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时间:2024-10-14 09:06:04 赛赛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精选1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精选17篇)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2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的原则。

  2.坚持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相互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组织机构

  1、师德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师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 xx

  组员:xx

  三、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师德考核基本指标),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黄埔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表”)学校将直接运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四、 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学校全部教职工。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即每年6月上旬进行,6月中旬前终止考核,学校将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考核实行情形及结果上报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五、 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在年度考核前完成。程序以下:

  (一)自我评议。被考核人照实作出自我评议,并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附件3)的对应栏目中。

  (二)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同行评议。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回收并统计调查问卷,整理并分析教师师德表现及存在问题,将各项评议情形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对应栏目中。

  (三)核实情形。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核实评议情形,并将师德表彰和师德师风情形填写到《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对应栏目中。存在《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动的,由办公室在《重大师德师盛行动事项登记表》(附件5)中予以记录。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综合研究,审核相干师德材料和各项评议情形,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五)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的建议审定师德考核等次。

  (六)公示。经审定的师德考核结果在全校范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存档。办公室将考核等次记入《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并由办公室完成师德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备案。办公室将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合格(80及以上)、基本合格(60 含 -79)、不合格(60以下)三个等次。

  2. 凡有《黄埔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动之一的.,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嘉奖等的重要根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嘉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敲,获得相干嘉奖与荣誉的教师,填写《师德嘉奖与荣誉事项登记表》(附件4)并存档。

  3. 师德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职务评聘、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嘉奖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干部门处罚。

  八、 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行,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亮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平。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

  (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

  (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

  (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

  (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

  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

  b、代课每节3元。

  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每学期标准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100 200

  小学二级教师150 300

  小学一级教师400 800

  小学高级教师750 1500

  中学高级教师1000 20xx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

  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

  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

  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

  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

  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

  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

  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

  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xx]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xx]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xx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xx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4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市教育局,瑞教政(20xx)14号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二、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6月份由学校根据“五考核”的方法,对照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直接与奖金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三、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5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各种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3、认真记载政治学习笔记,有专门的政治学习笔记本,内容较完整,字迹工整,无笔记本扣2分,缺少内容扣1分。

  (二)、爱岗敬业(25分)

  1、坚持出满勤,旷课1节扣5分,事假1天扣1分,每学期非住院病假累计10天扣1分。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1节扣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1次扣1分。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后20%的学生的计划和提高措施。

  4、值日教师应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否则,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给学校造成损失给当事者扣5分。

  5、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扣1分。

  (三)、热爱学生(25分)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3分。

  (四)、为人师表:(25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整洁大方,装饰符合教师特点,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学生起示范作用。

  3、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不说粗话脏话。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

  四、考核办法

  依据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每年组织评议。

  其中:一、二、三年级教学人员:

  自评占10%, 家长评议占15%, 教师互评占35%, 领导评议占40%。

  四、五、六年级教学人员:

  自评占10%,家长评议占10%,学生评议占15%,教师互评占30%,

  领导评议占35%。

  五、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工总数确定)

  优 秀:15% ;良 好:40%至50%;合 格:30%至40%;

  不合格:0至5%。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5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意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6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调薪、奖惩、聘任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要素及权重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设置考核的必备条件:

  (1)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

  (2)45周岁以下教师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案例、优质课、课题、学生竞赛)获区三、区二(市三)以上为良好、优秀的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上教师获区三以上为优秀的必备条件。

  3、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师的全面工作和实绩。包括:

  (1)论文、优质课、课题递交和获奖一览表;

  (2)辅导学生获奖一览表;

  (3)期终考试和抽测成绩统计表;

  (4)个人荣誉一览表;

  (5)班主任考核情况表;

  (6)考勤统计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时的依据之一。

  4、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要素,权重比例2.5:2.5:1:4。学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人组成,校长为组长,其他全都由老师无记名选举,票数从多到少当选,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组织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组内教师述职。

  4、群众赋分。

  5、学校领导赋分。

  6、考核组考核。

  7、统计。按照群众平均赋分×40%+学校领导平均赋分×20%+考核组平均赋分×40%,计算最终得分。群众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学校领导分和考核组分在校长领导下,由考核组外的二位教师统计,总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

  8、根据个人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优秀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为20%。考核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组人员的50%,并保证至少有1名为非考核组人员。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为优秀将自动放弃,认定为良好。

  9、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用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优秀、良好人员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组及时予以答复。为保证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组只接受对考核程序是否违规和统计是否有误的申述。

  10、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殊对象的考核办法:

  1、下列对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累计请假半年或半休八个月以上的。

  (2)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对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正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仍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对象直接记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学年旷工、旷课累计达三天以上的。

  (2)违反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师德,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或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在师生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主要责任人。

  (6)在校内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7)连续二年受告诫暂缓确定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产假,单位批准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认定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项:

  1、关于赋分

  (1)赋分必须参考赋分标准逐项赋分,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2)赋分必须在指定地点独立进行,不准讨论,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3)赋分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规定最高赋分为97分,最低分为85分,否则为无效赋分。考核组将进行赋分有效性鉴定。

  2、关于保密工作

  (1)规定可以公开的公开,不可以公开的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直接记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对评定分数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听。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7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和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续、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册教师。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优秀人数

  根据柏杨坝镇中心学校给定的数字确定,班子成员占33%,教师占67%。

  五、考核的程序

  (一)教师本人主动申请,并把申请表上交到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处。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藜名

  成员:龚善煜肖婷婷陆先政向春艳张清山曹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春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根据教师上交申请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三)量化评分

  1、考核组成员依据教职工工作表现、业绩量化评分。具体见《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

  2、教师评价,全体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3、校委会评价,校委会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四)确定等次。从高到低确定人数,优秀人数不超过上级部门规定的指标数。量化考核中如出现分数相等,年龄大者优先。

  (五)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审核。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受行政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二)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七、本考核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解释权柏杨坝镇西坪小学考核领导小组。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育内部活力,调动广大教师潜心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发教师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平教体发〔20xx〕1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依据上级各部门对教师考核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及在我校定岗支教人员。

  二、考核组织

  教师的业绩考核,根据本方案组织。每学年分两次完成对本校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结果报教育和体育局业绩考核办公室备案。

  教师业绩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教师业绩考核围绕德、能、勤、绩方面内容,重点考核教师的道德风尚、职业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发展、专业发展等情况。四项内容总分100分,分别按照权重的18%、8%、34%、40%记入总分。

  五、考核方式

  (一)德(18分)

  1.师德评议(5分)。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1)学生评教(2分)

  评议时,从所教各班学生中选90%及其以上的学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问卷。满意率达80%以上计2分,70%—79%计1.8分,60%--69%计1.6分,60%以下不计分。

  (2)领导干部及教师评议(3分)

  采取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及全体在编教职工分别问卷。满意率达80%以上计3分,70%—79%计2.5分,60%--69%计2分,60%以下不计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并按有关文件执行。

  (1)不服从工作安排(含临时性工作);

  (2)私自收费、推销资料;

  (3)参与有偿家教;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如安全等)。

  2.三月、九月师德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3分)。三月份、九月份各1.5分。按照参与活动情况计分,查看小组、个人的学习笔记等材料,及时上交材料,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不及时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不按要求字数格式撰写扣0.2分,不参与活动的不予计分。

  3.寒暑假行风集训(1分)。按照参与活动情况计分,查看小组、个人的学习笔记等材料,及时上交材料,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不及时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不按要求字数格式撰写扣0.2分,不参与活动的不予计分。

  4.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2分)。每年两次的“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每次1分。按照参与活动的实效性计分,及时上交材料,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不及时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未走访以及经抽查不实的不得分(以上交材料为准)。

  5.全员育人导师制活动和法制教育(2分)。全员育人导师制1分;法制教育1分,根据参加具体活动情况、上交材料情况、学习笔记情况分别记1分,0.7分,未参与活动的本项不得分。

  6.学生安全教育(5分)。教学岗位安全职责2分(岗位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该项不得分),学生安全帮包3分(帮包不到位或帮包档案材料缺失扣1分,未建帮包档案扣2分)。

  (二)能(8分)

  1.家长、学生、教师、领导班子问卷评定(3分)。采取学生问卷、家长问卷、同学科组或同年级组教师问卷、领导班子问卷的形式,考核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研科研能力、与家长、学生沟通解决问题能力等情况。学生、家长问卷人数,不少于教师所任教班级人数的85%;领导班子、教师问卷人数不少于95%。问卷每学期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

  2.课堂教学水平(2分)。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课堂教学水平(或视频课)展示,组织评委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能力进行全面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2、1.5、1分,不出示公开课的不得分。

  3.教育科研能力(3分)。承担课题1分(国家级、省、区、市、校级分别得1、0.8、0.6、0.4、0.2分);参与教研1分(积极参与青岛级及以上教研活动1分,平度0.8分,校级0.5分)。

  (三)勤(35分)

  1.日常考勤(10分)。(1)上班签到不及时(忘签补签、迟到)一次扣0.1分。(2)学校集会、升旗、校内外执勤、节假日值班时等,请假一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扣0.5分。(3)学校设满勤奖。按月计算,每月奖励0.2分。每学期累计请假20节以内不扣分,20节以上每超一节扣0.05分。请假一天或者一天以上,按天数计算,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3分。(4)教研活动(含市级各类会议)、班主任会及教学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学校大型活动以及期中、期末检测监考、阅卷期间请假,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等5倍扣分。(5)学校不定期组织检查教师办公、上课、会议纪律等(含教体局网上通报的')教学常规,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如:上课玩游戏、打纸牌、听音乐、看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扣1分;空堂、旷课一节各扣2分,教职工签到后不请假离校按旷课处理(实地查岗与调看录像相结合)。(6)关于女教师怀孕、产假、哺乳的相关规定参照《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执行。(7)学校工作日导护值班和周末节假日及夜间值班,每空岗一次扣0.5分,迟到或者未签到每次扣0.2分。由安全办负责考核。(8)日常请假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每月上旬提报学校考核小组。教师请病事假要按照《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明确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和学校关于教职工请假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周统计公示,每月结算一次。请病假、事假与上班迟到等分别计算。请病假一学期累计一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两个周以上,不能评为优秀、良好档。

  2.教学常规情况(10分)。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作业设计、批改、单元测试等。教学常规检查依据《蟠桃小学教学工作常规考核细则》(见附件)评分,每学期期中期末各汇总一次。

  3.工作量(15分)。根据教体局教职工工作量认定办法的精神和教研室文件《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尽量科学均衡安排各位教师的工作量,对本学科工作量不足的,学校将安排其他学科教学,对学科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和个人的申报统筹安排其他兼职工作,力求人人要达基本工作量。对于不满工作量不服从学校调节安排的,视情况扣5-8分。

  超出基本工作量者,参照基本工作量赋分进行奖分,最高分不超3分,若超3分者,全体超基本工作量人员折算计分。

  (四)绩(40分)

  1.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成绩(30分)。

  (1)期末检测成绩(20分)。

  按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求,我校采用一分三率形式计算质量检测成绩,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平均分占本项的30%,前30%率占20%分,后30%率占20%分,及格率占20%分。

  根据学校目前平行班级数少,教师任教学科跨度大,无法有效形成横向评价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教师任教学科期末检测成绩的及格率和优秀率,两项指标若达到及格率100%、优秀率一二年级90%以上、三四年级75%以上,五六年级70%以上即为满分,以此为准,两项中每项降低3个百分点即从总分中扣掉0.1分,不满3个百分点的不扣分。任教多个班级或多个学科的取其平均值。

  (2)期中检测成绩(10分)。

  按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求,我校采用一分三率形式计算质量检测成绩,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平均分占本项的30%,前30%率占20%分,后30%率占20%分,及格率占20%分。

  新接班级优秀率、及格率与上学期成绩相比每项提高3个百分点即奖励0.1分(仅限于前一学期期末考试)。

  开卷考试学科同一二年级评分标准计算。

  (3)市级质量抽测、课堂教学督查、辅导学生(5分)。

  ①全市质量抽测。参考班级任课老师的学科成绩在抽测区域内进入前二名的,直接在本项中奖励2分;3—5名奖励1分。

  ②承担教体局专项检查或随机性课堂调研任务,较好完成讲课任务,得到认可肯定或者表扬的,奖励0.5分。

  (4)非考试学科教师教育教学成绩,由学校领导干部和班主任组成考核组进行评议占40%;非考试学科教师集中自评占60%,汇总后根据得分排序,按优秀30%,良好40%,合格30%分三档计分。(注:三档各取考试学科教师优秀、良好、合格各档的最低分)

  2.个人所获得的业务称号、发表、获奖文章(5分)。学校依据平度市教育体育局职称评审工作中对于业务、荣誉称号、发表、获奖文章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校积分办法,每学期汇总一次。

  (1)发表、获奖论文(1分)。

  ①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主管(师范大学主办的刊物、学报定为省级主管刊物)的综合类刊物或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记分:教育部主办的刊物每篇1分,教育部主管的刊物每篇0.8分;省教育厅主办的刊物每篇0.8分,主管的刊物每篇0.5分;在《青岛教育》发表的每篇0.5分。平度教育发表0.3分。

  ②根据上级教研、科研部门文件精神正式下文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方可纳入教师业务考核,一、二、三等奖分别按以下分值计分,国家级(以市教科研部门公布的为准):1分、0.8分、0.5分;省级(市教科研部门确认为准):0.8分、0.5分、0.3分;青岛市级:0.5分、0.3分、0.1分;平度市级:0.3分、0.1分(三等奖不计分)。(发表及获奖论文不累计积分,以最高分计分)

  ③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每发布一条记0.05分,最多记0.5分。

  (2)业务称号(1.5分)。学科带头人:青岛市级1.5分,平度市级1分;教学能手:青岛市级1.2分,平度市级0.8分;(只记以上称号中的最高项分数,不累计)。

  (3)业务比赛(1分)。优质课评选(综合基本功比武):青岛市一等奖1分,平度市一等奖0.5分,二等奖按同级50%计分。一师一优课获青岛市一等奖、平度市一等奖分别记0.5分、0.25分,二等奖按同级50%计分,获省级或国家级优课均记1分。

  青岛市、平度市单项业务比赛(硬笔书法比赛等)一等奖分别计0.2分、0.1分,二等奖按同级50%计分。(只记以上称号中的最高项分数,不累计。)

  (4)其他(1.5分)。在平度市、青岛市举行公开课,分别计0.2分和0.4分。平度市、青岛市举行经验交流,分别计0.1分和0.2分。青岛市城乡交流课、名师开放课堂、青岛市研究课0.5分,外出送课0.1分/次,最高0.2分(含学校指定出课)。

  3.辅导学生团体获奖(3分)。

  (1)教研室组织的市级统考(含基础知识达标测试)、学科素养大赛,城区前三名辅导教师或任课教师加3分(若多人辅导,主要辅导教师平分总分三分之二,其他参与者平分总分的三分之一),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第四、第五名辅导教师或任课教师加2分;第六名加1分;其他名次不加分。校级学科素养大赛(含校级质量抽测)按级部授课教师人数的50%设奖,根据成绩分别得1分,0.8分,0.5分。(成绩计算方法,根据我校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方案》,最高1分)。

  (2)参加平度市合唱、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类比赛活动以及计算机、科技等各类比赛获团体一、二等奖,分别得2分、1.5分;青岛市级比赛分别得3分、2分。

  (3)参加平度市级体育联赛。全市春季田径运动会第一、二、三名3分,第四、五、六名2分,第七、八、九、十名1分;市级篮球、足球全市第一、二名3分,第三至五名2分,第六至八名1分,第九、十名0.5分;平度市级健身操、乒乓球比赛等联赛项目获团体一至三名,分别得2、1.5、1分,四至六名分别得0.8、0.5、0.3分,七、八名得0.2分,九、十名得0.1分;青岛市级比赛按以上等次2倍计分。

  (4)参加平度市级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经典诵读等各类比赛等获团体第一、二、三名分别得2、1.5、1分,四、五、六名分别得0.8、0.5、0.3分,七、八名得0.2分,九、十名得0.1分。

  (5)获得省、市、县级优秀社团的,分别给予辅导老师1.5,1,0.5分的奖励。

  4.辅导学生参加个人比赛奖励(2分)。

  辅导学生获得平度市一等奖,每人次记0.2分(最高1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1分(最高分0.5);以下奖次的不计分。青岛、省、国家级别的依次递加0.1分。以上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校统一报名参加的,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降一级别执行。以上同一项不累计记分,各项之间均累计记分,最高5分。以上各项比赛指全程参与的辅导教师。

  六、业绩考核一票否决事项

  学期内教师出现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越级上访、有偿家教、参加邪教组织活动、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反教学工作纪律,影响恶劣以及违法犯罪,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私自推销资料、私自收费等),业绩考核一票否决。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分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二大类实施。

  1.学校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副校级单独考核,中层干部,按照个人实际考核得分排序,在此基础上,划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占30%。若在职责范围内,出现教育教学责任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则将其考核结果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2.教职工考核等次的确定。学校教职工根据考核分数,划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占30%,良好占40%,一般占30%。若出现教育教学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搞有偿家教、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构成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则将其考核结果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3.考核结果确定后,学校要及时将考核结果以人事代码代替姓名的形式将各类人员所得分数,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天的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以真实姓名上报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人事代码由学校自行编定,并事先通知本人。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师业绩考核结果,是学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岗位竞聘、内部奖惩、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学校推荐任用、上级部门考察重用教师的主要参考。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9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证依法治校、照章办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绩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算制”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等)中每位教职工不分级别提取1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2、资金发放:

  (1)代课费:1节15元,超课费:1节15元,课时基数以文件为准(校长4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7节,办公室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8节,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报账员、工会主席各9节,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秘书各10节。)图书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实验仪器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体育器材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食堂管理员按超3节计算,教研组长组织一次教研活动30元,上公开课或组织教研活动的教师一次30元。

  (2)事假1节扣15元,一般病假1节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旷工一节扣50元,早退和迟到一节扣15元。(请假须先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3)期末统考获全镇第一名奖励600元(毕业班获县一等奖追加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毕业班获县二等奖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为准)(毕业班获县三等奖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过镇、县平均分每分各奖励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镇、县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镇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县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绩效。

  (5)(绩效工资总量—(1)至(5)项)÷全校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数=分值,用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分值,计算出每个教职工此项绩效考核奖金。

  3、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为60分,绩效工资本学期不参与计算全数返还(学校的各项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晋升、脱产培训、末位淘汰的条件和依据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量化考核办法

  每位教师给基础分80分,依据下列条款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3分)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县级到国家级刊物每学期只以级别最高一次加分(镇级0.6分,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发表之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3、获“文明教室”称号班级的教师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师不负责,则将积分加给另一位教师。

  4、按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校外活动获奖,按镇级到国家级每次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州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活动必须真实,学生将作品或活动项目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班级学生巩固率为100%,加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各1分。

  6、当月出满勤加1分。

  7、期末统考获县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获全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为准)。

  (二)扣分

  1、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抓获一次,或被上级党政机关处分一次扣5分(影响学校团体奖金者除扣积分外,按团体应得奖金总额的5%进行罚款分发给其他团体成员)。

  2、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及不服从学校分配安排的拒绝一次扣0.5——6分。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体伤害,重伤扣10分,轻伤扣5分,轻微伤或未有明显伤痕,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超短裙、浓装艳抹、奇装异服)进校园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课和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玩手机、看无关书报等每次扣1分。

  6、教职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者,发现一次扣5分。

  8、会议、学习时间批改作业、看书报、打毛线等,做与开会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记录不认真的视为无记录。

  9、在校园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脏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时间交计划、总结、表册、继续教育资料、论文、心得体会和各种费用,迟一天扣1分,少一种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评选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每周扣语文、数学教师各0.3分(本学期按低、高二个年级组进行评比)。未上主科教师以最低分计算。

  1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实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须认真清查当天各种考勤,检查各处卫生,缺少记录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当天的课,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绝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课间操时值日领导要作安全、卫生等教育,并作好记录,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师做好当天食堂出库工作和陪餐(值日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

  13、班级黑板报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认真对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课、集体活动、会议发言时不使用普通话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师乱收费、乱罚款,视情节扣1——5分。

  16、教师收到上级下发的各种表册、文件不交学校,除追究其责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凡与教学进度不吻合或不认真者,视情节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课堂作业与课外练习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级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测试和作文每单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测验和作文扣0.5分。

  19、听课少于10节(教务主任15节)的每节扣0.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学生,扣直接责任人2分。

  21、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一般病假和护理假(除住院治疗外)扣0.2分。(活动每天按6节计算,会议一次按1节计算)

  22、凡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级学生故意损坏财产的.,由总务处检查记录,视情节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节课、当天学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不负责班级纪律的一次扣1分。

  2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少先队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评选情况(公布时间为每月1——5号),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1分,迟一天扣0.2分。

  (三)备注

  1、该量化积分以学期为单位,必要时以年度为单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学校教务处有详细记录,加分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真实依据,扣分记录人必须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加分、减分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4、年度量化积分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5、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因评选时均以本方案从高到低产生,所以此类获奖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经校委会或80%以上教师讨论通过,上报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量化标准。

  2、制定各项目评价标准要注重过程,在平时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量化结果每月在校内公示,做到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

  4、本细则由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0

  一、建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组、教师代表4人(共11人,占教师总人数的65%)

  职责:

  1.研究和修订《壮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交由教师考核工作领导组、教师会审议通过;

  2.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考核领导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组

  1.依据《壮志小学主要负责人“四个不分管”实施方案》《壮志小学人事工作方案》,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依据《海安市关于做好20xx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发区教管办关于20xx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壮志小学20xx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启动考核程序;

  3、按要求上报考核结果及资料。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动员:校长李朋根召开年度个人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宣传解读《海安市关于做好20xx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发区教管办关于20xx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相关要求。校人事组组长龚海霞宣读《壮志小学20xx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讨论稿)》,交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二)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

  一是述职。由被考核人条目式地汇报当年政治、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内容含主要业绩、不足以及努力目标等,要求言简意赅。

  二是测评。与会人员对被考核人的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包括分项打分(德、能、勤、绩、廉、安)和总体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学校考核工作组负责测评结果汇总工作。

  为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防止出现“吃空饷”现象,凡借用到教体系统以外的政府机关、部门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回原编制学校参加考核、述职、测评,不参加单位述职、测评的按未参加年度考核处理。

  (三)负责人评鉴。部门负责人根据全年综合表现及《考核表》中反映的工作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语文组:高晶主任;数学组、英语综合组:唐沈林主任;领导组:龚海霞校长。

  (四)组织评定。学校年度考核领导组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五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的20%)。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见习期内的新教师除外),考核后必须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在个人考核表的备注栏内签署“同意××考核等次”意见。同时,由考核工作组须填报《特殊等次人员情况说明》。

  对上一年度已经评为优秀等次的,如本年度没有做出新的贡献,一般不得再次评为优秀。

  (五)公示、填表上报。

  四、情况说明:

  (一)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海教人〔2021〕1号)有关规定,下列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

  1.政治素质不高、师德师风一般、工作表现较差的,特别是有下列行为的人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4)发生教育乱收费高层(省级及以上)信访,或教育乱收费被查实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赴省、赴京上访,去市集访;

  (7)未能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2.教学实绩靠后或分管、分配工作出现失误或工作不力的人员。

  3.上班缺勤较多的人员。

  4.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低于85%的人员。

  5.提拔任现职不满一年的或平调任现职不满半年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当年处于处分期、立案期或被监察部门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的人员。

  (二)在同等条件下,近一两年有资格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且任现职以来未接受过县综合表彰、未违反师德“十禁止”的教师,工作实绩优秀的教师,优先考虑(上职称时间近者为先,述职时必须当众说明)。

  2、本年度内经学校推荐,个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已经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或近三年内已经有过嘉奖荣誉的,一般不优先考虑考核优秀。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1

  长期以来,我县广大中小学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默默奉献,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近年来,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XX〕7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教发〔20XX〕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广大教师优良的师德风范和专业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实现永修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1.师德建设常态化。面对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的更高期待,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实行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2.师德教育长效化。教师岗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要把师德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实现师德教育长效化。

  3.师德激励多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将师德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师德多元化激励措施,全面提升师德水平。一要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集中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二要完善师德激励制度,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中开展各项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师德典型,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崇尚师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三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如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系统化。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要求(见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分学年实施,分级管理,统一登记。

  5.师德监督体系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要求(见附件3),实行分级对每一所学校师德建设进行监督测评制度,分学年登记一次测评结果,将师德建设纳入督导评优体系中。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发生。师德举报电话:XX。

  6.师德问责严厉化。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高认识,加强师德行为督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以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三、实施步骤

  1.师德考核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要求实施。考核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考核情况和结果要载入教师档案(填写《永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表》,并要求打印)。县教育局依托现有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上网登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市、县、校三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首次考核时段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

  2.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附件3)要求实施。监督测评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学校一学年内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监测内容主要涉及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纠错机制和工作实效四部分。县教育局每年6月至9月进行上网登记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测情况,分市、县两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促进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根据金坛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通过,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办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校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为20xx年12月底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测评办法,提高测评的针对性,优秀的产生坚持由下至上的程序。对教师注重综合评价、注重平时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学年度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俊

  副组长:刘小卫

  成员:许战光胡伯明王照虎李俊华高雅婧朱琳娜史文娟

  2.形成考核方案:结合学校特点,在考核对象、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优秀等次比例:根据区教育局坛教人字〔20xx〕5号文件,我校考核优秀分配名额为5人。其中,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考核确定等次,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分配名额。

  第二阶段: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与日程安排。

  考核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18日。

  1.20xx年1月6日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1月6日学校制定并公布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程序,领取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1月8日教师上交工作成绩单,由组长汇总电子稿下班前交办公室。

  4.1月10日中午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小组人数的25%为基准,确定小组考核“优秀”教师的推荐名单。

  5.1月10日中午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填写考核意见。

  6.1月13日至1月17日公示考核结果及教师工作成绩单。

  7.1月18日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上报教职工考核材料。

  第三阶段:公示、报送审核备案阶段。

  1.校内公示。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其工作业绩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2.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3.考核结果由学校直接向本人反馈。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因病(公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②20xx年录用的新教师,属首次就业的,目前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③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2)受处分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④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⑤同时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①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③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④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

  ⑤不满负荷工作的;

  ⑥全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

  ⑦不安心学校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的;

  ⑧其他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4.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

  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③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⑥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区人社部门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奖惩等问题按上级文件与规定执行。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3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4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等为依据,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表彰的,镇级加3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加10-20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加5-10分。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加5分

  5.爱岗敬业、关心热爱学生,家长评价好的教师。加5分。

  (二)扣分项目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2.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对于停课或驱赶学生者,每一人(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3.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因主观原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凉鞋、背心、马裤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7.工作时间打麻将、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QQ聊天、网上购物等与本职工作无关行为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8.不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关系紧张,属主观原因与家长吵架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9.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传播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0.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按时上课,及时批改作业。无故缺课1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教案缺一节扣2分,作业少批一人次扣1分。

  11.“体育大课间活动”一次不到扣5分。

  12.积极转化后进生,认真辅导学生,关爱留守儿童,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安排结对帮扶学生并有相关记录,未完成的`扣5分。

  13.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的,每项(次)扣3分。

  14.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教育,对学生违纪事件视而不见的,每人(次)扣5分。

  1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缺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16.在校园内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办公桌物品零乱堆放每项(次)扣5分。 17.教师应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做到心胸坦荡,积极促进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的建立。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领导、同志和对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当的渠道提出。违反上述要求的,每项(次)扣5分。

  18.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教师间吵架一次扣5分。

  19.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一次扣5分。

  (三)有下列禁行行为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参与破坏祖国统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参与赌博、嫖 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10.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11.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 12.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

  13.出现性侵学生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100分,计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日常动态考核

  日常动态考核由学校根据“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经举报核实、检查发现的及时记录,同时告知当事人,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情况,每月定期通报一次。教职工中有师德倡导行为及其他优良师德师风行为事迹突出的,经考核小组调查确定,可给予适当加分。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上述评议是指对是否有禁行性规定的行为现象进行测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测评样表》分别针对教师、家长、学生、考核小组成员的测评用表,考核小组再根据评议结果进行记分,并作出考核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年终考核程序为: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会主席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2.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进行自我评议。

  3.教职工民主评议。由年级组、教研组或教代会进行民主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任教班级评议。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可不进行学生评议,通过家长代表进行评议。

  5.考核小组评议: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本人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反馈的情况,在考核小组查实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动态考核记录,对每个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评价时,在 100分基础分上,根据事实依据进行减分或加分,确定考核等次。

  7.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部门备案。

  9.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10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优秀,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考评总分为70-89分;基本合格,考评总分为60-69分;不合格,考评总分低于60分。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必须是优秀。

  (二)凡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

  (四)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各类先进评比时予以一票否决,并在次年岗位聘任中予以降低一岗聘用,同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五)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6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17

  一、指导思想

  为了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工作,本着优劳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考核方案。

  二、考核人员:

  解放乡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种类:

  1、校长、主任按校长、主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班主任、任课教师按细则。

  3、工勤、教辅人员考核:考勤20分,工作量10分,师德修养10分,工作定性优60分良40分中30分差10分。

  4、中学考核以解放中学细则为准。

  5、中心校人员考核:考勤20分,工作量10分,师德修养10分,工作成果60分,学期末分管工作全县排名,1-5名计60分,5–10名计40分,10-12名计20分。

  四、考核办法:

  1、考勤以各校上报的出勤统计为准,中心校随时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中心校下发的细则办事,扣校长与当事人同样的分值。

  2、教学成绩以中心校随机抽测和期中、期末考试为准。

  3、其它项目以平时中心校检查和本校检查为准。

  4、学校考核学期末总评占20%,中心校考核占80%。

  五、考核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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