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时间:2024-07-14 14:07:21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共1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学质量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共15篇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拓展监测学科领域,构建全面覆盖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的监测指标体系。

  (二)服务质量提升。紧扣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创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

  三、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监测学科领域主要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

  四、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中的学段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五、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六、主要环节

  (一)工具研制

  组织专家研制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区县教育管理者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样本抽取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抽样。其中,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现场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原则上每年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国教育教学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五)数据分析

  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六)报告研制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国家监测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区县监测诊断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四类报告。

  1. 国家监测报告。呈现全国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2. 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 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 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地方调整教育政策参考。

  (七)结果运用

  1. 服务决策咨询。向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国家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 督促问题改进。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省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 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 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各地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监测机构,探索对地方监测机构在监测工具研发、抽样等方面技术标准的认定。

  八、纪律与监督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教,立德树人,进一步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创建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办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目标及权值(200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第一部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

  (一)党建工作(10分)

  1、支部常规工作(4分)

  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员固定日活动。

  2、学校“双比双争”活动(4、8分)

  深入开展“教师比奉献,学校比形象;党员争先锋,支部争先进”双比双争活动。不断探索以“党建促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努力打造乐安教育党建工作品牌。

  3、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1、2分)

  抓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在中小学思政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运用升旗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各类主题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校班子成员出现重大问题,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学校、支部班子集体违纪被解散重组的,本大项记0分。

  (二)学校管理工作(55分)

  1、教育督导工作(6分)

  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落实督办单制度,并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提供学校相关资料(督导室记分)。

  (1)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情况(2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记2分,如工作未落实到位,接到整改督办单后,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按问题大小扣1-2分,被县、市、省、国家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5分、1分、1、5分、2分。

  (2)按要求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上传资料(4分)。上传整改报告和相片佐证记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对评估管理进行自评打分记0、5分;在平台上的“学校动态”与“学校上报”两个栏目上传资料每学年不少于10篇记2分,每少一篇扣0、3分;在平台上按要求填报学校基本信息记0、5分。

  2、队伍建设(11分)

  (1)班子建设(3分)

  ①办学思想端正,任期目标明确,作风民主,校务公开,决策正确(1分)。好记1分、较好记0、8分、一般记0、6分、差记0分。

  ②服从组织管理,政令畅通,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0、5分)。访问教职工及班子成员,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 差记0分。

  ③班子成员都能深入课堂实施推门听课并参与教研活动,起带头作用(1、5分)。副校长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二分之一,中层干部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三分之二;校级班子成员要求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其中分管教学副校长听课20节以上,查课程表、备课本、听课本及教研活动记录,好记1、5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

  (2)教师管理(6分)

  ①抓实师德师风教育(2分)。每学期需开展一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严守师德底线,爱岗敬业。查阅相关过程资料,好记2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若有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且造成一定影响的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教职工有因违反党纪国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该项记0分。

  ②教师考核工作(0、5分)。有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方案,考核过程民主化、公开化,考核有结果并按时报送。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绩效考核等挂钩。查阅相关资料,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③教师素质提升(0、5分)。有提高教师素质的远、中、近期目标和相应的计划、措施、制度,过程详实,效果明显。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④继续教育(1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参加各种培训,教师每年不得少于2个学分,一周期不少于36学分。满分1分,有一人未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

  ⑤职称评聘(0、5分)。教师职称评聘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记0、5分。有举报申诉,经查实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记0分。

  ⑥家访工作(1分)。按规定完成“万师访万家”工作,学校每学年制定“万师访万家”工作方案,做到常态化,家访活动真实有效,查看资料和家访系统,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分,差记0分。

  ⑦系统更新(0、5分)。及时更新国家、省、县教师管理系统信息,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3)工会工作(2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关心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做好退伍军人优抚工作;教工文体活动正常开展;合规使用工会经费,账目规范。缺一项扣0、5分。

  3、安全管理(7分)

  (1)校园平安状况。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协助处置信访事项,积极做好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及时报送结果;制止“教育三违”,减少信访投诉。

  (2)基础工作。安全知识教育;规范使用江西省学校安全工作平台;平安校园创建;按要求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活动和报送相关材料。

  (3)重点工作。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将问题化解在原地;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清单;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中小学生涉恶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线索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校园文化建设(4分)

  (1)办学理念鲜明(1分)。学校校风、学风、教风、校训主题词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能在校内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展现,师生人人了解和熟记其内涵。按1、0、8、0、6三等记分。

  (2)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1分)。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班级内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班级精神、学习园地、学生守则等文化内容布置上墙,对师生有较大的启迪作用和强烈的感染力。按1、0、8、0、6三等记分。

  (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1分)。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育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0、5分)。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宣传,广泛开展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系列活动,按0、5、0、3、0、1三等记分。

  (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0、5分)。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按0、5、0、3、0、1三等记分。

  5、食品、卫生管理(7分)

  (1)营养改善计划(3分)

  ①制度建设(0、5分)。营养改善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名单;校长职责、分管领导职责、食堂管理人员职责;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台帐;公开公示。(少一项扣0、1分)

  ②食堂账目(1分)。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1一5月份每缺一个月扣0、2分)。

  ③课间餐(0、5分)。要求每天上午课间及时发放(查看发放记录表)。

  ④营养餐食材储藏室(0、5分)。储藏室内要张贴工作制度、管理员工作职责、课间餐正确食用的方法。储藏室必须地面平整、硬化、干燥,墙壁粉刷无脱落,电源线路和插座性能完好,照明设施齐全。储藏室不得与其他办公室混合使用。要安装防盗门窗。货架、标签(码放整齐)、进出库记录、食材(调味品等)销毁过期记录、管理员工作职责。

  ⑤留样记录(0、5分)。食品留样名称(0、1分);留样人(0、1分);留样时间(0、1分);销毁时间(重量120g,48小时)(0、1分);留样盒(密封0、1分)。

  (2)校园卫生(3分)

  严格执行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1分);校门口两边50米随时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无占道为市,无小摊小贩,无乱停乱放,校牌无灰尘,校园围墙无乱贴乱画,无污渍、无印痕等(1分);校内地面(含教室地面)保持整洁光亮,做到无纸屑、无痰迹、无水泥污渍、无灰尘死角,桌椅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桌底、桌脚无污渍、抽屉无垃圾,门窗保持无划痕、无灰尘、污渍、脏痕记(1分)。共记3分,每发现一项扣0、1分。

  (3)食品安全管理(1分)

  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杜绝校内经营小超市;严格食堂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严把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有食堂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卫生健康证件、食品采购的证票及台账登记等;严格落实陪餐制度,至少要有一名学校班子成员陪餐,有陪餐和缴款记录。共记1分,每缺一项扣0、2分。

  6、后勤管理(4分)

  (1)校舍、校产档案齐全、管理有序、校建项目管理规范(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2)坚持学生卫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3)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创办学生劳动实践基地(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1分)。成立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重大财务收支,每学年均有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及时入账,无账外循环,无小金库;收支平衡,不举债运行,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积极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7、学生管理(8分)

  (1)教育资助(2分)

  ①各类学校(园)成立了学校资助机构,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0、5分)。

  ②在资助过程中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资助名单并有公示,无遗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现象(1分),每出现一个遗漏记0分。

  ③及时将学生资助名单上传、上报,资助档案材料齐全、装订规范(0、5分)。

  (2)控辍保学(5分)

  建立控辍保学制度,控辍保学“五个机制”(责任落实、书面报告、宣传教育、动态监测、部门联动)计1分,每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建学籍计1分,每缺一个扣0、1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辍学率为0计1分,其他学生辍学一人扣0、1分,扣完为止;完善控辍保学学校和乡镇双负责制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有送教送学和劝返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

  (3)健全学籍管理制度(1分)

  及时审核学生入学、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更手续,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及时做好学籍系统漏报学生补录、问题学籍和未审核学籍的处理工作;学籍档案规范,变更手续齐全,防止空挂学籍;严格控制班额,有效化解大班额。按1、0、5、0、3三等记分。

  8、教育装备及信息化管理(8分)

  (1)器材、设备、药品、图书等教育装备配备达标(1分)。图书:小学1:25,中学1:35;电脑:小学 30:1,初中15:1;帐目清晰、借还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2)实验室、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专用功能室制度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3)教育城域网的开通情况(1分)。学校教室、办公室全部开通记1分,存在未开通情况按比例记分。

  (4)充分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教师能熟练掌握“赣教云2、0”的使用,随机抽查教师的熟练掌握情况(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5)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信息技术活动,完成县站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好记2分,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工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7)保障学校仪器电教设备的维护更新、电教活动开展经费的投入(1分)。生均办公经费5%以上以上记1分, 5%以下记0、5分,没有记0分。

  三、教育教学(30分)

  1、教育常规、教科研(15分)。学校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分);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挤占非测评科目课时(1分);每学期有教研组工作计划、总结和详细的活动记录(1分);教学常规每月有检查、有通报(2分);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质量分析会(其中必须有全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报告的分析会)(2分);全校性大型综合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需进行不少于1次全乡镇的综合性教研活动(2分);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农村学校必须有一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县城学校必须有三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2分);开展了对青年教师结对帮扶活动(1分);完成“一师一优课”的晒课、推优课任务(1分);校本课程开发每年至少一种(1分);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立项或结项课题(1分)。

  2、素质发展(15分)

  (1)体育工作(8分)

  ①组织机构与管理(1分)。成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领导小组及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查会议记录、实际运转状况)(0、5分);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中纳入了体育工作内容,体育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查会议记录)(0、5分)。

  ②健康教育(1分)。按国家规定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没开齐开足(含占用)不得分(动态检查)(0、5分);落实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锻练时间,含开展课间操、阳光体育运动、眼保健操(查资料、动态检查)(0、5分)。

  ③竞技体育(3、5分)。每学年举办一次学校体育运动会,场地所限学校至少开展三个项目比赛(实时上交秩序册、图片、原始成绩记录表)(1分);积极组队参加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当年比赛全部参加的得满分,每少参加一次扣分=分数/当年次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分);主动承担教体局组织参加的省、市级比赛或被选拔参加比赛的学校,省级一次得分0、5分,市级一次得分0、3分,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1、5分。如参赛队伍有两个或两个以学校学生参加的,每人得分=0、5(0、3)/本次参赛人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5分)。

  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1、5分)。出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方案(上交体育股)(0、2分);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上交体育股)(0、3分);按规定及时上传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及学校体育工作报表(实时通报为准)(1分)。

  ⑤体育人才输送(0、5分)。当年向省、市、县体校输送体育苗子,按省0、3分/人,市0、2分/人,县0、1分/人,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提供名单)。

  ⑥申报体育示范单位(0、5分)。当年申报国家、省、市、县级体育示范项目单位,申报获通过学校按国家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得分(公示文件)。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

  (2)文艺工作(1、5分)。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或三个以上单项文娱活动(0、5分);积极参与市、县大型文艺活动并选送文艺节目,按照市级、县级选定的节目分别计1分、0、5分。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2分)。做好课内课外的教学衔接,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活动做到“五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辅导教师、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有“四性”即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效性;活动小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反思、有结果。好记2分,较好记1、5分,一般计1分,差记0、5分。

  (4)密切家校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1分)。设立家长学校及其机构配置,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按时组织家长活动,其中每学期开至少开一次家长会,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合作,重视家庭教育,学校能听取和吸纳家长意见,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

  (5)按要求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完成市、县指标(1、5分)。按完成指标比例计分。

  (6)开展“三项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活动,推动国防教育进校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1分)。查阅活动资料,分别记1分、0、5分、0、3分、0分。

  4、职业中学招生(5分)

  完成招办下达的招生任务记5分。按完成招生任务比例计分。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1、考评内容及分值

  (1)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4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4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30%。

  (2)非毕业年级质量监测(3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3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40%。

  (3)考查科目测试(30分)

  音乐、美术、体育各占10分。

  2、考评办法

  (1)考评分为县城组和乡镇组。

  (2)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及质量监测的优秀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30%的学生;合格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70%的学生,平均分是指全县参加考试学生各单科的平均分。

  (3)考查科目随机抽取年级(除毕业年级)、班级测试,音乐、美术、体育分别测试一个班,测试内容为本年级学科教学内容。测试成绩进行全县排名,每一学科排名按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进行奖励。

  3、考评学科

  小学质量监测和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质量监测考评学科:中考考试科目,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中考学科。

  考查科目测试学科:音乐、美术、体育。

  4、学生数计算

  (1)送教的残疾生和随班就读的智障学生(办理了残疾证)及休学学生均不列入。

  (2)考试前转入的学生一律计算在转入学校,特殊情况除外(如劝返学生)。

  第三部分加分扣分项目

  特色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1、代表县参加市级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国家、省、市奖一等奖分别计3、2、1分,二等奖分别计2、1、0、5分,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最高分6分)

  2、参加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3、0、2分。(最高分3分)

  3、各部门征文活动获奖:获国家、省、市、县奖一等奖分别计1、0、5、0、3、0、1分,二等奖按照国家、省、市分别计0、5分,0、3、0、1、三等奖按照国家、省分别计0、3、0、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县三等奖不计分。(最高分3分)

  4、本学年度学校获省、市综合先进(如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示范学校等)分别计4、3分,单项奖减半记分。同项工作因不同部门、不同层级而加分不同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5、学校先进事迹或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县级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播出或报道,分别计2分、1分、0、5分、0、3分。主要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 、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 、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师报、江西日报 、江西卫视 、江西教育电视台 、《江西教育》杂志、江西教育网 、抚州日报 、全媒体中心(抚州发布、魅力抚州、临川晚报)、抚州教育体育网 、乐安发布、乐安视线等新闻媒体)等。(最高分5分)

  扣分项目

  1、控辍保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辍学现象,有一例扣5分;其他学生辍学劝返记录按要求100%到位,辍学劝返记录不合要求,受到省市通报的每一例扣2分。

  2、教育资助:做到教育资助一个不漏,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民办幼儿园、村小学前班及附属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抓落实,有一例遗漏扣5分。

  3、棚改工作:不配合政府工作涉及单位本人一例扣5分,涉及退休教师、教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一例扣2分。

  4、教育三违:受到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查处通报,每一例分别对应扣5、4、3分。

  5、教师信访:出现教师赴省、市信访,每一例次分别扣5分、4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县信访事件,涉及的相关学校每一例次扣3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省、市上访,实行一票否决。教师本人由于各种违纪受到上级部门及教体局处理的不可得文明奖。

  四、考评奖励

  (一)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不含20xx年增加的每个教师一个月工资额及之前的绩效工资额),其中40%按照县里要求用于对学校进行精神文明、节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具体发放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60%用于对学校办学业绩考评,根据《乐安县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方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优秀在良好的基础上提高10%,合格在良好的基础上下浮10%。

  (二)设立乐安县教育专项奖励金。统筹使用社会捐赠、财政等多种渠道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单项奖、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高考质量奖、音体美质量检测奖、幼儿园保教质量奖、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中职招生等奖项。

  1、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单项奖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教育装备应用及信息化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8个单项,城区中学表彰一名、城区小学表彰二名,农村中、小学各表彰三名,每个奖项奖励3000元。

  2、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合格率)2万元/校。

  (2)教师奖: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2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六年级检测及中考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语数英物化)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其他学科)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城区组和农村组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中考学生奖:中考全县第一名奖3万元,第二、三名各奖2万元,第四、五名各奖1万元,第六至十名各奖5000元,第十一至至十五名各奖3000元。(必须在本县高中就读并在高一学年结束后发放奖金)

  3、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和合格率)奖1、5万元/校。县城中学若均未达标,则奖励排名第一的学校。

  (2)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监测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村级小学教师奖(单独评比):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

  4、高考质量奖

  (1)高考质量奖的奖励对象为县一中、二中、职中教师(含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2)录取清华、北大奖:录取清华、北大奖3万元/生,同时奖励该生九年级、六年级所在学校各3000元。(具体分配由学校确定)

  (3)名校奖:录取985名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城市大学和科技大学)1名奖4000元,其它一本学校1名奖1000元。(含艺体生录取,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须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则奖金折半。)

  (4)“三校生”升学奖。录取二本及以上院校1名奖4000元。(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奖金折半。)

  5、考查科目(音体美)检测奖

  考查科目音体美测试设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测试的每个科目,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

  6、幼儿园保教管理奖

  幼儿园保教管理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奖金总额20万元。每年对幼儿园保教管理进行督导评估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幼儿园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7、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

  优秀校长15名,每名奖励5000元;优秀教师16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每名奖励600元;最美乡村教师15名,每名奖励1000元。

  通过评选,承担县、市级名师工作室,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发挥示范效应的,每个工作室每年奖励3万元工作经费。

  8、中职招生奖

  中职招生奖金40万元,根据学校完成招生情况发放招生奖,招生奖发放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根据本校有关制度自行分配。招生奖发放标准为:未完成招生任务学校400元/生,完成招生任务学校600元/生,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学校超额部分800元/生。

  五、考评程序

  (一)由教育督导室牵头,教体局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年度考评、过程考评相结合。

  1、学年度终结性考评由县教体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2、过程考评由专门督查小组、局机关各股室依据全县中小学校平时工作和对学校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分,过程考评贯穿于全学年。年度评估工作启动后,主要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填报——职能科室审核填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数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议。

  第三阶段:局班子会审议决定——公示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公示反馈——公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度评先资格:

  1、学校出现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

  2、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和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3、扫黑斗争中,出现涉及学校师生及周边黑恶线索未排查清楚,且案件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4、精准扶贫工作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县教体局负责各奖项考核细则的制定并每学年组织考核认定,落实相关资金的核发工作。学校获集体奖的资金,由学校制定奖励分配办法,分配前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全县教育教学质量评比排在全市末位,则取消学校集体奖。

  (五)学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倒数第一名的,校长在总结表彰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三年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最高限为称职,学校不得评优评模。

  本方案按学年度进行考评,自20xx年秋季学期施行,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校内考评。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3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实践、长期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分配均衡和差异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分配的均衡。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和继承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评价和阶段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分为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两部分。

  基础绩效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绩效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绩效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绩效考核中体现。

  2.根据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绩效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绩效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绩效考核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绩效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绩效考核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绩效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绩效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奖励绩效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绩效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月误餐补贴等

  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阶段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绩效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绩效总量核定奖励绩效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绩效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绩效平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绩效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区教坛新秀,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xx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评价原则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五、实施办法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5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始试行,原方案(汝教〔20xx〕15号)同时废止。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顾问,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及其他任实职的副科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的日常事务。由分管基教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

  二、评价和奖罚对象及奖项设置

  1、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设特等奖和贡献奖。

  2、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分类设奖,设一、二、三等奖。

  3、县高中阶段学校:高三设高考奖、高二设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中设高考奖、技能测试奖。

  三、评价和奖罚时限

  一个学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当年8月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评价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按《汝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评分细则》(附件)实施。

  ①县六中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初中学校第一名且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只有一项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值,则不评奖。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低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二名且第一名为城区学校、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三名及以后,则不评奖。

  ③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评分细则量化排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所学校。

  2、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设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如奖励办法修改则按新办法执行。

  3、普通高中肄业班设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高一质量监测奖,按学年期末学生质量监测成绩人平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量化计算(注:计算办法三项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为奖惩名次),奖前6名。

  4、职业中专学校设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按合格率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

  五、奖罚措施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领导表彰奖励、干部奖惩任免、责任追究及教师工资晋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升迁调动等挂钩。

  (一)奖励办法

  1、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

  2、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业中专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对一至六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三项一致,奖金数据实确定,2-6名按10%递减。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奖金数据实确定,一等奖至三等奖奖金按25%递减,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贡献奖按三等奖奖励。

  4、对获奖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按获奖等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据实确定,一至三等奖按25%递减。

  5、对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学校,或荣获一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2个;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学校,或荣获二、三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1个。

  (二)处罚办法

  1、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排全县倒数最后三名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该校通报批评和对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该校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及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评优评先资格;若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注:对科级干部,县教育局将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同),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若连续两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若连续三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对高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阶段学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一期末监测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技能测试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必须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教育局核减该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1-2个。

  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导评估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评奖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此方案将列入《汝城县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考试院负责高考奖的评价,教研室负责高一质量监测奖的评价,职成教股负责职中技能测试奖的评价。

  2、各相关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评分细则内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级以上各校获奖情况(含学校集体荣誉、学生竞赛获奖等)的获奖文件及统计表,作为记分依据。

  3、各学校要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年度具体详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方案,经学校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审核和局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奖励额度应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确定。

  4、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认真,努力杜绝差错。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7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8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9

  一、考核内容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0

  根据市教育局质量评价方案的实施意见,为了构建我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评价制度改革的深化,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应具备的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终结性评价是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教与学两方面评价要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过程,又关注效果。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的功能,要有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激励师生共同进步。

  3、总体评价与抽样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总体评价是指全体学生参加的学科评价,而抽样评价是指对部分学科和部分学生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定期评价为基本形式,适当采用不定期分项抽样评价,加强对教育教学状况和效果的宏观监控和微观管理。

  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评价采用“等级”与“评语”评价等方式,定量评价采用“分数”和“比率”的方式,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

  二、评价方式

  1.分级评价: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

  2.分段评价:以1-3年级为低年段,4-6年级为高年段进行过程和阶段性评价。以低年段为例,分段评价是指对一个行政班,从一年级跟踪评价到三年级,研究三年内学生的学业水平、行为习惯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三、评价内容

  1.学生方面:

  ①学业水平;

  ②能力水平;

  ③情感、态度与学科素养;

  ④学生个性特长发展。

  2.教师方面:

  ①专业发展水平;

  ②备、讲、批、辅、研。

  ③教学质量书面检测。

  四、评价实施

  1.学生方面:设立学生成长档案,把各阶段有关学生能力水平、个性特长发展、情感态度和学业成绩的考评结果都放进学生的成长档案里。具体做法:

  ①学生作业评价:由教导处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任科教师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科教师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②学生文明礼貌与卫生习惯评价:由学校德育部门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班任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班任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③才艺展示(包含科学小实验、小发明、小制作、书法艺术等)评价:由学校综合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综合科执行,通过学生个人申报、展示,最后由综合科成立考核小组评定。(每学年评一次)

  ④学生语文口语交际、写字水平评价:由语文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语文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⑤英语口语表达评价:由英语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英语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⑥数学口算能力评价:由数学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数学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在认真做好上面各项评价的基础上,再填写下面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并归档。(附表一)

  2.教师方面:健全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采用量化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并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评价结果要与奖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具体做法:

  (1)工作表现(工作态度、责任心,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培训进修与专业水平的发展等)占30%:

  ①教师的备讲批辅研工作完成情况,由科组长与行政每学期检查一次,每项按优6、良4、中3、差1给分;

  ②教师读书学习和培训进修情况,由主管行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

  ③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由校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①②③项得分之和的30%为实际得分。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的实际得分之和就是第(1)的最后得分。

  (2)工作成绩(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书面检测结果)占70%:

  ①第一次(第一学期)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平均分、低分率、及格率、优秀率、高分率)各项指标的比较值在同级中排名得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注:跨年级任教两班以上的独立计算后取平均值,平衡班取各项指标比较值的平均值计算,一个教师任教全级多班的按第二名计算。)

  ②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第二次(第二学期)与第一次(第一学期)的比较值的差乘以10为各指标全年得分,5个指标的得分和为第②项的实得分。第①与第②两项得分之和的70%为第(2)的最后得分。

  (3)第(1)与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为教师学年教学质量的总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1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11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3日—11月17日,为院(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评教评学评管;

  2。教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调、停课情况,教材使用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5。实验教学计划、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师教案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6。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总结;

  7。新修教学大纲工作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学生处及院(部)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将着重对课堂教学奖初评复评工作、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或解决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2

  一、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内容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由保障机制、学校发展、教师培养、学生成长、学生关爱、个性指标等内容组成。并按照以上指标内容分别设置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由县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拟定,经考核办汇总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实施。(见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县教育系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按照确定考核指标、每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5个程序进行,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结束后,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按照县考核办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申请复核。

  (一)指标设置。考核指标设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定位、职能职责,着重围绕教育服务管理更加优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更加有力、中小学校(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要求,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分类考核指标。根据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点,将考核对象分为教育集团类、中小学类、特殊教育学校类、育新学校类、幼儿园、中职学校类6个类别分类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二)每月调度。由县教育科技局相关职能股室(中心)对所牵头负责的指标按月进行调度,并采取发函提醒、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对未按时序推进的工作进行提醒督办。

  (三)季度监测。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负责,按季度汇总考核对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有关指标季度推进情况,进行审核评分。对未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工作或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及时提醒,跟踪整改落实;确需督办的,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报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审核,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督办。

  (四)半年评估。考核对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对照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报告报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根据平时工作调度和掌握情况,结合指标涉及股(室、中心)意见或建议,进行审核评分,形成半年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年终考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组建考核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对考核对象开展年终考核,综合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评估等平时考核结果及动态考核等情况,形成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和等次建议,报局党组会审核。

  三、计分方式

  (一)计分项目。

  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项分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考核得分、动态考核得分、满意度测评得分、教育质量得分。

  (二)计分方法。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得分按照60%比例计入总分、动态考核评价得分按照30%比例计入总分、满意度测评得分按照10%比例计入总分。计分公式为: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得分×60%+动态考核得分×30%+满意度测评得分×10%+教育质量得分。其中,教育质量得分直接计入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总分。

  满意度测评意见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对应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测评主体及分值权重为: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占30%;教师、家长、学生测评占70%。满意度测评计分方式为:(“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有效票数×100,“不满意”票数不计分。

  动态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计分公式为:

  动态考核得分=基础分+加分事项得分-减分事项扣分。加减分项包括表彰奖励、表扬肯定、宣传报道、通报表扬、活动承办及示范创建、通报批评、不良记录,考核标准对照附件1执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计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总分。得分。

  教育质量得分由县教育研究室牵头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方案并提供考核结果,得分上限不超过10分。

  中心小学类考核计分方法。中心小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中心小学校本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60%+辖区内村级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平均得分×40%。考核组实地考核时,辖区内村级学校有3个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个;辖区内村级学校低于3个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评定

  根据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高低,教育集团和中小学幼儿园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等次建议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为“好”等次,考核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好”等次;评定为“较好”等次,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较好”等次;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发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及学生入学巩固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书面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等次不得评为“好”等次。

  考核结果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提出等次建议,上党组会议研究审定,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单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数据,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应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伪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结果,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评价)中谋取私利。

  (三)对违反考核(评价)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稳定学生在校巩固率,加快推进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调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增强提高教学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奖惩办法》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促进全镇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据

  1、九年级以中考成绩和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为依据。

  2、七、八年级以县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

  3、小学以每学期参加县上及镇质量检测的成绩为依据。

  4、每学年度小学检测年级县镇不重复,确保每个年级在学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检测。

  (二)考核科目

  一、二语文、数学2科;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语数英之外的学科)4科;初中以县上检测的科目为准。

  (三)计算办法

  1、小学全镇质量检测的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2、小学、初中参加县上质量检测的按县上计算办法计算成绩。

  3、参评学生数以秋季入学班级学生数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九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与目标任务奖,奖励到人。

  先进集体管理奖:九年级综合考评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五名奖励20xx元,第六、七、八名奖励学校1000元。

  2、目标任务奖:

  1完成统招县中及商中的任务指标为:定向名额指标的50%。

  2完成教体局分配的定向名额指标以外,上县中及者商中目标任务,奖励年级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县上三项指标任务的加奖500元。

  3定向名额指标是指教体局分配到九年制学校中考(上县中)的定向指标数。

  4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上线学生数x本班上线个数〉。

  3、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九年级单科成绩居全县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理化试验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4、职教招生任务奖,奖励给班主任及参与招生人员,学校自行制定办法。全年累计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每生奖励100元。

  (二)七、八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①七、八年级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学校20xx元,第二、三、四奖励学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奖励学校500元。

  ②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2、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七八年级单科考评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安全、书法等学科如有参考,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三)小学质量奖:

  1、全县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奖励标准:

  在第一组(校本部)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三名的奖励15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800元,第七至十名奖励600元。

  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2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五名的奖励20xx元,第六至十名奖励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奖励500元。

  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

  ①(校本部)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②(完全小学)奖励给学校校长(35%)、教导主任(或教导负责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学点)奖励给教学点负责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

  (2)单科奖:

  ①县统考奖:对单科考评名列全县第一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前2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一组位居全县第1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2-3名的奖励800元,第4-6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第二组位居全县第1-3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9名的奖励800元,第10-15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2、全镇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同县统考一样。

  奖励标准:镇质量检测总评第一名的奖励学校1000元,第二名奖励学校800元。

  镇内如若有平行班级,即增加1个参评单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个科目计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开计算,班主任奖励分开计算。

  (2)镇统考奖:

  镇内检测考评前两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镇内质量检测位居第一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奖励)

  (四)设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奖,全镇每学年评选若干名。优秀班主任每名奖励300元,优秀教师奖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名奖励300元。

  (五)包校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奖:凡在县、镇质量检测总评受到表彰奖励的.学校(或者全镇综合质量评比第一名),奖励包校人员奖励500元。(教学点不参与学校总评)

  四、处罚办法

  县级质量检测处罚:

  1、学校总评:

  第一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6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第二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15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2、单科成绩;

  第一组罚后6名:倒数第一处罚500元,倒数第二、三名处罚300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的处罚200元(体育、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第二组罚后15名: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处罚500元,倒数第四至倒数第九处罚300元,倒数第十至倒数第十五名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镇质量检测处罚:

  凡在镇上组织的小学质量检测中倒数后两名的教师予以处罚,倒数第一名的科任教师处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的科任教师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处罚)。若镇内受罚学科的分值处在全镇平均分值5分之内的免于处罚。

  学校总评位居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200元。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管理人员权衡全校整体位次,超过1/3(含1/3)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当年凡在县、镇组织的质量检测中受到两次或两科以上处罚的教师,根据总体影响程度,原则上予以调整到相对偏远学校工作。凡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调整到边远学校;连续两年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免去职务。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附则

  1、全镇小学质量检测的核算办法。

  单科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学校总评=镇质量检测各年级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学校严格按照《山阳县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校长、副校长、中层要带足节次。

  3、在质量检测时,必须让所有学生参加检测。

  4、按照县上文件规定,全镇设立专项“教育质量奖励基金”,每年从学校经费提取5%纳入基金管理(所罚资金一并纳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5、原《色河铺镇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色九校【20xx】19号文件同时废止。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5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职业道德(10分)、教学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体评价(10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细则

  1.职业道德(10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出现下列情况则进行扣分:

  (1)全体教职工会、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4)赌博打架,做出有损师表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一次扣10分;

  (5)无正当理由,故意躲避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课、监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学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节课按1.3节计算,其余科目按1节计算;

  ②周课时基数:副校级4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8节,科长办事员10节,其他老师12节

  ③代足课时基数,满工作量者10分,未满工作量,因学校方面原因,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教师个人原因(除学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课时基数1节,附加0.5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2)备课5分

  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确定应备教案课时数,每少一课时扣0.5分。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注重导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5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上课15分

  课堂教学能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特点,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法指导到位,完成教学目标,记15分。不按规定授课,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发现教师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接打手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常规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5分

  根据实际上课时间确定应做作业次数,认真据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足量优质完成者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附作业次数规定(文化、专业理论课):

  语文:作文每月2篇,每学期8篇,作业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

  数学: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学期40次,中职班减半。

  英语: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学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学期6篇)。

  大专业(每周开课4节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小专业: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学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级实际人数与所带班级折算,人数超过45人加0.5分,超过2个班级语文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5)教学成绩评价15分

  参加考试科目的按专业部提供的各科教师历次成绩平均分的15%比例纳入评价总分(如:甲教师一学期语文教学成绩的四次平均分为90分,则该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为90×15%=13.5分。乙教师四次平均分为80分,则教学成绩评价分为80×15%=12分);实训课按实训处有关考核方案累计教学成绩计分,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5、11、7、3、0);考查科目则按10%计算,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0、6、6、6)。

  (6)考试工作(5分)

  能够严格按照《教考分离方案》组织考试,服从制卷、监考、阅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认真布置考场并及时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的得5分。以下情况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监考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场出现作弊被巡视人员发现的扣5分,阅卷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或阅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场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分别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听课、评课4分

  分四个等级: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学习进修2分

  能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能主动提高个人的专业修养,得满分。消极工作,不能主动要求进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论文、课题占5分。

  以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教科研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积3、2分。课题结题,省、市、县、校级主持分别积4、3、2、1分,参与分别积2.5、2、1、0.5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的分别积5、4、3分,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在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材料。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合法证明打印件佐证。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4)参加各级基本功竞赛,开设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5分。

  以相关文件、证书、学校职能部门的证明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基本功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积2、1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省、市、县分别积5、4、3分,校级分别积1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不累计次数计分。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5)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或教师业务)大赛,占5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本人参加专业技能获省一、二、三等获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降1档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凡多人辅导的,则根据辅导教师人数,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给辅导教师。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含技能大赛)或发表作品占4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发表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分;三等奖分别加每人次2、1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4.立体评价(10分)

  实行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价三方面综合立体评教(权重:6:3:3),评价依据为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规定中的三类评教“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内容。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二次评价(满分60分,每次满分30分,两次评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师由20名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学生代表评价;每学期教师互评一次(满分30分);每学期学校行政(领导)评教一次(满分30分)。按综合立体评教三类评教累分/10计分。

  5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教学管理,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教研组长、学生科长、学生社团辅导老师等,尽职尽责。质量评价等级分数(5、3、1、0)。

  三、教师考核的结果和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A: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B:一学期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者;

  D:每学期请假超过教育局规定天数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B:出现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C:一学期旷课在3节以上;

  D:一学期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当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评价结果的使用

  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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