分。

  2、行政值班、值班教师按时到岗、巡视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并上报,记录清楚。其中一项未落实扣1分。

  (二)班主任

  1、认真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月有安全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几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故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班内学生有以下情况:①攀爬学校围墙;②打架;③在教室过道追逐疯赶打闹;丝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⑤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未积极处理的扣5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1分。

  5、组织活动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2分。

  6、对班级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时间发生。未做到的,一项扣1分。

  7、组织班级参加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表现较差的,一次扣2分。

  (三)科任教师

  1、值班、护校队巡视到位,对发生的安全时间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任一项没做到扣2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2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原则。未做到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作为的扣2分。

  5、学生发生安全时间时,在此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的`责任。发生一次扣2分。

  6、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

  7、按学校规定时间、重点地段到位而不到位的、到位又不履行职责的,一次扣1分。

  8、发生学生不良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教育。多次以上的,每学期扣5分。

  (四)专用教室管理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专用教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1分。

  2、完成办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扣2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扣2分。

  五、奖励加分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每次加2分。

  2、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事件,做出较大贡献的,每次加5--10分。

  六、重大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一项,学期中各项评比,职位晋升,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及格,年终绩效考核降等。

  1、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师生越级上访、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4、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件;

  5、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属实的。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6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年度考核”表中未能体现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在校园内形成“用制度管理、用量化结果说理”管理模式,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实施原则:

  一、按照《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凡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或考核分数居高者,方可进入“优”级评定范围,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二、原则上连续两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件具备,当年急需评高一级职称者可优先。

  三、此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各占50%。

  一、职业道德(10%)

  1、优: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完成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团结协作者;(10分)

  2、差: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因违纪违章造成家长群体上访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4分)

  注:根据平时工作,考核小组成员打分,《量化考核表中》取平均值。

  二、业务能力(45%)

  (一))工作量(10%)

  1、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者;(7分)

  2、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3分),每少听课1节扣0.1分。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20节以上,行政人员30节以上。

  (二)填写《研修手册》、编写教案(5分+5分)

  1、①《研修手册》填写认真、规范者;(5分)②《研修手册》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空白宽度大于4厘米者。(3分)

  2、①编写教案项目齐全、环节完整、教学进度护教学课时符合教参要求者;(5分)②编写教案项目不齐全、环节不完整、教学进度或教学课时不符合教参要求者;③每单元少备教案超过4课时者。(3分)在上述基础上,每少备一课时,再从此项得分中扣除0.5分

  注:以上评定根据学校教务处检查记录,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三)作业批改(5分)

  1、作业设置合理,符合中心学校规定,批阅规范、仔细、认真者;(5分)

  2、作业设置不合理,不符合中心学校规定,批阅不规范、不仔细、不认真者;(4分)

  3、无作业设置,或作业由学生批阅者。(2分)

  注:根据学校教务处检查记录,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四)授课情况(10分)

  教师组织课堂教学要符合:(1)教育规律、学科特点、学生学情;(2)按规定、进度,正常实施课堂授课;(3)课堂教学效果有效;不符合上述两点者扣除3分。

  注:依据教务处教研活动安排及领导推门听课评价表,合计总分按平均成绩的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五)、班主任工作(15%)

  班主任的工作考评和与之搭班的数学(语文)教师共同进退,考评结果同等对待。

  履职(2分):

  1、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言谈举止、班级纪律、学习习惯个人卫生等方面,严加管束和教育者;(2分)

  2、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言谈举止、班级纪律、学习习惯、个人卫生等方面,放松管束和教育者。(1分)

  资料上缴(3分):

  1、按规定及时上交政教处所安排、布置的各项资料者;(3分)

  2、不及时上交政教处所安排、布置的各项资料者,没在规定时间里上交或没少交一次扣02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少队检查(10分):1、少队检查为学校对班级实施动态管理的一种措施。少队检查的结果按高、低段分段评比原则实施。少队检查结果每周一全校集会上公布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每学期期末对量化结果予以总评。总分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第三名计8分。每学年按两学期平均分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2、学校实行在每周一晨会上对学生纪律、卫生、行为习惯点评制度。为弘扬真能量,凡在每周一的晨会上被点名表扬,则,每人次在班级总分中增加05分;反之,每点名批评一人次,则在班级总分中扣除0.5分。

  注:班主任考核以政教处和少队检查记录为准,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三、出勤情况(10%)

  1、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0.5分;公务外出学习、培训除外。

  2、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升旗、重大活动等,无故缺席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一次扣0.1分。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双方以旷课计,每旷课一节扣0.1分。

  四、学业成绩(25%)

  每学期学校依据中心学校教务处所提供的期末质量检测汇总表,对教师的学业成绩实施考核。按第名25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计入分值;以此类推。教师兼带两门(或三门),按平均成绩计入。每多带一门课程,加2分。

  五、廉洁从教。(5%)

  学校号召广大教师廉洁从教。凡出现从事有偿家教、私定教辅资料、收受家长有价证券或对家长吃拿卡要等现象这,一经调查核实,此项计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奖励与处罚

  奖励:

  1、凡获国家、区级、市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10、9、8分。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2、凡论文、案例、反思、课例等个人成果,获国家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9、8、7分。区级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6、5、4分。市级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3、2、1分。包含指导学生获奖。获国家、区、市、竞赛一、二、三等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3、凡论文、案例、反思、课例等个人成果,在国家、区、市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5、4、3分。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4、每学期学校依据中心学校教务处每学期所提供的`期末质量检测汇总表,教师个人所任学科成绩排名每上升一个名次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奖励1分。

  5、凡参加中心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不分等级的每获得一项奖励,按0.5分予以奖励。区分二、三等奖的按0.8,06,04此项可累计加分。

  6、指导学生获奖中心级竞赛一、二、三、组织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0.8,0.6,0.4分。此项可累计加分。

  7、教师个人获得本校各项奖励,每获得一项奖励,按0.5分予以奖励。此项可累计加分。

  注:以上各项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处罚:

  1、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在《量化考核表中》扣除总分10分

  2、因教师管理不善,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因教师处置不当,造成家长在学校滋事或上访者,在《量化考核表中》扣除总分10分。

  3、无故缺席规定的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每次扣0.1分。(公假除外)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7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原则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学习强国截至20xx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围内(前名)。按照规定占在编公办教师人数的15%来上报原则,确定我校优秀名额(x)人。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x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注:晋级当年不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8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和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续、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册教师。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优秀人数

  根据柏杨坝镇中心学校给定的`数字确定,班子成员占33%,教师占67%。

  五、考核的程序

  (一)教师本人主动申请,并把申请表上交到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处。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藜名

  成员:龚善煜肖婷婷陆先政向春艳张清山曹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春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根据教师上交申请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三)量化评分

  1、考核组成员依据教职工工作表现、业绩量化评分。具体见《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

  2、教师评价,全体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3、校委会评价,校委会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四)确定等次。从高到低确定人数,优秀人数不超过上级部门规定的指标数。量化考核中如出现分数相等,年龄大者优先。

  (五)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审核。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受行政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二)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七、本考核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解释权柏杨坝镇西坪小学考核领导小组。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9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根据金坛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通过,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办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校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为20xx年12月底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测评办法,提高测评的针对性,优秀的产生坚持由下至上的程序。对教师注重综合评价、注重平时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学年度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俊

  副组长:刘小卫

  成员:许战光胡伯明王照虎李俊华高雅婧朱琳娜史文娟

  2.形成考核方案:结合学校特点,在考核对象、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优秀等次比例:根据区教育局坛教人字〔20xx〕5号文件,我校考核优秀分配名额为5人。其中,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考核确定等次,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分配名额。

  第二阶段: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与日程安排。

  考核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18日。

  1.20xx年1月6日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1月6日学校制定并公布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程序,领取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1月8日教师上交工作成绩单,由组长汇总电子稿下班前交办公室。

  4.1月10日中午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小组人数的'25%为基准,确定小组考核“优秀”教师的推荐名单。

  5.1月10日中午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填写考核意见。

  6.1月13日至1月17日公示考核结果及教师工作成绩单。

  7.1月18日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上报教职工考核材料。

  第三阶段:公示、报送审核备案阶段。

  1.校内公示。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其工作业绩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2.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3.考核结果由学校直接向本人反馈。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因病(公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②20xx年录用的新教师,属首次就业的,目前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③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2)受处分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④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⑤同时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①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③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④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

  ⑤不满负荷工作的;

  ⑥全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

  ⑦不安心学校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的;

  ⑧其他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4.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

  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③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⑥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区人社部门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奖惩等问题按上级文件与规定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0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调薪、奖惩、聘任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要素及权重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设置考核的必备条件:

  (1)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

  (2)45周岁以下教师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案例、优质课、课题、学生竞赛)获区三、区二(市三)以上为良好、优秀的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上教师获区三以上为优秀的必备条件。

  3、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师的全面工作和实绩。包括:(1)论文、优质课、课题递交和获奖一览表;(2)辅导学生获奖一览表;(3)期终考试和抽测成绩统计表;(4)个人荣誉一览表;(5)班主任考核情况表;(6)考勤统计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时的依据之一。

  4、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要素,权重比例2.5:2.5:1:4。学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人组成,校长为组长,其他全都由老师无记名选举,票数从多到少当选,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组织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组内教师述职。

  4、群众赋分。

  5、学校领导赋分。

  6、考核组考核。

  7、统计。按照群众平均赋分×40%+学校领导平均赋分×20%+考核组平均赋分×40%,计算最终得分。群众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学校领导分和考核组分在校长领导下,由考核组外的二位教师统计,总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

  8、根据个人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优秀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为20%。考核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组人员的50%,并保证至少有1名为非考核组人员。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为优秀将自动放弃,认定为良好。

  9、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用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优秀、良好人员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组及时予以答复。为保证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组只接受对考核程序是否违规和统计是否有误的.申述。

  10、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殊对象的考核办法:

  1、下列对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累计请假半年或半休八个月以上的。

  (2)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对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正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仍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对象直接记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学年旷工、旷课累计达三天以上的。

  (2)违反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师德,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或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在师生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主要责任人。

  (6)在校内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7)连续二年受告诫暂缓确定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产假,单位批准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认定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项:

  1、关于赋分

  (1)赋分必须参考赋分标准逐项赋分,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2)赋分必须在指定地点独立进行,不准讨论,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3)赋分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规定最高赋分为97分,最低分为85分,否则为无效赋分。考核组将进行赋分有效性鉴定。

  2、关于保密工作

  (1)规定可以公开的公开,不可以公开的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直接记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对评定分数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听。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1

  一、建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组

  组长:李朋根

  副组长:龚海霞(具体负责)

  成员:领导组、教师代表4人(共11人,占教师总人数的65%)

  职责:1.研究和修订《壮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交由教师考核工作领导组、教师会审议通过;

  2.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考核领导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组

  1.依据《壮志小学主要负责人“四个不分管”实施方案》《壮志小学人事工作方案》,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依据《海安市关于做好2020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发区教管办关于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壮志小学2020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启动考核程序;

  3、按要求上报考核结果及资料。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动员:校长李朋根召开年度个人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宣传解读《海安市关于做好2020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发区教管办关于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相关要求。校人事组组长龚海霞宣读《壮志小学2020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讨论稿)》,交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二)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

  一是述职。由被考核人条目式地汇报当年政治、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内容含主要业绩、不足以及努力目标等,要求言简意赅。

  二是测评。与会人员对被考核人的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包括分项打分(德、能、勤、绩、廉、安)和总体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学校考核工作组负责测评结果汇总工作。

  为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防止出现“吃空饷”现象,凡借用到教体系统以外的政府机关、部门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回原编制学校参加考核、述职、测评,不参加单位述职、测评的按未参加年度考核处理。

  (三)负责人评鉴。部门负责人根据全年综合表现及《考核表》中反映的工作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语文组:高晶主任;数学组、英语综合组:唐沈林主任;领导组:龚海霞校长。

  (四)组织评定。学校年度考核领导组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五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的20%)。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见习期内的新教师除外),考核后必须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在个人考核表的备注栏内签署“同意××考核等次”意见。同时,由考核工作组须填报《特殊等次人员情况说明》。

  对在区镇教师流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双招双引、房屋征收等中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评先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对上一年度已经评为优秀等次的,如本年度没有做出新的贡献,一般不得再次评为优秀。

  (五)公示、填表上报。

  四、情况说明:

  (一)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海教人〔2021〕1号)有关规定,下列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

  1.政治素质不高、师德师风一般、工作表现较差的,特别是有下列行为的人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4)发生教育乱收费高层(省级及以上)信访,或教育乱收费被查实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赴省、赴京上访,去市集访;

  (7)未能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2.教学实绩靠后或分管、分配工作出现失误或工作不力的人员。

  3.上班缺勤较多的人员。

  4.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低于85%的人员。

  5.提拔任现职不满一年的或平调任现职不满半年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当年处于处分期、立案期或被监察部门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的人员。

  (二)在同等条件下,近一两年有资格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且任现职以来未接受过县综合表彰、未违反师德“十禁止”的教师,工作实绩优秀的教师,优先考虑(上职称时间近者为先,述职时必须当众说明)。

  2、本年度内经学校推荐,个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已经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或近三年内已经有过嘉奖荣誉的,一般不优先考虑考核优秀。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2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3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3.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4.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学校依照《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结合《鹿城高(中、初)级教师履职考核表》,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5.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师德考核:依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业务考核:依据《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的,原则上依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为优职和称职等次。

  2.优职等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职称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档参考总人数的10%。

  3.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计入学校教职工考核总比例。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1.学年度履职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2.宣传动员:传达上级有关考核的文件精神,学习考核方案。

  3.个人自评:写出个人小结,并填写《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

  4.民主测评: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5.组室评议:召开一定范围的组室评议会议,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平时考核结果,给出评议分。

  6.考核组评定:校考核小组认真了解被考核人的总体情况,严格把关。根据《发展性教师评价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表现,评定考核最终等次。

  7.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校考核小组提出复议。

  8.确认: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报教育局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奖金一般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全年奖金安排以学年度绩效考核奖为主,分别在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年度考核后发放。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优惠加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连续三年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2.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第二学年度由学校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由学校进行岗位强化教育,有明显改进的按原职务(称)等级继续聘任(用),无明显改进的延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连续两年学年度履职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学校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紧密结合。区级及以上全面先进须在上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择优推荐。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不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学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或需纪律处分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2.下列人员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或受劳动教养期满后,重新工作未满6个月的;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平时考核中不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的人员,学校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予以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学年度履职考核时如告诫期未满,暂缓确定考核等次。

  (3)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履职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暂缓确定等次,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称职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经教育局批准,同意长期病假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确定等次。

  (2)属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员,在服务期内由任教学校负责考核。

  (3)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其实际表现,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和要求。

  (4)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5)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转后勤岗位,学校结构工资或绩效工资予以适度下浮。

  (6)下列人员,不享受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4

  根据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政治表现、主要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等。

  五、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次人数按15%计算为19人(不含校级领导)。

  优秀等次人员分配如下:班主任 39人,优秀等次人数占20 %以上。科任50 人,优秀等次人数占10 %以上。机关后勤37人,优秀等次人数占10 %以上。

  六、优秀等次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奉献精神,自觉服从学校安排,为学校分忧解难。

  3、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有团队协作精神。

  4、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工作实绩达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内教育教学实绩排名处中等及以上。

  6、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或体罚、变相体罚等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2)违反教师“三乱”行为,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在学校各项工作考核中经常处于末位的。

  (5)学校制定的教学指标未完成的。

  (6)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

  (7)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有事不请假,善自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

  (8)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强词夺理、用各种理由推托,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9)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消极对待、应付了事、态度不端正的。

  (10)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或校园安全事故的。

  七、考核程序:

  1、12月12日前学校公布《学校20xx年终考核评优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16k正反面打印)。

  2、12月17日——12月18日,下发测评表(17日将三类人员分三张表发给教师,18日早交到指定地点,并且签到),同时上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第一步:分组统计

  第一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班主任

  第二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任课教师

  第三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机关、后勤人员

  第二步:讨论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再结合各部门平时考核的教育教学实绩,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三步:12月20日,在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3、12月27日,报吉林市教育局审批。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解聘、增资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相关薪资待遇情况参照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小学年终考核方案15

  一、 本次考核设奖情况:

  1、一等奖:奖金金额2800元,人数不超过在编人数的10%。

  2、二等奖:奖金金额2600元,人数不超过在编人数的20%。

  3、三等奖:奖金金额2400元。

  4、四等奖:奖金金额2200元。

  二、考核条件:

  (一)一等奖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师德规范,无责任事故发生。

  2、“六认真”工作踏实,教学质量高。

  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量足,出勤率高(病、事假全年不超过3天)。

  4、在全年月考核中必须有项目加分,且无扣分。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学活动中,无社会、家长、学生、同事的不良反响。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参评。

  (二)二等奖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师德规范,无责任事故发生。

  2、“六认真”工作踏实,教学质量高。

  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量足,出勤率高(病、事假全年不超过5天)。

  4、在全年月考核中扣分不超过0.15。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学活动中,无社会、家长、学生、同事的不良反响。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评。

  (三)三等奖评选基本条件:

  1、基本本职工作,遵守师德规范,无责任事故发生。

  2、“六认真”工作踏实,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量足。

  4、在全年月考核中扣分不超过0.5。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学活动中,得到社会、家长、学生、同事的认可。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参评。

  (四)四等奖评选基本条件:

  1、师德表现一般,无责任故事发生。

  2、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一般。

  4、在月考核中扣分不得超过1.0。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学活动中,得到社会、家长、学生、同事的基本认可。

  6、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

  三、考核:

  对照考核条件,根据月考核情况,由学校考核小组审定教师获奖等第,并予以公布。

  附: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一、指导思想

  以《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使学校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调动极大多数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推进学校全面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积极稳妥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校内人员之间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实效,通过考核有利于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考核方法准确及时,简便易行。

  三、考核的具体内容与权重

  年度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其中考勤占35%,考绩考能占65%。

  1、考德要求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在师德考核中,要把教师是否有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

  ①没有履行学生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

  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的;

  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⑤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

  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考德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xx]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辞退。

  2、考勤要求(35%)

  教师的各类请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具体标准执行。具体参见《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根据教育系统实际,事假从紧,旷课或旷工从严考核。

  ①病假规定: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病假考核参照省市相关政策。

  ②事假规定: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并取消当月考勤奖。

  ③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扣发相应年终考核奖,旷工1天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旷工2天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可责令其辞职。

  3、考绩考能要求(65%)

  绩能分值=月考核平均分×40%+学期岗位考核分×40%+民意测评20%。

  考核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考核结果在定量(满分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占教师总数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数按实考核不定比例。除直接定性为不合格外,考核分值不到60分的也定为不合格。

  四、学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1、教师按照德勤绩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学期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自评,互评,学生和家长评议等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

  3、学校对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并存入教师档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4、考核比例规定:年终奖,学期与年度考核等:中心小学考核组评分占总分40%左右,年级组和学科组(完小)评分占40%左右,学生,家长等民意评价评分占总分20%左右。

  五、附则

  1、对于本《方案》所考虑不周的地方,校长室视实际情况实行权衡奖励,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发挥教师的工作热情。

  2、本条例中若有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班子集体讨论解决。

  4、本条例自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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