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16 08:19:55 思颖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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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选5篇)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

  根据《xx县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xx委办〔20xx〕xx号)和《xx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xx医保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以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打造优质高效、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考核范围

  xx人民医院医共体、xx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三、考核内容

  重点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指标管理等内容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内容详见《xx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

  四、考核时间

  20xx年xx月。

  五、考核方式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

  内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本医共体成员绩效考核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并组织实施;外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医共体牵头医院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采集数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至100分)、良好(70至85分)、合格(60分至7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

  七、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共体财政投入、评先评优和职务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兑现医保支付和激励措施的重要内容。

  医保基金实行“一个总额”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基金节余和超支处理措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八、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医共体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二)严格考核标准。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统一考核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在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向医共体反馈。

  (三)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结合本医共体实际,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向各成员单位反馈,督促对存在问题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医共体办公室。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

  为做好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规范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关于印发xx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xx医改秘函〔20xx〕xx号)和《关于印发xx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绩效考核,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规范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打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考核组织

  1、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进行外部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宣城市医改领导小组备案。

  2、牵头医院负责对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内部综合绩效考核,考核方案报县医改领导小组备案并组织实施。

  3、外部综合绩效考核每年两次,7月上旬完成上半年绩效考核,次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

  考核采取100分制。考核总分值为90分(含)以上者为优秀等次,90分以下至70分(含)为合格等次,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其中出现一票否决者,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结果运用

  1、结果反馈。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及时下发通报将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向牵头医院反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奖惩兑现。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奖励安排、职务任免等重要依据;与医保基金包干结余分配挂钩,原则上按牵头医院、各分院、村卫生室(站)631比例标准进行分配。医保基金没有结余的医共体,应由牵头医院安排一定资金,奖励紧密型医共体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四、一票否决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严重违反医疗保障资金政策的;

  2、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管理手段。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定期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数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三)做好总结宣传。县卫健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方法,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县域型医共体建设的意见》(xx政办[20xx]xx号)、xx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深入推广xx省xx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xx医改[20xx]xx号)、《xx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政办秘〔20xx〕xx号)和《xx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xx人社〔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xx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县域医共体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绩效考核,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规范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县域医共体改革中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以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打造优质高效、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二、实施范围

  县域医共体乡镇分院。(其中按一院两区运营的乡镇分院由牵头医院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三、考核方式

  1、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内部岗位绩效分配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和院管会通过报牵头医院审核,县卫健委备案;

  2、乡镇分院负责对村(居)卫生室的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报牵头医院。牵头医院实行抽查制度,每季度随机选择1-3个村室进行督查。

  四、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按绩效总额全额发放(领导班子增发5%绩效奖)、良好等次按绩效总额的90%发放(领导班子发全院职工平均绩效奖)、合格等次按绩效总额的'80%发放(领导班子减发5%绩效奖)、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奖励。

  五、绩效分配原则

  1、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70%用于绩效发放。

  2、实行季度预发放。实施单位按季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50%部分进行预发放;

  3、年度考核清算。实施单位根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等次,计算本年度绩效总额,年终统一清算。年度绩效总额=[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70%]*考核等次;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余部分,按规定统筹用于医防融合服务人员奖励。

  5、以专科特色为主(专科医疗服务收入超过总医疗收入50%)的卫生院第一年绩效不超过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最高绩效额,以后年份绩效计入按专科收入增量的70%。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4

  一、背景与目标

  根据《XX县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及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方案。旨在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以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打造优质高效、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考核范围与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XX人民医院医共体、XX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重点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指标管理等内容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内容详见《XX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考核标准分为优秀(85至100分)、良好(70至85分)、合格(60分至7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式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内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本医共体成员绩效考核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并组织实施;外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医共体牵头医院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采集数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共体财政投入、评先评优和职务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兑现医保支付和激励措施的重要内容。医保基金实行“一个总额”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基金节余和超支处理措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对于考核优秀的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实施步骤

  制定考核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域医共体实际情况,制定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组织考核培训: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准确有效。

  实施考核:按照考核方案和时间安排,对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进行综合绩效考核。

  反馈整改:将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医共体反馈,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奖惩兑现: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的奖惩措施。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严格考核纪律: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和规定,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准确有效。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5

  一、总体要求

  为规范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县域医共体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通过绩效考核,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以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二、考核对象与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县域内所有紧密型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包括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医共体建设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指标管理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资源下沉、双向转诊、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控制等。

  四、考核方式与方法

  考核方式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内部考核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实施,对成员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外部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进行抽查和评估。考核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

  五、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共体财政投入、奖励安排、职务任免等重要依据;与医保基金包干结余分配挂钩,原则上按牵头医院、各分院、村卫生室(站)一定比例标准进行分配。对于考核优秀的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保障措施与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的宣传培训,提高其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严格考核纪律: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和规定,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准确有效。

  加强监督指导: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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